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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人类史上最强的走私犯


  冬染现在相信了,二小姐对唐大哥真的有一种病态的占有欲。

  心里莫名有些不高兴,却也不敢表现在脸上。

  “好了,没事就退下吧,有了他的消息,再向我汇报。”黎小虞恢复了最开始寡淡的表情,显得有些冷漠。

  冬染点点头,便准备离开。

  “等等。”黎小虞忽然叫住冬染。

  “他拉着你,建立一个队伍?其他队员还没找齐?”

  “没有。”

  “所以是借了你的军人身份?”

  “是的。”

  黎小虞皱起眉头。

  如果没有找齐六个人,怎么参加狩猎盛会?还是说他不打算参加?

  “队伍成员都是用代号?”黎小虞问道。

  冬染脸忽然又红了,想到了那个羞耻的的代号。

  希望二小姐不要问代号是什么。

  “他的代号叫什么?”

  “唐无敌。”

  黎小虞笑了,这么多年过去,唐闲起名字的能力还是这么烂。

  当时班里也有一些人被唐闲起过外号,这些外号的特点便是直白,恐怕过些年,一群人回忆过去,不见得能记住昔日同学真名,但那些由唐闲起的外号,却一定能记住。

  “你的呢?”黎小虞随口一问。

  “唐……唐大凶。”冬染感觉脸颊发烫。

  黎小虞没有笑了。很严肃看了一眼冬染。

  “退下吧。”

  冬染走出了书房。

  黎小虞转过身去,又坐在了椅子上,找了本书开始翻阅,亦如之前。

  不过并没有看的太久,心有杂念,几分钟后,她打了个电话给第四层研究古代植物的华科院。

  到底是唐闲的同学,黎小虞也是认识商路的。

  商路接到黎小虞电话,有些紧张,这个女煞星的脑回路很奇特,当年在学校做过的事情,恐怕同学年的,没有人能忘记。

  “黎小姐,有事情?”

  “我最近要一车木瓜,西柚,还有奇异果。”

  ……

  ……

  矿区。

  白骨山脉。

  白骨山脉位于树海以北,离树海比较近,唐闲记忆里,关于白骨山脉能够查阅到的资料其实还算多。

  这个地方听着很吓人,实际上也只是蓝色区域。

  最麻烦的生物便是精锐级boss,夜鹫。

  作为高地,加之山洞较多,又离树海很近,这里算是大型的鸟类栖息地。

  唐闲一行人,此刻正坐在唐嘎吱的家里,一处干燥阴凉的山洞,吃着猫耳蝙蝠的翅膀。

  唐小九满嘴的油,碗边全是各种骨头。

  “嘎吱,你的邻居原来这么好吃啊。”

  “好吃,好吃。”唐嘎吱作为鸟类,现在已经沦为了唐小九的复读机。

  整个白骨山脉的鸟类其实都在瑟瑟发抖,唐小九虽然没有展现出浩劫级boss的实力,但已经接近天灾级普通生物的水准。

  一个形似人类的小女孩,一口火喷没了一山洞的猫耳蝙蝠,这事儿很快在飞禽聚集的白骨山脉传开。

  唐嘎吱甚至偶尔还能听到其他鸟类用鸟语暗示它离开。

  它骄傲的挺起胸脯,飞到唐小九的肩头上,尽管不久前,唐小九一口火喷的它胆战心惊的。

  有了强大的武力,自然不需再动脑子,唐闲便乐的轻松,专职做了个厨子。

  不过他得为后面的一些事情做打算。

  “唐嘎吱。你在这个世界,终究只是一只没有力量的小鸟,不如跟着我和小九一起住到树海?”

  唐嘎吱的脑袋歪着,鸟眼眨巴了一下,思考着唐闲的话。

  唐闲继续说道:

  “如果你不愿意跟着我,过两天我就帮你把萤火菇种上,不过你得先想想,白骨山脉这么多鸟类,猫耳蝙蝠赶走了,其他鸟类就一定不欺负你吗?我给你数数啊,跟猫耳蝙蝠交好的鸟类有夜鹫,石袋鸟,尖嘴飞鼠,电叶鸟……”

  唐闲一口气说了十几种鸟类,其实大多数都讨厌猫耳蝙蝠这种嗜血生物,但唐嘎吱不知道。

  一边被说成了整个飞禽族的敌人,一边是强大的狐狸和会弄美味食物的人类,唐嘎吱虽然笨,却知道怎么选。

  “跟着你,跟着你。”点头速度快过啄木鸟。

  唐闲点点头,百舌鸟搞定,收拾收拾就该回树海了。

  “吃完了就准备回树海了。”

  “唐闲哥哥,猫猫鸟被吃完了,种在地里还能长出来吗?”

