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寻亲觅故
那疾驰如箭的魔气,与血傀真魔相背而走,穿梭在铁色的天空。
远处那群堆叠在一起嚼吃星辰残骸的魔物,已经从尖山降成了矮山。
魔界总是暗沉的,仿佛空气都负重。
这缕魔气却在空中轻盈地跳跃,灵动如飞鸟,倏忽几折,以尾迹为线,描绘成一副复杂玄秘的北斗星图。
魔气勾勒的图案,在这魔界天穹,几乎与四周暗色混为一体,难以看清详貌。
它像是一张舒展开的图纸,在空中自由的飘荡。
就在下一刻,变化发生了。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拿起这张星图,随意地抖了一下——
哗。
好似纸张晃动的、极轻极微小的声音。
当这个声音坠落,纸上的图案却立起,星图变幻成暗雾,原地竖起了一扇刻印宇宙群星的古老门户。
为了贴合魔界环境,它并不璀璨,不显耀光。
仍然是魔气所勾勒的暗色,但也有黯淡的星辰,在门户正中的椭圆刻印里漫游不定。
如今的整个魔界,很可能只有一位存在能够认出它来。
此即上古龙皇元鸿氏所传,乃星图玄构古法所创造的“宇宙众妙之门”。
当初为了骗得姜望入局,老龙敖馗痛下血本,将这门上古秘法献上。
凭借这星图玄构之法,姜真人后来行走万界,再未有迷途之惑。
而于此刻,凭一缕魔气,即能在魔界寻亲觅故——
在某处鬼气森森的国度,一座以黑色为主色调,屋脊如剑刺、飞檐如倒钩,风格狰狞冷厉的宫殿群中。
有一扇同法所构、但风格更显古老的宇宙众妙之门,忽然出现在主殿穹顶。曾经的金黄已变为玄黑,少了些高贵、多了些威严。
就连门框龙纹,也似刀斧。
这扇门户,被隔空叩响。
于是张开一道缝隙,挤进来一缕声音。
“哗”~
那极轻极微小的如硬宣纸抖开的短促音节,在这一刻有了十分复杂的体现——
“敖馗老儿!搬了新家,住得还习惯吗?也不知道给你的前房东请安!”
靠坐在幽森王座之上,龙首人身、骨刺狰狞的鬼龙魔君,倏然眼皮一抬,似从午憩中醒来。
那恐怖的威压如山倒悬,殿中鬼气更是狂涌奔流,好似啸海。
候在殿中听宣的各路真魔,一时纷纷跪倒,不敢发出声音。
自道历三九二二年在浮陆世界一别,已经六年过去了。
天知道这六年时间,魔界至尊鬼龙魔君,有多么地想念姜小友。
当初正是靠姜小友的临门一脚,他才从玉衡星君的竞争中败退,可喜可贺的输掉了千年之局。这份恩情,比山高,比海深。
他和小姜相处的时间,虽然只有三年,在漫长的生命里似乎短暂得不值一提。但这三年的时间,是完全没有自由的三年,是卑躬屈膝、饱受屈辱的三年,是天天被锁在地牢里、被不断抽取力量的三年!
好吧,这些其实也不算什么。
他敖馗大人一生风风雨雨,什么波澜没有经历过?
真正恐怖的是,他在这段经历里,几乎完全看不到脱身的希望,只能靠漫长的生命苦熬,期待房东放松警惕的那一天。然而小姜房东修行的速度,就跟这王八蛋的身法一样,那叫一个快!不止一日千里!
眼瞅着内府、外楼、神临不断拔升,一天一个花样,就像看到那斩首的铡刀飞快拉近。死期至矣!
这种等待死亡的过程,比死亡本身更难熬,每一天都度日如年——如此算来,他跟姜小友也相处千年了!
不把姓姜的抓回来关一千年,天天威逼恐吓,拳打脚踢,何消此恨?
但敖馗也知晓,这件事情几乎已经不可能——哪怕他如今已贵为魔界至尊存在,是掌握了《山河破碎龙魔功》的魔界第五尊,名列八大魔君之一。
他已经分享魔族至高权柄,在魔界几乎无所不能,手却伸不到现世去。
小姜毕竟是人族第一天骄,是在他亲眼见证下,创造一個个修行历史,摘取一个个荣勋,走到后来的高度。他太知道这样一个天骄的分量,他是绝对没有偷擒此贼的机会的。
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小姜又成就了“天人”……
进一步就超脱有望了,还偷捉个屁?
