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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同妻的愤怒(十一)


回到客厅,童心兰装作心不在焉的模样频频出错,不是碰倒了瓶子就是洒了水杯里的水,引来在一旁聊天的贺轩民和赵梓竹的注意。

        自己正在和亲亲梓竹聊天,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总在旁边制造噪音?贺轩民不满的捏了捏财经报纸,变形的报纸发出沙沙沙的声音。

        赵梓竹见贺轩民脸色瞬间就黑了,心里还有点幸灾乐祸。

        虽然赵梓竹也算的上是上了年纪,已经不是年轻人,一般人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阶段了。

        但是,俗话说得好,越是触不可及越是念念不忘,虽然贺轩民的身心都是他的,但是国家给的合法夫妻证却没有他,贺轩民能光明正大带出去介绍的另一半也不是他。

        说得不好听点,他连女性小/三都不如,男人包/养二/奶小三是风流,别人只会羡慕,觉得那个男人有能力。而玩男人,算了,说出去,贺轩民也只有被赶出家门的份儿,而他作为被包/养的男人,就更加没有脸了。

        这就造成了他对赵新兰耿耿于怀,别看赵梓竹马上就要38岁了,到达睿智的中年人阶段照理来说应该更加豁达才是,事实上他却越发斤斤计较小肚鸡肠,远远没有上一世赵新兰死后各方面没了压力,变得那么潇洒通透由里而外散发着睿智,最后更是成为了q大的校长。

        这一世,他是没有那个好心态了。

        别看现在童心兰还没有使出什么手段去拆散他们,但是她采取的却是温水煮青蛙,天天出现在面前让人嫌,赵梓竹却对她无计可施。

        以前赵新兰受伤太重是因为她在意她爱得深,而现在的童心兰却是不在意的。

        膈应不了别人,受膈应的就成了自己,以前赵梓竹的存在就是膈应赵新兰,然而赵新兰现在不在意赵梓竹的存在了,受膈应的就只有赵梓竹自己了。

        有这么一个人天天在面前晃,再是通情达理的人,也会被压得喘不过气儿,再说了,赵梓竹原本就不是什么通情达理的好人,他只觉得姐姐欠了他,即便是他默认了贺轩民算计姐姐当他的替身嫁给贺轩民,他现在也只觉得赵新兰抢走了他的一切,一点不觉得自己亏欠了赵新兰。

        姐,你怎么了啊?一把年纪了,能不能消停一会儿,桌上干干净净的,有什么需要收拾的啊,没事儿就回屋去吧。赵梓竹现在对赵新兰的态度根本好不起来,在家里不会再伪装好弟弟了,反正他对赵新兰如何恶劣,贺轩民都不会介意的。

        这个,我刚才不小心在后面看到,看到君君丫头被陈同学抱着,我,我觉得这是不是不太好啊?君君才20岁呢,这么小就谈恋爱了,会不会影响学习啊?传统保守的赵新兰看到这样的情景,肯定也是这般不好意思,童心兰一切行事模式都遵照了赵新兰原主的性格。

        听到童心兰唯唯诺诺说的话,赵梓竹和贺轩民相视一笑。

        太好了,那小子终于被君君攻下来了,不过,赵新兰/姐姐果然拿不出手啊,乡下人似得没见识,还说在这富人区生活了十多年,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

        赵梓竹对童心兰撇了撇嘴,说道姐,你什么老旧思想啊,君君已经不小了,马上就大学毕业了,哪里会影响学习,我们家又不要求她当什么大才女,考研读博的,做个老剩女,女人嘛,还是要找个疼爱她的男人,遇到了,年纪不是问题,他们郎才女貌,我看挺合适的。再说了,天磊同学那么好的人,我家君君遇上他,是她的福分。

