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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驹】


楔子



“把摊子摆在这里,你赚不到钱的。”我啃着苹果,对面前这个执着的老头说。



“姜太公钓鱼,那钩不也是直的么。”老头捋着三寸白须,咧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朝我笑,“需要我指点的人,自然会来找我。”



下午五点的阳光铺洒下来,晃了我的眼睛,模糊了老头的面目。他本来就很黑,又穿深藏蓝的衣服,整个人仿佛阴影之下的另一重阴影。



他怕有八十岁了,脸上的褶子都能勒死蚊子,从前天开始,他就稳如泰山地坐在那张小桌子后头,桌子上立了个小纸牌子,牌上只有一个字——占。



我是好心。占卜算卦这样的生意,到人山人海的地方才是正经,把摊子摆在不停大门的斜对面,后无去路,前无来者,冷清清的一条巷子,又是秋寒刚起的天气,一看就觉得萧瑟不已,想赚钱?痴人说梦。



“不觉得这里太清静了么?”我笑笑,四下看看,“这条巷子里只有不停,最近客人也越来越少,不会有人来找你的。”



老头咂咂嘴,有些浑浊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向我:“对啊,就是太清静了。我说老板娘呀,你觉不觉得,这世界清静过头了?”



“我不喜欢嘈杂,清静才好。”我耸耸肩。直觉上,老头不是寻常神棍,他对钱没有兴趣。



“不是有句老话,暴风雨到来之前都特别清静么。”老头一边笑一边咳嗽,“再过三个月,就到十二月了。”



“2012来得还真快。”我揶揄道,“那您可得赶紧赚钱。”



“世界都毁灭了,还要钱干嘛?”老头笑得眯起了眼。



我双手撑在他的桌子上,凑近他的老脸,笑:“我从不相信2012。能带走一切的,只有时间。这个世界还很年轻。”



老头盯了我半晌,眼珠一转,嘿嘿笑道:“咱们投缘,我免费替你看看前程吧。”



既然免费,何乐不为。那树皮一样的老手托着我的右手掌,目光也变得仔细而犀利,从我每条掌纹上走过。不过半分钟,他放开我的手,从干瘪的嘴唇里吐出几句话:“失而复得,得而复失。树大招风,焉得清静。”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给钱就说得那么差!”说罢,转身便走。



身后没有任何声音,进不停之前,我回头看,老头一动不动坐在他的位置上,已然似笑非笑地望向我这边,一阵大风吹过,檐下的灯笼顿时没了往日的端庄沉静,乱晃不止。



一进屋,便与急急往外走的赵公子撞了个满怀,我抬眼一看,这大个的肩上竟然挂着一个包袱,一副要离家出走的模样。



“我去找找!不然不放心。”从来不善言辞的他,这么跟我解释。



“你怎么去?你会变身么?会飞天遁地么?信不信,你一出不停的大门,那些和尚道士就能把你抓起来!”我把他的包袱扯下来,“做饭去!”



“老板娘……”



“去做饭!”



赵公子从来最憨直听话,纵使一万个不愿意,还是闷闷回去了厨房。



我知道她是不停里最善良最不调皮捣蛋的帮工,我很喜欢这个不多言多语,只喜欢做家事煮饭看三国演义的大个子,所以我不会将他放置到任何可能出现的危险里。



危险——我竟如此自然地用了这个词。



走到窗前,坐下来,刚刚还在的阳光已不知踪迹,雨水落下来,打在屋顶与树叶上,秋雨凌乱,反而让这世界怪异地安静下来。



这世界清静过头了——我想起老头的声音,的确是清静,街头巷尾行人稀少,连不停里,也只剩下我跟赵公子。



敖炽没有回来,离他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月。



告假的碗千岁也没回来,我想这个喜欢像吉普赛人一样到处流浪的妖怪,也许找到了比不停更好玩的地方。



纸片儿也没回来,虽然这贪玩又八卦的东西常有偷跑不归的记录,但从没有哪次的时间有这么长,一周了。



敖炽是怎么也联络不上了,我悄悄去沿途找过,甚至到了东海的海边,可我找不到那座神秘的东海龙宫,眼前只有一片浩瀚海洋。那天也在下雨,我孤身站在海岸边的崖壁上,无计可施。对这个有故意失踪前科的惯犯,我应该祝福他死在外头吧。



至于纸片儿这小妖,苍蝇一样到处乱飞,随便躲在一个门缝儿里,我也寻它不着。这些不停里头的奇葩,一个比一个不省心!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看着空荡荡的不停,老头的话在我脑中来来去去。



啪!



正走神时,摆在桌上的一只小花瓶无端端倒了,水洒了一桌,要不是我手快,便滚下桌去粉身碎骨了。



我捏着花瓶,压着一腔怒气,对着桌子的另一端恶狠狠道:“你还想在不停里头飘到什么时候?!”



“咦?你看到我啦?”空气里,有人很惊讶。



我放好花瓶,对着空气道:“我不需要看见。任何人进了不停,我都知道。你三个半小时之前就飘进来,鬼鬼祟祟到现在!”



“太好了,果然跟传说中差不多。我一直在观察你呢。”空气里的声音说,“看出来你心情不好。所以一直在思考如何跟你开始一场对话。”



“对个屁的话!要么给钱住店,要么滚。”我平静地发飙,“别以为是死灵我就不敢揍你!”



一阵冰凉虚无的气流从我脖子后头划过,那声音飘到了我耳边:“你揍我,我也不会屈服。”



我挠着被气流吹得发痒的耳朵,跳到一旁:“你到底要干嘛!”



“帮我!”



“不!”



“那我还飘!”



头上那价值不菲的水晶吊灯开始大幅度摇动,要是它摔碎了,我的心也会碎的。



我愤怒地抬起了头……



1



某城,1932年,夏。



小小的房间里,白发苍苍的老人,颤-抖着握着一个酒瓶,对着端坐在椅子上的人,老泪纵横道:“还给我!马上还给我!”



房间里没有灯,窗外远远闪烁的霓虹灯光渗进来,虚幻地照在椅中人的身上,反而更看不清面目。



“已经没有的东西,如何还你。”不咸不淡的声音,完全不为所动。



“我不管,你不还来我就烧死你!烧死你这个妖怪!”老人把瓶子举得更高了,“这是特制的火油,扔到身上马上就燃!”



“你们这些人类,不帮你们,骂我没用,帮了你们,又要我去死。好难伺候。”那人冷笑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你喊我来这里,我还当你是要付报酬给我呢。你要是给呢,我就再等等,不给,我可就走了。”



老人气得脸色发白,狂叫一声,将手中的瓶子朝对方狠狠扔了过去……



阴暗的房间,骤然明亮。



“唉,啥时候才是个头,昨天东城们那边又放枪了,死了十几个。有一个还是对面街李嫂的独苗呢!不到十七!我看李嫂是活不下去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吃不够穿不够,还要担心哪天打起仗来,子弹飞到自己脑袋里,这种鬼日子有啥过头!我看呐,最好甩个大炸弹,一次把我们都炸死,倒也解脱-了!”夏夜里睡不着的人,打着蒲扇,唉声叹气地说着闲话。



话音未落,街那边跑过来人,忙天慌地地喊:“新新旅社烧起来啦!”



远远地,一片火光在东边的夜空下跳腾。直到天明,火才被灭掉。清点伤亡损失,四住客轻伤,一住客死亡。



调查失火原因,火源应在三楼305号房,于其中发现了一些玻璃瓶残片,伤透沾染了类似汽油的东西,疑似故意纵火。而火灾中唯一的遇难者,也是在305号房内。



身份核实,根据旅社登记册,305号房的住客是一位姓陈的二十五岁男子,老板说他在旅社已经住了快一个月,不是本地人,听说是个会计,但被洋行解雇了,又被赶出宿舍,无家可归,偏不肯回老家,就在旅社住下了。长得倒还斯文,就是左手有六根手指,平日里都将左手藏在袖里。



验尸的结果,如老板所说,305号房遇难者确实有罕见的六指,不过,年龄不是二十五岁,至少在七十岁以上。



无人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无人愿意花精力去调查,这军阀混战,朝不保夕的年月,四人这样的事太寻常了,随意安个结果,草草了事,新新旅社纵火案就此打住,顶多变成乘凉时的谈资。



只是,有个小插曲并未被太多人留意——火灾第二天,看热闹的人群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童抱着父亲的腿:“爹,昨天晚上,有一匹马从火里飞出来呢!”



男人狠狠打了他的-屁-股,说:“小孩子家说谎,会被老妖怪抓走的!”