  养殖猫耳蝙蝠不在唐闲的计划安排里,唐闲便打算断了唐小九对猫耳蝙蝠肉的念想。

  “这个东西偶尔吃一次就行了。吃的多了,累积毒素不说,还会造成复发性反胃。你知道反胃是什么吗?”

  唐小九懵懵的看着唐闲,摇了摇小脑袋。

  “反胃就是你以后看到其他好吃的,肚子也不会饿,也不能吃它,还会很不舒服。看到食物就会厌烦。甚至还会把之前吃掉的食物吐出来。”

  “啊!”

  唐小九睁大眼睛,手中的鸟翅掉落在了地上。

  这个世界还有吃了会让人不想吃东西的食物?这食物也太坏了吧?

  唐小九露出了害怕的表情,感觉狐生一下子变得险恶万分。

  “唐闲哥哥,那吃鱼会反胃吗?”

  “那倒是不会,古代海边的渔民可以吃一辈子的鱼,鱼肉滋补,富含大量蛋白质,补充胶原蛋白,让皮肤变得更好,只要做法多,便不会吃腻味。”

  “那我们吃鱼呀。”又有了新的追求,唐小九感觉自己满血复活。

  唐闲笑了笑,便带着唐小九和正式加入的唐嘎吱返回树海。

  黄昏时分的树海,远远望向西方,能够看到只剩下一道缝的夕阳,而另一边的夜空里,则挂起了月牙儿。

  日月同天,唐闲坐在小木屋里,悠闲地看着远方。

  唐小九和唐嘎吱去替他捕鱼了。

  他落得清闲,便思考起了树海这片地儿的改建。

  得有一片菜园子。

  得有一亩小池塘。专门养一些龙刺鱼这样的肉质鲜嫩的鱼。

  百手木上的小木屋其实还可以扩建和加固一下,主要是应付大雨这样的天气。

  还得带上一些书本,人生大概就圆满了。

  不过眼下,稍晚时分还是得返回金字塔。

  唐闲的鼻子动了动,知道远处唐小九和唐嘎吱已经抓鱼回来了。

  做饭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这件事情他是不会推辞的。

  唐闲看着手里的便携式传送裂缝,摸着下巴思索起来。

  “我一离开矿区,唐小九就得独自在这待上十小时。万一金字塔有事情,说不定还得耽搁。”

  有些麻烦。

  虽然这个小女孩儿,现在就已经有了逼近天灾级生物的实力,但生性太善良天真。

  唐闲不放心,与唐小九这样的笨小孩待久了,他便越发能够理解小时候,自己不管做什么都要被父母盯着的初衷。

  尽管自己小时候,比同龄孩子要懂事很多。

  唐小九一脸兴奋的回来了。

  “唐闲哥哥,我跟嘎吱抓了好多好多鱼呀。小兜兜都装不下啦。”

  “看来还得补个鱼篓。”

  看着唐小九一脸开心,唐闲心情也愉悦起来。

  当下便做了个决定。

  “等下吃完鱼,我会离开这里,唐嘎吱你留在这儿,负责盯梢,在我跟小九回来之前,你就在木屋附近,不要乱跑。”

  说完,唐闲从道具袋里拿出了一朵九叶双相兰,放在了木屋的边上。

  唐嘎吱不懂唐闲的意思,说道:“带上我,带上我。”

  “我要去的地方,那里有很多人类,最爱吃的就是会说话的鸟。”

  “别带我,别带我。”

  唐闲点点头,开始做这一顿鱼。

  鱼足够多,便剃掉了很多鱼肉,用鱼脑袋专门做了一锅鱼头汤。

  鲜美可口的鱼头汤,味道能够传很远,尤其在这样的夜里,能够引来不少生物。

  但唐小九身上终究是有九尾妖狐气息的,在树海这样的区域,足以震慑住所有生物。

  自己也在,自然不担心唐小九被骗走。

  喝完了整整一锅鱼汤,唐小九幸福无比的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打了一个饱嗝,说道:

  “唐闲哥哥,我们等下去哪里呀,是去吃好吃的吗?”

  “是去做一些准备工作。”

  “准备什么啊?”

  “让你每天都有好吃的。”

  “每天都有好吃的?那我们现在就走呀!”唐小九精神了。

  唐闲笑了笑,打开了便携式传送裂缝,记录好了当前的坐标

  便携式的传送裂缝,每通过一个人,便会耗掉一格矿能,唐闲这台比较廉价,最多也只有四格电。

  只支持他和唐小九往返一次。

  看着忽然出现的门一样的东西,唐小九有些害怕,只是被唐闲握着手,心里踏实了不少。

  ……

  ……

  唐闲一直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所以第一次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他也有些紧张。