        经过多年的相处以及打听,即便没能完全弄到陈天磊的资料,赵梓竹已经完全确定陈天磊身份不一般了,女儿能够贴上这么个有背景的男人,是她的造化,贺轩民也就一商人,商还是比不上官的,即便陈天磊可能只是军政世家养在外面的私生子,也比贺轩民这些纯粹的商人世家厉害很多了。

        哟,这个时候知道女人是需要男人疼的了?怎么不知道同情一下你可怜的姐姐?童心兰听着赵梓竹的话,心里难免为赵新兰抱不平。

        不仅赵新兰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养大的弟弟成了白眼狼,就连看了赵新兰记忆的童心兰也想不明白,作为姐姐的赵新兰并没有亏欠赵梓竹,反而为他付出良多啊?

        赵新兰记忆中,小时候她也是上过学的,后来弟弟到了上学的年纪,她就辍学不去学校了,要在家干活。

        后来父母带着他们两姐弟进城务工,生活好了一段时间,但是在赵新兰13岁弟弟赵梓竹9岁的时候,父母在工地上出事死了。

        各路亲戚搞到了属于他们的赔偿费后就开始百般推脱,将两个孩子挂在了奶奶名下,然而奶奶没没过多久也死了,幸好奶奶住的也就她们家的泥土房,亲戚也看不上,让他们还有个容身之所。

        从此开始,就由她独立抚养年幼的弟弟了。

        当年,赵新兰还庆幸弟弟一直年级第一,学校给第一名免学杂费,不然小小的她,肯定供不起弟弟上学。

        毕竟她那时候还未成年,找不到好工作,赚不了什么钱。

        赵新兰只能做些零碎工,敢收未成年做工的能是好人么?

        晚上在黑心作坊帮老板挑鸡爪骨头做成无骨鸡爪,因为工商局晚上不会上班。

        冬天满手冻疮也要坚持抠鸡爪骨头,不做就买不到碳,买不到贵却保暖的棉衣,冷着弟弟了可不行。

        手冷,弟弟怎么做作业?

        睡不好,第二天怎么上课?

        不过因为赵新兰小,老板并不会给她大人那么多钱,而是大人工资的一半。

        白天,她则拣垃圾去卖。

        就这样,她赚的钱也足够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了。

        不对,她并没有在自己身上花什么钱,赵新兰吃的是弟弟剩下的,穿的也是弟弟不要的衣服改成的,二十四孝姐姐就是她这样的。

        生活费之外的钱,她也不敢乱花。

        要给弟弟买学习用品,学校的校服每年也是夏秋两季各一套的必须买,这些钱,总不能去叫学校给吧,减免了学杂费,已经很照顾他们家了。

        不过,弟弟越长越大,花的钱也越多,租房子也是其中一项,毕竟弟弟长大了就不能离学校太远,弟弟考上的是好学校,好学校都在县城里,住乡下的泥土房就太远了,所以必须在学校附近租房子方便他上学。

        好歹赵新兰上过几年学,她识些字,所以成年后,经人介绍到了超市仓库上班。

        工作稳定了,才不用继续去做那些被人看不起的下贱活儿,虽然弟弟不说,她却是知道弟弟不喜欢她去学校看他的。

        弟弟还在念小学的时候,她去送饭,却被一个小学生看见了,那小学生见过她捡垃圾,指着她就喊了起来,捡垃圾的来了,捡垃圾的来了,她在我们家小区捡过垃圾,快打她,来我们学校肯定是偷东西来了。

        当时来拿饭盒的赵梓竹脸都白了,脚下打了个弯儿就走了,赵新兰只当弟弟看到她被一群人追赶着打的架势吓到了,弟弟本来就胆小嘛。

        那晚回家,赵梓竹说:姐姐,你以后不要来学校了。

        那是赵新兰第一次看到弟弟眼中的泪水,她以为弟弟心疼她,怕她去学校又会遇到哪些混蛋小学生,会被打。

        弟弟的好心,她接受了,之后,赵新兰就再也没去过弟弟学校。

        :明天橙子要回去一趟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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