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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走火入魔


她麻木的走出幽司殿时,眼角余光不由自主的投向那衣冠冢,暮然心底徒留下的悲泣,仍像是失了控。

她强压着近于颤抖的身躯,以至于不让自已再次嚎哭。

却于心神里翻腾的是:羽青,重生之际,三界可还有你。

她的思绪在冲击之下,成了一片空白。

但,终是没有出声哭,也没有出声试问,因为两者即便叠加,也同样只是空白,没人能回答,哭也同样毫无意义。

不知不觉中,她的双腿竟不听使唤,很沉,沉到每迈出一步都艰难,像是在给地打磨。

樱歌终于卸下天兵服饰,着回昔日自己的衣袍后,慌忙跨步上前将她搀扶住。

一阵一阵微风抚过,带着冥海各大殿宇的沉寂与灰暗石棺的冰冷,着成分外冷凄凄的景象。

“子七。”风苏泰乙的脚步虽没有动,但他的声音从幽司殿里传来,是在低沉中染有少许沙哑,也将她思绪拉回,“走出这里,忘掉过往,重生便重新做自己,只做自己,不做谁的女儿,不做谁的血脉嫡亲,忘掉芙蓉花的姨母们,过往所有都已沉于时光里消散,天际元池也散为归墟,你只是你,活自己。”

她没有回头,也不敢回头。

亏欠二字太重,她承不起。

突然,她明白刚刚身子苏醒时泛起的幽幽白光,竟是他的仙量,仙人的仙量恰同凡人的骨血,她的身躯能完好保存几千年,是他一直在灌注他的仙量。

这是昔日托孤下的责任担当,还是在她一袭红衣逃离后所延伸出的执念,若说前者于她更体面些,那后者于他即无辜又是残忍,是在他顺畅的仙途中加了道苍白无色的烙印,时而隐隐作痛,却又瞧不见摸不着,只能默默承受。

行了很长一段路,再回首,他出来了,他立于幽司殿外,向她的方向眺望,许是因他着的是白色天蚕真丝的衣裳,所以与周遭的灰暗显得异样亮眼,竟成一株白色光点。

他知道她在回避他,他也做到小心谨慎地避开,只是他非草木。

他站在那,清冷孤独。

当年秋婵是受他的青峰琳琅剑而身亡,可秋蝉是做她的替身完成那场昭告四海八荒的婚宴,是在成全她的同时,也成全他,成全整个风家的体面,唯独没有成全她秋婵自己。

每个夜深之时,他会不会想起秋婵,想起那个忠心护主的女子。

他是因她而出剑扎入秋婵心口,他的冷漠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可他于她付上的温柔却是带着显而易见的卑微。

他的孤寂源于她。

他不该惦念她。

若没有那场不该有的婚宴,没有人知道她是多希望没有发生那场本不该有的婚宴,像从前,像少时,她可以唤他‘风苏’,她可以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嬉闹,她可以心安理得的获取他的庇护,她甚至可以使小性子恃宠而骄,可一场婚宴打破所有,也断送了俊一的念想,要了秋婵的命,竟是同时将他们四人推向绝境。

她想起,那时她逃离九重天时,她将小狐狸包裹于背,于天兵天将的围困中厮杀,她满身血渍,红衣染血是带着腥味的艳红。

依稀记得他们的哀求声、悲鸣式的嚎哭声和那失了心智的张皇失措。

不禁间,她的泪又潸潸而下。

“帝君。”

“往后唤我阿姐,魔族已归天族,天族已有天君,我既不是谁的君王,也没有帝统的掌兵权。”

“天君的位置您可以坐,那位置原本也是您的,三界自当无异议,包括当下天君俊一。”

“已成的体统何须去改,我也不是昔日你的魔君天魂古生,这三界中,受敬仰的从来不是高低的权位,而是自身的术法和于世所创的功勋,可惜他没明白,所以他不知道魔族外的天族一直瞧不起他,即便他战术和谋略无人能及,即便他统管的魔族地域胜过天族,可旁人论起他依旧只道他容颜上乘迷惑人心罢了。”

“阿姐,我们不去论先前左右。”樱歌打断她的话,她太虚弱了,瞧下当真不能再焦心悲伤,“我送您去青丘,在青丘养好身子后,我陪阿姐去寻个宝地也建一个逍遥境地如何。”

“我要去凡尘,把萧楚的尸身带回青丘灵池,还要去地府黄泉寻得他的三魂七魄,要复他重活。”

