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第四十三片龙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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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人, 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可在皇帝心里, 真要说谁占据的份量最重,还是要数先皇后。
她是他的妻, 在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皇子时便陪伴在身边,同甘共苦, 他们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光阴。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他们共同经历。皇后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修文太子, 皇帝身边有无数的美人, 等她死了,就会有其它女人代替她的位子,皇帝也会有许许多多儿女,可她却只有一个修文。她死了, 修文要怎么办?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 是很久很久以前, 皇后刚刚有孕时,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 还有成王的生母, 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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