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第 84 章
“姜姑娘这是?”沈凤鸣问。
“我买了新宅子, 想搬到那里住。”姜云珠声音有点低。
“那姜霖他们呢?”沈凤鸣问。
姜云珠被问住了,陈氏回了村里,她若走了,姜霖他们三人怎么办?谁照顾他们的起居。
她的新宅子就在城北, 姜霖跟姜武的启蒙班也在城北……
“他们跟我一起住吧。”姜云珠决定道。
沈凤鸣看着她。
姜云珠迟疑了一会儿, “沈公子要不要也搬到那处别院去住?”
然后她就听见沈凤鸣声音轻快地说, “好。”
姜云珠有种想自暴自弃的冲动。
马车已经来了, 何萦指挥着人往外搬东西。
这次搬到新宅子的,就是姜云珠、沈凤鸣、姜霖、姜云雪、姜武还有何萦。至于何鸿, 他前两天离开了。
沈凤鸣觉得他挺值得培养的,便让人把他送到京城, 接受麒麟卫的训练。
或许下次他再出现, 就不叫何鸿,也不是现在这个身份了。
这时,何鸿才知道沈凤鸣的身份,名闻天下的麒麟卫沈都督。可能别人知道这点后, 会害怕,何鸿却觉得浑身战栗, 那种恐惧中带着兴奋的感觉。
他跟何萦告别,犹豫过要不要告诉她沈凤鸣的身份, 但最后, 他还是没说。觉得何萦不知道,这件事, 或许对她更好些。
何萦舍不得他,可男儿志在四方, 最后她也只能送他离开。
为了她神伤了好一阵。
幸亏有姜云珠, 她跟着她, 慢慢便收拾好了心情。
他们都搬走,后院便没人住了。哦,不对,还有姜云秀,她还住在陈氏原来的房间里。
此时姜云秀看着那些人搬东西,气得想砸东西。
姜城得了银子,自然要告诉陈氏,然后就像姜城说的,陈氏想替姜云秀赎身。
姜城因为姜云珠的话,对这件事抱有怀疑,便把姜云秀叫了过来。
听说有银子,姜云秀暗自高兴,她正想再做两身新衣给大公子看呢,只是没钱,谁想到这么快就有钱了。
不过没等她高兴太久,姜城就说,拿银子可以,但他必须亲自去安平侯府拿她的卖身契才行。
“爹,你是不是不信任我?”姜云秀当然不会让他去,她根本不想离开安平侯府,便假装委屈道。
“我也是担心你。你放心,只要拿到卖身契,我立刻撕掉。”姜城道。
姜云秀却找各种理由,就是不让他去,然后跟陈氏哭诉,希望陈氏能帮她把钱要过来。
她这举动十分反常。如果她真想离开安平侯府,她一个姑娘,估计巴不得姜城能帮她去讨卖身契呢,她却百般推诿。
姜城的心直往下沉,他已然明白,姜云秀在骗他跟陈氏。他不明白她是怎么了,自从她这次回来,就怪怪的。
陈氏去年卖了姜云秀,始终觉得对她有愧,倒是愿意给她钱。可姜城不松口,她也没办法。
姜云秀最后也没拿到钱,让她怎么不恼怒。
这时,姜云珠竟买了新宅子?那宅子她跟陈氏去看过一眼,又是跨院又是花园的,尤其里面的家具摆设都十分精致华美,怕要上千两银子。
姜云珠哪来的这么多银子?而且,她有这么多银子,竟然不给姜城。
不对,她给了,不然姜城哪来的银子。
她只是没给自己银子,还不让自己搬到她的新宅子里。姜云秀只觉得,姜云珠果然在处处针对她,她就见不得她好!
姜云珠等人的东西都不多,很快,何萦就指挥人把东西都搬到了马车上,一行人骑马的骑马,坐车的坐车,去了新宅。
栖山居后院空了,正好顾祁风没地方住,谭得宝的家离栖山居也很远,还有薛京夫妻,他们的家太小太暗了,姜云珠便让他们在后院挑房间住。
谭得宝等人当然愿意,送走姜云珠后,便拿着东西高高兴兴的搬了进来。
后院重新住了人,都是栖山居的伙计厨师,这更让姜云秀痛恨姜云珠,觉得她故意轻贱她,让她跟下人们住在一起。
谭得宝等人早见过姜云秀了,姜云珠的妹妹,可姜云珠似乎对她不冷不热,再加上她平时就一副看不起他们的样子,他们也懒地用热脸贴她的冷屁股,对她只当看不见罢了。
这更激怒了姜云秀,她当即冲出了门,去找林霆安。这个破地方,她一时也待不下去了。
明悦客栈,林霆安刚听人禀告了姜云珠卖股份的事。
他用手指轻轻扣着桌面。
这舍粥种树的主意是姜云珠出的,她该知道这生意最后能获得的利润有多丰厚,可她为什么这时卖掉股份?
