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赏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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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怜容看着这件浮光锦衣,眼中光芒一闪,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虚荣。
这件襦裙,是京中多少贵女都求之不得的,但是此刻,她拥有了。
她看着眼前的江世简,觉得他又帅了不少。
江世淳的事,她已经听说了,在家中这么需要他的时候,他还特意过来为她送衣服,可见对她是真好。
齐怜容低头抚摸着还未显怀的肚子,幸福地依偎在江世简怀里。
“阿简,你对我真好。这衣裳不便宜吧?”
江世简拥她入怀,右手覆盖在她的小手上,二人双双感受着腹中的生命——他们爱的结晶,江世简轻轻亲吻她的脸颊,不在乎地道,“一件衣裳而已,算不得什么,将来生下我们的孩子,你就是要件金缕衣,我也给,你配得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
江世简并没提,这件襦裙是他截胡了江芸儿的,他以为他不得,齐怜容便永远不会知道。
两人腻歪了一阵之后,江世简又带着连升去查王成宝的事,想从此人身上获得一些线索。
一转眼,就到了芳菲四月,一年一度的赏春会。
赏春会本来该由皇后操持举办,但六年前江南一行,太子被害,皇后回到宫中便薨了。
所以,圣上便亲自拜托了他的亲妹妹华宜长公主来操持。
这位华宜长公主,是大乾顶顶尊贵的人物。
她曾以一己之身远赴西厥和亲,免去了西厥和大乾两国交战,救万民于水火。
她纡尊降贵,隐忍潜伏在西厥五年,将西厥布防图传给了当时驻扎西厥的老将军。
大乾隐忍数年,最终以最少的兵力,打败了西厥,也趁机营救回了华宜长公主。
同年开始,中宫空悬,操持赏春会的事,便由圣上亲自交托给了长宜长公主。
圣上宠爱这个唯一的嫡妹,不但为她重新修建了公主府,内院景致也是专门请了南北最有名的工匠设计建造。
只是平日里,没人能有这个脸面进去欣赏。
一年一度的赏春会,便成了各大世家争相与皇家交好的桥梁。
近几年,华宜长公主有意做些好事,亲自促成了好几对小鸳鸯,于是,赏春会除了赏花,也成了各家太太们相看亲事的好日子,盛大场面堪比乞巧节。
往年,李幼初是没资格参加赏春会的,可今年她嫁到了永宁侯府,收到了长公主的请帖,可以侯夫人的身份去赏春会。
上一世,她被人下了药酒,与外男同处一室毁了名声的事,还历历在目,她好像就是在赏春会之后怀了身孕,今日她做足了准备而来,便是要亲自揪出害她之人是谁。
她一大早便起来沐浴更衣,平日里都穿正色绸衣,簪着华丽的簪子,自从货船出事后,为了让江家人相信她亏了六十万,便只在头上簪个素玉簪子。
但今日,她穿上了杨掌柜特意为她定制的粉黛色浮光锦衣,发间挽了个花苞髻,插了平时的那支玉簪,花苞间还簪了几支粉蓝色的小簪花,虽不名贵,但却清新秀丽,更衬得她玉颜似雪,含苞待放,看上去乖巧又端庄。
前世,她和齐怜容交好,听了她的话,没穿浮光锦,反而穿了一身素衣,被各家太太们好一顿嘲讽,说她不伦不类,效仿齐怜容。
想来,齐怜容就是故意想让她出丑。
可谁不知她是商户女,穷的除了金子,就剩银子了,她就喜欢穿金戴银,谁能管得着,自己开心就好了。
到了公主府,已经看到各家长长的马车队伍。
李幼初一下马车,也不管江芸儿和陈流芳如何掐架,便径直去了等在公主府门前的沈锦书身旁。
二人再次见面,少不得又寒暄一番。
李幼初瞧着觉锦书身上石榴团纹图案的浮光锦衣,大为满意,赞道,“阿书,你这样打扮真好看,这简直就是你的命中襦裙,以后我们姐妹就穿这样鲜艳亮丽的颜色,整个人显得喜气不少,人看着也精神。”
“圆圆更好看,像仙女下凡呢。”
二人互相赞叹了对方的裙子后,又说起阿书和许见川的亲事,因为这是秘事,二人一直在咬耳朵。
沈锦书右手侧着挡在唇边,小声说着府里的打算,“我爹知道长安侯并没将那个外室打发了,她还怀了孕,生了好大的气,气的几天没睡着,跟祖母闹了一场,祖母最后也松了口。这门亲事虽是高嫁,但我娘舍不得把我送去磋磨,正打算赏春会后,就去长安侯府谈退亲的事。”
李幼初连连点头,这算是一个好消息。
若是沈锦书真能退了亲,那她的命运从此便改变了。
二人又说了些李幼初货船的事,沈锦书惊的一路圆瞪着双眼,捂着嘴巴吸气,这永宁侯府吃相太难看了些,幸亏李幼初有气警觉,才没被坑惨。
二人一边说着话,一边逛着公主府这巧夺天工的园子。
花墙下的花五颜六色,有墙壁隔着,有杖子界着,层层叠叠,俯仰生姿,不显娇气,反而一身傲骨。
不知从何处伸过来的古老藤萝,枝干盘曲嶙峋,与鲜艳的花儿相衬,倒意外相得益彰。
一旁的池塘里,本应是夏季开放的睡莲,竟在此时开了满池,几尾锦鲤在莲间游来游去,一幅浑然天成的“鱼戏莲叶间”跃然园中。
整个园子的风格,与长宜长公主分外相像,高傲与优雅并存。
两人正看得入迷呢,几个姑娘的惊呼声打断了她们。
“哇,快瞧,那个戴银色面具的是周家小将军,他好英俊啊!”
“怎么会有人集儒雅和帅气于一身,怪不得人称京中‘玉面将军’,好想嫁给他!”
“瞧他那一身靛蓝锦衣了没有,一看就是出自江南水绣,我哥哥就是照着他的款式选的,可穿上就是云泥之别。”
“你哥哥能与周小将军比吗?臭美!啊,快看,他看过来了,他在看这边,他会不会是在看我?”
姑娘们个个星星眼,正对着一个身穿靛蓝绣祥云团纹锦衣的男子,七嘴八舌地夸赞着。
李幼初打眼一看,那男子年岁二十上下,一头墨发用玉冠束起,最特别之处是右眼处戴了一张小小的银色面具,衬得他目如朗星,犹如春日里的一缕清风。
好一个俊俏郎君。
似乎,哪里有些眼熟。
此时,周长庚正在四下张望,像是在人群中找人。
李幼初在想自己是不是曾见过他,旁边的沈锦书却道,“这是我朝最年轻英勇的小将军,听说他绅士坎坷,早年身子不好,一直养在乡下,后来身子好些了便跟着周将军进了军营,十四岁便上战场杀敌了,还独自杀死了西厥的头领,被圣上亲封为云麾将军。不过,那战之后,他右眼角处就留下一道疤,此后,他便一直戴着那张银流星面具,不过面具也挡不住他的帅颜,怪道姑娘们看到他,都变成花痴了。”
突然一道女声强行插话,打断二人交谈。
“看什么看,周长庚是我的人!我的人也敢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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