  将矿区生物带入人类的世界,他并不是头一个这么做的。

  人类也会在矿区猎杀一些古代常见的正常生物。但必须得从正规的绿色区域,经过疫检,危险度评级,嗜血程度评级等等复杂的测验。

  由于先进设备大多会在矿区失灵,所以得先验血,然后将血液用防御等级极高的武装矿集装箱保护,送往金字塔,差不多一周左右的时间,得到验血报告,随后再由华科院那边的生物科,提供该动物的习性评估报告。

  这个过程非常麻烦。

  但这是为了全人类的安危,唐闲可以理解。

  不按照这个过程来,一律算走私罪判处,这在如今是极为严重的罪行。

  唐闲顾不得这些,算是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违法。

  唐小九太特殊了,这对于他来说,必须是不能让人类知道的。

  但把唐小九留在树海,他又有些不放心。

  走私犯其实也有很多,不管是走私活物还是死物的。

  唐闲的走私有些不同,他算是历史上,第一个走私浩劫级生物的人。前无古人,往后大概也不会有来者。

  尽管这个小吃货,现在还比较弱小,但矿区之外的现实,她能够造成的破坏和威胁,远远超过矿区里。

  毕竟现实里的人类,是没有超能力的。

  这两天唐闲观察下来,没有从唐小九身上看到半点兽性,只有小孩子的天真与贪吃。

  而且唐小九很听自己的话。

  唐闲也对唐小九有着一种无法道明的亲近,他越发确信,这个女孩儿救过自己。就在第一个七天,自己险些死于神秘规则的时候。

  “今天你的小肚子已经吃的圆滚滚的了,就待在这间屋子里休息,明天我会给你做一些比鱼汤更好吃的。”

  “啊……还有比鱼汤更好吃的呀,唐闲哥哥,不要等到明天了吧。”

  “好了,去睡觉,你去睡床上。”

  安顿下唐小九,唐闲便准备外出去打个电话。

  要联系的人不少,商路那边得要一些菜种子。

  冬染那边也得问一下舞步练习的进度。

  再者,他今天必须要再次麻烦一个老同学。

  来到电话亭,唐闲皱着眉头。

  他不确定现在打这个号码,会不会给号码的主人造成麻烦。尤其是过了六年,唐闲不确定对方是否还念往日的同学情谊。

  毕竟这个人与商路这样的学术狂不同。

  一个人安稳的度过六年,和一个人被通缉六年,性格变化是截然不同的。

  唐闲还是拨通了号码。

  约莫十来秒,电话通了。

  “找哪位?”电话那头的声音低沉沙哑。

  刻意的压了声线,唐闲露出了笑容。是他要找的人。

  “是我,唐闲。”

  有将近十来秒的沉默,电话那头才响起因为激动,而有些发抖的话音:

  “啧啧,六年不联系,大晚上你忽然来通电话,你他娘的这么多年怎么还是这么个德行?我现在是个啥情况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狗日的唐闲。我踏马还以为你死了呢。”

  于小喆骂咧咧的,心里非常激动。断然没想到,在这么一个什么日子也不是的夜晚,会接到昔日好友的电话。大多数当年的好友,已经跟自己划清了关系。当然他们也始终不知道自己的联系方式。

  “有事儿说事儿,老子现在事情贼多。你最好是说要紧事儿,要是跟我叙旧就赶紧滚蛋,不想被抓就少联系我!”

  唐闲不知道当年那个腼腆的男孩子为何变得这样,但他能理解。

  这六年来,作为华夏赏金最高的通缉犯之一,自然不可能一直保持少年心性。

  只是隔着电话,他也能够感受到于小喆话的一些情绪。

  “当年那个左右手能同时画两种货币的害羞男孩儿,现在说话都匪里匪气的了,我不知道你这些年咋过的,你的事情我听过一些,我不叙旧,但必须得麻烦你,我想给一个孩子办张假身份证,底层权限就好,不到六岁。名字叫唐小九。女孩儿。”

  有着于小喆这么一个并不凶悍的名字,如今却一副底层老炮的口吻,唐闲并非无法想象其中经历,却也因此心生一些感动。

  岁月改变了这个男人很多,却并没有改变他回忆里最柔软的部分。

  “唐小九,六岁?行啊,你能耐啊,这是在毕业那年你就搞大了别人的肚子?这么大的事儿,当时我两关系那么好,你不告诉我?结婚你也不告诉我?你狗日真是个王八蛋,三天,我需要三天时间,矿区见面交给你。”

  骂归骂,老朋友的忙却还是要帮的。毕竟跟唐闲一起待了六年,于小喆真没见过唐闲开口求人。

  只是没想到,唐闲现在混到女儿都上不了户口的地步了。

  于小喆显然是误会了什么。唐闲想想也是。毕竟自己爸妈消失了很多年,总不能忽然多出个妹妹。

  “孩子妈是谁?总不能是黎小虞那个疯子吧?当年那妞才十二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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