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鸽子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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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儿望了自家军师一眼,随即正容道:“军师大人,鸽子象征着和平和希望。眼前这个鸽子也一样,有了它,咱们就能穿过护国公的铜墙铁壁。”
“公主,难道你打算假传圣旨?可是这个人的笔法如此有特点,好像不怎么容易模仿。再说了,咱们这儿没有人会写汉唐的字,有没有文房四宝。”军师还算是有头脑,虽然他的聪明都没有用在正地儿。
胡艳儿早已经懒得摇头了,拿起这纸条就顺手一撕。军师的心提到嗓子眼了,他哭丧着道:“公主,你不是说鸽子能给咱们带来希望吗,你现在突然撕掉纸了,这鸽子也没有法儿带信儿了。”
“军师,你看,岑薇那个混混皇帝已经把消息写的整整齐齐的,咱们还需要什么文房四宝呐?”胡艳儿将多余的纸片儿丢弃,随即将剩下的纸张递给了军师。
军师不解的看了自家公主一眼,随即打开纸张,然后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因为只是轻轻的一撕,去掉每行的最后一个字就完全改变了句子的意思。现在纸条上留下的话是:护国公:朕已破东狄,漏网之鱼胡艳儿等欲往西戎被六王爷截击获,请君留心。
“公主,你真乃奇人也,属下服了,当真服了。公主以后有所吩咐,属下定当效力,万死不辞。”好家伙,在这个时候能找到一个稳当的大树可不容易,千万不能错过了。
胡艳儿笑笑,心知军师是个怎样的人。不过现在的形势多一个人总是多一份力气,是以胡艳儿也没有点破。而那只鸽子在抹上了‘东狄的名物’后,竟然伤口全无,宛如从未受过伤一样。
胡艳儿将撕好的纸条绑在鸽子腿上,尔后将它散入了空中。看着鸽子一跃而起,从垂直上行变为水平行驶,最终成为天空上一个看不见的小点儿,胡艳儿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笑容。
“公主,咱们何时穿越那‘生死线’?”军师现在也有了几分底气,说起话来也不想刚才一句话里面夹有三分抱怨五分叹息了。
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兄弟们,胡艳儿笑道:“兄弟们,今天晚上杀马吃放,明天正式过关。”
“杀马?”此话一出,所有人都面上一惊。要知道对于东狄人来说,马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们虽然善于养马,也会驱使马,但却从来不吃马肉。
“对,杀马。胡艳儿也知道马是咱们东狄人的胳膊和腿,是咱们东狄人的神,是咱们东狄人最亲切的伙伴。可是兄弟们,我们已经没有粮食了,马也已经没有了粮草。如果再坚持以往的想法,咱们只有和马一起活活饿死。可是如今杀上一两匹马,我们就能活下去,就能带领其余的马屁寻找到粮草,让他们也活下去。”
众位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动。毕竟,对于他们来说,杀马就相当于对神的大不敬,是会受到神的惩罚的。胡艳儿看了看诸位兄弟,眼里闪过一抹泪光,随即说道:“我们不是在杀神,我们是在救神。毕竟不杀这一两匹马,将会有更多的马和我们一起死掉。杀一个而活这么多,这买卖值得。”
“如果要杀一个的话,要杀哪一匹?”众位士兵你看着你的马,我盯着我的马,一个个将马抱得紧紧的,就怕自家的马雀屏中选。毕竟马是他们的伙伴,是他们最舍不得的东西。
胡艳儿走到自己的马前,摸了摸那匹马的耳朵。这匹浑身枣红色的马,是父汗赏给胡艳儿的八岁礼物。那个时候,父汗还对胡艳儿说:“好马配好鞍,只有这样的马才能配得上我家的艳儿。”
八岁,到如今的十八岁,已经整整十年了,这匹枣红色的马已经陪了胡艳儿十年了。胡艳儿摸着马鬃,如同以往那样笑着,脸上的表情也一如往常。
枣红色的马也很乖,乖乖的低下头,乖乖的摇着尾巴。忽然,一声痛彻心扉的马嘶声响了起来。马儿开始使劲的踢腾脚下的傻子,想要奔走。只是胡艳儿没有给它机会,又拿着匕首补了好几刀。
军师看傻了,他清楚的记得曾经可汗不小心踢了这枣红色的小马一脚,结果胡艳儿就闹了好几天脾气。不吃饭也不和任何人说话,后来可汗和灵仪夫人贡献出了胡艳儿最想要的金色大雕才终结此事。
非但军师看傻了,众位士兵们也看傻了。他们都知道自己公主有多么珍惜这匹马,也知道太子葛尔丹曾不告而借骑过一次,结果胡艳儿就三天三夜不曾理会太子,任凭他如何赔礼道歉都没有用。
而如今……西风烈,黄沙漫,马在嘶吼……
风突然停止,黄沙也已渐渐落定,而那匹马也渐渐不再挣扎。马的眼睛里有泪水流出来,不像人那样是一滴滴的,而是一大坨一大坨的流了下来,弄湿了他身旁的黄沙。