“没有说谎,是白色的马!”孩子委屈地说。



“都怪你娘给你将那些深深怪怪的故事,以后不许听了!”男人不准儿子再说下去,扯着他的耳朵离开了。



“可怜的孩子。”他坐在云朵上,望着那对父子的背影,笑着摇头。



云朵越白,越衬得他手臂上的烧伤触目惊心。



终于也到会受伤的时候了,他叹了口气,老喽老喽,时光真如白驹过隙。



他打了个呵欠,从云朵上跳了下去。



万里高空,人是不见了,只有一匹雪色白马,白得要闪出光来。穿过云层时,那出色的速度,把天空中的各种颜色都化成一道道彩线,簇拥在其身周,想一直跟随,却又望尘莫及。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比他更快的。



那条喝水都快干透了,河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岸边曾有一座风光无限的石碑,是一两百年前某位有钱乡绅出资捐造的,曰“名士榜”,但凡做了官发了财,总之是干了光宗耀祖的事儿的同乡,名字都会被刻在伤透。只可惜到了后头,这里战火连年,连命都顾不上了,谁还有心思管那名士榜。





炮弹把石碑炸成了两截,把这里的许多人也炸成了两截,房子没了,河水干了,如今就剩下一块残碑,和一棵跟它对面而立的歪脖子树,萧条不堪。



他反而喜欢。臭味熏天,四下无人,难得的好地方。靠在粗大的歪脖树下,他舒服地闭上眼睛,手臂上的伤比之前更眼中了,但一点不疼,还觉得轻松。



嗯,睡一会儿吧,谁也别打扰。



不多时,他忽然又睁开眼睛,抬头朝歪脖树上一望……



2



秘鲁,十年前。



被时间抛弃的地方,总有与众不同之处。马丘比丘城的夜晚,就比任何一座城池都要黑暗,哪怕头上的月亮已然像洗脸盆那么圆。站在这座印加帝国迷失之城的最高处,风从不同的方向吹来,四周的山峦像复活的魔神,你会担心它们只要伸个懒腰,便会朝你扑来。毫无安全感。



这一层一层精密堆积起来的石墙,是世上最完美的几何图形,只不过,横陈在石阶上的五具狼人尸体,破坏了所有的美感。并没有一滴血-流-出来,它们的身\_体只是在由缓到急地溶化,流淌成了一道金色的小河,渐渐渗进了坚硬的地下,无迹可寻。



白马站在古神庙旁,习惯性地用手帕擦着枪口,边擦边说:“高贵冷艳的伊莉丝小姐,下次狼人再来咬你时,能不能麻烦你稍微反抗一下。”



娇小的女-子从神庙前的柱子后走到月光下,身上低调又单薄的深蓝风衣被风吹起,成了她身后一对生动的翅膀,精致过SD娃娃的脸孔仿若夜色中突然闪现的全美钻石,任何角度都光彩照人。



她真是漂亮得过了头,把人类的美貌都给抢过来了似的。另外就是,她家也真有钱,连洗脸盆上都镶着顶级祖母绿。



“不是有你在么,我何须反抗。”她伸长脖子朝石阶上瞅了瞅,捋开垂到身前的乌黑长发,“五个,下次可能有五十个呢。”



似笑非笑的神情,赤金色的眸子,艳若玫瑰的嘴唇,将这年轻轻的小姑娘勾勒成不小心跑到人间的女妖,危险又吸引。



白马叹气,“你就不能乐观一点顾及么?”



“有几个逃犯能乐观?”她反问,笑意随着石阶上最后一点金色液体的消失而隐去,“狼人的数量像苍蝇一样多,你能杀多少?”



他晃了晃亮堂堂的枪管,说:“我管他们的数量有多少,我只管帮你活着逃到乌克兰。”



说罢,他拽起她的胳膊,从另一端的石阶快步走下去,一辆破破烂烂的RangeRover停在阴影中,无奈地等着它的主人。



把伊莉丝塞-进车里,白马发动引擎,打了N次火,越野车才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像迟暮老人的咳嗽。



“猎豹只是睡着了,平时都是一点就燃。”白马一边跟她解释,一边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这车子顿时跟梦游的人突然醒了似的,铆足力气轰一下冲了出去,简直是飞一般的速度,不复猎豹之名。



这辆被他命名为猎豹的越野车,算是唯一的家用电器了,多年前从开普敦的废弃车辆处理场里偷出来的。



“你走的路线,与事先同我祖父商定的计划完全不一样。”伊莉丝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山石,风从只能关上一半的车窗里灌进来,让她不得不用手抓住长发,才不致被扰乱视线。



“恐怕这恰恰是我们至今没遇到狼人大部队的原因。”白马看看手表,然后专注地看着前方,“离天亮还有五个小时,足够到市区。”说着他狠狠地挠了挠头发,自言自语般抱怨:“只能在晚上行动真叫人焦虑!”



伊莉丝装作没听见,问:“听说你打算退休了,以后都不再做帮人淘宝的勾当了?”



“我老了,跑不动了。”白马貌似很坦白,后视镜里那张属于东方人的脸,区区二十来岁,年轻英俊,健康向上,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



伊莉丝转过头,对他挑眉道:“那可惜了。不知有多少逃犯要伤心了。那个,我是不是应该为赶上你的末班车而万分荣幸?”



“你确实是个幸运儿。”白马微微一侧目,突然神速地拔出手枪,“低头!”



伊莉丝的反应很快,马上低下脑袋,一颗金色的子弹几乎在同一时间擦着她的头顶飞向窗外,精准地击中一个从车顶上倒挂下来,正欲朝伊莉丝伸出利爪的狼人。



一声痛嚎中,狼人从车上落下去,轱辘似的在路上滚开了去,黄金制成的子弹深深没入它的额头,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跟石阶上那些同类一样下场。



“印象中,狼人的轻功可没这么好啊。之前来神庙偷袭的那几只也这样。啧啧。”白马收起枪,摇摇头,“又浪费一颗子弹。黄金子弹成本太高了。唉,你爷爷应该多给我几颗。”



“狼人也分等级,等级低下的只有蛮力,行动笨重,能够与我们为敌的那一级,身轻如燕无声无息,是最基本的技能。”伊莉丝毫无惊慌之色,“级别最高的狼人,黄金子弹也无济于事。要是你不幸遇上他们,我建议你直接把子弹送到自己脑袋里。”



“这么贵的子弹,我享受不起。”白马嘿嘿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朝脏兮兮的挡风玻璃上一指,对着前方这条漫无止境的公路道,“天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想那么多干吗。”



伊莉丝顺着他的手指往前看了看,说:“前面?不过是黑漆漆的一片。”



“天会亮的嘛。”



“我从没见过天亮。”



“呃,你饿了吧?后座上的箱子里有给你准备的食物。”白马岔开了话题,“别浪费,我可是冒着被抓起来的危险去医院血库给你偷来的。不保证新鲜,但绝对是活人身上抽取的。”



伊莉丝摇头:“不饿。我一周进食一次。”



“减肥?”白马上下打量她,“身材已经很S了嘛。”



伊莉丝白他一眼:“这叫进化!越弱的,进食频率越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所以你们人类是最弱的,一天三顿,只知道吃。”



“我能把吃称为舌尖上的艺术么?”白马惋惜地撇撇嘴,“有机会的话,我真想带你去一趟中国,那个国家的美食,足以颠覆你的偏见。”



也只是说说而已,谁也不可能带一只吸血鬼去吃东西,这个只存在于黑暗与传说里的族群,若隐若现地在人类历史中辗转,被隐瞒或者被夸张。真真假假地传承下来。他们的食物只有血,单一而绝对。其余任何食物,在他们口中都只有苦味与烧灼感,再美味的食物也只是一种折磨。催吸血鬼而言,没事如同阳光一样,是永远不可能拥有的体验。



伊莉丝自己也说过,并非外界传说的那般,吸血鬼一闻到血便馋的流口水,什么无比鲜甜无比满足只是不负责的杜撰,对吸血鬼而言,血就跟清水一样淡而无味,仅仅是喝下去不难受罢了。她讨厌那些把自己的族群描述成为残暴的贪吃鬼的小说。



“你现在走人,还来得及。”伊莉丝突然说。



白马眨眨眼睛:“走人?我现在不正在带着你逃走么。”



话音未落,白马只觉一阵非比寻常的冷风从脸上刷一下过去,视线也瞬间模糊了半秒,待到恢复正常时,副驾位置上早已空无一人。射向前方的车灯光线,雪亮得此言,伊莉丝横抱着双壁,若无其事地站在离车头不到五米的地方。



尖利的刹车声下,猎豹死死停住,距伊莉丝不过一厘米。白马的肋骨被安全带勒得发疼,从车窗探出头去:“我觉得,在我生气之前,你最好回到车上来。”



“我要自己去乌克兰。”伊莉丝一动不动,“你看到,我的动作很快。其实你才是我的累赘。”



“你这么贬低我,可是很让人伤心的。”白马面露忧郁。



砰一声枪响,惊碎了黎明前的黑暗。袅袅冒烟的枪口前,伊莉丝捂住右肩,微微张开嘴,瘫倒在地。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白马收起枪,开门下车,把毫无知觉的伊莉丝横抱起来,塞-回车上,朝下一个目的地绝尘而去。



有什么能比他拔枪的动作更快的?!



