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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海上明月生,身披楚衣来(二)


    第二天,海云上是被绑了手脚,堵了嘴,扔上了一艘巨大的全副武装的商船。

  胜楚衣亲自送行。

  被捆成毛毛虫的海云上,正在一跳一跳地企图跳下甲板逃走,胜楚衣视而不见,对凤倾城道:“此别必是经年,海上风霜摧人老,三公主正值青春好时光,全部交付海上,有些可惜,不过倒是可以迫使海云上落泪,以鲛珠研磨成粉敷面,以保护容颜不老。”

  “哈?他还有这个功能!”凤倾城两眼发亮,搓手,“弄哭他,我擅长啊!”

  胜楚衣回手抓了正从他身边跳过,准备逃跑的海云上,也不管他怎样呜呜叫着抗议,直接扔进凤倾城怀里,“此番联横四海,共谋深渊海国,为怜怜和两个孩子复仇,就全靠你们二人了,万望诸事小心,给本座活着回来。”

  凤倾城道:“尊上放心,您和师父教我的苍生叹,我每天都勤奋练习,保证不给您丢人!”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在外不可过分张扬,使用苍生叹之人,修为越高,威力越大,不到危难之时,不用为上。”

  “倾城明白。”

  “好了,十七艘战舰,两万水师,各色璃光重宝,都已交付,剩下的,就看你们两个的了。”

  海云上被凤倾城夹在手臂下面,一面呜呜地叫,胜楚衣敲了他的头一下,“你已有心爱之人日夜相伴,还有什么不满足?”

  海云上对着他翻白眼。

  胜楚衣假装没收到,又深深看了两人一眼,便转身下了船。

  等他走远了,凤倾城拔了海云上嘴里的布,海云上立刻哇哇叫,“败家娘们!吃里扒外!”

  凤倾城抬手就又将那布塞了回去。

  “呜呜……!”海云上摇着头挣扎。

  凤倾城看着胜楚衣的背影,有些伤感,“天下无敌,坐拥万里江山又如何,没了心爱之人相伴左右,他真的很可怜。”

  十七艘用胜楚衣的血与悯生换来的东煌海王舰,经过改装,身披重甲,备齐重型啸天火炮,而表面却是一支奢华的商贸船队。

  黑色的风帆缓缓升起,大御码头长号相送。

  海云上弱弱的抗议声便立刻被淹没在水手起锚的号子声中。

  胜楚衣立在木兰树下,看着船上如芝麻大小的凤倾城正在向着他这边使劲儿挥手告别,不由得替她的天真叹息。

  海云上还有数百年悠长的性命可以消耗,而她,却不过人生百年,加上海上风霜,只怕活不过四十。

  如此花儿般的人,从此人生已看到尽头却不自知。

  他派海云上出使海上诸陆,寻找能够合纵连横对付深渊海国的盟友,就是因为,这个使者,可以活得足够长罢了。

  “给你一百年的时间,但愿能活着回来!”

  ——

  十年后。

  又是三年一度的神都秋猎之时。

  凤子烨的御驾,正前往神都途中,可那御轿之中,却没有人。

  “棠棠,你等等我!别跑那么快啊!棠……”微服的凤帝,一只手拿着糖葫芦,一只手拎着桂花糖,眼睁睁看着一道水粉色的身影,一蹦一跳,欢脱地消失在视线中。

  又跑了!

  这小媳妇到底何时才能追到手!

  他都二十多了,至今后宫空无一人,就在等着梨棠公主及笄,可她怎么长得这么慢!十年了,还娶不到手!

  凤子烨去神都求了至尊无数次,可每次胜楚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搞定,追本座的女儿要靠本事说话,本座没闲心理你的闲事。

  但每次看到他铩羽而归,他那神情分明就是赤裸裸地幸灾乐祸!

  朕要是能拐走那个恋父狂魔,还用来求你老人家?

  凤子烨狠狠咬了一口糖葫芦,“妈蛋,说什么爱吃糖葫芦和桂花糕,朕就转个身的功夫,就跑了!”

  秋慕白抱着桃花剑,立在他身后不说话。

  “喂!慕白,你说朕要怎么做才能把这小丫头追到手呢?”

  “搞定至尊。”

  “等于没说!尊上没了媳妇,就天天盯着女儿,朕每次提亲,都像是要抢他宝贝一样!”

  凤子烨又狠狠撸了一颗山楂,忽然眼前一亮,“你说朕如果再给至尊找个媳妇,他会不会就不会再盯着棠棠了呢?”

  秋慕白仰头望着天上的云,嘴里蹦出两个字,“找死。”

  凤子烨讨了个没趣,不过想想也对,往那广木兰神宫中送女人,的确是最好的作死方式!这十年中,的确有个国君试过,不过后来,那个人连同他那小国就一道没了。

  “走吧,天快要黑了,赶在太阳落山前住进馆驿,朕怕黑。”

  秋慕白:“……”

  凤帝的御驾到达流风城时,天色已晚,这里是一个神都附属的小国上秦的地界,即便是空桑的凤帝,也不好太过张扬,所以出于礼貌,大队人马驻扎在城外,只有御驾和亲随入了城,前往馆驿。

  凤子烨的马车刚进城门没多久,就看见前面的人群惊叫着仓皇逃窜,对面一辆马车上,车夫惊叫,“让开!马惊了!都让开!”

  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坐在马路中央哇哇大哭,母亲却被人群挤在中央没办法冲出去。

  凤子烨一看,我靠,危难时刻方显英雄本色!

  “慕白!上!”

  秋慕白白了他一眼,刚要动身,却因着这一个迟疑,功劳被人抢了!

