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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很高兴认识你


  安格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往镇子走去,那模样比天使骷髅还可怜,也不知道是不是跟它学的。

  如果丽莎安娜等人在的话,此刻肯定已经心软了:种吧种吧,我们种完这些地再走。

  可惜,在场的没有心肠软的,无视安格可怜兮兮的样子,奈格里斯甚至还说到:“天使骷髅别去了,翅膀太显眼,我也不去了,你把我扔回安息之宫,我投映到你身上。”

  “嗷……。”安格叫了一声。

  天使骷髅乖乖的跑到安格身边,可能是感觉到安格心情不好,它表现得非常乖巧。

  翅膀撕掉,扔进安息之宫,圣光抹过,好了,不显眼了。

  “嘶——”卢瑟等人看着牙酸,就这样硬生生撕下来,大家虽然都知道天使骷髅没有痛觉,但那场面还是让大家牙酸。

  奈格里斯身为一具不会痛疼的尸巫妖,看到这一幕也感觉自己的翅膀隐隐作痛。

  最后只有奈格里斯自己被扔回安息之宫。

  一行人往远处的克伦镇走去。

  而在离这里不远的一条山沟处,护送完安格正在返回的法勒和圣骑等人,此刻正在地上跪成一排,双手举过头顶,手掌托着他们从安格那里赚来的东西,基本就是魔晶银币之类的。

  还有小包的圣菇粉,圣水,这两种可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一种止外伤,一种止腹泻。

  不知道从哪里抢了一套粗衣布裙的夏玛拉,正在他们的面前来回踱步,冰冷的问到:“这些,就是安格给你们的?”

  天使降临所凝现出来的翅膀不见了,穿上粗衣麻布的夏玛拉一点都不显眼,除了腰身细了点。

  但是她手上黑色的圣光,却让所有人都㦗若寒蝉,连手上的圣光都黑化了,堕落的程度越来越深了。

  法勒和圣骑们苦着脸点头,心里哀叹:外快没有了,希望能保住小命。

  夏玛拉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摇摇头,逐一从他们身上抽出圣光之力:“圣光,给我。”

  夏玛拉的手法越来越纯熟了,掠夺圣光并没有伤及法勒等人的性命,只是让他们感觉全身被掏空了一般,非常疲惫。

  抽到圣骑队长的时个,夏玛拉认出这个人,不由多问两句:“你的伤好了,安格治的?”

  “是……是的,夏玛拉大,大人。”圣骑队长都不知道该称呼她什么了,叫大人吗?她堕落了啊。

  直呼名字吗?她生气怎么办?迟疑犹豫,最后还是觉得尊敬点比较好,毕竟自己是讲礼貌的圣骑士。

  “为什么,你身上还有圣光?”夏玛拉边说着,边从圣骑队长身上抽出了一团圣光之力。

  “安格大人帮我恢复了一些。”圣骑队长老实应到。

  夏玛拉眼睛一亮:“不愧是最纯净的圣光,还能帮你恢复?太厉害了。这个主意不错,这样你就不是教会的信徒了。”

  夏玛拉的话让所有人听得都一脸懵,为什么不是教会的信徒了?不是最纯净的圣光吗?为什么要说教会?不都是说光明的信仰吗?

  夏玛拉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按住圣骑队长的肩膀说到:“我也帮你恢复一点。”身上的黑色光芒涌入了对方的体内。

  所有圣骑和法勒都被掠奔了圣光之力后,反过来注入黑色的圣光。

  法勒苦着脸看着自己的双手,喃喃道:“这就是污染吗?完蛋了,回不去了,我们要是被光明教会发现,第一个被净化的就是我们。”