只能在心里幻想幻想,过个干瘾。
他敖某身在魔界,心在沧海,耳听八方宇宙,眼睛一直在关注现世,尤其从不错过小姜的消息——那惹祸精动辄搅起风云,引得天下汹涌,就算想要错过,也不是很容易。
在殿中听到熟悉声音的时候,敖馗一度以为是错觉,是太过想念所产生的恍惚。
但星图玄构古法的触动,明确无误地告诉他,正是他背弃龙族誓约所泄露出去的传承。确实是那个声音,确实是那个人!
“魔君……”龙渊魔域最强的那位真魔,跪伏在地上试探性地发问。
“无妨。”敖馗摆了摆手,龙须轻轻摇动:“有一个老朋友。我好像听到了他的招呼……还是那么没礼貌。”
这样说着,稍稍振奋精神,通过“宇宙众妙之门”,热烈地传回一道声音——
“姜小友?孤想死你了!你现今身在何处?孤当备仙肴为宴,用雾女佐酒,以八骏拉车,接你来魔宫作客!罢了,速速报予地址,孤亲自去接你!”
……
……
咚!
鬼面蛙身的水怪跌落水面,泛起的涟漪才扩开一点,便骤然消失。水怪身上的雷光,也深陷在潜流之中,不能再被看到。
像是有一块无形的抹布,抹平了水波的皱痕。
善太息河的河水,自有其复杂诡异之处,不很太平。
“哥。”姜安安怕惊扰了已经睡着的叶青雨,特意传音过来:“像刚刚那种情况,飞仙雷之后应该接什么法术?七玄雷光好像有点浪费。”
她能够意识到力量的浪费,已经是在真正认识战斗。
姜望感受着船桨与河水的对抗,随口道:“飞仙雷已经够了,不需要接什么。”
“一道飞仙雷之后,我看刚才那头水怪还活蹦乱跳呀。”姜安安不太理解:“我也对准了要害。”
姜望不答反问:“我教你的声闻仙态你掌握了吗?”
“嗐。”听课的时候姜安安还是很认真,暂时按住了金玉罗盘,不是很好意思:“那个有点难。”
“那个确实不容易,我当初也修炼了很久。”姜望道:“但掌握声音,对战斗的帮助是很大的,不止是能帮你争夺知见的优势、主场的优势,还能做到更多。比如这样——”
他随手一指,一道飞仙雷如惊鸿掠水,恰恰巧巧落在一头钻出水面的水怪头上。也不见太大的动静,那水怪便抽搐着沉底。
“同样的道元,同样的速度,看出什么不一样了吗?”姜望问。
姜安安所修的瞳术,是叶凌霄所传的《灵霄劫眸》,当然她现在还远未修成,达不到“抬眼即劫”。但洞察战场,还是很有用处的。
“伱利用了雷音。”姜安安敛去了眸中的雷光,眼睛乌亮有神:“声音与雷光并行,加速切割水怪的防御,将飞仙雷的伤害扩大了——但在不干扰原有的法术情况下,精准地拨动声音还要彼此配合,这可需要很高的控制技巧呀……”
姜望笑了笑:“多练习。”
姜安安顿了一下。
现在全天下都知道她姜安安的哥哥是盖世天骄,好像什么剑法道术都是一看就会,一学就精,好像生下来就有无敌之姿。但从小到大她都知道,哥哥是怎样成为哥哥的。
“我想先练点你不会的呢,卦算堪舆什么的。”姜安安低头道:“打架我又帮不到你的。”
“怎么帮不到?”姜望咧着嘴道:“你喊一声哥,我就斗志满满,一骑当千了。拳打重玄风华,脚踢斗氏小儿,全都不在话下。”
姜安安忍不住笑了,又撇了撇嘴:“拿话去哄青雨姐吧,我可不是小孩子了。”
“她最近是不是很累?”姜望若有所思。
“才知道?”姜安安白了他一眼:“她哪里喜欢算账呀!平时云雀叫几声她都嫌吵闹,恨不得整天一个人待着。开客栈做生意、跟很多人打交道,这种繁琐又吵闹的事情,青雨姐最讨厌了。”
她又很深沉地叹了口气:“但是修行嘛,没办法。”
姜望有些好笑:“你又懂了。”
“我怎么不懂?”姜安安不服气:“就像我觉得临字帖很辛苦,我还是会临很多字帖的。我很容易累着但我也会一遍遍练习飞仙雷的。下次见到我,就是‘妙音飞仙雷’!”