  有人从天而降,一袭灰袍,戴着一只粗糙的铁片打造的面具,遮了上半张脸,如一支箭般扎在那孩子身前不远处,迎向狂奔而来的马车,向那匹马迎面一拳!

  受了惊的马扬起前蹄,一声惨叫,之后轰地瘫软在地,死了。

  灰衣人飞身将因着巨大惯力飞出去的车夫扬手抓住,之后转身看那孩子,也不说话。

  孩子的母亲这才从人群中冲出去,抱起孩子千恩万谢。

  灰衣人见孩子没事,转身要走,却被车夫一把抓住衣领,“你这个人怎么回事!你要做英雄没人拦着你,可你打死我的马怎么算?赔钱!”

  灰衣人由着那车夫拉拉扯扯,腰身笔直,却始终一声不吭。

  凤子烨给秋慕白使了个眼色,秋慕白又对马车外随侍的人递了个眼色,侍者麻利地过去,“你的马多少钱,我们公子替这位壮士赔了。”

  他说完看看那灰衣人,天色渐沉,如今走了近看,好像也不算是很壮,可那一拳却是实打实的排山倒海,毫不含糊。

  凤子烨的人替灰衣人打发了车夫,那人也不道谢,只是看了一眼他们的马车,转身自顾自没入了人群中。

  凤子烨从车窗看出去,叹道:“明明是个英雄,却怀才不遇,如此寥落。”

  秋慕白道:“陛下,此番神都秋猎,正缺个极具爆发力的人手来护送陛下夺取女神花冠。”

  凤子烨两眼一亮!“慕白,我觉得你真是越活越聪明了!”

  秋慕白脸色唰地阴了,“陛下真是越长大越会说话了。”

  可这是,那灰衣人已经不见踪影了。

  凤子烨亲自下了车,找了个老头问,“大爷,刚才那个戴面具的英雄,你知道是谁吗?我想结交他。”

  “英雄?”老头儿笑,“那不是个英雄,是个傻子。”

  “傻子?”

  “是啊,很少说话,无名无姓,住在破庙里,除了每日蹭饭,其他时候,都在街市那边儿看免费的戏。”

  “傻子看戏?”

  “嗯,都看了快十年了。”

  凤子烨跟秋慕白对视一眼,嘴角微抽,“你觉得傻子去抢龙珠,行吗?”

  秋慕白道:“看他救女童的姿态,并不傻,大概是隐士高人,有些怪癖,我们过去看看。”

  “好。”

  这会儿,小城中最热闹的一条街中,华灯初上,夜市已经开始,两个人大老远就看到那个戏台,走过去时,也没费吹灰之力,就看到了那个穿灰衣的傻子,正坐在马路对面的台阶上,痴痴地看着对面戏台上的表演。

  那出戏,讲的是木兰芳尊与圣女的故事,将剑劈神都,七年离散,神都秋猎,朔方称帝,水没神皇殿,都精简了一番,倒也演得有几分意思。

  凤子烨算是几分知情的人,看了一会儿,就指指点点,嫌那个演芳尊的人太丑,嫌那个演圣女的人太呆,演梨棠的小孩儿太胖,之后抱怨为什么没有他堂堂凤帝的戏份!

  秋慕白一只眼睛盯着灰衣人,一面劝他,“算了,一个小地方的戏台子,哄哄老百姓,逗几个小钱儿罢了,陛下不要认真。”

  凤子烨不忿,“不行,这次秋猎,朕得跟他们国君说说,演的这么差,被芳尊知道了,会被灭国的。”

  秋慕白:“……,您还是看看那位吧,他好像已经看哭了。”

  凤子烨这才想起那灰衣人,发现他直愣愣地望着戏台,面具之下,腮边竟然挂着晶莹的泪珠。

  那台上的女子正唱着,“海上明月生,身披楚衣来”,将胜楚衣的名字,融到了唱词中,虽然唱的粗糙生硬,可细听之下,词曲倒是有十分的婉转哀伤。

  讲得正是圣女被海皇撸走,日日夜夜坐在窗前,盼着芳尊来救她的情节。

  凤子烨和秋慕白都是很有教养的人,觉得这个时候打扰人家十分不礼貌,就只好再等等。

  这会儿有个看腻了的,一边转身一边骂道:“什么破戏,都唱了十年了,还有这么多人听。”

  这人走得匆忙,差点撞到凤子烨,看见他不看戏,却看傻子,笑话道:“你外地来的吧?没见过傻子看戏?”

  凤子烨假装憨厚地笑道,“还真没见过。”

  “那傻子,天天来看,天天哭,戏班的老板看在他天天哭的份上,引为知己,不收她钱。”

  一旁的大娘插话道:“要钱也没钱啊,那傻子,每天只吃一顿饭,这几年才学会给人打工赚几个铜板,前几年,就为了偷吃的抢吃的,整条街的人都被他揍过。”

  凤子烨:“……”要说你们整条街的都揍傻子,我还可以说上两句,现在你们整条街都被傻子揍,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等到那咿咿呀呀的戏终于唱完散场,傻子用衣袖抹了抹眼泪,起身要走。

  秋慕白上前礼貌地打招呼,“这位壮……”

  他话到嘴边,却愣住了,这位壮士身量不高,可这“胸肌”倒是发达得很!

  凤子烨也看出来了,怼了怼秋慕白,“女的?”

  秋慕白不动声色地点点头,“这位姑娘,请问怎么称呼?”

  灰衣人茫然看着他们两个,好像这么多年,从来没人这样和颜悦色地问过她是谁。

  她抬头看了看戏台上还没收拾利索的道具,一面写着大大的“胜”字的旗正被卷起来。

  “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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