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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七节 符富卷入了调查工作


  万里辉已经习惯了符不二家有一屋子人的情景了。符不二是村长,家里等于是半个村公所。村里的百姓来办事的,说话的,甚至还要喊冤的。基本上每天川流不息。虽然村里盖了还算气派的村公所,但是老百姓还是习惯抬腿就上村长家来办事。

  屋子里聚集这么一堆人中间站起个伏波军的士兵给他敬礼,才让他有点意外――军队放假了么?

  “这是符富,在伏波军当兵。”符不二赶紧介绍道,符富突然从军队里回来让他吃了一惊,这小子莫非是当了逃兵?这可要连累死他了!想到前阶段他还去专门做过逃兵工作,又有个首长在这里,心里不由的一阵慌乱。

  再看符富穿着整齐,容光焕发,又带着大包小包,不是丧家之犬的模样,他心稍稍一宽。

  “符富,”万里辉随口说道,“是你儿子?”

  “啊――”符不二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符富早不是他家的小厮了,当然更不是他的儿子,“是……符喜他们的哥哥。”

  万里辉点点头,忽然想起来符富不就是当年符不二求他去要军饷的那个家养小厮么。为了这事他还平白无故的在吃了一个钉子。被魏爱文等人数落了一番。想到这里,万里辉的脸上就变得不大好看了。

  众人一见有首长来,不便再在这里,纷纷都散了。

  符富赶紧立正站好,一副“听候命令”的模样。

  “既然是你家里人,不用这么拘束。”万里辉装作不在意的挥了挥手,又问,“你回家有没有去报到一下?”

  “报告首长,还没有――”

  “快去!”万里辉摆出首长的架势来,他转眼一看符一金脸色红扑扑的,有点痴痴的看着符富,心里愈发不痛快起来。虽然他摇号买了一个A级女仆之后就对符一金有点冷下来了,但是一直把符家的大女儿当作自己随时可以采摘的花朵,忽然发觉对方迷恋上了一个土著士兵,心里当然很不乐意。

  “是!”符富也赶紧溜了出来,刚才聊天说话让他享受了一番众星捧月感受,把去驻在警那里报到给忘记了。照规矩士兵休假回家,到家后必须立刻向驻在警报到盖章,否则回部队之后没法销假。

  驻在警的住家,在东村和西村交界的地方--当初修在这里是便于东村和西村的人能够同样方便的办事。驻在警的住所是由民政委员会出资修建的,两层小楼,楼上是驻在警的住家和宿舍,楼下是警察的办公室和临时拘留所。按照冉耀的警务规划,每个千人以上的村落均要配备两名驻在警。其中一人在当地长期安家落户,另一人由新进警察轮换担任。

  驻在警除了维持当地治安,还直接负责轻微案件审理,由于这种执法最少需要两人,所以冉耀最终决定每个千人以上的标准村至少要有2名驻在警。他们同时还负责社情民意的收集,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的管理。

  军人探亲当然属于“外来人口”管理,符富赶紧到了“警察阁子”,因为驻在警的住所是一栋小楼,土著们就这样称呼了。

  没想到推门进去“警察阁子”里也有个“首长”,和万首长那占满泥巴的工作服不一样,他穿着整齐,看上去极有风度。正和驻在警在说话。

  符富小心翼翼的敬了个礼,这才向驻在警出示休假证件――因为他要在这里住三天以上,所以必须登记临时户口。

  “急什么,没看到我和首长在说话――”

  把帽子推到脑后的黑衣服警察一边擦着脑门上的汗一边训斥道。

  “你先给他办好了,我们的事还得好一会。”说话的首长和颜悦色的说道。符富不由得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三十来岁的首长,他的身材没有其他首长那么高大,但是同样健壮,长了一张不大会留下印象的大众脸。

  符富忽然发觉:这个首长穿得是一身取下了兵种和军衔符号的海军制服,他也没有佩戴指挥刀。一个海军元老军官忽然跑到美洋村来干嘛呢?

  很快办完了手续,盖了章,只听驻在警又在诉苦:“……您不知道,村里的事情实在太多,这村子里外来户和土著矛盾很大,鸡毛蒜皮的事情三天两头有,这不一堆的调查表要填……你老得等我一会,等办完了这些事马上就办,你老体谅一下……”

  “一等兵!”符富刚要出去,就被首长叫住了。他赶紧站住,转身敬礼。

  “你是本村人么?”

