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吞脊兽
“哎,听说没?那家韩家私房菜要转手了!”
“早就听说了,不已经十多天都没开店了吗?”
“我就说那家私房菜开不了太长时间,简直不符合我们这条街的格调嘛!”
“哈哈!太高大上了吗?”
“没错,我们这条街都是卖小吃的啊,忽然弄个什么私房菜实在是太不合群了嘛!”
“不过私房菜那家的铺子,要转手给谁啊?准备做什么?”
“放心吧,我打听过了,据说接手的那老板不开餐馆了,要开家古董店!”
“我没听错吧?”
“是啊,你没听错,更高大上了。喏,看,就是那人买的。”
凑在一起聊天的街坊邻居们,纷纷把目光投到街头走过来的那几个人身上。其中一个老头子大家都认识,是韩家私房菜的店主。而他陪着的两个人,一个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另一个是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
那个中年人面容平凡,身材中等,但眼神却像是儿童的一样,黑白分明,极为清澈。他的头顶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还反射着太阳的光晕,简直就像是一个特大的灯泡。
可那个年轻人却相貌俊秀,身材挺拔,穿着一件引人注目的黑色唐装。右手的袖筒处绣着一条暗红色的龙,蜿蜒地顺着他的袖子盘旋而上,张牙舞爪的龙口正对着领口,乍看上去,这条龙就像是活物一般,似乎马上就要咬断他的脖子。而他胸口对襟上绣着的那几颗深红色的盘扣,就像是黑夜中滴上去的几滴血。这种诡异而又栩栩如生的绣品,再加上穿着它的人也很帅气,实在是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怎么穿得像个明星似的?”有人在小声地嘀咕,他的这个结论也得到了其他人的附和。他们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这两人不是父子关系。反而那个中年人落后了半步,跟在那个年轻人身后,轻声细语地和韩家老头交流着。
“啊,我知道那个人,那个中年人,以前上过电视的,好像是在收藏界负有盛名的大师级人物呢!”有人认出了那名中年男子,低声嚷嚷着。
“那他开古董店怎么选这么个地方啊?”有人开始不理解了。
“啧,知道什么啊!不是他开店,真正的老板是那个年轻人呢!”消息灵通的人如此说道,更是引起众人一阵不大不小的惊奇。
街对面这些街坊邻居的讨论,丝毫不差地落进了那年轻的老板耳中。但他并不在意,而是静静地听着一旁的大师和那东家聊天。
其实他对这个店铺安不安静、漏不漏水、安不安全没什么要求,价钱也没怎么在意,大师也深知他的性子,所以这笔生意做起来相当顺利。进到店铺转了两圈,年轻的老板便轻轻地点了点头。
一旁的大师看到了,便和那韩家老头握了握手,转身给自家助理打了个电话,让他来办所有的手续。大师的万能助理五分钟就到了,和欢天喜地的韩家老头去签合同转账办理相关事宜。
荒凉的店铺里就只剩下大师和年轻的老板两个人,大师闻了闻还有些装修味的房间,嫌弃道:“这装修虽然比较古香古色,但也太糙了,等我给你找家装修公司重新弄下。”
“好,多谢了。”年轻的老板笑了笑,也不推拒大师的好意。
“开古董店的工商证明等房子过户之后,我会让助理帮你去跑。放心,等房子装修好,就能下来了。”大师的态度无比热忱。没办法,谁让他那过世的爷爷传下来的祖训上有说,要无条件地帮助一个穿着赤龙服的男子呢。
当然,也不是白帮的。大师想着这年轻的老板送他的见面礼,就心痒难耐,恨不得这就回家去把玩。
“老板,要不我让助理给你订宾馆?等这里重新装修好、散过味道之后再住进来?”
“不用了,钥匙不是刚才都给了吗?我就先住这里了。”年轻的老板淡淡地笑道,“这里很好,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大师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劝,看着那年轻的老板略微侧过头看着外面的风景,夕阳透过仿古的雕花窗棂落在老板那隽秀的侧脸上,立时就令大师看呆了。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从祖父那里看到的老照片。那张发了黄的黑白照片明显就是偷拍的,其中站在祖父身边的年轻男子,侧脸好像就和现在他面前的这个人一模一样。
就连衣服好像都是绣了龙的中山装……
好吧,如果严格来说,那照片上的年轻男子身上所穿的衣服上,绣龙的位置并不一样。
大师的联想能力很强,想到面前的年轻男子连各种身份证明和开古董店的文件都需要他帮忙办理,再加上一出手就是价值连城的古董,一下子脑洞就神展开到自己都不相信的地步。他惊悚的表情才刚爬上脸容,窗边年轻的老板就若有所察,慢慢地转过头,一双深幽暗黑的眼瞳就那样直直地看过来,让他心底生出丝丝寒意。
大师干笑了两声,觉得太阳开始落山了,单独跟这个阴阳怪气的老板同处一室,压力简直突破天际了。他摸了摸鼻子,假装从容不迫地留下联络的手机号,两步并作一步,忙不迭地找借口走了。
年轻的老板无所谓地笑了笑,他本就更喜欢清静,一个人待在这里,就算是落满灰尘的陋室,也怡然自得。
第二天,商业街上的街坊邻居便看到了那间本来是私房菜的店铺被绿色的幕布给围了起来,偶尔还能听到里面叮叮当当的装修声,也没有引起众人的疑惑。毕竟要换个老板的店铺开张当然要重新装修一番,更别提是连本来的用途都改变了。从餐馆到古董店,估计要重新装修的地方非常多,没几个月弄不完。
所以那天惊鸿一瞥的帅哥老板,没有经常出现,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在他们看来,那年轻的老板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公子,指不定是手里钱多烧的,随便从指缝里漏下一点就开了家古董店,也不甚稀奇。没看这过户和装修的速度都异于常人吗?若是换了一般人家,十天半个月都办不下来呢!
