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阳光越强烈的地方,阴影就越深邃
推荐阅读:驸马凶猛:从妇科圣手到第一权臣 重塑千禧年代 出师当天,我一头磕死满院亲人 公子别秀,小姐要把持不住了 都离婚了,我的外挂才来 末世:改崩爆率,我杀敌能爆装备 修真界祸害:谁教他这么修仙的? 重生嫡女杀疯皇城,病娇质子暗自宠 大秦:无双皇子,打造海上日不落 惹他干嘛?他技能全是禁咒啊!
不知是运气,还是巧合。
只有炼气七层的沈厌一路过关斩将,最后竟然闯入炼气期弟子前十,获得第八的名次。
他也是前十名弟子中唯一一个炼气七层。
大多数人将这个结果归为运气。
伍德小声向莫慈感概:“你要是能够参加,肯定比他强。”
莫慈笑了笑。
不置可否。
炼气期弟子比试结束后,轮到筑基期弟子比试。
第一组筑基期弟子上台后,稳坐高台的洞主们神色严谨起来。
宗门小比不仅是弟子间的比试,也是各峰的较量。
弟子排名越是靠前能够争取到的,利益也就越大,何况比试结果关系到各峰颜面。
他们眼神交错间也多了一丝意味不明的火气。
莫慈不是没有感受到他们之间无声的较量,但她没有兴趣关注,她的全部心神都在广场中央的比试上。
在青云宗,炼气期弟子只能修行法术,只有进入筑基期,才能学习祭炼之术,操控法器。
因此,筑基期弟子之间的较量比炼气期弟子的比试更加精彩。
莫慈不仅见到修真界常用的法器刀、剑、枪等,还见识到一些连方云朗都未见过的特殊法器,让她大开眼界。
比如,台上酣战之际,一名男弟子突然将自己的右眼珠抠下来当法器扔了出去。
此举,不仅让对手吓了一跳,自乱阵脚,也让台下众人连连惊呼。
在一位长老的解释下,莫慈才知晓这位做出惊人之举的师兄在一次外出中伤了右眼,后来突发奇想,找炼器师为自己炼制了一只可以以假乱真的假眼当做法器。
而他依靠这件独门法器,多次死里逃生。
他以往在宗门内为了掩饰自己的残缺,很少动用这件法器,这次想来是为了去万剑宗交流,也豁出去了,好在最后的结果也没有让他失望,他成功挤入前十,获得了交流名额。
白云洞主的大徒弟宋铃儿和二徒弟冯长安分别在第四次和第三次比试中落败。
沈云歌在这次小比中大放异彩,她以筑基中期的修为、犀利无双的剑气横扫所有弟子。
无数人为之倾倒。
比试结果也正如宋铃儿所说,筑基期前十名弟子中有六名都是落日峰弟子,剩下的四个名额被龙骨峰四峰瓜分,天池峰颗粒无收。
白云洞主和天池峰的另外一位洞主脸色难看。
他们低估了落日峰,更高估了天池峰。
这一次,他们输得彻底。
太和洞主一扫先前的淡然,眼角眉梢满是自得之色。
他故作自谦道:“侥幸,侥幸而己。”
各峰洞主心里酸涩不已,面上却要扬着笑脸恭贺。
“沈云歌不愧是云鹤峰主的亲传弟子,一手落日剑法,深得云鹤峰主的真传,此次的魁首,非她莫属。”
“我观沈师侄气息有些不稳,看来不久后就能突破筑基中期,可喜可贺啊。”
“云歌不错,不错!”
“……”
在一片称赞声,莫慈的目光穿越人群,落在如明珠明亮璀璨的少女身上,眉眼冷漠。
是她小看沈云歌了。
她以为沈云歌所倚仗的只有天道的宠爱。
但沈云歌还有天赋和智慧。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背靠大树,就荒废时光,相反她比普通弟子更努力,更会发挥自己的长处。
莫慈再讨厌沈云歌,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落日剑法惊艳超绝,远胜同期弟子。
就算是方云朗活过来,以筑基后期的实力也很难打败沈云歌。
莫慈第一次感受到天道之女的恐怖。
她很完美。
完美得近乎没有缺点。
绝望的草木从心底滋生,又快速蔓延。
突然。
一道阴冷的目光急掠而来。
莫慈下意识看去。
沈厌站在不起眼的位置,正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莫慈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
她扬起嘴角,冲着沈厌微微一笑。
沈厌愣了一下,随后快速低头,移开视线。
莫慈嘴角弧度,越发上扬。
阳光越是强烈的地方,阴影就越是深邃。
没有人能够永远纯白无瑕。
没有人。
……
宗门小比结束好几日,沈云歌的表现依旧被内门弟子挂在嘴边,津津乐道。
所有人都在夸沈云歌天赋异禀,是青云宗百年难得一见的天骄,是下一位能够独立开山的峰主。
也只有她才能打败万剑宗那个天生剑骨的剑修陈自渡。
青云宗之所以会与万剑宗展开一场交流活动,正是因为这位横空出世的剑修天才陈自渡。
而在说陈自渡之前,首先要提的是万剑宗和青云宗之间的恩怨。
大燕国幅员辽阔,其内的修真门派大大小小共计上百个。
而青云宗和万剑宗就是伫立在大燕国南北的两座庞然大物,地位崇高,不可撼动。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两宗自开山立派后就少不了争斗。
今日你踩我一脚,明日我便压你一头。
彼此间各有输赢,难分胜负。
而在最近几年的争斗中,青云宗占据了上风,只因为青云宗出了一个十三岁筑基的沈云歌。
她的表现不仅打破了青云宗的最快筑基记录,也突破了万剑宗的记录。
为此,万剑宗还特意派人亲自前来验证。
在得知情况属实后,万剑宗的气势就被青云宗压了一头。
老对头吃瘪也让青云宗的掌门峰主更加宠爱沈云歌。
就在他们寄希望沈云歌能够带领青云宗,彻底将万剑宗踩在脚下,万剑宗那方传来消息,他们发现了一个天生剑骨的奇材。
天生剑骨是一种独特的体质。
据说拥有这种体质的人,天生就对剑道有着极深的感悟,能够轻易感受剑意,领悟剑道精髓。
众所周知,剑修是修真界最常见,却也是最难修得大成的修士。
他们不仅需要修行剑术,还需要领悟剑意,极考验悟性。
剑修若是未能领悟剑意,实力会大打折扣,而一旦他们能够领悟剑意,实力也会千百倍增长。
万剑宗也正是凭着满门剑修,才能在大燕国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讽刺的是万剑宗以剑闻名,大燕国最厉害的剑修却是青云宗的云鹤峰主。
万剑宗本来就对此不满,他们还没有找到机会证明自己,青云宗就又多了一个沈云歌。
万剑宗自然不肯认输,他们花费巨大的时间精力在外搜寻,终于找到了一个遗落凡间的剑修苗子。
陈自渡。
(https://www.kenwen.cc/book/479978/42942219.html)
1秒记住啃文书库:www.kenwen.cc。手机版阅读网址:m.kenwe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