对一个专业的逃跑人员来说,除了杀伤性武器之外,特制的麻醉枪也是基础装备。他曾经用这把枪放倒过一头大象。



“跟我玩儿,切。”他瞟了一眼昏迷中的伊莉丝,脸上闪过一丝怅然,“傻妹子。”



3



今天,利马市的居民们都在议论一件怪事——一些早起的人在黎明时分,惊讶地发现位于旧城的里马克河竟在一夜之间成了红色,但随着太阳的升起,河水又迅速褪回了原来的颜色。消息流传开去,一半人相信是灵异现象,一半人说是醉鬼的幻觉。



白马站在寂静无声的大厅里,顶上繁复华丽的吊灯坏了一半,只有几个灯泡奄奄一息地亮着,墙上到处是干涸的血迹与锋利的爪痕,还有密集的弹孔,曾经挂在上头的名贵油画,被毁成了废纸。



地上,尸体像山一样堆积在面前,每张死去的脸都比纸还要白。数日之前,他们还是一群美貌而优雅的男女,在这个美轮美奂的地下城堡中穿行。



这是伊莉丝的家,在一座博物馆的地下,隐秘地存在了无数年,这里的排水系统与里马克河相连。吸血鬼们的鲜血,在屠杀中流尽了。



一把冷冰冰的剑自后方袭来,横在他的脖子上,他笑笑,说:“我是客人,不是敌人。”



横倒在他对面的一面银边落地圆镜,虽已碎了大半,仍清楚照出了身后的一切——艾隆的心口上,插着一把钛晶制成的匕首,金色的头发已变成银白,那张标准的美少年脸孔,也风霜成皱,青春不再,连握剑的手,都枯瘦得皮包骨,像所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那样,微微颤-抖。



艾隆,是伊莉丝的祖父。



“你孙女一切安好。”白马将头一偏,离开了他的剑锋,转过头,皱眉打量对方,“狼人?”



“血洗行动,如期而至。”艾隆低头看了看心口上的匕首,“它们的数量完胜我们,而且进步很快,还学会了将阳光锁到武器中的方法。”



说罢,他双-腿一软,眼看就要倒下,却将长剑朝地下一刺,硬生生地撑住了自己。



白马忙上前扶住他:“我能帮你什么?”



“扶我到那边坐下,我不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艾隆缓缓说,豆大的冷汗沿着他脸上的皱纹落下来。



白马扶他走到最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下,他的身\_体已经轻得没有什么重量。



“时间对我来说太快了。”艾隆看着眼前的一切,无悲无喜,“你肯定很想笑吧,一个已经活了三百年的吸血鬼,竟然还嫌时间太快。”



“我不会嘲笑一个快死的家伙。”白马很干脆的说,“还有什么事没有做完?”



“你说话还真让人伤心。”艾隆笑出声,“还没有看到伊莉丝出嫁,还没有研究出不惧阳光的方法,还没有把狼人们打到银河系之外……哈哈。”他朝白马勾了勾手指头,示意他靠近些,才小声说:“我毕生的愿望之一,就是到阳光万里的夏威夷海滩上,现场欣赏那些比基尼美\_女们。”



白马一笑:“以后我按照中国的习俗,给你烧几个纸扎的比基尼来。”



“呵呵,那先谢谢了。”艾隆环顾四周,脸上的戏谑之情慢慢淡去,“这里躺着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被打败。你看看他们的手,到最后一刻都还握着武器。”



如他所言,死去的吸血鬼们,僵硬的手中都还紧紧握着锋利的刀剑,或者早已没有子弹的枪支。



“我们是高贵的族群,从不与外族通婚,也不袭击人类,吸食的血液,都以真金白银购买回来。我们在这座地下城里,优雅而干净地生活。狼人不同,它们可以同任何族群联姻,只求能在最短时间之内繁殖出更多的后代,它们不怕阳光,在白天,是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以各种身份隐藏在人类世界,晚上,它们变回野兽的原貌,咬断人类的脖子吸干血液,第二天再若无其事地继续他们的人类生活。可笑的是,当狼人知道我们拥有杀死它们的能力时,便开始将自己干的恶事嫁祸到我们头上,于是,不知从几时开始,不屑于解释真相的我们,成为了人类心中十恶不赦的吸血恶魔。标榜正义的法师与吸血鬼猎人们从此以追杀我们为荣。”艾隆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弱下去,“我们不喜欢打仗,但是必须保护自己的家人。与狼人的战争,从远古到现在……”他猛烈地咳嗽起来,白马看到他心口的那把匕首里,已经爬出了红红的血丝,沿着晶体之内天然的裂纹扩散开来。



白马知道阳光是他的致命敌,被封入了阳光的匕首刺中,后果对哪个吸血鬼都一样,区别只在于死得快点还是慢点。



“休息下,别说了。我明白。”白马看着他越发暗淡的眼睛道。



“你不明白。”艾隆捂住心口,气若游丝道,“他们说,我们这个族群早晚都会灭绝,不论如何努力,这世界都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他们会超过我们,不论从数量还是本领,终有一天,他们会将我们所有同类从地下拖出来,在太阳下变成灰烬。”



“确实是恶毒的挑衅。”白马点点头。





“应该,是我们最惧怕,也最渴望的。”艾隆沉默片刻,仿佛所有力气都散去了,缓缓道:“白马,你相信有一天,我们能安然无恙地站在阳光下么?”



“问我这个,还不如问我为什么折返回来。”白马说。



“伊莉丝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这个。”艾隆笑笑,“你都说了她安好,我还有什么可问的。”



白马微微一怔,没吭声。



“你是第一个被邀请进入这里的人类,你有四十二此成功帮助他人暴徒哦追杀的经历,把伊莉丝交给你,我很放心。我将我们商定的逃亡路线写在书信里,佯装出打算烧掉又没烧完的样子,狼人们搜查的时候,很容易看见。”艾隆将头靠在沙发背上,狡黠地笑。



“你就不怕我真按原计划跑路么?”白马一挑眉。



“如果你这么蠢,我怎么可能雇佣你。”艾隆把脸转向他,“白马,你还记得你带伊莉丝离开之前,我跟你讲的话么?”



“记得,”白马点头,“你说,只要伊莉丝活着,狼人的天敌就不会消失。”



“她的身上,有最高贵纯净的血统。这意味着她拥有普通吸血鬼所没有的本领、速度、力量,以及智慧。我们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三点,打败了狼人。虽然我们现在落入劣势,但也只是现在而已。”艾隆的眼里似乎燃起了火焰,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可是,这孩子身上的火焰,却快要熄灭了。”



白马面无表情,亦不做声。



艾隆从脖子上扯下一根链子,那上头,拴着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呈半透明状的红色石头,鲜艳欲滴又温婉莹润。



“这是我妻子留下的红纹石,这石头产于安第斯山脉,被称为‘印加玫瑰’,你将它带给伊莉丝。”



白马接过链子,那块石头停在他的掌心中,红得可爱,仿佛一颗跳动的小心脏。



“我妻子很美,剑术也十分了得,狼人们都怕她,哪怕她受了重伤也不敢靠近。我还记得她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是,这块石头里,装着一颗生生不灭的心。这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了。”艾隆的眼睛慢慢闭上,“时间太快,白驹过隙。”



“我同意。但你没有背叛时间,你夫人也没有,你们很圆满。”白马望着他,“我回来这里,只是想替人转告你一句话。”



他上前,对艾隆附耳几句。



艾隆半闭的眼睛里,飞逝过悲伤却又喜悦的光滑,枯槁的手微微抬起,最终无力地垂下。



白马将项链小心收好,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了艾隆的脸上,这是个有尊严的吸血鬼,应该有尊严地死去。



临走之时,他在这里点起了火,火焰围绕着所有那些到死也不肯放下武器的吸血鬼,越烧越旺。



现在是深夜,里马克河岸边,摇摇晃晃走过几个举着啤酒瓶,嬉闹不止的年轻人。



“啊!一匹马飞过去啦!”其中一个面朝博物馆方向的醉鬼,突然指着天空喊道。



其余伙伴转过头去看,漆黑的夜空静悄悄,连星星都没几颗。



“你个傻子,喝多了吧,眼花了吧!”众人戳着对方的脑袋大笑。



醉眼朦胧的家伙甩甩头,再看看天上,叨叨着:“没有马啊……我醉啦?”



一帮人笑闹着离去。



夜空深处,一匹雪色白马,迎风而驰……



4



枪声,尖叫,惊恐万状的脸,高音喇叭里无力的喊话,秘鲁边境前的一座汽车旅馆,被这些围得水泄不通。几辆警车停在距旅馆大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十几个荷枪实弹的当地警察举着枪,紧张地对着旅馆二楼的某窗口。



一个馒头卷发的中年男子,浑身是血地倒在墙边,身上的弹孔触目惊心。从留在墙上的斑驳血迹望上去,被所有人锁定的某个窗口,无疑是这人丧命的地方。有人将他带到窗口,当着所有人的面枪杀了此人,再将他推出了窗外,残忍至极。



旅馆里的员工与住客,能跑的都跑了,没人打算流下来看热闹。当地人尤其清楚,这样的事,每年总要发生个好几次,此处与哥伦比亚交界,亡命天涯的毒贩与军警之间的枪声是家常便饭。这一次稍微麻烦一点,两个被追捕的毒贩,躲进这个旅馆并挟持了数量不明的人质,他们很早就向警察们展示了自己的王牌——背在他们身上的,足以铲平整个旅馆的炸药,同时还枪杀了一个人质示威,他们并未要求警方给他们让出一条逃生之路,之要求对方在24小时之内释放前不久被抓捕的同伙,只要那人安全离开秘鲁,他们就释放人质投降,否则时间一过,就一小时杀一个人质。



警方当然是不肯的,抓获的是某贩毒集团的重要头目,放走他无疑是纵虎归山。但人质性命又不能不管,于是,小小的汽车旅馆,剑拔弩张,僵持不下。眼见着天色渐渐暗沉,双方都未有动静。



“大哥,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出去一会儿,你负责监视这小妞的吗!”汽车旅馆附近的山坡上,白马坐在猎豹的引擎盖上,举着望远镜观察旅馆那边的动静,一边看一边抱怨。



“我怎么没监视!这不是你一滚回来我就马上告诉你有毒贩闯进旅馆,还把那吸血鬼小妞当成人质给绑了。同时被绑的还有两个美\_女一个老头,啊,还有个孩子。”猎豹在挡风玻璃上,浮出一张真正的猎豹的脸来,吧唧着嘴说道。



白马扭过头,手指戳着猎豹的鼻子:“你就不能顺便再做点什么?”