“好,全听阿姐的。”樱歌近于半抱着她,飞奔凡尘。

离了冥海,离了那片幽蓝又灰暗的境地,眼前的色泽渐渐明亮,也有了暖暖的温度。

“阿姐,你知道吗?”樱歌打开话匣子,为免她的思绪还沉浸于无端的伤感中,“先前天樱家族和天魂家族其实是一个祖上爷的根,只是樱为嫡,魂为庶,其后两房较量,樱板正守旧,魂自由散漫又聪慧过人不甘墨守成规,所以两房开枝散叶后各自成一族,也就有了你是天魂七柃,而我是天樱浩歌。在儿童时,时常有听旁人议论说我像魔君天魂古生。”

她没有理会,瞧着脚下的凡尘,战火四起。

“凡尘有战事。”刚刚离开微蹙的眉梢,却又隐隐涌上心头,他们应该会没事吧。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此界自来的规律。”樱歌含笑间,运法,找着萧楚的尸身。

她很意外,“你怎么知道他是萧楚?”

“在冥海,除过当值,我便是于这四海八荒逛游,一是寻仙灵之物,二是想着能不能寻得你碎裂的元神。”樱歌讪讪而笑,“那日在羽清境就觉得小七是未复得记忆的阿姐元神之一,只是因九尊石下人偶的诅咒,我一急,心口煎疼到无法忍受,只得出了境,后来稍好些,就跟着你们下凡尘瞧了瞧,看到你在北疆王府处决作恶的下人时,我就知道周子霄在用凡尘骨血凝聚你的元神。”

他屡次提到周子霄,究竟修的是何等异术。

“他竟这般厉害,他周子霄一介修仙的凡人,借以当年苏木给他灌输的仙量才得以成仙的凡人,他用的是何种法子?”

樱歌不语。

“他在用奇异之术,对吗?”

樱歌没有作答,而是轻手一挥,打开棺椁,接着双手微微一抚,将萧楚的身子悬空而起,他脱了自身外衣将萧楚尸身包裹,其后运出自身的一股浅淡幽红的仙量集于他身子。

“或是我们耽误些时辰,都有些气味了,好在这些凡人也尽心还用了防腐的木材和物件,不然定会化水。”樱歌喃喃言道,“奇怪怎么没安葬,而是停在这寺庙的旁屋里。”

“他们是想带他回北疆,可路途遥远,或是追兵不止,所以才且如此。”

“凡尘一世,也就仙人一场梦,那般短,短短几十载,竟活得揪心揪肺,却是酸甜苦辣样样齐全,有的竟是一世如陷泥沼苦不堪言,下次得让司命仙君自个尝尝这滋味。”樱歌摇头叹道,接着又运出一股浅淡幽红的仙量于萧楚尸身,“没想到我做三千年墓兵,尝遍三界各种仙灵草,竟从魔族大尊修成天族小仙。我竟能切换自身气韵。”

这话让她想到怒可本宜,他原是魔族军士的教头,是实足实的大尊大将,结果被羽青不动声色地调教的连提剑都是高翘着兰花指,更别提他穿衣打扮成精致的凡尘小生模样,大有仙过头的仙家作派。

她莞尔一笑,还有怒可本宜在青丘。

不觉间,她的眉眼已悄悄舒展。

“你给他度了仙量,活络了他的血脉。”

“嗯,这样将他置于青丘灵池,等寻得他的三魂七魄,他便可以苏醒,往后若是要岁辰长久,再另行办法。”

樱歌横手一收,将萧楚尸身收于袍袖中,转向她时,发觉她的脸色已然摆脱刚才的苍白,有了些许红润的光泽。

“阿姐,你知道吗,你长得是这三界独一份的好看。”

“为何突然如此说?”

“周子霄就说过,千年万年只为一眼也可。”

“他是修的何种奇异之术?”

“怎么又唠到他修的术法。”

“如实说来,我脾气不好。”

“知道。”

“说。”

“好吧,迟早你也会知道。当年,你送他上紫昆山后,他一心想超越羽青主圣,极其刻苦习练各种术法,结果误打误撞误入先师的闭关境,境中有诸多奇门异学。”樱歌讲至此,顿了顿,“谁也不知他在闭关境中经历了什么,出来后身轻如燕,可日行万里,也修得辟谷术不食也能长长久久,术法更是了得,上天入地,地府黄泉无人能拦,只是偶尔会疯魔,一日疯魔之时落在凡尘,他竟在凡尘撕咬了数百人。其后风苏泰乙赶至,用金禅仙固捆扎住他带回紫昆山,再后用您的轩辕剑做固照下使剥离术硬生生地剥离了他好些术法,之后还用了锁心魂。”

“如此折腾,他哪受得住?”

“他挺住了,因俊一天君派桑目接至青丘照养,只是其后更是不太言语。后来就自己出去开了片境地?”

“羽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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