“先掌握声闻仙态,事半功倍。”姜望抬指敲了敲耳朵:“你要是对声音的掌控足够,就能更精准把握战局,知道什么程度的力量能击杀目标。而不是像现在只有一个大概的感觉,感觉多了,感觉少了,感觉浪费了……感觉可没那么准。所谓战斗直觉应该是千万次锤炼后对胜利的感知,所谓的战斗判断,要建立在充分的知见上。”
“我的哥哥欸。”姜安安扶额而叹:“关心我们,你就偶尔蹦个一句两句。讲起修行,你倒是长篇大论不重样。”
姜望轻轻一笑,没有说话。
……
“道途漫长,我不想一个人走。”
鸿冢之峰,自古险绝。在西境名山之中,位次颇前。
此刻山巅有一人,临崖而立。
他右手抓着一段布条,正慢慢地缠着左手,并没有见得他如何用力,但这动作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万钧投石车,正缓慢地转动着绞索。
极致的力量感!
他的皮肤之下,筋肉之中,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根本不能被这具传奇体魄容纳,故而如气如雾,不断外溢。
纯粹的力量,竟能有实质性的外显。
所以他并不雄壮的身形站在那里,却比山峰更巍峨。
“我曾经有两个最要好的朋友。”这个男人说:“我希望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我希望走千里万里,在千年万年之后,身边还有他们在。我很认真地教他们修炼,但他们志不在武道。我真希望跟他们一起走,但我明白,我们早晚要分别。我不是一个看不透的人,但我离开秦国之后,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他们,你明白么?”
大秦帝国干戈军的统帅,当世真人王肇,就站在这个男人面前。
他留短须,披明光甲,身姿昂扬,一看就是个很骄傲的人。但是在王骜面前,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可傲慢的。
武道是新路,武道的积累远远不如修行主流。越是到高阶,手段越是相对匮乏,样样都需要自己摸索。尤其是像王骜这种走在武道最前沿的人,根本没人可以请教,每一步都是在大雾之中走高崖,为天下人探路。
而走在主流修行路上的强者,随便一道秘法,都是千锤百炼、经过时光冲刷的。
然而王骜以独自开拓道路的武道真人身份,多次展示当世最顶级的洞真表现力,赫然是“天下第一真”这个名头,最有力的争夺者!
甚至于曾经沉都真君危寻布局沧海,趁皋皆托举海族、不得挪身之际,纠集一群真君偷入沧海深处,斩下半根龙角,王骜也参与其中。
他是其中唯一一个真人!
虽然彼时皋皆身负族群、不能挪身,虽然皋皆要提防有可能垂钓的钓龙客……王骜的力量,也足以彰显。
王肇当然是大秦帝国青壮派的代表,西境名将此时却也只是认真地回答:“大概明白。”
一个简易的拳套,就这样用一段布条完成了。王骜开始缠另一只手,慢慢地说道:“孙横比我看得通透。他知道早晚要分别,晚不如早,他就提前选择离开。他说他能力有限,不救天下了,他回去救老家——”
孙横是谁?
王肇不认得。
但他想,能被王骜这样提及,必然是个了不起的人。
“窦月眉也跟他走了。”王骜说。
王肇于是知道,孙横和窦月眉,就是王骜口中,曾经最要好的两个朋友。他以为这个故事还有后续,但王骜不讲了。
人生常有短旅,很多时候走了两步,就知不必再继续。
“我这一生舍弃太多,唯余武道在我脚下。”王骜道:“这些天我用双脚丈量故乡,总觉得还是有一些事情,需要了结。”
王肇问道:“怎么了结?”
“我亦生于王氏,虽然是旁支。小时候过得还算幸福,虽然家贫。后来……一切都没有了。”手上的白色布条,也像记忆的丝线,缠了一道又一道。
王骜的身后是朝阳,朝阳初起,在层云之中,将它的金辉晕开。
“具体的经过你应该已经调查清楚了,是非对错我不想再说。那件事情是跟你没有太大关系的。也大概不是你那个已经战死沙场的父亲的主观意愿。有时候巨兽一个无意间的翻身,就会碾死许多花草和爬虫。”
“但我家确实在那个翻身里,被碾成了废墟。”
王骜抬眼看着王肇,问道:“被碾碎在泥土里、轻微得不能被感受到的反抗,今天应该可以被看到吧?”
“当然。”王肇说道:“今天我来这里,就是为了看到它。”
王骜终于缠好了他的一双手:“我实在是很强大,不得不稍微压制一下自己。不然一不小心就跳上去了。上方到底是青天大道,还是万丈深渊,我还没有看清楚——”
“接我一拳吧,王肇。”
“接下了,两清。”
“接不下,两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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