久而久之,常来商业街这边的客人们也都习惯了这一块绿色的幕布,偶尔有好奇的还会向左右的店家询问,但在得知是要开古董店后也都没了什么兴趣。
大师为了找到记忆中的那张照片,特意回了趟老家,问候了一下自家老爹。当他找到那张黑白照片的时候,就越发惊悚了。
什么长得一模一样!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他老爹虽然年纪已近古稀,但记忆并没有退化,给大师讲了一些当年的事情。从民国时期与他祖父相识,再到四十多年前帮助他家度过那段艰难的岁月,越说越让大师毛骨悚然,即使回到了杭州也努力催眠自己忘掉这件事。虽然这比较艰难,不过正好有场会议邀请他出席,大师忙完发现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了,听助理说古董店那边的装修大部分都完成了,也已经结款了,他不去看一下简直说不过去了。
大师挑的下午去的,商业街上还没什么人,所以这也是那些商业街的店主们不理解为什么古董店要开在这里的原因。因为这条商业街是以小餐馆为主,一些服饰店和咖啡奶茶店为辅,周围写字楼的白领们或者学校的学生们也都是天黑后才会来这里吃东西逛街。而古董店却是有着灯下不观色的行规,白天很早就开门,太阳一落山就要关门,所以古董一条街基本到了晚上就是一条鬼街。
这家古董店每日营业的时间是商业街最萧条的时段,因此所有人都不理解这败家子一样的行为。大师倒是隐约想到,老板执意把店铺选在了这里,也就是不想让很多人打扰的意思。
绿色的幕布留有一处可以拉开的空缺,大师站在外面纠结了一会儿,做了十分钟心理建设,这才深呼吸了一下,拉开绿色的幕布,猫着腰钻了进去。
出现在他面前的装修立时让他震惊了一下——那古香古色的房檐,精细雅致的门扉,那雕花,那实木的香气……还真对得起他给装修公司的那一大笔钱。
大师着迷地看了一会儿,便看出了门道。这些木头看质地、看颜色、看纹理、看打磨,恐怕也是上了年头的老料子,就算他给装修公司再多一倍的钱,光这个门脸也装不下来。
看来是那老板自己拿出来的好东西。
大师忍不住伸手摩挲那扇雕花大门,又摸又闻地鼓捣了好半天,才依依不舍地抬腿走了进去。不过说实话,即使他知道这老板手里有许多好东西,也不敢经常过来。毕竟那是个……据说活了很多年的老妖怪,能不打交道就最好不打啊!
进了店铺,大师发现大堂敞亮了许多。因为周围的博古架上都空空如也,看起来还没开始摆放东西。他扫视了一圈,就习惯性地抬起头分析房梁的结构,这才注意到这间大堂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改成了重檐庑殿顶!
重檐庑殿顶是中国古代建筑中最尊贵的形式,通常只有皇宫的主殿或者佛寺才能用这样的架构。庑殿顶是房顶有四面斜坡,又略微向内凹陷形成弧度,左右两坡有四条垂脊,分别交于正脊的一端,上一层就有五个脊梁。而重檐就是在这之下又有短檐,四角各有一条短垂脊,共九脊。
幸亏这间店铺并不大,这种建筑也并不引人注目,但这回大师打死也不会相信这是什么装修公司能在一个多月里修出来的成果了。
背后渗出大滴大滴的冷汗,大师都无暇去观察哑舍里的装潢摆设,胡乱和从内间走出来的老板打了个招呼,叮嘱他有什么事可以来找他,尤其是修缮古董是他最拿手的。反正说了一阵客套话,连口茶都没有喝,就左脚绊右脚地匆匆离去。
年轻的老板挑了挑眉,也没把大师的态度放在心上。他手里拿了个古旧的漆盒,施施然地反身走回院子里。他站在院子中央,是可以把重檐庑殿顶整个收入眼中的。若是大师站在这里,那么他肯定知道这个装修哪里有点不对。
因为在这重檐庑殿顶之上,居然没有脊兽。
老板低头看着手中的漆盒,轻声叹了口气。
这个老朋友,它也睡了很久了……
公元前233年
升平巷原本是秦国最尊贵的贵族所居住的地方,据说一整条巷子都属于这个家族。当年每天来拜会的人络绎不绝,灯火彻夜不眠,真可谓是歌舞升平。
但随着这家的族长叛逃国外,升平巷便一下子冷清了下来。虽然秦王并没有收回这座府邸,但显然这个家族已经负担不起这座宅子的一应花销,遣散了奴仆,把偌大的宅院分开陆续租了出去。
几十年下来,升平巷便成了贩夫走卒经常流连的地方,时间久到他们都已经忘记这片府邸的主人到底姓什么了,就连府邸上的牌匾都落满了灰尘,隐约可以看得出来有个“甘”字。
在一处府邸的偏门处,从开春起,就有个四五岁的男孩子坐在门槛上,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泛黄葛衣,抱着一捆书简,静静地坐在那里低头看着。一开始还有人好玩地上前逗弄他、与他聊天,但后来发现这是个除了读书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便也就摇摇头离开了。事实上,他们也知道这年头能有书简的,都是大家子弟之后,只是看这孩子的衣服和苍白的脸色……这家应该穷得只剩书简了吧!