  “报告长官:是的!”

  “新移民还是土著?”

  “报告长官:是土著。”

  驻在警接话道:“这是符不二家的……”

  “一等兵!你愿意帮我办事吗?”

  “报告长官!为元老服务是我的荣誉!”符富按照套路大声的说着。

  “稍息!不用搞得这么正式!”

  “是,长官!”

  “我是仲裁庭的许可。”许可在仲裁庭属于“借用”的身份,没有正式的头衔。他在马甲的要求下被暂时借到仲裁庭办理这次的破坏军婚案件,充当法官。

  由于此案子是新得法律体系走入土著的开端,有必要慎重点对待。争取一个法权威性和土著可预见性的平衡,之后就可以考虑用临高自己的对土著法取代大明律了。马甲专门召开了一次法学会的全会。就这个案件的法学理论、审理模式、适用法系和如何量刑进行了逐条的讨论,以确保这一案件具有“历史意义”。

  新得法律必须体现的是统治阶级――也就是元老院的意志。而元老院的终极目标是改造社会,也就是说,审判的目的是不简单的惩罚,而是在“移风易俗“上。

  首先,大家一致认为在管辖权问题上,这个案子还是走普通的法院程序为好,不宜贸然搞军事法庭。这一方面要考虑社会效应和政治效果,另一方面没有诉讼法典,贸然走军事法院途径难以服人,于法无凭。

  在会议上,法学会经过讨论认为形成三个基本观点:

  第一,元老院并没有颁布相关的成文法。那么就应当本着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和罪刑法定的原则进行审判。那么,还是以本地通行的习惯法或者大明律为基础,进行裁判。

  第二,应当立即在法庭审理后进行公开释法,增进土著百姓对元老们法学理念的了解。

  第三,赶紧制订颁布相关的法律。不教而杀谓之虐。

  大家认为,由于元老院至今没有公布过婚姻法或者民法典之类的法律,所以本案在没有成文法的情况下适用大明律定罪是恰当的,至于量刑上可以由法官裁量――而由于临高法院系统应当讲政治,再加上这个案子的重要意义,可以考虑引入审判委员会制,将元老院内部的精神通过审委会讨论的方式转换为可被各方面接受的判决。军方要求严惩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这样做一方面对外确立了法律系统在土著中的权威,另一方面确立了元老院对司法系统的政治领导与思想领导,在当前政治背景下是可以接受的。

  总之,在审理中争取一个法律权威性和土著可预见性的平衡,之后再考虑用新得法律取代大明律。

  指导思想既然已经明确,下一步就是具体的经办,马甲借调了在情报局工作的许可担任法官,由姬信担任免费的辩护律师,而公诉人由安熙来担任。

  许可接到这个案子之后,决定亲自到事发地点,也就是海兵的家乡所在地来进行一番实地调查――按理说这不是他的事情,但是安熙的办事能力实在让人不能放心。根据他从海军调取来的士兵档案,这个被人NTR的士兵和奸夫都住在美洋村。

  许可决定自己亲自出马到美洋村来进行实地调查,以确保这个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你认识这个人吗?”他说了戴了绿帽子水兵的名字。

  “报告长官!认识,就是本村的。”

  许可点点头:“不用报告,就一般的说话好了。”

  “是!”符富说,“这是个福佬――不,福建人。七八年前就到我们这里来安家落户了。开始是靠打短工过活,又开了几亩荒地……”

  “他老婆是什么时候娶得?”

  “是他从福建带来得。”

  “没有孩子?”

  “有过,都死了。”符富说。

  “你看,一个出去好几年的士兵都比你消息灵通!”许可带着责备的神气对驻在警说道,“你到这里多久了?都在干什么?!”

  “是,是,首长,小的……我,不是这村里的……”驻在警这下急得汗如雨下,“小的――我刚来三个月……”

  “好了,你自己反思反思工作效率问题!”许可原来还想就他一团糟的工作指出些问题来,但是想到自己不是警政部门的元老,不宜直接插手指手画脚,便放缓了口气,“既然来了没多久,以后要多花点心思!”(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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