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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妈,我回来了(求订阅求月票!


当常胜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拉着一个有他半人高的皮箱站在路边的时候,他甩了甩左手。

        旁边的艾薇儿也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啊,大叔……一不小心就攥得太用力了……”

        常胜继续甩手:“没事儿没事儿,你不用一直道歉的。”

        “那不行的,我这人爱憎分明!”

        “和爱憎没关系,艾薇儿……”常胜无语了。

        然后他抬起头来看着街对面的那座大门。

        当他看到这座大门的时候,他有些出神恍惚。

        和他记忆中十二年后的大门不一样,这座大门更新,光洁白色的瓷砖外墙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太阳光,有些刺眼。

        十二年后的这座大门已经明显破败了,瓷砖掉了很多,看上去就好像是这座建筑上一个个烂疮一样,剩下那些还没掉的瓷砖也好的有限,泛黄黑,再也如今这般光彩。

        这座大门除了新旧程度有区别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变化了。

        常胜知道就是这里。

        他是按照前一个常胜留在他心里的记忆来到这里的,所见和他的记忆完全融合了。

        这就是他的家,也是常胜的家,是那个已经离开了的哥哥的家。

        他们两个人共同的父母就住在这里。

        “这是你的家,大叔?”艾薇儿见常胜一直盯着大门的方向不吭声,便出声问道。

        “是啊,这就是我家。”常胜回答道,眼睛继续盯着大门。

        ※    ※    ※

        这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家属大院。并不算是一个太大规模的厂子,但是这家属大院中也住了两万多号人的。

        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上的小学,上的初中。在初中毕业之前。对于他来说,这座家属院,以及周围的一切,就是他的全部世界。

        父母所工作的这家国营企业就像任何一家国营企业一样,拥有一切完备的设施,自己的幼儿园,自己的学校,自己的医院,自己的邮电局,自己的派出所。自己的电影院……俨然就是一个**的王国了。

        家属大院中的人们并不用离开这里太远。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

        所以常胜一直到上了高中,对于自己所处的城市才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这样的家属区在这个北方的重工业城市里还有很多。可以说这座城市就是一个又一个国营大厂的家属区组成的。

        因为大家都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又住在一个地方,互相之间难免会认识,所以谁家有点什么事情。基本上都藏不住,很快就传的世人皆知了。

        就像当初他一样,因为没出息,总是被其他孩子的家长拿来教育自己家小孩。

        所以自己在这个院子里恐怕也算得上是一个名人了。

        这也导致了自己的父母经常会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

        做父母的,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孩子。如果孩子没出息,做父母的就会觉得低人一等。

        这是很正常的想法。

        前一世常胜没有能够改变这一切,他依然浑浑噩噩的,让自己的父母越抬不起头来。

        但是这一次……

        他要改变这一切!

        ※    ※    ※

        拉着皮箱,背着大背包的常胜一走近大院。就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实际上还没等他走过来,他就已经吸引了大量的眼球。

        谁让他身边站着一个“鬼妹”呢?

        艾薇儿算得上是漂亮了,不过就她现在这装扮,放到2ooo年的中国,很多人还真不觉得她有多美……也就是网络时代之后,大家见多了。接受能力强了,有容乃大,兼容并蓄,才觉得各种奇形怪状的外国女人其实都是美女……

        对于老常家的孩子,在这院子里可是名人。

        说是去国外当什么足球教练,当初出国那么不容易,老常家两口子借钱把孩子送了出去。

        如今这都**年过去了,也没听说国外有哪个足球教练姓常的。

        所以他是不是真的在外面做教练,谁也不知道。

        有人觉得常胜一定是在外面做其他的,而且说不定还是什么见不得光的工作。

        因此在这个大院里,有关常胜的传说有很多。

        但都不是什么好传说。

        造成这种局面,除了人们对他先入为主的印象之外,也和他的神秘低调有关。

        常胜曾经回忆过自己的哥哥在这一世的情况,现他真的低调的可以。

        那个时候的他全身心都扑在了足球上,再加上来回机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那个时候常胜其实是很少回家的,一年一次,那是做梦,基本上能够两三年回来一次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出去八年多,常胜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一只手就能够数过来。