不过久而久之,经常在升平巷走动的人家也都习惯了这个坐在门槛上的孩子,也没人相信他真的能看懂那些晦涩的书简,毕竟这年头识字的人都极少,许多人都觉得这孩子只是拿着书简做做样子而已。而且这孩子还喜欢每天在看完书简之后,抬起头眺望着远方看着夕阳,直到太阳落山。
“夕阳美乎?”一把年轻清朗的嗓音从孩童身侧响起。
“我观之,并非夕阳也。”男孩儿并没有侧头,而是继续凝视着西方天空慢慢落下的夕阳。他身边的这个人已经坐了半晌,没想到要说的居然是这么无聊的话题。
“哦?那是何物?”那人没想到这个年纪的孩童如此口齿伶俐,并且言语沉稳,比起才牙牙学语的同龄人不知要好上多少倍。他顺着这孩童的视线望去,眯了眯双目,道,“可是咸阳宫乎?”
“然也。”男孩儿微微翘起唇角,笑着点了点头。
那人沉默了片刻,忽然领悟到了为何男孩儿喜欢坐在门槛处读书。因为从开启的院门往里看去,狭窄的院落中堆满了杂物,高高的院墙更是挡住了视线,只有坐在门槛这里,才能望到咸阳宫的一角屋檐。看着那在夕阳下更显得巍峨壮丽的咸阳宫,那人越发觉得这个孩童不简单。他曾经周游列国,这次受好友嘱托,来大秦寻找他的后人,也早就打听清楚了身边的这个小童,就是他要找的人之一。本来他打算扔下几百金就离开的,结果发现这孩子还真不一般。
“可是想进宫?”那人微笑着问道,心下却是暗道不愧是贵族之后,胸怀大志。
“非也。”男孩儿却摇了摇头,指着远处咸阳宫的房檐道,“那处风景最好,我想做那只脊兽!”
“只为看风景?”那人微讶,“尔竟知脊兽,那尔可知何为脊兽?”
“防水、护脊、美观。”男孩儿一字一顿,简简单单用六个字就概括了脊兽的功用,显然并不是从他人口中得知。因为若是别人告诉他的,应该会讲得更详细些。
“然也。”那人有些惊喜,这孩童实在是出乎他意料的聪颖。其实脊兽就是房檐上的那些兽件,其中正脊上安放吻兽或望兽,垂脊上安放垂兽,戗脊上安放戗兽,另在屋脊边缘处安放仙人走兽。工匠在两坡屋脊瓦垅交汇点,以吞兽严密封固,防止雨水渗漏,既保护了屋脊,又有起到美观装饰的效果。一般庑殿顶都是五条屋脊,放有六只脊兽,俗称便是“五脊六兽”。而咸阳宫的主殿却是重檐庑殿顶,便是“九脊十兽”。
夕阳在两人的一问一答中慢慢下落,逐渐隐没在威武雄壮的咸阳宫主殿之后。而少了夕阳的映照,那屋檐之上富丽堂皇的琉璃瓦也黯然失色,在晚霞中只剩下屋脊和脊兽的轮廓。
男孩儿收回了目光,开始卷起手中的书简。天光已经散去,家里穷得晚上都没有灯油可供他苦读,所以一天的学习就只能到这里。还好就算他家中再落魄,他的父亲和叔叔也没有卖掉家中所藏书简的意思。他们现在所住的房间里,大部分都被祖辈所收集的书简占据了。
那名不速之客扫了眼男孩儿手中还未卷完的书简,只瞥见了几行字就立时呆住了。这孩子才几岁?就开始念《中庸》了?莫不是拿在手里唬人的吧?当下便忍不住问道:“尔生而知之?学而知之?还是困而知之?是安而行之?利而行之?还是勉强而行之?”