“我只是一辆车,能做什么?”豹脸哼了一声,见白马脸色不好看,只得又说,“好吧好吧,就算我是你救回来的,可我也只是一只死去的猎豹的灵魂,你用妖法让我寄生在这辆车里,但这并不代表我是变形金刚。我的能力,只能提供监视的眼睛与飞一般的速度。跟毒贩硬碰硬这样的事,还是你们自己去做。还有,那小妞是吸血鬼,她的速度与能力岂是那两个鸟人能抵挡的。”猎豹的语速向来很快,跟百米赛跑似的,末了还不咸不淡地补充一句:“啊,那两个毒贩十有八九是狼人。他们冲进旅馆时,我闻到那股子血臭味儿。不过应该是杀伤力低的混血等级,我看见他们身上的枪伤了,没有自愈的迹象。真讨厌啊,我的鼻子越来越灵了,人也越来越聪明了!”



“你个混蛋,那那天你怎么不再狼人落在车顶上的时候通知我!”白马给了引擎盖一拳。



“高手都是深藏不露的。”猎豹哧哧一笑,“再说,大家这么熟了,我还不了解你拔枪的速度么。”



白马放下望远镜,叹息道:“你知道不,她中了我的特制麻醉药,这意味着七天之内,她的行动力跟普通人类没两样。”



猎豹的嘴圈成了一个O字:“你加大了剂量?”



“为了防止她中途给我找麻烦。”白马看着天边最后一缕光线沉到地平线下,“要是这两只狼人发现了她的身份……”



“狼人也分派系的吧,这两个毒贩未必是追捕她那一拨里的。或者她很快就被警察给救了。”猎豹安慰道,旋即提高了声音,“难道你又想动用妖力?”



“现在还不是时候。”白马从车上跳下来,“是不是一拨的,对她而言也没什么区别。猎人和吸血鬼之间,没有和平可言。不过……”他突然露出莫名其妙的笑容,“这未必是坏事。”



车窗里却冷不丁“吐”出来一个名片夹,正好打在他后脑勺上。掉在地上的名片夹弹开来,一张两寸大小的照片落出来。



“你又乱扔东西!”白马将照片拾起来,在身上蹭了蹭,放进名片夹里。



“咱们本来已经退休了,说好了去南非安度晚年,你却偏偏又要摊上这个吸血鬼。”猎豹很不满,故意从排气管里冲出一股黑气,“不就是因为她长得像照片里的妹子么,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有什么初恋情结,一看到像自己恋人的妹子就忍不住父爱爆棚!我早就想说了,这一趟比咱们哪次的生意都危险,现在不是古代了,狼人的势力已经超过了吸血鬼,灭掉吸血鬼是早晚的事。早死玩死都是死,他们两派的战争,咱们何必卷进去!就算把小妞平安送到乌克兰又如何?不是我乌鸦嘴,说不定不等咱们到那儿,乌克兰的吸血鬼们已经被狼人剿灭了。你知道狼人们这次不是小打小闹,这是他们筹谋已久的‘血洗行动’,不光秘鲁这里的吸血鬼会遭殃,地球上所有的吸血鬼都逃不了,这不过是时间问题。白马,我对你这次的决定十分失望与愤慨!”



面对猎豹的愤怒与长篇大论,白马笑笑,说:“你永远不知道时间会带来什么。”



小小的照片躺在名片夹里,挽着发髻的年轻女-子,中国人的模样,秋水明眸,笑颜如花。咋眼看去,不论年纪还是容颜,确实与伊莉丝有六七分相似,准确说,这不是照片,只是一张绘制细腻的图片。



猎豹认定图片里的女-子是他的初恋情人,曾多次试图挖掘细节。白马均拒绝透露。



“我只知道,24小时很快就会过去。小妞要是真被狼人识破身份……”猎豹突然变得很高兴,“那我们就直接去南非吧!”



“你哥幸灾乐祸的混蛋!”白马踢了车轮一脚。



此时,又来了好几辆警车,更多的警车将汽车旅馆包围起来。



几个官员模样的男人躲在离现场最远的车里交换意见,他们带来的消息一点也不好——两天前,被要求释放的毒贩头目试图越狱,已被当场击毙。



当然,这个消息被封锁了。



5



房门被锁死了,所有人质被胶带捆住手脚并排靠在墙边。窗户也被锁死,窗玻璃上还故意用胶带固定了数个炸药包,刚刚毒贩们拿枪指着人质中的老头,命令他明目张胆去“布置”窗户。这样,如果有狙击手远程射击,稍有差池便会击中炸药。



毒贩甲手持冲锋枪,小心翼翼地从镜子里观察外头的情况。毒贩乙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灌着矿泉水,眼也不眨地看守着人质。



密闭的房间里,空气浑浊不堪,令人窒息。



两个年轻的白人姑娘一直在瑟瑟发抖,嘴唇发青,不敢哭喊。一哭就会被毒贩拿枪托狠打。老头咬紧牙,极度紧张的双手死死抠住地板,连指甲出血了都不知道。



伊莉丝垂着头,浑身无力地靠在墙角。自打中了那一枪,从马丘比丘到边境的这几天,她几乎都是在昏睡中度过,直到今天清晨才清醒过来,可还是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她甚至还来不及咒骂那该死的白马,这两个凶神恶煞的毒贩就押着这些人闯进来了。发现了她,正好又多一个人质。



从他们进来,她就闻到了熟悉的味道。低级的混血狼人,怎么也除不掉这股让人作呕的气味。



她强忍着不动声色。



只要她不说,这两个东西不会知道她的身份。



她的身旁,靠着一个小人儿,六七岁的小男孩儿,当地人,眼睛又圆又亮,剃的光头刚刚才长出一层发茬,像只不安分的刺猬。



小光头紧缩在墙角,双肘搁在膝上,被胶带缠在一起的手紧紧贴在脸上,好似要堵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哭出来一般。



只有伊莉丝看到,小光头并非害怕,这家伙的舌-头下居然藏了一小枚改良的刀片,正不动声色地用它慢慢割着胶带。一旦发现毒贩的目光看过来,马上不着痕迹地把刀片压回舌下,技术相当纯熟。



当小光头发现自己的隐蔽行动被伊莉丝看到,也没有慌乱,停下动作,装作害怕的样子将脸埋在了她的胳膊上,低声说:“小姐姐,我不相信会有人来救我。我不想死。”



情况如此糟糕,极大可能会是绝境,还要挣扎吗?伊莉丝装作没有听到也没有看到,只将身-子挪了挪,将这小人儿更多地遮挡在身后。



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那两个毒贩焦躁的脚步声,在四周来来回回。



窗外的喊话一成不变,无非是他们的要求需要时间去满足,不要做出任何伤害人质的行为。但喊话仅仅是半死不活的喊话,让人看不到一点点希望。



一个姑娘终于彻底崩溃,疯子一样挣扎着站起来,狂叫着朝窗户那边跳过去。



一梭子弹毫不留情地朝她扫过去。姑娘应声倒下,拼命朝外伸去的双手,扯住了白色的窗帘,刺啦一声,整幅窗帘被扯了下来,像被抽去了灵魂的人,无力地飘落到地上,盖住了突然失去生命的身\_体。



“你他吗傻子啊!窗户上有炸药!你想炸死我们自己吗!”毒贩甲一拳打在毒贩乙的脑袋上,话音未落,他跟他的同伴便呆住了。



明丽清澈的月光无遮无拦地洒进来,如此美好的光线,却只照出了死亡。



死去姑娘的同伴狠狠咬住了自己的拳头,不敢哭不敢喊,傻子似的凝固了,旁边的老头干脆被吓晕了过去。



“好圆的月亮……”伊莉丝望着窗外低声喃喃,似乎完全不为刚才的一幕所影响。



房间里突然变得十分安静,包括那两个凶手。



不期而至的月光照在他们身上,令他们的表情变得怪异,棕色的脸突然变得又青又白,仿佛被泼上了颜料似的,嘴唇不停翕动着,目光也变得十分呆滞。





低级的混血狼人一般都很抗拒月光,因为他们无法自如地控制身\_体,只要照到月光就会失去人类的意识与智慧,变身为蠢钝而凶猛的狼,一旦被击中心脏,就是一颗普通的子弹,也能一击毙命。



“你还有十秒钟时间逃命。快!”伊莉丝对小光头道。



小光头的刀片终于可以痛快地工作,三两下就割断剩下的胶带,但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拿起刀片割断伊莉丝脚上的胶带。



“三秒就能割断!”他对伊莉丝说。



伊莉丝没有看他,视线只聚焦在那两个马上变成野兽的狼人身上。



此刻,狼人的手指僵直地张开,枪掉在了地上,指甲也暴长成刀锋状,神色的眸子渐渐变成浅绿色,直立的身\_体弯曲下去,衣服暴裂开来,深灰色的硬毛刺破了皮肤。



她冷静道:“不想死就拼命往外跑,不准回头!”