  ……

  安格一行走进了克伦镇。

  黄铜龙扔进安息之宫,天使骷髅的翅膀撕掉,少了这两个最显眼的特征,安格一行就显得不是……。

  唉,还是那么显眼,比如没有翅膀的天使骷髅,外表看上去就是一个呆呆的,两眼无神,皮肤白皙,身材娇小的小女孩。

  一看就像贵族家的小公主,出现在沙漠边陲的小镇,就像黑夜里的天国阶梯一般显眼。

  刚进小镇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两个在小镇入口旁酒馆台阶上打盹的佣兵眼睛一亮,相互捅了捅对方,其中一个装作若无其事的转进旅馆里。

  另外一个佣兵站起来,和善的招呼到:“远方来的旅人们,欢迎光临克伦镇,我是自由的佣兵马克,你们好啊。”

  第一次有人跟自己打招呼耶,卢瑟热情的应到:“你好啊马克,我叫卢瑟,很高兴认识你。”

  卢瑟从小在安息深渊长大,第一次来到人类世界,克伦镇是他第一个正儿八经接触到的人类城镇,看什么都新鲜。

  “哦,卢瑟,好名字,请问你们从哪里来,到克伦镇做什么?有什么我可以帮到你们吗?”马克微笑的说到,很和善,很热情,带着一种邻家大叔般的亲切。

  “噢,非常感谢,我们只是路过这里,听说沙漠中的绿洲盘踞着一头黄铜巨龙,我们要去把它找出来,我有个朋友想骑它。”卢瑟如实说到。

  “天啊,你这个想法太棒了,你们很有勇气,祝你们成功。这里是进入沙漠最后的一座小镇,如果有需要,你们可以在这里得到充足的补给。”马克一脸钦佩的说到。

  卢瑟笑着应到:“不用了,我们都带着呢,不过还是谢谢你的提点。”

  “不客气,勇敢的旅人们,圣光保佑你们。”马克笑得很真诚。

  “噢,祝你灵魂安宁。”卢瑟开心的回应到,走远了,他才对大家说到:“主物质位面的人真热情和善。”

  大家点头表示同意。

  等他们穿过小镇离开,酒馆里涌出了十几个面目狰狞的佣兵,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之前跟马克一起打盹的那个佣兵靠过来,说到:“什么来头?”

  马克笑到:“估计是骑士小说看傻了的贵族子弟,他们要去找黄铜龙,说要骑龙。”

  哈哈哈哈哈!哄堂大笑。

  “希望他们看到黄铜龙时不要吓尿,我上一次见到的时候就差点吓尿了,几十米长的一条,一只脚趾就比我腰身还粗了。”

  “什么差点,是已经尿了好吧。”

  “好了好了,赶紧准备,这些可是大鱼。”马克制止了所有人的哄笑,催促到:“他们手上应该有空间法器,那匹马头上就一件防沙笼头,没有包裹,他们却说准备好补给了,那估计是放到空间法器里了。”

  空间法器?所以人听到这个名词,瞬间眼睛冒光,如果有什么价值高,体积小,又容易出手变现的东西,空间法器毫无疑问绝对排第一,比什么神器圣器都要实在。

  毕竟装备武器很挑使用者,用剑的不喜欢刀,铠甲需要匹配体型,魔法饰器要讲究属性,只有空间法器,任何人都可以用,是最容易脱手的。

  呼啦啦的,所有人都涌出酒馆,翻身上马。

  马克急忙说到:“不要伤到他们,特别是那个小女孩。”

  “放心吧,我们不会伤到她的,白嫩嫩的谁不喜欢啊。”一群人策马奔出了小镇。

  马克没有跟着去,几个骑士小说看多了的贵族子弟,十几个人足够对付了,不需要他出马,守在家里,说不定还能碰到别的大鱼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幸运之神垂怜还是厄运之神附体,马克真的心想事成,镇外又来了一个女人,一个身穿粗衣麻布,但那腰身皮肤和脸蛋,都迷死人的女人,只是脸上的表情有点冷漠。

  “哈哈,我最喜欢这种外冷内热的了。”马克急切的迎上去,热情的招呼到:“噢,这位美丽的女士,欢迎你来到克伦镇,我叫马克,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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