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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2章 在你心间肆意生长(34)


明筝走路回到酒店,已经是凌晨两点。

        林子瑜住的地方离酒店很近,她吹了一路的夜风,又在路灯下坐了许久,等情绪稳了下来,才循着记忆里的路线回到酒店。

        才进酒店,就看到等在酒店大堂里的夏夜。

        这个时间点,只有前台小姐姐在值夜班,偶尔也有入住的客人,总的来说,夜深人静。

        大堂的冷气很足,夏夜套着一件黑色的外套,拿着手机在听音乐,看见她失魂落魄地走进来,先是松了一口气,随即又有些紧张地起身。

        你脸色很差。英俊的男人走过来,伸手想扶住她。

        明筝微微侧身,避开了他,摇了摇头,沙哑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睡不着,想找你聊聊。夏夜看着她狼狈的模样,英挺的眉头皱了起来,克制住满腔的怒火。

        这几年面对明筝的时候,他总有一种无力感。好似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法触摸到真实的明筝,那个穿着星空裙站在舞台上沉默拉着大提琴的少女将自己藏在了深浓的夜色里,他披星戴月,一路风尘仆仆地赶来,却只能摸到她黑色的面纱。

        他以为是时机未到,以为是明筝还太年轻,不懂情爱,然而前几日跟阮静女士的通话,对方却告诉他,明筝初中时就有了初恋对象,还提了林子瑜的名字。

        这些日子以来,夏夜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名字,从明筝的嘴里,克劳斯的嘴里,路人的嘴里,这人好像长成了一座无法翻越的大山,将他跟明筝隔开了千万里之远。

        夏夜想起音乐会那夜,若不是他发现明筝不在休息时,找出来拦住了人,也许那个男人就会带她离开了。

        那是个看不出深浅的狠人。

        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夏夜目光微深地问道。

        出去逛了逛,我们回去说吧。明筝低低地说道。

        夏夜点了点头,没有戳破她的谎言,大半夜的在外面闲逛?还是这副模样?好在这一带是高校区,治安极好,否则她这样的单身女性,很容易出事。

        你坐一会儿,我先去洗个澡,外面的灰尘比较重。明筝回到房间就感觉浑身难受,想去洗澡。

        好,我点一份宵夜。夏夜点了点头,点了宵夜,还破天荒地点了酒。

        明筝去浴室将身上林子瑜的味道洗的再也闻不到,在浴室里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才出来。

        夏夜已经开了红酒,一个人独自地小酌。

        距离上次两人谈崩,时隔几天,两人又莫名地恢复了之前的状态,这大概就是合作五年的弊端吧,吵得再凶,过了几天又会和好如初。

        近期都没有演出,你要来点红酒吗?喝了好入眠。夏夜将半杯红酒推了过去。

        明筝点了点头,捧着酒杯,喝了一点,长长的睫毛落在透明的玻璃杯上,留下小小一团阴影,小脸苍白如玉,神情倦怠,又有着无法言喻的魅力。

        夏夜看的有些怦然心动。

        上次跟阮姨通电话的时候,阮姨说了很多你小时候的事情。说你小时候最是叛逆,凡事都喜欢跟她对着干。

        许是话题很安全,明筝心情舒缓了一些,微微笑道:我妈从小对我管的很严格,所以我总是叛逆。

        我家里人管的也很严格,我无数次策划着离家出走,最后都没有成功,明筝,你比我有魄力。夏夜有些怀念地笑道。

        明筝愣了一下,离家出走?她有过呢,还是跟一个斯文俊雅的少年私奔了,只是那也成了她这辈子无法跨越过去的一道心坎。

        年少时懵懂无知的时候,就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都交付到了另一个人手上,然后义无反顾地做了最疯狂的事情,经历了以后,再也无法将就。

        经历少一些,会快乐一些。明筝认真地说道。

        夏夜这样就挺好,出身好,音乐天才,一帆风顺,所以他的人生目标很明确,每天活的不仅精致而且动力十足。

        经历少的人,是无法分享感人肺腑的音乐的。夏夜淡淡地说道。

        阮姨很担心你,虽然她没说,但是我知道,她选择搬去小镇,就是不想成为你的负担。明筝,回爱尔兰真的那么无法忍受吗?

