第二百五十五章 老天爷是想让你们死!
时光荏苒,几个月的时间匆匆而过,很快就来到了元祐九年的正月。
西夏派遣来了使者向大宋进贡,希冀着能够与大宋取得和睦。
自从李元昊脱宋自立,自称皇帝建立西夏之后,大宋就开启了与西夏长达百年的征战。
西夏一直都想与大宋和睦。可大宋哪里能受得了自己的小弟背叛之事。而且这里是大宋最后一块养马场,在辽人面前吃够了缺少骑兵苦头的大宋,说什么也不能放弃。
自从神宗开始,大宋的攻势就愈发强盛。
而西夏那边却是逐渐陷入内乱,夺权的太后与昏庸的国君接连不断。
如果不是出卖自己的国君去给辽国人做女婿,西夏早就被平了。
不过这种家国大事,还不是现在的王霄需要去考虑的。他现在忙着做的是带着明月与李清照姐弟参加上元灯节。
上元灯节又称元夕,或者元夜,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
上元灯会起源于道教的三元。正月十五为上元,七月十五为中元,十月十五为下元,是道教的三个节日。
三元节要张灯,从宋朝初年便有了,后来到了宋太宗淳化元年免去了中元与下元张灯,只保留了上元的节会。
这是真真正正一年之中最为繁荣热闹的日子。
全天下都过上元节,这其中最出彩的毫无疑问就是东京汴梁城。
衙门里会休沐三天,皇帝会亲临宣德楼观灯。
大街上挂满了无数的灯山烛海,到哪里都是拥挤不堪,接踵摩肩的人群。
到了这一天,整座汴梁城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彩灯,好像天上的星星落到城中,万灯千盏,闪闪烁烁,遍地生辉,把汴梁城装饰得如同人间仙境一般。
在这个欧洲还处于黑暗中世纪,美洲人还在用石头的时代里。
这座城市就是整个世界的文明之光。
清晨,雪后初晴。
蔚蓝的天空碧空如洗,不着一丝云彩。
满是扫雪走动的人们街道两侧,早已经堆满积雪。宛如无数条白色的大蛇一般,随着街道蜿蜒延伸。
这座整个世界最为繁华,人口最多的城市里,早已经是银装素裹,异常美丽。
“姐姐快点!”
换上了一身新衣服的李迒站在落满厚雪的院子里,急切的直跺脚。
同样是换了新衣服,还围着狐裘披肩,秀发上用上了玉簪的李清照从房间里出来,给了弟弟一个脑蹦。
“这才什么时候,急什么急。”
今天是上元灯节,王霄会来接他们姐弟俩一起去观灯。
这时代的师生关系是很紧密的,甚至可以说与家人无异。
李格非晚上要带夫人去赴宴,王霄作为他的弟子带着李迒与李清照去看灯那是毫无问题。
对于这个时代缺少玩乐的孩子们来说,去繁华热闹的上元灯节观灯,绝对是足够期盼一年的好日子。
他们早早的就梳洗打扮,心头急切的等着王霄来接他们。
自从王霄成了李格非的弟子,李家的生活水平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起来。
王霄当然不可能傻愣愣的直接来送钱,那是在打以清正廉洁著称的李格非的脸。
他用的办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无论逢年过节还是谁的生辰节日的,他都会来送礼。
送的东西也都是非常实惠。
像是送给李格非的,不是茶叶酒水就是书籍。
虽然没有什么孤本珍品的,可却足以满足李格非的需求。
送给李格非夫人的,都是以布帛为主。
虽然只是普通布帛,没有名贵丝绸什么的,可送的量大啊。
送给李迒的,都是瓜果蔬菜,蜜饯羊肉什么的。
用的理由也会理直气壮,小师弟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自己身为兄长给他买好吃的天经地义。
至于送给李清照的,都是些胭脂水粉,笔墨纸砚什么的。
像是过年送年节礼的时候,王霄专门送了她一条白色的狐裘披肩,绝对是投其所好。
李格非的收入并不低,可他的开支很大。
王霄送来的这些礼物都是有着正当的理由,谁也挑不出刺来。
这些东西送来了,就直接剩下了李家购买的花销。
手中有了余钱,家里的生活水平自然而然的就获得了提升。
王霄一直在说,无论是穿越到了什么世界,首要任务就是先弄钱。
只有手里有钱了,许多事情才能真正的办起来。
王霄大把撒钱,却是能做到不让人有一丝的反感,反倒是很欣赏他会来事。
就像是现在,李家是真正的把他当作自己人来看待。
王霄当然不可能来这么早,他现在甚至还没有起床。
被外面庭院里扫雪的声音惊醒的明月,收起自己长长的秀发,悄然起身走下床榻。
穿上鞋来到一旁,向炭盆里添了几块价格昂贵的银霜炭,随即匆匆忙忙的跑回去,钻进温暖的被窝之中。
王霄嗡声问了句“什么时辰了?”