这句话是出自《中庸》之中的一段,可作各种解释。这时的书简为何难以流传,一是因为竹简过于笨重,誊写不易;二是因为没有句读,无法断句。就算是真的识字,没有老师教导,也完全读不懂其中含义。而这人挑出《中庸》之中问的这一段,实际上说的是人的资质所分的等级,在他看来,眼前这男孩儿要是真的能读懂手中的书简,那确实就可以算得上“生而知之”了。
男孩儿并没有停止卷动手中的书简,而是安之若素地淡淡回道:“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那人闻言一怔,随即大喜。这男孩儿所说的这一串话,出自《礼记·学记》,既巧妙地回答了他的问题,而且还隐有所指,因为这一句话的最后,是“教学相长也”。这难道是暗示了他想拜他为师?哎呀!这样的徒弟,他也非常想要啊!怎么办?要不要矜持点呢!
结果这男孩儿却慢悠悠地继续道:“此乃困知勉行也。”
那人被这句总结的话堵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这……这这!困知勉行?这是在自谦吗?胡闹!这是强词夺理吧!
男孩儿此时已经卷好了手中的书简,书简沉得他必须双手环抱才能拿得起来。只见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低头就要往院子里走,那人连忙起身扶住他,急问道:“尔缺师父否?在下可为尔师!”
男孩儿仰起了头,头一次抬眼正视这个在他身边一直唠唠叨叨的人。嗯,长得虽然很帅,但也就只有帅了。还穿一身的青色道袍,可是配上那张脸看起来就不像正经道士。男孩儿略微嫌弃地撇嘴道:“尔乃一道人矣,吾不想求仙问道。”随即便一挥满是补丁的葛衣袍袖,挥开这奇怪道人的手,钻进了门缝之中。
“啊!”那道人一惊,但惊的却不是这孩童的态度,而是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孩童的相貌。
相面是道人的拿手绝活,他站在那里,也不顾院门紧闭,径自抬起左手掐指一算,须臾之后便笑着喃喃道:“你我有师徒缘分,今日已晚,在下明日再来正式拜会。”之后便掸了掸身上的尘土,翩然远去。
许久之后,本来紧闭的门缝间,隐约传来低语的童音。
“缘分?可笑。”
公元前225年
王贲领了虎符,出了咸阳宫主殿便仰头深吸了一口气。秦王政虽然才而立之年,但随着秦国统一大业的进展,身上所散发的王霸之气日益凌厉,就连久经沙场的王贲自己,站在秦王政面前,也忍不住连呼吸都放轻。
摩挲了一下掌心的错金虎符,王贲已经对这错金虎符上的每一条纹路都烂熟于心。
他的父亲王翦,是秦国赫赫有名的战将。他一路跟随他父亲王翦灭赵伐燕,更在去年时带兵攻打楚国。虽并未尽全功,可是却在父亲的照拂下,依旧击败了燕国太子丹的军队,夺取了燕国的都城蓟城,迫使燕王喜迁都。
再加上在灭赵之前,韩国就已经被秦军灭亡,秦王政统一六国的策略在一步步地实现。而在今天,终于下令让他单独领兵攻魏。
这可是王贲真正意义上的单独带兵,没有父亲的光环,王贲既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
咸阳宫主殿外,一身铠甲的王离正在夕阳下一动不动地站着,英俊刚毅的面容上如水波般沉静,丝毫没有等待许久的焦虑和烦躁。王贲满意地看着自己的长子,王离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和秦王政的大公子扶苏同年,已经成长为一个可以扛得起枪、挥得起矛的大秦好男儿了。想起自己当年也是这个岁数就开始跟在父亲王翦身边上战场,王贲便更加下定决心这次出征魏国,也要把王离带在身边。
“将军。”王离见自家父亲朝自己走来,恭敬地行了一礼。军中无父子,他也严苛地遵守着这个规矩,即使他是将军的儿子。
王贲颔了颔首,便示意自家儿子跟着他离开。可是没曾想,一向听话的王离却迟疑了片刻,低声央求道:“父亲,我晚些出宫可好?”
