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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五百九十三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第一次民众代表大会的召开是一个开始,是一次宣告,这次宣告之后,很多很多实实在在的变化都会出现。

  一系列的人员调动和职位调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属于民众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的全新统治秩序正在快速形成之中。

  苏咏霖在第一次民众代表大会的最后,搞了一个挺有仪式感的活动。

  他重新穿上了属于皇帝的服饰,就和当年登基的时候穿的一模一样,然后告诉了大家当年他和孔茂捷的约定。

  “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一直做皇帝,做皇帝不过是权宜之计,所以十三年前,我和茂捷同志约定了,在我退位的那一天,由他亲手为我褪下皇帝的服饰,并且付之一炬,以示帝制之终结。

  当时我们做约定的时候,是由周翀同志充当见证人的,所以今日,我们就由周翀同志再次作为见证人,由茂捷同志亲手为我褪下皇帝服饰,并且付之一炬,以正式宣告帝制的终结!”

  苏咏霖将这个十三年前的秘密广而告之,着实让民众代表们和中央代表们相当惊讶。

  一方面惊讶于这件事情本身,一方面惊讶于孔茂捷居然在当年那个时候就敢和苏咏霖作出约定,约定了今日。

  这但凡换一个人做皇帝,孔茂捷还想进入九人小组?

  不进坟里就算是不错的了。

  孔茂捷对此似乎毫无自我认知,他非常激动的走到了苏咏霖身边,面对着苏咏霖。

  “主席,十三年了,我没有变过。”

  “我也没变过,只是很可惜,当初咱们最早的一百零八个同志,现在只剩下不到五十个还在我们的队伍里,其他的不是在积石州就是在库页岛,亦或已经丧生。”

  苏咏霖叹了口气,拍了拍孔茂捷的肩膀:“我是不知道再过十三年,咱们还能有多少同志战友还在队伍里。”

  “不论如何,我一直都在,至死方休。”

  孔茂捷神情严肃,发下誓言。

  苏咏霖并不怀疑孔茂捷的誓言,于是让周翀站在两人身边,宣读了苏咏霖的退位誓言。

  随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孔茂捷亲自上手把苏咏霖的帝王服装、冠冕、饰品等等一系列的象征性意义极强的穿着物全部褪下,然后在准备好的火盆之中,付之一炬。

  那套华贵的用最高档蜀锦制作而成的帝王服饰就这样付之一炬了。

  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一个帝国真正意义上的死去了,一个民主共和国浴火而生,正式宣告了自己的诞生。

  兑现了十三年前的承诺之后,苏咏霖遂以民众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全新身份宣告了大明民主共和国的训政时期正式展开。

  苏咏霖宣告,虽然《明律》做为大明的宪法规定了大明的一切权力属于民众,但是因为众所周知的现实问题,苏咏霖认为当前阶段下民众的素质和文化水平并不足以承担起国家大事的决策任务。

  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当前他们需要达成的任务是增进学识、了解政治,熟悉民众代表大会制度和自己所掌握的权力。

  只有当这些事情全部完成之后,民众才能真正利用民众代表大会的制度和代表的身份参与到国家治理当中来,并且不会影响到国家大事的正常办理,不会影响到大明的国家局势。

  大明的民主共和制度不仅要让民众享受到充分的权利,本身也需要民众承担足够的责任,形成足够的自觉,产生国家公民和民众代表的责任意识,完成进一步的觉醒。

  苏咏霖认为把民众从地主豪强手里解放出来,使他们获得自由人的意识和尊严,挣脱封建时代的束缚,这是第一阶段的觉醒。

  而使他们产生国家意识和国家责任感,感受到自己作为一个个体与国家之间的联系,产生身为国家公民的意识,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这是第二阶段的觉醒。

  使民众产生国家公民的意识,具备国家公民的知识和素养,并且自发的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当中,这是大明民主共和国训政时期全体公职人员的职责。

  苏咏霖宣布,这是大明从帝国走向民主共和国的必经之路。

  大明需要的是公民,是全体民众完成二次觉醒,而非停留在当前状态之下止步不前。

  大明必须要在训政时期实现在每一个行省、州府、县,都建立起同等权责的民众代表大会这一目标,并且定期召开,选拔民众代表,如此,大明才会真正成为一个进步的荣耀的光明的民主共和国。

  这次宣言紧随着民众代表大会的会议闭幕正式发起,对于所有人来说,尤其是朝廷官员来说,无异于又是一颗重磅炸弹。

  苏咏霖随后就以执行委员会主席的身份给朝廷各大部门下达了指令。

  要求朝廷各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在完全整理好大明包括宪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之后,要在全国范围内搞法律宣传活动,从最基层的集体农庄当中为农民宣讲法律。

  首先要讲的就是宪法、民法、刑法和劳动法,将这四部法律完整的传达给民众,多花一些时间多花一些精力也不要紧。

  苏咏霖对这件事情尤为重视,在全体代表们面前把这个事情好好地讲了一遍。

  苏咏霖认为,过去的整个旧时代历史当中都存在着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概括一下,就叫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相传春秋时期,每个诸侯国都有每个诸侯国各自的律法,但是这些律法并不对外公布,只有少数执法者了解,而民众并不了解。

  一直到郑国执政官子产下决心将郑国的法律铸在大鼎上对外公布之后,明确的法律条文才终于为人所知,这是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回,在诸侯国间引起了轰动。

  当时晋国大夫叔向写信批评子产,说百姓知道有法律,就会对上面不恭敬,将会丢弃礼仪而征用法律,法律条文的一字一句都要争个明白,触犯法律的案件会更加繁多,贿赂将会到处使用,国家统治将会陷入困局。

  叔向所说的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

  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情的确证实了他所说的一些弊端,比如依靠法律的不足之处专门钻空子给自己谋取私利的讼棍的诞生就是如此。

  但是如果按照他所说的,问题更大,因为明明有法律,民众却不知道,不能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规避官府的惩戒。

  这就很要命了,做什么事情合法做什么事情违法都不清楚,连挑一桶水砍一棵树都不知道会不会违法,则处处受限,处处为难,生活将十分窘迫、困顿。

  与此同时,知晓律法的官府则能肆意妄为,欺凌民众,反正他们也不知该如何为自己讨个公道。

  这种情况下,官员说什么就是什么,民众又该如何自处呢?

  所以子产铸刑书这个事情是有进步意义的,也遭到了春秋诸国贵族的批评和反对,但终究还是随着历史大潮不可避免的前进了。

  但是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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