“还不到巳时。”
“嗯。”
汴梁城的冬天是很冷的,尤其是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更是如此。
这年头的房子都是木材做的,窗户也都是糊的厚厚窗户纸。防寒能力并不高。
虽说王霄并不在意这种严寒的天气,可这种天气下他也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
“天气这么冷,我们玩会牌来暖暖身子好不好?”
王霄虽然是在询问,可明月从来都不会拒绝他的要求。
自然而然的,两人开始玩牌斗地主。
这一玩,直接玩到了午后时分。
感觉浑身都是热力的王霄精神焕发的起床,与明月一起吃过饭就带着礼物上了马夫早就准备好的马车。
出了门,就向着李格非家的宅邸行去。
能在汴梁城里有辆马车,那可是中上人家才能买得起的。
一路来到李家宅院,李格非夫妇已经外出赴宴去了。李迒看到马车直接就跑了过来抱怨“都等一天了,姐姐都补了好几次妆。”
跟着出来的李清照俏脸微红,小声呵斥“胡说什么呢。”
明月笑着带着她们上了马车,王霄则是坐在车前与车夫闲聊。
马车四周都用厚实的布裘包裹起来,里面铺着软垫还有温暖的手壶,非常温暖。
“明月姐,怎么这么晚才来。”小小年纪的李迒什么都不懂,还在不停的抱怨来的晚了。
对于已经开始读书的李迒来说,这可是一年之中难得的可以尽情玩耍的好日子。
古代求学,尤其是这种自己家里教的求学,与现代世界上课放学还有假期的学校生活截然不同。
那是真真正正天不亮就要起来背书,冷月高悬的时候还在研墨写字。除了重要节日之外,绝对没有一天假期可言的读书生涯。
很多读书人年轻的时候就死了,像是李纨她老公贾珠,就是长年累月这样苦熬死掉的。
已经开始修学的李迒本心绝对是不会喜欢这种可怕生活的。所以像是上元灯节这样的日子,对他来说就是以年论的期盼日子。
明月面色微红,自然不好解释什么。
她拿出暖壶倒出热水在杯子里,递给姐弟俩喝茶取暖。
灯会是在晚上才开始,现在还有一两个时辰。他们要先去找地方休息一会,吃过晚饭才是真正的不眠夜。
一脸悠然自得的王霄靠在车辕上,漫无目的的打量着逐渐热闹起来的大街小巷。
突然之间,王霄的眼神里闪过一抹冷意,默默的看着不远处的一条小巷。
片刻之后,他撩开帘子对车内的人说“你们先去酒肆点菜等我。我去办点事情就赶过去。”
王霄握着宝剑跳下车,脚步似缓实快的在人群之中穿行,很快就走进了那条小巷之中。
拍花子,又称拐子。是一种流传古老的行业,做的是丧尽天良的勾当。
这些人毫无人性,毁灭无数了无数的家庭,让数不清的孩童生活在无尽的痛苦之中。
在汉时,这种罪行与盗墓同罪,是要处于磔刑的。
在唐宋之时,则是绞。
王霄就是看到了一个掠走孩童的拍花子,这才主动追了上去。
这种事情他没办法全都管,可既然是被他遇上了,那就绝对不会客气。
王霄没有直接冲上去拿人,因为这种人都不会是一个人行动,他们都会有同伙。
在汴梁城待了这么久,他大致也有了些了解。
这种人都有着不弱的力量,就算是被官府拿了,也有很大的可能保住性命。或者是流放,或者是关上几年就能出来。
王霄不想这么便宜他们,所以直接就带上了佩剑。
那拍花子的抱着个小孩,在小巷里跑的飞快。为人也是机警,一路探查非常警惕。
走街串巷了一会,来到了一处位于偏僻之地的破庙里。
躲在破庙里想外观察了一会没见到有人跟随,那拍花子的这才抱着孩子来到一尊掉漆斑驳的佛像后面,拉开地板直接钻了进去。
这地下另有空间,而且还有不少的人。
一侧类似牢房一样的几间隔间里,摆放着不少的木质笼子,每个笼子里都有一个年岁不一的孩童。
七八个壮汉正围坐在火盆旁边饮酒吃肉,看他们满嘴流油的样子,好不快活。
“老七,你行啊,又得手一个。”
看到那花子抱着孩子下来,壮汉们都是哈哈大笑起来。
这些孩童在他们的眼中,那都是黄澄澄的铜钱。
那被称为老七的花子将孩童塞进一处木笼里,走过来抓起酒壶就直接灌。
“这鬼天气,可真taniang的冷。老天爷这是不想让咱们做生意呐。”
“你说错了。”
一道犹如寒冰般的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老天爷是想让你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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