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9章 皇帝划下的红线
“刚跟魏王聊了什么,朕看他从你这走时一脸高兴?”
李世民抱着晋阳公主来到青钱柳树下,小兕子让父亲把她举高高,她要摘下那串串青钱。
小兕子如愿摘到一串青钱后,便笑着去找武家的小伙伴们炫耀去了。
李世民坐到怀玉面前,问道。
“臣刚送给魏王殿下一万贯钱,魏王当然高兴了。”
李世民愣了下。
“你送魏王一万贯钱?何意?”
武怀玉给皇帝分了杯青柳茶,然后简单的把事情说了一下。
听到是这个送钱,李世民倒是松了口气,
“你就不怕亏钱?括地志五百五十卷,一千多万言,这得雕多少块版?你印两千套,那就是上百万卷书,都能卖出去么,一卷卖百钱,难道不会亏本?”
李世民挺多疑问的。
“不会亏的,”
武怀玉也没隐瞒皇帝,把雕版印刷技术的先进性跟皇帝透露了一点,印的越多越赚钱,
光板、写板、雕版这些的成本是一次性的,印多印少都是这么多,越的越多,则这笔成本就能摊薄越多。
而武家敢于说一卷括地志定价仅百钱,也在于武家有完整的产业链,从造纸到制墨,再自己樊川那里的众多熟练产业工人,再加上终端的书店等,这都能保证这些书印出去能卖掉。
当然他没说跟朝廷官府的关系,
这括地志到时肯定也还要走官方路子,往国子监、弘文馆、崇贤馆,以及州县官学校、府州县衙等送书的,
五十五贯五百钱一整套括地志,这要是多些官府、学校采购,还愁卖?
就算官方渠道不会很顺利,起码这两千套打底,武家是不用担心卖不掉的,卖不掉还能租呢,租书更赚钱。
雕版印书是很赚钱的,凭借着其成本和效率的优势,竞争力极强。
一百文一卷,请人抄书都抄不来,但武家印刷的书就能买到,还很精美准确。
武怀玉还没告诉皇帝,其实武家印刷最赚钱的是印门神、年画、灶神、佛像这些,还有一些短的佛经、道经等,
那玩意可以一版再版,几万几十万份上百万份的印,成本非常的低,销售量却极大。
还有就是报纸,
印报纸也赚钱啊,武家就有自己的旬刊,还好几种,各有侧重,上面不仅有许多精美的内容,而且还会招商印一些广告,单广告费就赚钱了,何况旬刊还有一笔钱赚。
这些东西,皇帝李世民就不了解,
只听说一卷括地志只卖百钱,还直接分给李泰十钱,觉得武怀玉这是照顾他儿子小胖。
却不料真正赚的盆满钵满的是武怀玉。
“臣觉得魏王殿下还是很有才华的,也十分好学,殿下刚才说想要再补修十卷括地志,把吕宋、流求、青海、西山等诸地也修起来,臣这一万贯钱,也算是支持魏王殿下的想法了,”
李世民看着武怀玉,
“千百年后,魏王虽早不在了,但他的这本括地志却一定还能够流传的,”
武怀玉说括地志耗费那么多人心血修起来的,现在却仅有两套,还都存在秘阁,十分可惜。
他甚至担忧将来万一失传。
历史上括地志后来就失传于战乱,到明清时仅余数万十几万字而已,非常可惜了。
而中国古代历史上耗费无数心血修的书,最后失传的比比皆是,比如永乐大典,再比如清代毁了无数古书编修成的四库全书,后世也只留传三部半。
括地志是套好书,
但如果不能流传,而仅仅是皇家秘藏,那这书早晚会失传。
武怀玉现在答应李泰把这书版印两千套,不仅仅是赚钱,这种好东西,是富贵的中华华夏文化的一部份,
古人认为大地上的山川沟渠,各有条理,所以称“地理”。我国古代有编写地志的传统,最早有《禹贡》《山海经》,汉晋时期出现了《畿服志》等专书。《汉书》以下的正史多设《地理志》这样的专门章节。
从隋朝开始,地方政府上报风俗物产地图成为定例,到了唐代,撰修地理总志形成制度,一方面是为皇帝治理国家提供参考,另一方面是彰显大一统的政治特色。
武怀玉是宰相,也是民部尚书,对于括地志这套地理图书就非常看重,认为不仅于当下于朝廷治理地方有重要参考帮助,而且对于华夏历史文明的传承,也是很大贡献。
“臣觉得魏王殿下专心编书修撰很好,”
李世民想了想,觉得也对,李泰编书修志,总比争储夺嫡强。
不过这次李世民不打算再让李泰开文学馆招揽各方名士大臣了,就让他自己静下心来踏实的做点事吧,
但三年后,李泰还是应当去流求长泰州的。
说到李泰,
李世民有些沉默,
对这个胖胖的儿子,李世民以前一直觉得有些亏欠,年幼时被迫过继给兄弟,后来虽又要回来了,但总觉得亏欠许多。
再到后来太子承乾让他失望的那段时间,
李世民不免产生了一种大唐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不争气的承乾身上的念头,于是他左思右想,觉得或许可以试着培养一下嫡次子李泰。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他总得有所准备。
万一承乾将来真没指望,他也得有个可以替换的人选,