        明筝沉默了一下,垂眼,有些落寞地抱着膝盖,低低地说道:我需要半年时间,就算是回去,也不是现在。

        现在她回去,只是重复之前的生活,在音乐里等死,或者在生活里等死。

        那我等你半年,等你状态调整好了,我们再合作。夏夜说道。

        夏夜。你无需对我这么好的,我自己都不能确定能不能再拉大提琴。明筝双眼有些氤氲,夏夜成就了她,两人合作期间,从不要求她做出格的事情,就算她毁约要解除合约,他也都同意了。

        虽然她要支付违约金,但是明筝知道,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违约金,只不过是一个挽留的借口。

        帝都巡演的现场版传回了东欧,大家都说,你的音乐令人惊艳。明筝,你是最有灵性的大提琴手,你要相信你自己。夏夜定定地说道。

        明筝微微苦笑,那所谓令人惊艳的音乐就好似昙花一般,花开一瞬就凋谢。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拉出那样惊艳的大提琴曲,但是她已经开始惧怕碰触大提琴。

        每一次的演奏,都是一次回忆,情感的回忆,回忆的多了,便陷入求而不得的痛苦里。

        时间太晚了,你回去休息吧。明筝低低地说道。

        夏夜点了点头,倒也没有停留,只是将自己点的红酒顺带带走了。

        晚上别喝酒,你以后还是要演出的。明筝见状,忍不住叮嘱道。

        夏夜拿酒的手微微一僵,混血的五官显得越发的轮廓深邃,许久,男人低低地说道:没有你,你以为我还会演出吗?

        明筝愣了一下,回想起这五年来,甚至是五年前夏夜成名的时候,他的音乐会确实非常的少,是音乐界公认的最高冷最神秘的钢琴家,直到后来两人合作,才会出席一些场合公开演奏。

        我去查过林子瑜,少年天才,16岁就拿下了miyi的金牌,一鸣惊人,此后在数学界大放异彩,斩获无数个国际大奖,成为国宝级的数学家,这样的年轻男人却异常的低调,几乎找不到一张正脸的照片,除了那一张绯闻照。据传言,他性格孤僻冷漠,几乎不跟任何人深交,也没有朋友,明筝,你当初愿意跟我合作,是觉得我跟他很像,是把我当做他的替身吗?

        夏夜的声音在夜色里清晰沙哑,握着手里喝了半瓶的红酒,英俊的面容闪过一丝的黯淡。

        明筝第一次带你回来,我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长相英俊,性格高冷近乎孤僻,天才音乐家,又不像其他男人对明筝百依百顺,在你身上,我看到了那个少年的影子。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将明筝从那个少年的阴影里带出来。几天之前,阮静女士的话还在耳边回荡,夏夜的脸色异常的平静。

        明筝脸色骤然苍白,摇头说道:你是你,他是他,你们是不一样的。

        那就好,明筝,如果一段感情带给你的只有痛苦,你应该尝试结束掉,开始另一段新的感情,也许会获得新生。晚安。夏夜深棕色的瞳孔定定地看着年轻女子,伸手将门带上。

        新生?到底什么才是新生?

        明筝看着关起来的门,抱着膝盖,有些痛苦地咬住了指甲。

        她摸了摸衣服口袋,去找手机,找了一圈,然后才发现,她的手机丢在了林子瑜家里。

        夏夜回去,第一次颓废地失眠了,将剩下的半瓶红酒喝光,然后给明筝发了信息:晚上说的那些话你不要放在心上,不管怎样,我会陪着你的,晚安。

        手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坐在黑暗里的冷隽男人身子微微紧绷,男人修成如玉的手指划过屏幕,看着信息,脸色陡然沉了下去。