        就算回来,也非常低调,从不和别人谈起自己在国外的生活。

        曾经有亲戚朋友到家里来玩,很好奇地向常胜打听在国外的事情,想听听是不是国外的月亮真的要比国内圆。

        常胜却对此毫无兴趣,要么闭口不谈,要么就随便敷衍几句。

        所以搞得大家对他在国外是个什么生活状态都不清楚,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出了国,或者出国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足球教练……

        虽然常胜在这个大院里算是“名人”了,不过这一次大家关注他,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大家基本上没认出这人是谁呢……他们的目光全都在艾薇儿身上。

        随便谁带着这么一个头染得五颜六色,眼圈黑的跟吸了毒的一样,穿着打扮特别诡异,皮肤白皙的外国女人,都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的。

        在大门口的时候。门卫拦住了常胜,问的他。却看向了艾薇儿:“你们找谁?”

        不只是艾薇儿让人觉得奇怪,常胜自己也让人觉得陌生。

        如果有人说这男人是常胜,很多人都会感到奇怪和疑惑。

        因为这个常胜和他们印象中的常胜实在是完全不一样……

        为了这次回来,常胜专门换了一身行头。他按照2o12年的审美观的打扮,在现在看来,让人眼前一亮,与众不同。

        一条修身牛仔裤,和修身的po1o衫将常胜做过专业足球运动员的身材衬得很完美。这也是两个常胜最大的区别。前一世的常胜身材有些福,毕竟成天做宅男,想不福也难。而这一世的常胜因为经常曾经做过专业足球运动员。并且到现在还经常要到球场中去进行示范训练。所以身材保持的相当好。

        头剪成了精神的短,然后戴了副墨镜。

        这身打扮都还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气质。

        两世为人的常胜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之后,整个人气质也随之生了改变。

        他绝对不再是之前那个低着头快不走回家的低调常胜了。

        他虽然不说话,可是任何人只看他。都会觉得他浑身上下散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

        这或许和他重生之后对自己有信心有关,也或者与他经历了一次激烈的保级大战有关。

        总之,这么一个人,和大家所认识的常胜绝对不一样,所以也没有人会把他当常胜。

        当然,更重要的是,谁也不会认为常胜会带一个洋妞回来!以常胜那每次回来都特别低调的出息,中国妞儿都找不到呢,别说外国妞儿了。

        ※    ※    ※

        面对门卫的盘问。常胜显得很淡定:“我住在这里。”

        门卫上下打量了艾薇儿一番,就跟看稀奇一样,然后又瞥了常胜一眼,眯着眼睛,怀疑道:“你住在这里?小伙子,我在这里做了二十年了。我可没见过你这号人。”

        可我认识你。

        常胜在心里说。

        虽然他不知道这个门卫叫什么名字,但是每天上学放学,上班下班,都得从这里过,看都看熟脸了。

        常胜注意到身边已经围满了不少人。

        今天是星期六,大早上吃了早饭的人才刚刚回来,还有些人则打算去外面的菜市场买菜,大门口人来车往的,很热闹。

        艾薇儿本身就足够吸引人眼球了,再加上他和门卫两个人的对话,那就更引人注目了。

        于是他直接报出了自己家的详细地址。

        “十五栋三单元六楼……二号……咦?”门卫重复了一遍,“这不是老常家吗?”

        他猛地反应过来:“你是常胜?!”

        常胜对他展颜一笑:“没错。”然后将墨镜摘了下来。

        人的打扮可以改变,气质也可以生变化,但是长相总归是变化最小的。摘下墨镜来之后,门卫认出了他。

        “那个……你从国外回来了?”