啪,胶带断裂开来,伊莉丝跳起来,冲到门口,聚起仅有的力气,一脚将坚实的房门踢个稀烂,不等跟过来的小光头回过神,他-屁-股上已挨了重重一脚,整个人从房里飞了出去,落在离楼梯最近的地方。



“还不快滚!”她折回来,踢了那还在发呆的姑娘跟昏过去的老头一脚。可恨这两个家伙一点反应都没有,完全被吓丢魂了似的。



一阵粗重的呼吸声从背后传来,不用回头,伊莉丝也知道此刻是怎样一幕情景。



两只身形硕大的灰狼一前一后朝伊莉丝跟另外两个呆瓜扑来,双手被缚的她抬脚踹在一只狼的脑袋上,力道已经是最大,将这畜生踢得眼冒金星,撞到后头的墙上。



但她来不及对付第二只了,锋利的狼爪搭上了她的肩头,整个人被狠狠推撞到了地上,眼见着那沾着口水的狼牙朝她脖子咬下来,她心下一怔,原来已作势要往狼腹狠踹下去的腿,丧失了功能似的突然停住了。



眼前晃动的仿佛不再是丑陋的狼脸与混乱的月光,而是一片宁静的黎明,天空像白色桌布一样干净,然后,不知是谁狠心将一片又一片的鲜血泼洒上来,硬将这世界变成地狱。



一直附满灰烬的手从血海里伸出来,抚摸着她沉重的眼皮,梦呓般喃喃——时间越漫长,痛苦越深重,闭上眼睛,撕碎自己,将时间切断,才是让一切平息的方法。



闭上时间,切断时间……对,早就应该这样了。



突然,一声凄厉的吼叫,将神思涣散的她拖回现实,落在她身上的不是要命的狼牙,而是热乎乎的狼血。



袭击她的灰狼,脖子上插着一把红色的消防斧,歪倒在她的身边。



小光头气喘吁吁地站在面前,焦急地喊:“走啊走啊!”



她一咬牙站起来,跟着小光头踉跄着朝门口跑去。



刚一出房门,身边的小光头突然惊叫一声倒在地上,被一股蛮力拖回了房间。



伊莉丝梦一回头,那只被她踢飞的灰狼不知几时清醒过来,扑上来咬住了小光头的右脚,泄愤似的一甩,这孩子便像个沙包一样撞到衣柜上,咔嚓一声,胳膊似是断了。



难得的是,这孩子居然都没哭一声,仰倒在地上,脸色惨白地捂住右胳膊。



这禽兽似乎对这孩子的恨意更大,扭身扑过去,一爪踩在他的肚子上,再多一分力,这五脏六腑就要不保了。那只挨了一斧的家伙也摇摇摆摆站起来,甩脱-了斧头,愤怒地朝他扑去。



在被撕裂之前,孩子的嘴在动,声音是喊不出来了,可那口型清清楚楚是在对伊莉丝说:“快逃!”



我不想死!小光头的话像个炸雷一样在她心里轰然爆开。



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觉得一股炽热而恨绝的力量从虚弱的心脏里冲了出来,野兽般窜进了每个倦怠的细胞。



灰狼们抬起爪子,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就是新鲜的内脏,现在,食物就在眼前。



不过,它们永远失去了进餐的机会——几块碗口大的血肉被人从它们的脖子扯了下来,心口也被击穿了一个大洞,断裂的血管里,狼血如喷泉涌出,两只凶悍的禽兽顿如一滩烂泥,啪嗒摊在了地上,四肢不断抽搐。



没有任何人看清楚这一幕是如何发生的,太快了。



伊莉丝的心口剧烈起伏着,吐掉口里腥咸的狼血,微微张开的嘴唇下,四颗比狼牙还锐利的尖齿在月光下闪着森寒的光。



她上前抱起已疼晕过去的小光头,朝门口走去。



“不过,你还是挺能打的嘛。”戏谑的声音忽然从背后传来,一只有力的打手搭在了她的肩膀。



6



“哦哟,伤成这个样子,要几时才能再去干活啊!”低矮狭窄的旧房子里,肥胖的中年男人,一边剔着牙,一边冲躺在床-上身上缠满纱布胳膊打着石膏的小光头摇头,神情里满是厌弃,然后将头转向送他回来的白马跟伊莉丝,斩钉截铁地说:“医药费什么的,我是没有的,我只是这孩子的舅父,好心替他的死鬼爹娘照看他。”



说完,胖男人忙不迭地跑出房门,再没露面。



这是边境附近的一个小城,说是城市,也跟一般小镇差不多,小光头的家,就在这里的贫民区,棚户一样的房子紧挨在一起,各种商铺与小地摊在横溢的污水与成群的苍蝇里开始一天的生意,或--奸-狡或凶恶的人站在角落里,隐秘地交谈与观望。处处都是危险。



“我舅舅纵使这个样子。”小光头无所谓地朝他们笑笑,“谢谢你们救了我。对了,小姐姐,你能帮我把那个陶罐拿过来么?”他朝屋角那一堆破烂努努嘴,一个半尺高的三色陶罐倒在一堆废报纸里。



伊莉丝把它取过来,小光头让她把罐子打开,再把塞-在里头的破塑料袋什么的掏出来,层层裹裹地剥开,露出几张叠得十分整齐的钞票跟一堆硬币。



“给你们的。”小光头说,“我知道医药费很贵的。但我现在只有这些,剩下的,以后再还给你们。”



白马与伊莉丝面面相觑。



“这是我偷偷攒了好几年的。我想攒到我十八岁的时候,就足够费用去利马那边最有名的修车厂当学徒。”小光头看看他的床头,伤透贴着一张某修车厂的广告,“我听维森特说,当汽车修理工最赚钱了!还不用挨揍,我不想再去偷钱包了。”



“偷钱包?”伊莉丝有些吃惊,“你是说,你舅舅说得干活,是让你去偷钱包?”



“不然怎么办?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不去干活,就没有饭吃呢。不过也不是只偷东西,我还要去工厂帮忙搬货呢,我力气可大了!不然怎么能砍倒那头狼!”小光头朝她吐舌-头,旋即不好意思地说,“我溜进汽车旅馆,其实是去偷东西的。东西没偷到酒杯抓起来了。”



“难怪你藏刀片的本事那么熟练。”伊莉丝摇摇头,顿了顿,问,“你,一点都不害怕么?”



“你说狼人?原来传说是真的!”小光头居然很兴奋,“可惜最后我昏了。不知道那两只狼后来怎样了。”



“你差点就没命了,小子。”白马实在很喜欢这个小东西,不管说话还是做事,都活蹦乱跳的。



小光头撇撇嘴:“也不是第一次了。有一回偷东西被失主抓住,差点把我摁在水里淹死。还有一次生了怪病,都说活不了了,也没钱看医生,胡乱找了些山草药来吃,吐的肠子都要出来了,没想到慢慢又好起来了。哎呀,这些事太多啦。这里天天都有人死掉,一次枪战就死好多个呢!”



伊莉丝沉默良久,问:“就这样生活下去?”



“嗯。”小光头点点头,并没有丝毫难过的样子。



白马摸摸他的脑袋:“时间会带来惊喜,如果你相信的话。”



小光头转转眼珠,挠头:“什么意思?”



“我们要走了。”白马站起身。



“喂喂,把钱拿上呀!”小光头急急地喊。



白马一笑,转过身将那一塑料袋零钱拿在手里,问:“我们都那走了,你不心疼么?”



“只要我没死,还可以再赚回来嘛。”小光头答道。



“对。”白马满意地转过身,从衣兜里摸了颗闪闪发亮的钻石,悄悄放进袋子里,然后扔回给小光头,“以后不要去偷东西了。医药费什么的,以后要是我的车坏了,你承诺一辈子替我免费修理,咱们就两清了。”



说罢,他拉着伊莉丝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夜色下,猎豹沿着荒寂的公路超前飞驰,伊莉丝一路上一句话也不说,连看都不看白马一眼。



“你饿了没?”白马若无其事地问。



伊莉丝依然不说话。



电台里开始冗长的晚间新闻,今天的第一条新闻是“据当地警方称,三天前发生在边境某汽车旅馆中的劫持人质事件已获得圆满解决,两名毒贩被成功击毙,人质全部被解救,只一人因伤势过重不治。”



白马讥笑一声,啪地转到别的调频,听口水歌也比听这种编造真相的谎话有趣。



“小光头说,他不相信有人会来就我们。”伊莉丝忽然说。



“这孩子没有坐以待毙的基因。”白马点头道,“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话音未落,他脸上突然挨了重重一耳光。



猎豹刷的一下停在了路边,自己停下的,还幸灾乐祸地晃了两晃。



“你……”他刚蹦出一个字,又挨一耳光。



“你……”又一耳光。



“三个了啊!你够了啊!”白马拉开车门跳出去,把伊莉丝隔离在车里,“有话好好说,打人干吗!”