因为他?除此以外,似乎没有别的理由。
她就这么讨厌他吗?林霆安停下动作,将手按在桌面上,眼中满是冷光。
这时林青进来,说姜云秀求见。
“让她进来。”林霆安道,他正好有事问她。
很快,姜云秀被带了进来。
今天林霆安穿了一身鸢尾蓝色锦衣,更显得他眉如冷峰,俊美清华。
姜云秀面红耳热,她是真的喜欢他。
“何事?”林霆安的声音却淡淡的,如一瓢凉水浇在姜云秀的心上。
姜云秀垂着头,“大公子,我想回来侍奉你。”
林霆安眼底闪过不耐,问起她昨天姜云珠回栖山居以后发生的事。
姜云珠,大公子竟然知道姜云珠,还问有关她的事!
上次林霆安只是问姜云秀家里的事,姜云秀没察觉出什么,可这次林霆安直接提到了姜云珠,姜云秀只觉五雷轰顶一般。
难道,大公子……想到梦里,林霆安只会在姜云珠面前露出的那些柔色,姜云秀惶然无措,怎么会这样,这次不是她抢到了那根短的树枝吗?
“嗯?”林霆安冷声道。
姜云秀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看着林霆安的衣角,哀求道,“大公子,求你怜惜。”说着,她想去抓林霆安的衣服。
“林青。”林霆安的声音低沉,似压抑着怒气。
林青立刻走过来,抽出腰间的刀,刀光映照在姜云秀的脸上,寒光闪闪。
姜云秀吓得缩回手,软在那里。
最后,姜云秀说了昨天姜云珠回去后发生的所有事。
从客栈出来,姜云秀狠狠地踢了一脚墙面,只觉怨恨委屈至极。不过她还要回栖山居去,这是林霆安吩咐的。
这边林霆安坐在那里面色艴然。昨天姜云珠跟沈凤鸣共乘一骑的画面还历历在目,今天,两人又搬到了一座宅子里?
很快,他拿出纸笔,写了一封信递给林青,“派人快马送到京城去。”
“是。”林青接过信,答应着出门。
姜云珠搬到新宅子里,这宅子环境清幽,推开窗可见花木,侧耳听能闻鸟鸣,她只觉心神舒爽。
第二天下午,秦瑶跟林煜白回来,发现姜云珠竟然搬到了隔壁街,自是欢喜异常。
两人立刻登门。
“瞧我给你带来了什么。”秦瑶一进门就娇声道。
“什么?”姜云珠笑着迎出来,看到了她手里抱着的东西。那是一只浑身白毛的狮子猫。
狮子猫是波斯猫与本土猫杂交后的变种。唐朝时,波斯人将波斯猫带到中土,这种猫就一直很受贵族小姐夫人的喜欢。而狮子猫一身长毛,站姿好像狮子,比波斯猫要威武,也有人偏爱这种猫。
尤其像秦瑶怀里抱的这只,一双鸳鸯眼,白毛拖地,更是珍贵异常。
“给你的。本来还想,你放在店里养怕不好,现在你搬了新家,正合适。”秦瑶说着,将怀里的猫递给姜云珠。
“这猫……”很贵的,姜云珠想说。
“怎么,你不喜欢?”秦瑶误会道。
姜云珠一想算了,秦瑶的心意。或者在她心里,她从没想过这猫贵不贵,她只在乎她喜不喜欢而已。
“喜欢。”姜云珠伸手去接,她喜欢猫的,何况,这猫还这么漂亮。
那狮子猫浑身洁白如雪,姜云珠抱它,它也不挣扎,只懒懒的样子。
入手,毛发软滑,姜云珠爱不释手,“这猫叫什么名字?”
