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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该升稿费了


  一页书:“丁当这个角色,会得到自己应得的惩罚的,还请大家继续支持购买杂志。”

  见到贴吧许多人为侍剑之死而郁闷,林牧也是深有同感。

  整个《侠客行》里的女人,虽然侍剑出场不多,还只是个小侍女,但真说起来,她与女主角阿秀的人气相比,毫无落后。

  可惜,不知道是因为石破天已经有了阿秀,没法再爱上另一个人,导致侍剑的命运不好安排的缘故。

  还是侍剑这个无心插柳的人物,竟然影响到了阿秀的人气,所以不得不死。

  这两个理由,又或者有其他想法,导致了侍剑被杀。

  但无可置疑,侍剑成了《侠客行》中,最大的遗憾。

  她死了。

  死后尸体还被污辱,甚至可能被长乐帮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连棺材都没有。

  而她为之而死的男人,对她却从来没有过一点情思,甚至不知道她的命运,以后甚至不会想起她。

  庆幸的是,她以自己性命为代价,揭穿了丁当的阴谋,虽然没让石破天明白丁当的真面目,但最终,石破天仍旧是保下性命。

  这就已经够了,不是吗?

  就好像,许多人为石破天练就一身惊世神功,却没能大杀四方而遗憾。

  可实际上,石破天依靠这身武功,已经救下今生挚爱,那就没什么可惜的。

  而侍剑,许多人,觉得她弃了自己一身性命与清白名声,却没能让石破天醒悟,因为这样而为她觉得不值。

  但真的不值吗?

  石破天活了下去,而且还一生与心爱的阿秀生活在一起。

  这,不就是那个痴情的侍剑,临死前最想实现的愿望么?

  ……

  得了林牧澄清,大伙情绪才平静了些。

  索幸这些书迷,大部分都是经历《连城诀》的凶残考验,而坚持下来的人,这种“小虐”,早就不当回事了。

  不然,换成其他的书,敢这么玩,早就被骂成狗了!

  别的不说,除了那些顶尖作者,你见哪本小说里,敢把男主角的红颜知已弄死的?

  和书友扯了会蛋,林牧就又和汪洋聊了一会。

  这次去京城,一者为报考电影学院。

  二者,是想去《故事会》杂志社看看,另外讨论一下,提稿费的事。

  是的,提稿费。

  目前千字五百的稿费水平,在业内99%的作者看来,都可以说是高的,甚至是他们一辈子不敢想的高价。

  身处这样稿费收入的林牧,还要提涨稿费的事,看似有些装比。

  但就像一部最新苹果手机,卖五六千,自然是太过坑人,是种装比价。

  但你真要让它,跟小米手机卖同样的两千块,那也是对它质量与技术的不公平歧视。

  《连城诀》、《侠客行》,这样武侠中的极品,包括《星辰大海》,如今在林牧手里,可以说得上是宝珠蒙尘,只能在以后真正成名后,才能赋予这些小说,更高的价值展示。

  不过,林牧早已不是一年前,那个刚入行的小菜鸟了。

  《武侠故事》第一人,力挽狂澜,为其夺得年度销量冠军,为《故事会》增加了近一倍的订阅量……

  这所有的一切,虽然在外行人那里,仍旧属于不知名事件,但在整个武侠小说圈里,林牧的名声,已经很大。

  除开那些武侠名家,现在的林牧,早已成了风头最为劲爆的“武侠小说新人王”!

  按理说,千字五百的稿费标准,很符合林牧现在的名气。

  但林牧却认为,这不符合自己下本书的价值!

  下本书是……《笑傲江湖》!

  无须其他理由,单只是这四个字,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让金大侠,知道自己千字五百,就把《笑傲江湖》卖了,估计能直接提刀捅死自己!

  ……

  一下火车,顿时就觉得,这里,果然不愧是兔子的首都窝。

  不是这里的兔子窝有多么高,不是这里的萝卜到处都是,而是因为……

  因为,这里兔子太特么多了!

  一个火车站,一眼望去,跟进了蚂蚁窝似的,全是人,晃来晃去,谁家小兔子要是松开父母的手,保准几秒钟的功夫,来往的兔流,就能让彼此找不到对方。

  出了火车站,没理会那些揽客的的哥,而是从个老太太那里,十块钱买了张京城的地图。

  各大市区,主要地点,甚至是自己需要了解的地铁、公交信息。

  在网上,自己已经把自己的档案,发送给了电影学院招生处,给自己安排的面试时间,是后天。

  因此,林牧这一天并不急,直接就跑去了天安门逛了一圈,连带着故宫公众展示的免费区域,也走了一圈。

  以前都说京城相比于上海,生活节奏缓慢,老百姓更重于安逸生活。

  但林牧真来了,却发现这都特么是坑人的。

  安逸生活,那是有钱人和有户口的老人享受的。

  普通人?

  一个月租个公寓单间都得好几千,与人合租虽然便宜,但环境狭小不说,约个妹子,都跟开无遮大会似的。

  衣食住行,样样花钱如流水,眼看钱包里一张张太祖的头像,由红变青,由黄变紫,那份逼着人不得不前行的压力,怎么会容忍你生活节奏慢!

  不过,事事也有意外。

  以前,林牧曾在心灵鸡汤上,看到篇介绍京城和上海差别的鸡汤。

  说是两个人,见到了京城的安逸,上海的紧迫,就互换了车票,互换了目的地。

  于是,多年以后,改去京城的人,成了乞丐,每天被善良的京城人民施舍着,饿不死,心态平和。

  改去上海的人,从在街头弄水给人洗脸为开始,到最后清洗广告牌,成了商业大亨。

  鸡汤里的主要观点,是赞扬这个成为商业大亨的人的,赞他拥有危机意识,不甘于安逸,奋力拼搏。

  但林牧这回真来到了京城,才发现那鸡汤果然坑人,保持了一贯的毒性。

  真要在这京城当乞丐,哪里会保持什么“饿不死”?

  直接发家致富好不好!

  林牧就亲眼看到,一个乞丐把盆里半满的硬币,倒进自己身后车里的一个袋子时,兜里的手机,露出了半边。

  而在那半边上,林牧分明看到了一枚,被啃了一口的苹果……

  看着手里的黑米手机,林牧无语泪流,感觉自己做人前所未有的失败。

  PS:感谢二笔青年欢乐多的100,原非白的588,老子是攻的50打赏,以及其他几个帅比的打赏。这几章,是因为感觉整本侠客行里,值得用笔的,就是丁当和侍剑这两个妹子,因此写得细了点。不过已经写完了,明天中午的一章,给大家发福利,猜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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