        常胜点点头,不愿意和他多说,听说他是常胜,围上来的人更多了。

        那些人在听说这小子竟然是常胜之后,纷纷出了惊呼,常胜甚至还听到了吸气声。

        他们窃窃私语的声音更大了一些。

        对艾薇儿指指点点的,还好艾薇儿听不懂中文,否则她的感觉一定不会太好……

        常胜可不想和艾薇儿两个人做动物园里的猴子。

        “现在我可以进去了吗?”他问道。

        “当然,当然……”门卫似乎还想问点什么,不过见常胜没兴趣多说,他也就只好退开了。

        常胜拉着皮箱,在众人的注视下略有些尴尬地和艾薇儿走了进去。他几乎可以想象一天……不,是半天之后,整个家属大院就会传什么新闻了。

        艾薇儿对那些围观的中国人倒是挺好奇地,她不停地看着他们,大部分国人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纷纷退避,不过还是有人跟着他们一起朝常胜他家走去。

        大家总是喜欢看热闹,看稀奇的。如今这里就生了一件特别稀奇的事情。

        那个低调的常胜竟然高调地带了一个外国女朋友回来!

        这太阳从南边出来了吗?

        虽然他女朋友长得有些……诡异……

        ※    ※    ※

        下楼来倒垃圾的李玉华看到一大群人向她所在的单元走来,她还觉得奇怪。不知道这么一大群人来干什么。

        于是她扭头去看热闹。

        然后看到了领头的两个人,穿着打扮和大家完全不同。男的背着大背包,拉着手提箱,还戴着墨镜,倒映着天上的阳光。

        女的就更夸张了,一头金色倒是挺好看的,但偏偏左边染了好几缕红色的。两个眼圈黑得跟熊猫差不了多少,衣服穿的也很怪异,上半身是t恤配领带,怎么看都觉得像是神经病穿法,下本身就更不用提了……简直不忍卒睹啊!一条短裤几乎刚刚能够包住屁股。露出了大段大段白如雪的大腿小腿。让李玉华都不好意思去看了。

        然后那个男人加快了脚步向她走来。

        看着眼生啊……来问路的?李玉华心里猜测着。

        可身后那么多人……

        她把目光望向了身后,看到了很多熟面孔,都是街坊邻居啊。

        这些邻居们看到她也手舞足蹈地大喊起来:“玉华!你儿子!你儿子回来啦!!”

        他们一边喊,一边用手指着前面那个小伙子。

        这个时候,那个戴着墨镜的小伙子也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愣愣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大小伙子。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    ※    ※

        常胜站在李玉华面前,上下打量着,内心激动。

        没错!

        就是自己的妈妈!

        长相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模一样。

        但……却要比他最后记忆中的母亲年轻许多。

        那个时候的妈妈,因为自己不争气,从单位下岗之后还要出去打工,希望可以为孩子买一套房子,这样他就不用和他们两口子挤在这个不满六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了。李玉华一直认为自己的孩子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是因为他们没有一套拿得出手的房子。

        现在哪个女孩子愿意和公公婆婆们住在一起呢?

        没房子。人家连面都不见的。

        所以她下岗之后就到处去打工,就像很多普通的中国妇女一样,她竭尽所能为自己的孩子贡献一切。

        奉献完了他们的青年、奉献他们的中年,奉献完了中年,又奉献他们的老年。

        大半辈子都耗在了孩子身上。

        那个时候,常胜记忆中的妈妈脸上皱纹犹如沟壑。皮肤粗糙,常年穿着廉价的衣服鞋子,从来不会用任何化妆品、护肤品,一双手布满了粗糙的老茧。

        只看她的样子,有谁知道年轻的时候妈妈其实也是一个美女呢?

        如今的妈妈站在他面前,还有些风韵犹存,不像日后那么苍老。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曾经是多么的不懂事。

        穿越之后差点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父母的常胜,这个时候看着呆愣愣的妈妈,突然鼻子一酸。

        他摘下墨镜,用了一个他前一世从来都没用过的动作——一个熊抱,将妈妈紧紧抱住。

        他把头埋在了妈妈的肩膀上。

        “妈,我回来了……”

        就站在他身后的艾薇儿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本来就自然上翘的嘴角翘得更厉害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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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忙更上一章。

        我最近记性是越来越差了,大家帮我记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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