“还没起,你给起一个就好了。以后,它就是你的了。”秦瑶笑道。
姜云珠看那猫脖子处毛发很长,慵懒地趴着,还真像一只小狮子似的,忽然笑道,“那不如叫辛巴好了。”小狮子嘛,自然该叫辛巴。
“辛巴?”秦瑶不解,好奇怪的名字。
姜云珠也没解释,这算独属于她的一点回忆吧。
“我倒觉得这名字挺有意思的。”林煜白却道。
“你又知道了?”秦瑶跟他平时就是吵吵闹闹的。
林煜白哼了声,拎起手中的两坛酒,“新得了两坛碧灵香,一起尝尝啊。”
碧灵香是用云雾山特产的碧灵果所酿的一种酒,酒味微香带甜,最适合女子喝,产量极少,平时世面上很难见到,林煜白这礼物也用心了。
别人待以诚心,姜云珠自然也回之以热情,“晚上一起吃烤全羊。”她道。
“太好了。”秦瑶跟林煜白道。他们俩这几天一直在外面忙,最想念的就是姜云珠的手艺了。
买了一只羊,早早腌制起来,又弄了一些水果,晚上夜幕低垂的时候,就在姜云珠院子的水塘边,燃起一堆篝火,那早已腌得入味的羊被放到烤架上,不一时便飘出诱人的香味。
今天是四月十五,天上的月亮又圆又亮,照得大地满是光辉。
“来,尝尝这碧灵香。”篝火边上有姜云珠、沈凤鸣、林煜白、秦瑶还有姜霖三人,林煜白给众人倒酒。
那酒倒在白瓷杯中,翠绿欲滴,散发着阵阵果香。
“小孩子只能喝一杯。”林煜白对姜武道。
姜武扁扁嘴,他真想快点长大,然后就不用读那劳什子书,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云雪跟姜霖也不能多喝,这酒闻着香甜,后劲还是挺足的。”姜云珠叮嘱。
两人答应。
众人品尝那碧灵香,果然跟普通的酒不同,有淡淡的香甜味。
“好喝。”秦瑶赞叹道。
“肉烤好了没有?”林煜白则问。
“差不多了。”姜云珠笑回。
旁边有小刀,这烤全羊,就是自己切自己吃,才有意思。
众人早就垂涎那羊肉了,立刻拿刀去切羊肉。
姜云珠则先帮姜武切了一块,等再想帮自己切时,却发现碗里已经有了一块。她看向旁边的沈凤鸣,正对上他黑凌凌的眼,她收回目光,将那肉蘸了调料,放进嘴里。
肉好吃,酒好喝,腻了,还能吃一两个果子。
“你们说那月亮上真有嫦娥吗?”大家边吃喝,边聊天。
火光跟月光混在一起,照在水面上,光影浮动。
在这样的夜晚,跟几个好友,喝酒畅谈,真是一大人生乐事。
所有人都很高兴,兴致浓时,秦瑶甚至站起身,给大家跳了一支舞,博得众人的喝彩声。
为了方便大家赏月,水塘边,姜云珠还准备了两把摇椅。
此时她躺在摇椅上,看着天上的明月,听着众人的谈笑声,眼中满是笑意。这,大概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吧。
不知过了多久,篝火的火苗越来越小。
姜武三人已经回去休息了。
秦瑶喝了不少酒,此时酒后劲上来,她迷糊地站起身,准备回去。
“我送她,我们先走了。”林煜白对沈凤鸣道。
为什么不跟姜云珠说呢,姜云珠也喝了不少酒,此刻歪在摇椅上,似已经睡着的样子。
“路上小心。”沈凤鸣站起身,送他们。
林煜白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眼脸色酡红的姜云珠,扶着秦瑶走了。
沈凤鸣一直把他们送到门口,好似他是这家里的男主人一般。
等他回来,水塘边便只剩下两把摇椅,以及摇椅上的姜云珠。
她的手臂垂在椅子外面,露出一截皓腕,被月光照得莹白。
沈凤鸣走到摇椅旁,伸手拿起她的手,想给她放到椅子上,免得一会儿她气血不畅。
只是握住她的手后,他忽然有些不舍得放下。
他握着她的手,慢慢与她十指相缠。
姜云珠醒了,感受到与她交缠的那只手。那手上有一点薄茧,与她的手缠在一起,她能清晰感觉到那手的纹理,那手的热度以及力道。
按理说,她该甩开它的。
可能今天是她喝酒有点多,也可能是身上没力气,她竟放任那手将她的手越缠越紧。
其实她一醒,沈凤鸣就感觉到了。
可她竟然没拒绝他。
意识到这点,沈凤鸣心中似有什么东西在快速疯涨,他看向姜云珠。
姜云珠靠在那里,并没睁眼,只是她的长睫有时会微微扇动,说明她确实是醒着的。
晚上她吃了不少辣椒,然后又喝了不少酒,此刻她的唇比最娇艳的牡丹还糜艳。
沈凤鸣低头,在她的唇上轻碰了一下。
凉凉的,带着一点酒的甜香,让人意乱神迷。
跟沈凤鸣的感受不同,姜云珠感觉到唇上的热度,酒意瞬间去了大半。
他,他竟然亲了她。
她是不是该睁眼?可是睁眼以后怎么说。
她脑子里乱成一团,沈凤鸣却好似食髓知味,又压上了她的唇。
他以前从没亲过女子,可是好像本能的,他想要更多,于是他不断索取着,探寻着。
姜云珠终于意识到,不能这样下去了。
只是她想出声,那声音全被沈凤鸣吞进嘴里。
她想推他,她的手还被他缠着。
等沈凤鸣终于放开姜云珠,她已经软成了一团。
她闭着眼,干脆不想睁了,反正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睁眼干什么,倒尴尬。
沈凤鸣笑了,她平时倒很少露出这样的一面,十分有趣。
春风沉醉,他弯腰抱起她,往卧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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