“你根本就是只妖怪,装成人类!”伊莉丝狠狠瞪着他,“旅馆里发生的一切你都知道,你明明有短距离空间移动的能力,却袖手旁观!”



“我哪有旁观!你们打完了我不是来接你们了么,你那浑身是血,满口尖牙的样子,走出去被警察发现,怎么交代?小光头的医药费也是我给的!那种高级的私人诊所收费多厉害!”白马振振有词,“我的职责,只是保证你到乌克兰之前是活的,现在你能跑能跳能打人,我就不算失职!”



伊莉丝被他抢白得说不出话来。



“就算我是妖怪又怎样,我也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赚的都是良心钱。”白马把脑袋伸进车窗,“比你这种糟蹋生活的米虫强多了!”



他成功躲开了她送上来的拳头,不过却忘了一点,麻醉药的效力早就过去了。



瞬间出现在他身后的伊莉丝,双手齐出,狠狠将他的脑袋掰向一边,锐利的牙齿咬到他的脖子上,道:“你以为我不敢喝你的血?”



“我的血你喝不得。”白马很认真地说,然后狠狠踹了猎豹的车门一脚,“你个混蛋!都是你告诉她的吧!”



“主教导我们,彼此应该坦诚。”猎豹的脸在挡风玻璃上笑得花枝乱颤,“你平时对我好一点,别老拿劣质的便宜汽油喂我,尤其是不要老揍我,隔三差五也送我去做个保养,我想我们的关系会融洽很多。”





伊莉丝冷哼一声,放开白马,问:“我昏睡的时候,你跑去了哪里?要不是你擅离职守,我怎么可能变成狼人的人质!”



话音未落,猎豹的车门突然自动打开:“上车!不对劲!”



空无一人的荒野公路上,两旁只有一望无际的沙地与高高矮矮的仙人掌,微温的空气里,传来不易察觉的异常震动,远远地,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



白马忙将她推上车,猎豹刷的一下冲出去,用最快的速度将可能的危险尽量甩在后头。



远处,一群体型硕大的狼,东闻西嗅,似在搜寻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最终一无所获。



7



哥伦比亚,巴兰基亚港。汽笛声中,名叫阿波罗号的货轮,冲开了碧蓝的海水。



在阿波罗最底层的货舱中,伊莉丝站在这个杂乱且散发着异味的空间中,眼睛随着前方一只在货物之间欢快奔跑的老鼠左右移动。



“这艘船去哪里?要在这里留多久?现在可以说了吗?”她皱眉问道。穿越秘鲁过境到这里,一路上白马都没有告诉她任何计划。



“至少一个月。”白马坐到猎豹的引擎盖上,笑道:“目的地,中国。”



“中国?





“对,从中国送你到乌克兰。”白马打了个喷嚏,“虽然这货仓的味道有些难过,但这是我能找到的,最适合你的地方。终日不见阳光。”



“滚下去,哥有点晕船!”猎豹的车灯孱弱闪了闪。



“你别吐啊,没有多余的汽油了。”白马赶紧跳下来,骂道,“让你自己先去开普敦等我,非要死皮赖脸跟来。”



“我怕你放我鸽子。”猎豹哼了一声,“美人在怀,你还会记得在大明湖畔,不是,在南非大草原上等你的好兄弟么!”



伊莉丝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种张狂的笑容完全不符合她一贯的高贵冷艳。



当她发现白马跟猎豹都用诡异的目光打量她时,她马上收起笑容,不屑地扭过脸去。



“你应该不怕老鼠的吧。”白马从猎豹的后备箱里取出防潮垫还有小枕头,一股脑扔给她,“我睡车里,你随便找个地方铺起来,讲究一下。”



话没说完,枕头什么的就全给扔了回来,伊莉丝嗖的一下钻进猎豹的后座上,对白马道:“你去跟老鼠睡。”



“嘿嘿,我喜欢美\_女。”猎豹的车灯欢快地闪起来。



“叛徒,呸!”白马把垫子铺在车旁的一小块空地上,把周围的杂物跟老鼠驱逐一番,疲倦地躺了下去。



身\_体里的压迫感越来越重,灵魂在躯壳里摇摇摆摆,稍微不注意就要甩出去似的。白马深吸了口气,翻过身去,下意识地用手摁住心口。



车厢里也并不十分安静,伊莉丝时不时翻身,睡得并不安生。这小妞的睡眠很差,哪怕是中了麻醉药之后,白马也常常看到睡梦中的她突然就锁紧-了眉头,有时还会握紧拳头。



长夜漫漫,睡不着的白马摸出名片夹里的“照片”,入神地看着里头的姑娘,嘴里时不时嘀咕一句什么。



刷!照片被人从手里出其不意地抽走。



伊莉丝坐在他旁边的货箱上,端详着照片里的姑娘,问:“你妻子?”



白马不答,将照片抢回来,放回名片夹里揣好。



“虽然是中国人,可眉眼与我挺像的。”伊莉丝歪着脑袋看他,“你不会因为这个,对我动感情吧?”



“你想太多了。”白马打了个呵欠,“你只是我的工作。”



伊莉丝冷冷一笑:“也是,你是只为钻石拼命的家伙。如果我心情好,到时候会让他们多赏你些钻石。”



她把语气的重点放在那个“赏”字上。



“谢谢啊。”白马笑呵呵地躺回去,“我睡了,好困。”伊莉丝跳下来,踢了踢他的胳膊。



“一路奔波我也很累啊,大小姐!”白马睁开一只眼,“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你又去了我家。我闻到你身上,有我亲人的血。”伊莉丝的脸,突然靠近他,尖尖的牙冒了出来。



白马就势朝旁边一滚,跟她拉开两步距离,撑起身-子,瞪着她:“是。”



伊莉丝秀美的眉毛,抒在了一起:“他们……”



“死光了。狼人大部队筹谋已久的血洗行动很剽悍。”他一点铺垫也不做。



“为什么突然又回去?”伊莉丝冲上来,一把用手肘抵住他的脖子,将他逼撞到猎豹身上。



“因为你一直在睡梦中跟你爷爷还有族人们说对不起,拼命说拼命说。”白马直视着她的眼睛,“我替你将歉意传达回去,这是免费赠送的服务。”他顿了顿,又道:“你早就知道我去了利马,却到现在才来盘问。你很怕从我口中证实他们的死亡么?”



伊莉丝的手无力地松开。



“以你爷爷的骄傲,在与宿敌的战争中死去,对你们家族的每个成员来说都是一种荣耀。他早知道狼人会大举进攻,也知道实力悬殊没有胜算,但逃跑是不被允许的。但你是例外。”白马勾起她的下巴,“我也很想知道,老头做这样的事,最终是亏本还是盈利。”



她拨开他的手,转身走到更加阴暗的角落里,沉默半晌,问:“你真正了解什么叫朝不保夕的生活么?亲眼见到自己的父母跟哥哥被狼人绑在十字架上,在阳光下变成飞灰;经常在梦中被人拖起来,塞-到狭小的密室里,然后整夜都能听到激烈的厮打声与惨叫,当你昏昏睡去又醒来时,发现自己冰凉的双脚总是泡在流成河的鲜血里;最可怕的是,我们的敌人不怕阳光,而且一直在疯狂地进步。曾经,我们是他们唯一忌惮的存在,速度与力量,刀锋与子弹,是死神的镰刀。可如今,我们是他们的猎物。”她回过头,眼睛里蒙着一层灰翳,“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敌人的牙齿会突然袭来,撕碎你的身\_体。这样的生活,不会因为地点的改变而改变。”



“于是,你觉得时间太慢了。”白马笑笑,“于是,你在汽车旅馆里打算任由狼人来咬断你的脖子。你常常想,啊,让时间就这么停了吧,我受够了,再往前,也不过是绝望的重复。我没力气了,我很恐惧,不想再走了。”



伊莉丝的身-子微微颠抖了一下,没说话。



“可你并不是没有力气啊,那两只狼最后可都是你干掉的。”白马又躺回原处,翻了个身,“小光头的生活,未必轻松过你。晚安。”



货仓内重新安静下来,只有猎豹的车灯还亮着,车门也还打开着。



“好好睡一觉吧,妹子。”猎豹朝她闪了闪车灯,打了个呵欠。



船外,隐隐听到海的声音,他们的船,乘风破浪。



8.



丁零零!



几个夜归的山村少年骑着自行车从车窗外经过,留下一串欢快的车铃声跟好奇的目光。



“哇,是小汽车!”



“是越野车吧,咱村里还从来没来过这样的车子呢!真帅!”