这换了称呼,可就是以儿子的身份在向父亲求情了。王贲一想到自家儿子这样笔挺地站着是为了等某人,心中就止不住一股怒气油然而生。但左右五步以内都有着侍卫当值,王贲也不好在外人面前教训自家儿子,只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沉声道:“天黑之前归家。”
“诺!”王离欣喜地应道,目送自家父亲远去。随后目光就被远远走来的一抹身影所吸引。
那是一个身穿宽袖绿袍明纬深衣的少年,他的步伐很快,却并不见有何失礼之处,反而姿态优雅,令人心旷神怡。那张还未长开的脸上犹带稚气,却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以后会是个无比俊俏的少年郎。在与王贲迎面遇到的时候,这位少年先一步躬身避让,礼仪周全到无可挑剔。
王贲也回了半礼,因为这位少年看起来虽然年少,却是两年前在朝中赫赫有名的少年郎。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上卿,在当时是可以比肩丞相的职位。而且他也并不属于宫内的内侍,是有官职在身的,所以就连王贲都不敢坦然受他的全礼。
不过王贲往前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去,果然发现那少年快步走到自家儿子面前,两人在咸阳宫主殿外的广场上就不顾他人侧目地喁喁细语起来。虽然那画面看起来极其养眼,但王贲却捏了下拳头,决定给自家儿子的晚课加倍加量。
王离还不知道这个噩耗,他此时正开心地看着面前的少年,低声道:“阿罗,我还以为今天见不到你了。”
“呼,大公子那边政务有些忙,我才抽得出空来,还好时间来得及。”少年因为一路快步走得急,如玉的面庞上都晕着红,说话都有些气喘。他在袖筒里掏了掏,却并不是掏手绢出来擦汗,而是掏出来一个锦囊塞给了王离。
“这是……”王离先闻到的是锦囊上扑鼻而来的苏合香,随后再一捏,发现里面也是软绵绵的,应该是塞了丝帛。
“你第一次上阵,这是我综合了魏国都城大梁周围的地势,设计出来的攻城计策。”少年的脸颊如同火烧,有些赧然地浅笑道:“只是拙计,应该会被大将军笑话了。”
他口中的大将军,自是指的王贲。王离心中感动,觉得少年颇为自己着想,当下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一向口拙,着急之下更是抓耳挠腮。
“去吧,务必要平安归来。”少年后退了一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方才因为要递锦囊,所以站得近了些。
王离并不想这么快就离开,但天边的夕阳却不等人,眼看就快要落山了。想起父亲给的期限,王离只能不甘心地匆匆道了别,三步一回头地出宫去了。
少年站在沉沉暮色中,一直目送着王离走出宫门,神色晦暗不明。
不久之后,在地平线吞没了最后一缕阳光之时,少年的头顶上传来了一个促狭的声音。
“哎哟喂,用这点小恩小惠就想笼络住三代虎将的王家?你以为王翦是蒙恬那个好糊弄的吗?小娃子你也未免想得太简单了点。”
“嘲风,莫要胡言。阿罗送与那王离的锦囊之中定有妙计,看来魏国的气运也到此为止了。”
“鹞鹰!你就会护这臭小子,小心把他惯坏了!”
一个尖细、一个浑厚的嗓音在咸阳宫主殿上空吵着架,但广场上站岗警戒的侍卫们却没有一个人有反应。少年悄悄地翻了个白眼,只有在这时候,他才恨不得自己什么都听不到的好。那两个家伙一旦吵起来,那可真的是很烦。
准确说来,这咸阳宫的主殿上,存在着三个家伙。
在殿顶各条垂脊端部的龙首,名叫鹞鹰。因生性喜欢眺望四方,故置于此。它自称可以观尽天下事,即使远在天边的事情也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在殿顶岔脊的下端,又有一龙首,名叫嘲风,其生性胆大妄言。嘲风这家伙喜欢低头看着咸阳宫里的八卦,无论大小事,巨细无遗,尽收眼底。
而在宫殿的正脊末端面朝内安放的那位叫螭吻,因传说此兽好吞,在正脊之上作张嘴吞脊状,故被称之为吞脊兽。也有说其为海兽,喜登高眺望,喷水如雨不怕火,于是便把其置于此处,取“喷水镇火保平安”之意。不过少年倒没怎么见螭吻说过话,因为这家伙喜欢睡觉,尤其喜欢晒着太阳睡觉。少年极其怀疑是因为它的这个嗜好,才选了房顶上的这个位置。
不过螭吻是真的很厉害,少年曾见过去年夏天的雷雨夜里,一道闪电劈开了黑夜,直直地劈在了咸阳宫主殿之上。可是却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嘲风第二天骄傲地说这算个啥,什么火啊雷啊电啊,自家老大来什么吞什么!虽然没有近距离见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场景,但少年也可以想象得到有多么震撼。