虽然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易储,可如果实在到了那个地步,他也不能把朝廷交给一个不堪大用的太子。
如今回想那段日子,
挺煎熬的,
自己也过于急迫了一些。
曾经犯过的错,不能再犯。
李世民用自己内帑,向武家的世德堂书坊预订了三百多套贞观括地志,一套五十多贯,总价一万九千八百六十九贯钱。
“朕回头就让彭城国夫人给你送两万贯钱来,”
“这三百多套括地志,印好后,你给朕每州的州学校送去一套,不仅让州学的教授、学生能够借阅,也让州中士人可以借阅此书。”
皇帝还多给了一百多贯,凑了个整数。
甚至还要提前全款。
这样的客户,哪里找去。
武怀玉笑着满口应下,武家这单也能赚不少呢。
皇帝喝着青柳茶,手指敲打着桌案。
“关于钱庄的事,朕思来想去,觉得应当试试,但这事要谨慎操作,最好是先在两京试行,不要一下子铺太大,先试行,总结一些经验问题,查漏补缺,经验成熟之后再推广开来。”
皇帝表示,既然是试行,那就既要谨慎又要大胆。
所以他表示户部钱庄、司农钱庄、少府钱庄三官营钱庄,各在长安、洛阳设立试营业,先只做存储、放贷两个业务。
“朕打算从内府拿出一笔私帑来,也成立一个内府钱庄,”
武怀玉建议,“不如就叫大唐皇家银行。”
官营的叫钱庄,私营的叫银行,为了规范化经营和管理,朝廷要对这类产业严加监管,
一是要颁发行业牌照,获得牌照的才能参与此业务经营。
二来就是对这些行业得监管,甚至规定他们的存、贷款的利息,比如贷款利息最高不能超高多少,存款利息最低最高限制多少,
甚至是诸如复利等等的一些细节规范。
“臣建议,所有放贷,不管是公还是私,还是民间百姓的借贷,凡质举之利,收子不得逾五分出息,债过其倍。”
武怀玉提出的这个利息红线,月利五分,年息就是百分之六十,放贷利息最多达到本钱,不能超过。
之前的公廨钱年利百分之百了,远超这个数。
民间九出十三归,羊羔息、驴打滚的多的是,
这方面非常乱,主要就是缺少监管,放贷的都是贵族豪强,借贷的都是下民百姓,没有话语权,只能任其剥削。
李世民对于不得逾五分出息债过其倍这条不是认同的,
但他加了一句,“又不得回利为本,及过一倍。”
这是禁止复利,利息不能返折为本金,重新生利,同时,借贷无论以财物偿还或以粟麦偿还,虽过时限,利息累计不得超过本金,即不能过一倍。
借贷最怕的不是利息高,而是利滚利,俗称的驴打滚,滚几下就家破人亡,根本偿还不起。
所以必须加上这条,不得回利为本,及过一倍。
就是要禁止复利,且规定利息不能超过本金一倍。
朝廷对于民间借贷,态度是不参与不干预,但有前提条件,就是双方的借贷得在两条基本限定条件内,
一是每月取利,不得过五分。其二就是利息的总量控制,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
同时要求,所有借款,必须立契,出现纠纷一切以契约为凭。
借债人还不起,那就要拿契约去告官,由官府判断处置,如果不经官府就自己强牵财物超过契约上的债务,坐赃论。
不得虚立契约,不得回利为本。
超过月利五分,那就叫高利贷,不受朝廷法律保护。
各个钱庄银行经营放贷,也不得超过这个数。
而三大官营钱庄,以及李世民要以内帑钱建立的皇家银行,借贷利息都是月利一分多到三分多,都不超过五分。
助农、助商性质的一般就是年利二十左右,一般的商业贷也就是年利四十左右。
相比起上限的年利六十,还是有些空间的。
这个空间,也就是给予一般的私人借贷的。
马周过来后,听到君臣俩拟的这个标准,觉得严了一点,
毕竟如今民间借贷普遍是倍利,一年起码是百分百的利息,而更多数是九出十三归这样,甚至是民间借粮春借一斗,秋还两斗甚至三斗,半年息就翻两倍了。
“不妨再放宽点,月利不得过六分,不得回利为本,利不过本。”
月息加一分,年息就加了百分之十二。
可朝廷制订标准,也确实要考虑实际情况,否则也无法执行。
借贷债务逾期不能偿还,允许以牲畜粮食等折抵,但不得超过契约上的债务,同时严禁典贴良人男女做奴婢驱使,但允许役身折酬。
欠债难偿,可以把他家的财产拿去抵债,或是把人带去做工抵债,但不能直接把人卖为奴隶,或是充奴婢抵债。
武怀玉虽然觉得,就算朝廷明文规定,月利不得超过六月,利息不得过本金,但实际操作上,肯定不是不会严格遵守的。
但朝廷划下红线,也还是有很大的积极作用的。
武家的钱庄当铺,就肯定会严格遵守朝廷的新规红线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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