有这样的赞美,山路再曲折颠簸,猎豹也跑得欢天喜地,把一座又一座村舍远远甩在了后头。



“你选择的路线太漫长曲折了。”伊莉丝皱眉道,“从中国驾车到乌克兰,简直不可想象。”



“不走寻常路是我的优点,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坐飞机,我就不坐。”白马一笑,“你看这一路上不是都很安全么。而且你要相信猎豹的体能与速度,它不是普通的车子嘛。它的速度你不是没有见识过。顶多再过一周,你就在乌克兰你同类温暖的怀抱里了。”



“然后我们就可以永别了吧。”她说。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他点点头。



这时,一条早已干涸的河床进入了视野,灰白色的石头枯燥地层叠在里头,一块破旧的半截石碑,对着一棵歪脖子老树,在暗淡的月光下显得分外冷清。残碑后头,零散着几座房舍,其中一座挂着某某招待所的牌子。



白马停了车,说天快亮了,就住这里。



招待所很简陋,伊莉丝在又硬又小的床-上翻来覆去很久才睡着。醒来时,已是翌日傍晚。看看另一张床-上,并没有白马的踪影。



她站到窗边,小心将窗帘-撩-开一条缝,最后一点阳光已落西山,招待所外头一片空旷,除了猎豹,便只有一盏路灯。白茫茫的灯光下,一只大狗时不时朝前头吠叫两声。



白马独自站在那歪脖子树下,背靠着树干,看着对面那残碑入神。她走出房间,朝他而去。



“睡醒了?”白马头也不回地问。



“耳朵真是比狗还灵。”她皱眉,“妖怪的听觉都很不错吧。”



“你真以为我是妖怪?”白马扭过头去,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妖怪白驹。据说是世上跑得最快的妖怪,原身就是一匹白色的马,能腾云驾雾,穿山越岭,也能幻化人四处游走。”伊莉丝说道,“虽然没感觉到你有那么厉害。”



白马笑问:“猎豹没告诉你白驹真正的特长?”



伊莉丝目瞪:“真正的?”



“白驹真正擅长的,是拨快人们的时间。”白马转过身,抚摸着粗糙的树皮,“许多年前,有个年轻男子,离乡背井去另一个城市讨生活,后来他失业了,又觉得无颜回老家,便委身在一个小旅馆里,日日与绝望为伍。后来,他听到白驹的传说,于是千方百计求它现身,说自己活得痛苦,又不敢自尽,希望它能让自己生命中的时间快快过去。白驹同意了,说那就将你剩下的几十年拨快成一天。”



伊莉丝有些吃惊:“一天?”



“于是,男人在一天之内,像看电影的快镜头似的,将自己剩下的几十年时间都‘看’完了。他看到自己在失业半年之后,又遇到了新的工作机会,从此平步青云,还娶到了贤惠美貌的老婆,妻贤子孝,安康到老。”



“然后呢?”



白马一笑:“哪还有什么然后。这一天之后,年轻的男人变成了耄耋老人,他的愿望达成了,他嫌弃的漫长时间,已经迅速过去了。这疯狂的人要求白驹把时间还给他,当然是不能的,奔跑过去的时间,永远不可能回来。最后,他好像把旅馆给烧了。”



伊莉丝咬住嘴唇,若有所思,半响才抬起头:“你编的?”



白马一吐舌-头:“被你看穿了么?”



“这块碑跟这棵树又有什么故事吗?你看它们看得那么入神。”她看着这棵奇形怪状的老树,“我不介意你继续编。”



白马凑近她的耳朵,故作阴森道:“告诉你,这棵树上吊死过一个人,听说很多年都阴魂不散。不止这个,这树下还埋着一具尸体,听说是个女的,长得跟你还很像!”



“无聊!”伊莉丝狠狠剜了他一眼。



在白马的坏笑声中,猎豹的引擎声再度响起来,载着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吸血鬼,奔入了茫茫夜色,朝北方飞驰。



9.



“你们真的不怕十字架跟大蒜吗?”白马笑嘻嘻地打量着这座坚固的地下城堡,虽然跟利马博物馆下的吸血鬼之家相比,这里实在是狭窄并简陋了许多——没有华丽的装饰也没有名贵的家具,连人丁也十分稀薄。从进来到现在,来来去去也不过见到十几二十个人罢了。



不过,这里的头顶上,就是有名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吸血鬼住在教堂下,这不是太奇怪了么?



“十字架那些东西,只对属于妖怪类的血妖有用,不要将我们跟妖怪划成一类。我们的起源也是人类。”对面那不苟言笑,看起来十分年轻貌美的男人,将一个黑色的布袋交给白马,“艾隆族长的信我已经看了,这是照他的要求付给你的报酬。很感谢你将伊莉丝小姐安全带到乌克兰来。”



白马将布袋收好,看看四周:“听说你是艾隆的心腹,他很早之前就让你悄悄离开秘鲁,来这里经营一个秘密的‘别墅’。看起来,你干得不结。”



“狼人们四处寻找吸血鬼的踪迹,越来越嚣张。总要做一些应变,哪怕在旁人看来是无济于事的行为。”男人坦白地说,“我遵照族长的意思,带领一小队族人,在这里隐居了近百年。至今,没有狼人发现这里。”



“一直躲下去么?”白马问。



“我们会反击。”男人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们一直在研究抵御阳光的抗体,以及对付高级别狼人的方法。就算我们这一族被狼人杀尽,世上还有别的吸血鬼家族。哪怕只剩一个,战斗也不会结束。”



二楼的栏杆前,伊莉丝静静地站着,看着楼下那两个谈话的男人,她的背后,是一幅油画,画上,一位天使手执彩虹,朝空中的一轮红日飞翔。



白马从沙发上起身,道:“那就祝你们好运了!人,我完整无缺交给你们了,交易结束。后会无期。”



说罢,他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去。



这里离地面很远,白马记得光是走那条弯曲的地道就需要二十分钟,走到尽头还要坐电梯才能到达真正的出口。



“你到底是不是妖怪?”



幽暗的地道里,传来一声质问。



他回头,伊莉丝习惯性地横抱着手臂,冷冷瞪着他,镶嵌在两边的壁灯,把她的眸子照得特别闪亮。



“不算是吧。”他挠头。



“真是搞不懂你。”伊莉丝放下手臂,叹了口气。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走到她面前,掏出艾隆交给他的链子,直接挂在她的脖子上。小小的红色石头,在她心口上晃动,光彩潋滟,生气蓬勃。



“这……”



“你爷爷让我交给你的,说是他妻子留给他的。”他若无其事地说着,“你那位剽悍的奶奶说,这块石头里,有一颗生生不灭的心。我虽然不懂这些石头,无聊时也查了一下资料,说这种深埋在安第斯山脉里的红石头,依附着最勇敢的印加战士的灵魂,能唤醒活下去的勇气与热情。”



伊莉丝低头,看着心口前这块美丽的小东西,硬憋着眼泪,不许它落下来。



“你要是不出来,说不定这石头我就私吞了。看起来也蛮值钱的。”他耸耸肩。



“我很弱。各种力量都还不够稳定。”伊莉丝忽然说,语气里充满了犹疑与不自信。



“但你身上有最高级别吸血鬼的血统。这是谁都无法取代的。这意味着你的本领,也是超越一切的。你的父辈们都是称职的领袖,就算已经死去,他们的血仍在你身\_体里流动。”白马认真看着她的眼睛,“狼人的进步可能很快很吓人,但你们仍有机会,只要活着。”



伊莉丝的嘴角突然扬起,道:“你可以退休了吧?”



白马眨眨眼,笑道:“对啊!猎豹还等着跟我一起去南非大草原养老呢!”



“以后不联系了?我们。”她问。



“不联系了。谁知道你会不会把狼人给我招来,我可不想跟那帮禽兽打架。”白马摇头。



“如果有一天我还是被狼人吃掉了呢。”她把脸凑近,“你真的一点都不关心我的安危了?”



“呃……”白马转了转眼珠,“这样吧,十年,十年为限。如果十年之后你还活着,你就找人往那棵歪脖子树下埋一袋钻石。如此循环,每十年一袋!”



“太贪婪了。”伊莉丝皱眉。



“说定了。我走了。”白马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绅士地亲了亲她的脸颊,“记住,时间会带来惊喜。”



说罢,他转身朝前走去,没走几步,突然又停下来,沉默几秒,掏出那个黑布袋,从里头倒出一大把全美的钻石。



“伊莉丝,你的名字是不是彩虹女神的意思?”他转过身,一把钻石在他手掌上熠熠闪烁。



伊莉丝点头:“母亲给我起的,可以迎着阳光,在天地之间自由来回的女神。”



白马一笑,忽然将双手用力一合,一道光华从他掌心中跃出,待他再摊开手时,一片灿烂如阳光的细密光点飞扬开来,将整个地道映照得如同白昼般光明,被温柔笼罩的伊莉丝,第一次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了真正的阳光下。



“有时候我喜欢这样把钻石浪费掉,谁叫它们那么闪亮!”白马望着这片人造光芒,“虽然不是真正的阳光,但一样很灿烂。就是太花钱了!”



伊莉丝愣了很久,狠狠擦掉憋不住的一滴眼泪,抬头骂了一声:“你这个混蛋!”



不过,没有回应,地道里,早已没有白马的踪影。



10.



“你这个骗子!大骗子!还去个屁的南非草原!”



深夜,猎豹停在离那块残碑与歪脖树不远的地方,白马靠在驾驶室里,脸色白得发青。



“叫你节省妖力,你不听,为了那个小妞,一次又一次滥用!你不知道你快死了么?你明知道如果不再用妖力的话,你或许还再活个百来年!可现在……”猎豹愤怒的脸都快把挡风玻璃挤破了。



几片雪花从空中悠悠落下。



白马的眼睛张大了些:“下雪了呀!”



“你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死妖怪?死白驹!”猎豹的脸快扭曲了,“你对那小妞那么上心!不就是因为她长得像你的老情人么!”