这三只脊兽,据说是从商朝传下来的古物,只要安放在房檐,就可保平安。据说它们本来有六个同伴,但岁月荏苒,等到了现今,就只剩下了它们三只,最终被安放在了咸阳宫主殿之上,镇守于此。
只是少年没想到,他修习师父的道术,居然还可以让他听得到这三个脊兽的说话声。他还记得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时天色已暗,少年走到侍卫看不见的死角,一撩袍角,手脚轻盈地攀上了梁柱,几个翻腾就爬上了房檐。看他熟练的动作,显然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危险动作。
“阿罗,你送与王离的计策,会不会有伤天和?会损寿数的。”少年刚刚盘膝坐在房檐之上,他右手边的龙首就开口道。虽然脊兽都是对称的,但只有朝着东南角的这一侧屋脊上的三只脊兽,才是三个家伙的真正主体。
少年并不奇怪自己写的计策会被鹞鹰知晓。要知道,有个爱八卦的嘲风在,怎么可能错过任何一件小事?估计他在写的时候,就被嘲风一字不漏地看了去。他摸了摸手边的龙首,淡淡解释道:“有伤天和?我又没有下令做这件事,我只是出了个水淹大梁的计策,用不用还在于王将军自己。”
“啧,真是强词夺理。”嘲风砸吧着嘴,却嗤笑道,“可是你那个满口仁义道德的大公子若是知道是你进献的计策,指不定怎么疏远你呢。”
“他不会知道的。”少年笑得成竹在胸,一双好看的眸子在夜色中熠熠生辉,“不同于公开支持大公子的蒙将军,王翦一脉是不敢站队的。毕竟蒙家三代名将,又是秦国的元老贵族,根基十足。王家却如水波之上的浮萍,只能紧紧依附于秦王,根本输不起。所以即使王贲他忍不住用了我的计策,也不会说出去的。一旦他说了,那就会被人盖上大公子的印记。”
其实从少年对蒙恬和王翦的称呼,就可以看得出他对两家的态度。对于出身平民的王翦而言,骨子里是贵族的少年虽然表面上对其恭敬,但私下里却是直呼其名。
“而王离会因为父亲用了你的计策却不说,对你愧疚更深,等同于欠了你一个偌大的人情。这位成长起来的少年将领,以后板上钉钉就是大公子的人了。”嘲风看多了宫中的尔虞我诈,自然就可以推导出来后续的影响。但对于这个仅仅十四岁的少年想出的连环计策,实在是佩服得无以复加。
少年笑而不语,只是拍了拍手掌之下的龙首,唇角的笑意就像是一朵在凛冬孤立的寒梅,在暗夜之中静静绽放。
“可是你那个大公子的治国理念,和你的完全不符,以后肯定会出问题的。”鹞鹰因为经常远眺四方,看得更深远一些。
“无妨,大乱之后必有大治,殿下他仁义,正适合执政。但有光就有影,这些阴暗面的事情,也需要有人去做。”少年早有了觉悟,当初是他自己选择的这条路,那么就要坚定地站在扶苏的身后,一直走下去。他向上抬起头,看了眼正脊上依旧沉睡的螭吻,笑着打了个招呼后便道:“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鹞鹰和嘲风记得帮我多盯着点秦国内外的形势哈!”
少年一边说,一边翻身跳下房檐,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整个人的身影都隐藏在了黑夜之中,再也看不到一丝踪影。
“这是把我们当下属使唤了是不?”许久之后,鹞鹰才默默地反应过来。
“你才知道吗?”嘲风嗤笑,“哎呀呀,不过这小娃子还那么小的时候,就痴痴地看着我看了这么多年。喜欢和我说话,也不要用这样的策略嘛!”
面对这样自恋的嘲风,鹞鹰实在是无言以对,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道:“他那样的少年锐气,以后会吃大亏的,实在是应该挫一挫才好。”
“但这种锐气,也是难得的璀璨耀眼。等他经历得多了,反而就没有这样冲天的豪气了。”嘲风也正经了起来,迎着夜风淡淡地说道。它身上只有简单的线条雕刻,却因为盘踞在整个咸阳最高的地方,看上去无比威武,“还不如就这样,我可舍不得这小子伤心。”
“噤……声……”
好吧,嘲风撇撇嘴,它还不算是待在整个咸阳城最高的地方,它头顶上还有一位呢!
公元前212年
因为始皇帝的雷霆之怒,咸阳宫之中人人都提心吊胆地注意着自己的言行举止,眼观鼻鼻观心,生怕多看多说多错,免得殃及池鱼。
所以当一道身影闪过的时候,他们都觉得应该是自己眼花了,只是揉了揉眼睛,就再也没细瞧。没有人发现,已经有人窜到了咸阳宫主殿的房檐上。
纵使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少年已经变成了青年,却还是刚及冠的模样。一开始身体比旁人长得缓慢,是由于他所习的道术,后来……怕是因为他为始皇帝所试的那颗丹药。