胡艳儿走到马头前,用手阖上了马儿的眼睛。曾经还想着你能陪我一辈子,曾经还因为别人无意动用你而大动肝火。而今伤害你最深的却是我,马儿,你说这是不是很讽刺?要怨你就怨吧,可是我不后悔,一辈子都不会后悔。胡艳儿没有流泪,因为从某一天开始,她就再也没有眼泪了。
“公主。”眼前的一幕太过震撼,军师如今才回过神来。不过等他回过神来,一切已经晚了,已经来不及了。他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来不及做,公主最爱的坐骑还是死了。
胡艳儿扬起了一个最灿烂的笑容,高声对着自家兄弟道:“因为我的马年纪最大,所以就用它来当我们的晚餐吧。各位兄弟们,今天一定要吃饱喝饱,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很多事情,但是明天会发生什么,没有人会知道。”
士兵们彼此看了一眼,随即一起上前将马拖曳过来,一点点的制成了美食。胡艳儿只是平静的看着这一切,什么都没有说。可是坐在一旁的军师知道,汉唐的皇帝估计没有几天好天子过了,因为这一切自家公主都会从那人身上讨将回来。
天头西斜,马肉也已做好。士兵们小心翼翼的递给了胡艳儿一碗,然后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胡艳儿知道只要自家不吃,自家兄弟就不会吃,是以痛痛快快的喝下了一大口。
其他士兵见状,也迅速端起碗喝了起来。这是他们人生第一次吃马肉,第一次的马肉竟然是公主御用的马匹。心中当真有很多感觉,只是所有的词语都不能描绘出。
胡艳儿望了自家兄弟一眼,随即捧着碗去自己的营帐里吃了。因为胡艳儿一直在营帐里吃饭,是以士兵们也没有太在意。回到了营帐中,胡艳儿就扣动喉咙,将刚刚那口汤尽数吐了出来,随即用黄沙掩埋。
碗中剩余的马肉都被她挑出来,挂在隐蔽的地方风干。看来,她当真还是不够心狠,只能装作漠然和不在意,却不能将某些东西尽除。
岑薇,因为你我胡艳儿才杀了我最喜欢的枣红色马匹,你说你该怎么陪我呢?你该那什么来陪我才好?岑薇,你可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我想要讨回来的东西你还一样都没有还给我。
黄沙漫漫,东方已晓。东方泽宇练武回来,便发现自家父亲喜滋滋的握着一张白色纸条。父亲虽然没有言语,东方泽宇却也能大致猜出纸条中的内容。
“东方泽宇,猜猜看,这封信是何内容?”护国公将纸张卷起,脸上满是遮掩不住的喜气。虽然老早就觉得在岑薇的带领下,汉唐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未来,只是当现实铺展在眼前时,纵使心有所料,还是有一种喜出望外之感。
东方泽宇摸了摸传信的鸽子,随即笑道:“儿子所料不错的话,应该是咱们的皇上打了胜仗。能让父亲您高兴成这个样子,看来东狄应该全在咱们皇上掌中了。”
“我儿真是聪明,不过你只是猜到了其一。咱们皇上非但大获全胜,而且六王爷还抓住了想要逃到西戎的漏网之鱼。看来,咱们汉唐的国运也渐渐上来了。”
东方泽宇抚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随即道:“那皇上是不是下旨让咱们立即班师回朝?”
“这个倒没有,怎么,你有别的想法?”通过和自家儿子多次的并肩作战,护国公如今可是极为佩服自家这位大儿子。虽然小儿子名声在外,却远远不及自家大儿子的十分之一。
东方泽宇这才笑道:“毕竟,现今是非常时期,如果皇上让咱们立即拔营回朝,我反而会怀疑这信息的真实性。毕竟攻城之后也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但皇上没有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你小子,总是这么多疑。这可是咱们皇上的亲笔书信,他的字体我还能看错?”护国公十分自豪的道,虽然他是一个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将军,但是他也是一个书法好手,其中尤以草书为最。
营帐内的内容,很快就传到了三军,士兵们皆为之一喜。毕竟他们来到东狄已经三月有余,前两个月还是有敌人可打,经历过一番苦战的。只是后一个月敌人却全消失不见,不知去了哪里。
如今才明白,原来那些敌人都被皇上剿灭了。如今东狄已经无人,这岂不表示他们班师回朝的天子,也已行将不远?是以一个个兴奋异常,开始狂聊家里的老婆孩子。
沙漠的天气怪异的很,上一秒还冷的你打哆嗦,下一秒就热的人想穿背心。比如此刻,站岗的士兵当真觉得头上太阳太大,让他有点儿头晕眼花。
“你们是谁,想要干什么?”虽然头昏眼花,但是对于人和蚂蚁的分别,他还是能看出来的。你看,前面这一行披麻戴孝的肯定是人,绝对不是蚂蚁,是以他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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