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楚门的世界
思诺重新回到了玫瑰的生活中,带着星光熠熠。华裔小姐竞选入行,电视上时有广告播出,而后签约香港一家电视台不时出演一些戏,据说她的男朋友很支持她。
玫瑰觉得无以自处。她一直不愿意去想起思诺。甚至每次下雪,她都会想起snow,思诺,而后觉得痛。那双玫粉色的高跟鞋,利昂的床。
玫瑰知道这不是办法。她把自己囚在瑞士这个白雪皑皑的安静国度。她本来有很多理想的。她是经济学硕士,又进修了法兰西文学学士。本来,她想成为最棒的新闻工作者,她想让世界听见她的声音。就像亚历士那样,为这个世界做一点事,他热爱的这个世界。但是现在,她把自己囚在这里,每日向大家推荐哪里有好吃的巧克力。
她放弃了那么多,放弃了她的理想,她只是想安安静静过日子,一直到死。不用再想那些一想就痛的事,不想再见那些一看见就难过的人。命运却不肯放过她,硬是把思诺送还她的生活里。报纸里会看见,电视里会看见,无处不在,笑着,花枝招展的,提醒她那些不可忘记的背叛和伤害。
还能逃到哪里去呢?玫瑰熄灭一支烟,把地球仪拨转一圈,想起米兰昆德拉的话:有另外一个地球仪吗?
这年的平安夜,玫瑰在布朗家里度过。本来阿妮塔不肯放她走,说夜这么深了,玫瑰却执意回自己的公寓。小布朗带了一个西班牙女孩子回家过年,玫瑰自觉是外人,不便打扰。
阿妮塔把车借给玫瑰,玫瑰微醺地开车回去。路程不远,十分钟已到。下了车,锁车门,玫瑰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脖颈后面飕飕发冷。站在当地,查看四周,没有人,邻居门口挂的橘黄灯盏照着路边的残雪。
玫瑰拿钥匙开门,门打开的刹那,忽然被人从背后拥住。玫瑰扭过头想尖叫,嘴唇却被吻住。那人簇拥着玫瑰半推半抱地进了屋子,把门落锁。
玫瑰用了最大的气力挣扎仍是挣不脱,情急之下抓起脚上的高跟鞋猛砸那人的头。那人不备,吃痛地放开手,擦了擦嘴边被玫瑰咬出的血。
“你是不是疯了?莱斯礼?”玫瑰面色惨白,及看清眼前是这个人,又多少放下一点心。她赢过他,她不怕。
“你忘了吗?我们有约定。”莱斯礼施施然说,“平安夜,我在这里等你。玫瑰,没有想到我们践约竟迟了三年。一直到今天,我们才有机会一起度过圣诞节。merrychristmas!”最后那几句话,莱斯礼说得异常温柔,手指滑过玫瑰的脸。
莱斯礼仍然是莱斯礼,穿着灰色大衣,斜斜打着一根领带。玫瑰想起英国杂志曾评价他说,这是一个好看得令人叹息的男子。他的确是。可惜,他不是能令玫瑰叹息的那个人。
“没有用的,莱斯礼。今时今日,我对你来说也已经不再有任何价值,你何苦还来找我?”
“我爱上你了。”莱斯礼贴近看着玫瑰,“自从在马德里又看见你,我发现这三年当中,我并没有把你忘记。”
“你是不是退役之后太闲了?”玫瑰知道上个月的大师杯总决赛之后,莱斯礼已正式挂拍。
“我是说真的,玫瑰,我爱上你了。如果你不相信,我们明天去找一间教堂结婚。”
玫瑰摸不透他又想干什么,不过可以肯定,但凡他想做的就一定不会是好事。莱斯礼伸手接触玫瑰的肩膀,玫瑰让开,“对不起,我们并不相爱。”
“玫瑰,今天我来到这里,只是想带你走。我想带你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有你的地方才是危险的地方。”
莱斯礼并不介意,反而笑了,“玫瑰,你知道我最爱你哪一点吗?在你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好人,做人应当庄敬自强,爱情应该地老天荒。你怎么不问,我是怎么找到你的?”
“你在餐厅摆弄lomo机,这么巧被人家赏识了你拍的照片,留在这里工作,你打算一直留到死吗?你随随便便去了一趟马德里,随随便便看了一场网球,这么巧与我重逢。玫瑰,第一次见面时你对我说,人生那些关键的地方很大程度上是靠运气。但是玫瑰,我告诉你,我们碰巧不是运气特别好的那种人。”
玫瑰坐下来,说不清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天真啊,玫瑰。不是跟自己说好了吗,再不要相信任何人,真是没有记性。布朗和阿妮塔,他们怎么能欺瞒这么久。愚蠢啊,玫瑰。又一次,被信任的人出卖。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了?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办一间这样规模的杂志社并不很难,是不是?”莱斯礼有点不忍心地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子,“我早已告诉过你,英氏的产业其中一项是世界上几乎最大的传媒集团。”
“他的目的呢?”