青年放松了身体,直接顺着房檐的弧度,躺在屋顶之上。本来被晒得滚烫的瓦片透过衣服,熨烫着略嫌疲惫的后背。头顶的太阳没有任何遮掩地照在了他的身上,因为阳光刺眼,又不自觉地闭上了双目,暖洋洋地让人从骨子里都泛出了懒意。也怪不得螭吻这么喜欢晒太阳睡觉,青年也越来越喜欢在这里消磨时间,因为这里现在已经成为他唯一一个可以毫无戒备地休憩之处。
只是,这样的地方,恐怕也要有很长时间都不能来了呢……青年长长地叹了口气。
“喂,臭小子,你真要跟你家大公子去上郡监军?据鹞鹰说,那地方可荒凉到鸟不拉屎啊!”嘲风早就看到了这些天宫中发生的事情,大公子扶苏为了他的老师淳于越上书,结果惹起了始皇帝的震怒,把他派到了上郡去做蒙恬大军的监军。
嘲风才不管那个大公子去哪儿,但问题是若是那个大公子去上郡监军,青年也会跟着一起去的。嘲风不爽,所以才没有像往常那样话多,只是见这青年当真不主动说什么,憋不住才开了口。
青年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和嘲风它们在一起,是再惬意不过的了,他不用去想如何掩饰自己的心情,抑或该怎样措辞告知对方发生了什么事。
反正这宫里发生的所有事,都瞒不过它们。
青年心绪一阵混乱,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来安排了,但他却没有更多的时间了。始皇帝应是好心,最近宫中形势很乱,遣大公子去上郡监军,表面上是厌弃他,实际上是以保护为主。上郡是蒙恬蒙将军的驻地,不会有不长眼的人对大公子动手。青年也曾经想过自己若是不跟着大公子去上郡,也许能做的事情会更多,但反过来,若是没有大公子在,他反而成了一个靶子,扶苏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一个人留在咸阳的。
嘲风也能感觉出来青年心中的烦躁,虽然盘踞在咸阳宫之上,它什么都知道,可是它却不能事无巨细地都告诉青年,而且也没办法揣测所有人做出这些事的目的。
人类真是最复杂的生物了,每个人的欲求都不一样。而且也许在眨眼之间,因为某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能改变决定,根本无从揣测。
拥有短暂的生命,却想做翻天覆地的大事。
也许怕自己再躺着就会直接睡着,青年挣扎着坐了起来。即使他白天在这里,也没有人会注意,因为很少有人会抬头看天空的景象。每个人都谨慎小心地盯着自己脚下,生怕踏错一步,导致万劫不复。
青年静静地看着眼前国泰民安的景象,一时间慨然而叹道:“这里的风景果然很美,也怪不得你们喜欢待在这里。”
“看着一个城市慢慢地成长,亭台楼阁慢慢地建起,人口慢慢地增多,城墙慢慢地扩大……简直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孩童成长为少年,再到青壮年……”鹞鹰的声音低沉浑厚,它没有用太华丽的辞藻,简单而质朴的语言却让青年几乎在眼前形成了一个快速播放的画面。正是咸阳宫建成之后,它们这么多年之中所看到的。
这震撼的画面让青年都忘记了呼吸,许久之后才回过神,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眼前的风景又恢复了宁静,因为修道视力变得极好,很轻易地就看到了远处坊市之间讨价还价的商贩们、匆匆归家的士兵们、玩耍的孩童们……有的人家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一派升平。
青年忍不住想起了小时候的梦想,他就是想坐在这里看这山河壮丽,现在也轻易地做到了。
那么……下一步呢?
“不是觉得这很美吗?那就守护这样的景色吧。”青年的头顶上,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螭吻虽然嗜睡,却不是一直在深眠,偶尔也会醒。它不怎么说话,只是懒得理会嘲风和鹞鹰这两个二货罢了。
青年混乱的心绪也渐渐沉静下来,最终豁然开朗。
“诺。”
青年没有道别,因为他知道无论自己走到哪里,鹞鹰都能看得到。
而他,最终也会回到这里。
看着青年一步步坚定地离它们越来越远,嘲风终于忍不住嘀咕道:“螭吻老大,就这样让他走了?”嘲风还是舍不得青年,他要是走了,就真没人陪它们聊天了。
“万事万物,都是由盛及衰。”螭吻慵懒地打了个哈欠,它活了太久,久到已经看尽了人间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所以才对世间发生的事情难以提起兴趣。“来来去去,生生死死,也属常事,尔等怎么还是看不开呢?”