“猎豹。”白马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脸,“你说我是骗子是对的。我确实骗了你。”



猎豹一愣。



“我根本不是妖怪。真正的白驹,早在几十年前就老死在这棵树下了。”他的目光移到那棵歪脖树上,“我,只是住在这棵树上的一只死灵。”



雪越下越大,白马怔怔地看着这些飞舞的精灵,眼神也迷离起来,那延伸到远方的路上,好像走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夜里,也是风雪交加。



他穿着青色长衫,单薄得像张纸,一身的落拓。



对面那个“名士榜”,刻满了荣耀的名字,虽然他一个都不认识,可这些名字好像都在嘲笑他这个屡试不第的落魄书生。



他不敢回家乡,不敢推开家门,不敢再见拼命做工赚钱供他读书的妹妹,不敢再看那双总是充满期待的眼睛。时间对他而言,已经变得太缓慢太痛苦,不如切断它吧。他将麻绳结成环,栓在了歪脖子树上。



第二天,路过的乡民发现了他僵硬的身\_体被北风摇来摇去。他的灵魂留在了这棵树上。



记不清多少年之后,一匹白马突然从天上跑下来,落至树下,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男人受了伤,很没有力气的样子,靠在树上休息了很久。



“我已绍很老了,就快死了。”那天,男人突然睁开眼,对树上的他说。



“你看见我了?”



“当然,我是妖怪。”



“妖怪?”



“我叫白驹。”



他们开始聊天,讲各自的故事与一生。路过的人类看不到,也听不见。一个孤独的死灵,一个快死的妖怪,成为知己倒没有什么障碍。



白驹还有些妖力,他从手中画出一道光,映在对面的破石碑上,那上头便显现出会动的场面来。他惊讶地看见,如果当年他肯回家去,几年之后,他不会再做金榜题名的美梦,而是做起了生意,还带着妹妹去了京城,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妹妹也嫁了好人家,―家人其乐融融,儿孙满堂。



震惊之后,他沉默,一连几天都没说话。



时间会带来惊喜,如果你相信的话。这是白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白驹闭着眼睛坐在树下,身\_体里飞出许多奇怪的光圈。



他着急了,从树上跳下来,却不曾想跌进了白驹的身\_体里。然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也可以变成一匹能飞的马,或者是人。他莫名其妙继承了白驹所剩不多的力量,成了一只不知算不算妖怪的妖怪。



他在歪脖树下坐了三天,决定离开。



他确实跑得很快,还能短距离空间移动,他渐渐熟悉了这个崭新的世界,跑得越来越远。他发现,自己最擅长,也最赚钱的工作,就是帮人逃跑。被恶徒追杀的老好人被逼嫁给不爱之人的新娘或者新郎等等,都是他的服务对象。包括那只被偷猎者追捕的猎豹,虽然拼命想活下去的它最终是死了,但他心生侧隐,把它的灵魂附在了车上。



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妖力正在慢慢弱去,作为他好兄弟的猎豹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劝他退休,最起码要尽量少用妖力。他也答应了,还约定去南非草原养老。可是,当吸血鬼艾隆找上门来时,当他看到伊莉丝的照片时,他的退休计划被延迟了。



雪越下越大,挡风玻璃上已是白茫茫的一片。



“猎豹,我可能真的没力气去南非了。”他深吸了口气,从衣兜里掏出那个名片夹,打开,照片从里头滑出来。



错愕的猎豹回过神来,问:“那照片上不是你初恋情人?!”



“我妹妹。”白马的眼中浮出深重的内疚,“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她一直在等我回去,我死在异乡,无人知道我的身份,所以注定她永远也等不到我的消息。之后不久,她去崖壁上采药,打算换了钱出去找我,雨后石滑,她失足坠崖,被救上来时,已经不治。我找人画下她的模样,是因为我想每天都跟她讲一声对不起。”



猎豹愣了半晌,说:“你对那小妞那么上心,原来是因为她像你妹妹。”



“不。”白马摇头,“是她很像当年的我。”



说罢,他闭上了眼睛,长长呼出一口气:“十年之后,有钻石就好了。”



见势不妙,猎豹猛地摇晃起来。



“喂喂!你别死啊!喂喂!白马!白马!”猎豹大喊,挡风玻璃都要碎了。猎豹的声音越来越远,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带走了……



11.



“那家伙真傻,我本来就死了嘛,怎么可能再死一次。哎呦,这茶真苦,好难喝!”对面的茶杯,被人举起来,有咕嘟咕嘟喝水的声音,却看不见半个人影。



“你茶都喝了,还不肯现身么?”我瞪着那团空气。对不起,刚才我在发飙与妥协之间,选了后者,为了那盏很贵的吊灯。



“不是我不肯现身,是我力量不够,不足以聚化为人形。”白马也很无奈,“那次之后,白驹的妖力被我全部耗尽了,我从那个躯体里飘出来,眼看着它化成了烟尘。之后我也飘不到太远的地方,千脆就又留在那歪脖树上了。”



“猎豹呢?”我问,“这家伙对你挺不错的。”



“不错个屁啊。陪了我几个月就喊闷,自己跑去南非草原了,偶尔会回来看看我,不过每次回来的时候,驾驶室里坐的妹子都不同,一个比一个漂亮。不知道他搞什么鬼。”茶杯被重重放在桌子上。



我头痛地揉着额头:“你既然好好地蹲在树上,又飘来我这里干吗?”



“两年前,那家招待所被拆掉了,修起了一座庙,那块残碑跟歪脖树还作为古文物被圈进了寺庙的后院里。佛祖光芒万丈,和尚天天念经,你说我还能住下去么,我是连进都进不去了啊!不说寺庙,方圆十里的范围我都不能靠近,靠近就头疼。”空气里的白马撞胸顿足,“我只好到处飘荡,看看有没有能帮我忙又可靠的人。正焦头烂额的时候,忽然想起曾听几只鸟妖说,忘川市里有个叫不停的旅店,里头有个乐于助人的树妖老板娘。”



“行了!”我打断他,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老头要送我“树大招风”了,连小小的鸟妖都到处八卦我,能不招风吗!不但招风还招鬼!我摔!一阵寒意窜上了我的手腕,显然是白马过来抓住了我的手。



“十年已经到了,帮我一个忙吧!就一个!不然我就赖在你店里,天天飘来飘去!”



·尾声·



那个北边的小县城离忘川很远,一来一去花了我半天时间不说,还在那和尚庙的后院里跟个胖和尚打了一架,敲晕了他,才得以跑到那棵歪脖树下,拿锄头挖得满身都是土。



灰头土脸地回到不停,才发现那老头的算命摊子已经不见了,原来摆摊的地方,有人拿粉笔写了八个字——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我又想骂人了,这老头只是为了故意散布不安气氛才出现的吧,谁想跟他这个糟老头子后会有期!



刚一进门,就有冷气扑面而来,白马连声问道:“有钻石没有钻石没?!”



我坐下来,喝一大口水,肯定地说:“没有。我把地都快挖穿了。”顿时安静了,白马很长时间都没反应。



“不过找到这个,我摸出一个薄薄的银质盒子,打开,里头用火漆封好的信。我看到这封信被飞快拿起,拆开,一张照片被抽出来。



凑过去一看,照片里是一对年轻夫妇,女的黑发如墨,不像西方人也不像东方人,一对金色眼眸十分特别,男的一头金发,高鼻深目,二人怀中抱着的金发小婴儿,可爱得恨不得让人咬上一口。一家三口在镜头前笑得阳光灿烂。照我的审美标准,这对夫妇的美貌都可以以神级来评论,美得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照片后有寥寥几句留言——



钻石是没有了,资金全部用在研究抗体上了,已经进入实验阶段。这男人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同类,一群狼人也不是他的对手。我们结婚已经三年,我们的孩子,小名叫做白马。你是他的教父,不管你在或不在,问猎豹好。



还有,我相信时间会带来惊喜,所以永远不会背叛它。



我突然有种松了口大气的感觉,甚至还有一点点喜悦。等等,我的夫君跟帮工都不见了,我居然还有心喜悦?!



突然,那冷气又扑了上来,这次是脸颊,白马那厮必然是亲了我一口。



“你还不滚!”我捂着脸,拿起苍绳拍对着面前的空气,“我倒赔差旅费,我不收你的房钱,满意了吧!”



“呐,老板娘,我是这么想的,我不会白白受人恩惠,这样,你找一件东西,用你的妖力让我附身上去,就像当年我处理猎豹那样,我免费替你工作!多久都行!”



“真的?”我突然起了坏心眼。



“当然!”



“苍蝇拍如何?”



“那个不行!”



“就苍蝇拍吧!”



不停里终于又鸡飞狗跳起来,如果有人经过,肯定以为我因为老公失踪,所以急疯了满屋子追着空气跑,手里还挥舞着苍蝇拍。



我不是万能的神,虽然在许多人或者妖怪眼里,我已然是身经百战不动如山的老油条,说我头上有光圈都有人相信。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必须承认在白马出现之前,我焦躁甚至慌乱,各种负面的暗示干扰着我正确的思维。重要的人不见了,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不过现在好多了,因为时间会带来惊喜这件事,我也相信。



只要我还有时间,那么,什么都能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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