“将你困在这里。掌握了你,就等于掌握了英利昂。”
想了想,玫瑰止不住地笑起来,“我真的不知道我有这么大的本事,你们是不是太高估了我?”玫瑰笑得几乎流下眼泪,“莱斯礼,你回去转告派你来的那个人,我只想简单过日子。你们有你们的世界,我有我的世界,这不是一个楚门的世界。”
“没错,我和英氏达成协议,只要我把你带走,我会得到我想要的。但是看来,他不是高估了你,他是高估了我。”莱斯礼的笑容里有一点落寞,“你其实并不爱我,是不是?英利昂是一个傻瓜。”
听见这话,玫瑰脑子里忽然冒出《红楼梦》里的一句台词:白担了这个虚名儿。想笑,内心更多却是酸楚。利昂是傻瓜,她也是。
不必再打什么辞职信了,这次收拾行李的时候,玫瑰想起楚门。电影里,楚门是一心想要离开的人,所以他兴高采烈。但玫瑰是被迫离开的那个人,所以只剩下无奈和凄惶。
年轻的时候,她曾经以为整个世界都是她的。第一次走出戴高乐机场,她把行李放在地面上,对自己说:c\''estparis。她以为巴黎是她的,世界是她的,世界上的花儿有那么多,玫瑰只有一个。多么虚妄。那些青春的日子一页一页翻过去,现在她开始明白巴尔扎克的那句话:一朵玫瑰像所有玫瑰一样,只开了一个上午。
原来,她只是芸芸众生里的一名,没有什么不同。
离开瑞士之前,玫瑰去了一趟索洛图伦。
亚历士住在这里差不多六年了,从他搬到瑞士,玫瑰就去了法国,她想离他近一点。一山之隔,仿佛她就在他的身边。但事实上,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他的身边。
玫瑰知道亚历士不在,他去洛桑开会,要去一个星期,报纸上是这样说的。
玫瑰在亚历士住所附近找一间小旅馆住下。这是很美的地方,刚下过雪,周遭一片安宁。推开窗,就可以看见亚历士的房子,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屋顶一层白雪。玫瑰摘下手套,手臂支撑着身子,略微倾斜地对着窗外望了一会儿,然后关上窗,在椅子里坐下。
闭上眼睛,脑海空明,也不知道想些什么,恍恍惚惚天就黑了。再看窗外,看着亚历士房间的窗子,看了很久,忽然想到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想到盖茨比深情的绝望的眼光。黛西是盖茨比唯一的梦,到死也无法放弃的梦,可他的梦是不会实现的。对于玫瑰来说,也是一样。“所以.我要放弃你了,亚历士。”
玫瑰不想去楼下的餐厅吃饭,只要了一壶咖啡,在房间里看报纸。一个个法文字母在眼前跳跃,眼睛困倦无比。挨到清早四点,玫瑰披上大衣准备去外面走走,临出门特地照了照镜子。
好像很长时间没有仔细照镜子了,从前利昂取笑她开车都要时时把镜子扭过来看。可是这三年,玫瑰逐渐忘记自己的容貌。每天把脸和身体洗干净,穿好衣服,涂上口红,不涂也无所谓。那种跟着利昂去一场场派对,纵声欢笑,被人称赞美丽的日子,恍如前生。有时想想看,那时怎么竟有那么多的精力去那些赴不完的派对。
玫瑰对着镜子涂好口红,樱花粉色。可能是光线的缘故,镜子里隐约仍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嘴唇潮湿性感,眼睛有倔强天真的神气。还没有一百岁,真是奇异。
玫瑰想见一见那个女人。她知道那个女人就在那扇门里面,她却不能去敲门。那是她必须止步的领土。
玫瑰在旅馆与那所房子之间徘徊和等待,好像她一生都在这扇门前徘徊和等待。一天,两天,到了第三天,玫瑰知道她正在做的这件事毫无意义。
她已经在报纸上见过那个女人很多次了。那个女人穿着花裙子,烫一头卷发,如很多妻子和母亲一样。即使对面相逢,玫瑰也并不会把她认出来,如果她没有站在亚历士的身边。
但她始终就是亚历士的妻子,那个女人作为一个符号存在着。玫瑰明白,除非把他抢过来,否则再怎么爱他都没有用,陪在他身边始终是另外的女人。但她怎么能办得到呢?她的对手不是一个女人,是一个符号,符号而已。
十二年了,比两次世界大战加在一起还要漫长。这本来也就是一场战争,而玫瑰是注定的输家。这一次来到这里,玫瑰就是来宣告自己的失败,从此抽身引退。
“亚历士,我到底没有爱你到最后。”玫瑰双手插在黑色大衣的口袋里,站在雪地上对着那扇门说,“我曾经以为,我会一直爱你到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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