鹞鹰和嘲风都陷入了沉默,逐渐西落的太阳在它们身上镀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和过往的每个日落时分一样瑰丽,却依旧没有多少人注意到。
公元前206年
咸阳被起义军攻破,先是刘邦约法三章,之后西楚霸王率军攻入。楚军掳掠了金银财宝,肆意杀戮。本是天下最富饶的都城咸阳,变得烽烟处处,民不聊生。
最后,西楚霸王离开咸阳的时候,还一把火烧了咸阳宫。
小乞丐今年十五岁,在成为一个乞丐之前,也是被家人精心教养的世家公子。只是过去已经虚幻得像是他做的一个梦,现在的他,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小乞丐打算继续去废墟上翻找有没有什么可以贩卖的物件,例如被火烧熔的金粒,虽然会融入杂质,可也能换几天的饱饭。每天他都只能在黎明前最黑的时候去翻找,白天那里可是其他人的地盘。
不过今晚当他到达废墟的时候,却已经有个人影在那里了,小乞丐还以为是个来抢他生计的,但观察了那人很久,发现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小乞丐等了一刻钟,就有些等不下去了,因为他若是再不翻找,一会儿天就要亮了。所以他硬着头皮向前挪了几步,发现对方并没有反应,便越发地大胆,把对方当不存在。他和往常一样借着月光翻看着残垣断壁之下,是不是有什么可以卖钱的东西。他很专注,专注到有一个幽幽的声音传来时,好半晌都没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和他说话。
“你可知此乃何处?”那人的声音嘶哑,身上的衣服都看不清楚原来的颜色,长发混乱,身上也满是伤痕,就像是刚从乱坟岗爬出来的孤魂野鬼。
小乞丐并不怕什么鬼,咸阳城在过去的一个月内死去的人,简直都可以砌成一个新的咸阳城墙了。他瞧了瞧左右,发现周围没有任何人,才吸了吸鼻子道:“知也,此处原为咸阳宫。”他再辨认了一下方向,才确定道,“这里应是咸阳宫主殿……”他后面的话隐去了,因为他忽然想起,去年的时候,他父亲还带着他来宫里参加过宴会,还打算找个门户相当的人家为他议婚……
“原来……还有人知也……”那人咧开嘴无声地笑了两下,随即又陷入了沉默。
小乞丐歪着头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真的没有攀谈的意思,便撇了撇嘴继续翻找。他今天的运气不错,在东方的天空微微发白的时候,找到了两块缺了角的玉件,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也能让他添床被子了。
把玉件贴身藏好,小乞丐直起腰伸了伸,捶了捶因为低头而酸痛的腰背,而这时东方已经开始泛红,意味着他要回家了。
那个怪人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在经过他的时候,小乞丐忍不住回过头看了看。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了那人的脸上,虽然污浊不堪,但两双眼瞳却深邃得像是承载了千年都化不开的悲愤和忧伤,让人不禁心下恻然。
小乞丐忍住心酸,连忙转身离开,身后传来那人幽幽的叹息声。
“明明上天,照临下土。我征徂西,至于艽野。二月初吉,载离寒暑。心之忧矣,其毒大苦。念彼共人,涕零如雨。岂不怀归?畏此罪罟!”
越来越远了,远到最后的话语都有些听不清楚。小乞丐依稀记得这是《诗经》里的一段,正在琢磨,一个念头却划过脑海。
咦?刚刚那个人看起来好像有点眼熟啊……
不过不太可能吧,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且那人不是已经死了吗?
小乞丐摇了摇头,摸了摸怀里的玉件,迎着朝阳哼着歌离开了。
在他身后,咸阳宫的废墟上,还有些未燃尽的黑烟,在晨光中袅袅而升,一个人影孤独地坐在那里,就像是过去的许多年间一样。
现代
老板坐在院子里,捧着古旧的漆盒发了一会儿呆,最终拿起软布,把漆盒上面的灰尘都仔仔细细地擦干净。之后又特意去净了手,这才重新坐回石凳,把那漆盒慢慢地打开。
金黄色的软缎之上,静静地躺着一个雕琢古朴大气的石质龙首。
老板换了块干净的软布,轻柔地擦拭着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
“哈欠……找好新地方了?给本座安排了最佳位置没?要晒到太阳哦!”懒洋洋的声音响起,还是如同两千多年前一样的没心没肺。
“找了,只是有些小,您别嫌弃。这一带是古城区,倒是没有太高的楼挡阳光。”老板勾唇笑了笑。这吞脊兽是他在漫长的岁月中,苦心寻回来的。只是,他只找回了螭吻,另外两只脊兽都不在了。也许是被带走了,也许是被火烧了……
他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咸阳宫会着火,因为有吞脊兽在,咸阳宫是没办法被烧毁的。吞脊兽可吞万物,也可吞火焰雷电。后来找到了螭吻才知晓,原来在他离开咸阳的那一年,就有人把螭吻从咸阳宫正殿的房檐上拿下来了。
至于是谁做的,螭吻表示他不知道,他睡得正香嘛!
“小就小吧,唉,其实我挺喜欢上次你带我去的那个什么故宫的太和殿的,霸气!”螭吻瞥了眼旁边刚刚装修好的重檐庑殿顶,嫌弃地叹了口气。
“若是给您安置在那里,每天至少会有六万人参观,最多曾经有过一天十四万人游览,您确定您能受得了吗?”老板淡淡地笑道。
螭吻直接蒙了,十四万人?!它没听错吧!半晌之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讪讪道:“好……好吧,我还是在这里吧,虽然小,但是清静!话说,在我睡之前要把存在我肚子里的古董给你吐出来点不?”
“有劳了。”老板点了点头,这位祖宗确实是不好叫醒,而且睡眠时间极其没有规律。若是能随叫随醒,几十年前的战乱时,也就不用躲得那么辛苦了。
感慨了一番,老板抬头看着天边落下的夕阳,同样的景色,他看了许多年都不会腻。虽然店面的重檐庑殿顶并没有当年咸阳宫正殿那般巍峨壮丽,却在周围钢筋水泥的楼房之中,依稀也有些缥缈的古意。
“可惜,一直都没有找到鹞鹰和嘲风……”
“切,没有它们两个,我还睡得安稳些。”
老板闻言,勾唇一笑。
是的,也许鹞鹰和嘲风两个,说不定在哪家的房檐上,还在吵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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