        男人眼底闪过一丝的冷光,慢条斯理地打了一行字过去:明筝把手机落在我家里了,我是林子瑜。

        过了许久,对方都没有再回复。

        林子瑜打开灯,起身去冰箱拿了一瓶冰水,迎头灌下,性感的喉结上下滚动,冰冷的水划入黑色的丝质睡衣里,男人面无表情地将瓶子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回到卧室,翻看着明筝的手机。

        相册里的照片很少,大部分都是她演出时跟另一个男人合影的照片,团队的照片,无论是素颜还是礼服淡妆,都如太阳般灿烂,她生活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只有他一直活在黑暗里。

        八年了,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出现在他面前,为什么要让他陷入更深的地狱里?

        男人面容垂下,双眼都是猩红的血丝,面容扯出一丝冷酷的嘲讽的笑意。

        一夜失眠,到了清晨,明筝才迷迷糊糊地睡去,这一睡就睡到了下午,直到被敲门声惊醒。

        明筝姐,你怎么现在才开门,你该不会一直在睡觉吧?江爱拖着行李箱在门口灿烂地笑道。

        昨天大半夜,凌晨四点多,大魔王发信息给她,让她今儿滚回来,江爱早上看到信息时,险些觉得天崩地裂了,火速地拉着行李箱,飞了帝都,终于在下午时赶到了。

        昨晚睡的晚,你回家玩的怎么样?明筝看见她也有些高兴,她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就喜欢胡思乱想,有江爱这个中二的小孩在,心情会好很多。

        玩的当然爽呀,我穿了你送我的星空裙去参加朋友的聚会,嗷嗷嗷,她们知道我是你的助理,羡慕的不行。明筝姐,没有想到你跟大魔王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了。江爱将行李箱拖进来,风风火火地就拖去了次卧,准备住下了。

        大魔王的指示是24小时跟着明筝姐,所以她这个小跟班又又又上线了。

        对了,姐,我给你发信息,你一直不回,吓死我了。江爱絮絮叨叨地说道。

        我没看手机。明筝支支吾吾地说道,手机丢在了林子瑜那里,肯定是要拿回来的,只是昨晚经历了那样尴尬的事情,她并不想见他。

        只是她又不能让江爱去帮她拿手机,江爱这种大喇叭,她知道了,就等于全世界都知道了。

        姐,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特产,你吃饭了吗?我们出去吃饭吧?我在家里天天吃我妈做的饭,好怀念香榭园的饭菜呀。江爱叽叽喳喳地说道。

        好。明筝心不在焉地说道,想着怎么从林子瑜那里拿回手机。

        因为有江爱在,明筝被小姑娘拉出去吃晚饭,没去香榭园,而是在高校区附近的评分较高的餐厅吃龙虾。

        克劳斯已经先行回了都柏林,吃饭时,江爱喊上了夏夜,点了十斤的麻辣小龙虾。

        我查了排行榜,这家的小龙虾特别好吃,我提前一个小时排队的。江爱笑嘻嘻地说道,小心翼翼地看着大魔王。

        小龙虾?夏夜微皱起眉头,问着明筝,你喜欢吃小龙虾?

        夏夜对于需要剥壳的东西都不是很感兴趣,换句话说,身上的偶像包袱比较重。

        这个季节是小龙虾的季节,要不,换两斤的蛋黄龙虾?你好像不是很能吃辣?明筝说着看向了江爱。

        好哒,我马上去找服务员换。江爱飞快地去找服务员,换之前下的订单。

        你也不要吃太多的辣,夏天干燥,容易上火。夏夜淡淡地说道,看了看明亮的落地橱窗。

        明筝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想着自己要怎么拿回手机的事情。

        对了,我昨晚给你发信息,然后对方说你的手机落在了他那里,我约了他见面,拿你的手机。夏夜优雅地喝了一口大麦茶,轻飘飘地说道。

        明筝浑身一僵,看向他,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穿着身高颀长,面容冷隽的年轻男子,穿着休闲宽松的白色上衣和黑裤子,走进了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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