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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金克丝


在解决掉索马里帮之后,野火帮全面接管了G9街区。

  除了莱姆斯男爵的几个工厂,其他地方全在加兰的势力笼罩之下。

  势力范围的膨胀,带来的管理难度的增加。

  帮会里的成员每天早出晚归,忙得晕头转向。

  但他们却毫无怨言,反倒乐在其中。

  穿着野火帮的制服,走在大街上,享受着民众敬畏的目光。

  这份荣誉和自豪感是从未有过的,对于其他黑帮只有畏惧,没有敬佩。

  他们就是路边上的野狗,朝你身上咬肉吃。

  野火帮不同,他给群众们带来了渴望已久的东西——秩序。

  在一家酒吧内,扎着长辫子的蓝头发女孩独自喝酒。

  这里曾经是索马里的产业,现在归于野火帮管理。

  “再来一杯!”女孩把空空如也的玻璃酒杯砸在吧台上。

  这里的酒很不错,她非常喜欢。

  酒保是从比尔吉沃特过来的调酒高手,据说曾经还是一名海盗。

  “你喝得太多了,美丽的姑娘。本来按照规定未成年人我们是不卖的,但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所以破例卖给了你,但是最多三杯。”

  酒保一边擦拭着酒杯,一边温柔地说道。

  金克丝很不满:“哪来的规矩?酒吧卖酒什么时候管是不是未成年了?”

  她拿着玻璃酒杯,不停地敲击桌面,说道:“再来一杯,快点,快点!”

  酒保别过身子,对金克丝的话充耳未闻。

  “哈哈哈,我请她喝,再来一杯末日腥辣。”一个光头大汉走过来说道,“小妞,这酒才是最带劲的。”

  “谢啦。”金克丝说。

  光头大汉坐到金克斯边上,把身子凑过去:“那你是不是得答谢我呢?”

  金克丝头也没回,从兜里摸出几个硬币丢在桌上。

  光头大汉把硬币拿在手上查看,“哟,皮城的硬币。不过,我说的不是这个。”

  他指着酒吧的深处,说道:“我在那开了个包间,我们可以进去深入聊聊。”

  “滚蛋。”金克丝只说了两个字。

  光头大汉脸色立马变得难看,说道:“小妞,不要不给面子。”

  他身后的几个人也站了起来,把金克丝团团围住。

  然而,金克丝还是自顾自地喝酒,把他们当空气。

  “哼!”眼看光头大汉就要发火。

  酒吧其他顾客都来了兴趣,包括酒保都饶有兴致地看着。

  “嘿嘿,来了个愣头青。”

  “其他街区来到吧,好久没看到有人敢闹事了。”

  “今天轮岗过来镇场子的是谁来着?”

  “不知道,好像穿的是青色衣服。”

  “卧槽,是草鞋啊,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约瑟夫一早就注意到那个与众不同的蓝头发女孩,她眼神中透出的淡淡哀伤令人沉醉。

  歌舞厅里的胭脂俗粉他不感兴趣,唯独喜欢这种有故事的女孩。

  不过,他并没有冒然靠近。

  多年泡妞的经验告诉他,冒然靠近很容易引起反感,特别是在自己不够帅的情况下。

  奇怪,我约瑟夫怎么会不够帅?我以前觉得自己很帅的啊?是谁影响了我?

  脑子里浮现出加兰的面容,堪称人脸建模的帅气。

  好吧,如果有老大那么帅,我直接就主动出击了。

  看到光头大汉一屁股坐到金克斯身边,约瑟夫一边是气愤,一边是欢喜。

  他知道,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

  约瑟夫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到吧台。

  “喂喂,谁给你胆子在我的场子里闹事?”约瑟夫嚣张地抓住光头大汉刚抬起的手。

  “你的场子?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光头大汉掀开衣服,露出左胸的红色印记。

  酒吧背后都有黑帮罩着,这是惯例,但极少会有黑帮不给他面子。

  约瑟夫看了一眼,笑道:“哟,老熟人啊。”

  左胸上的红色印记是一个黑帮的标志,这个黑帮的每一位成员都有。

  血手帮,祖安最大的黑帮之一,跟炼金男爵有着深入的合作。

  有三个街区完全在他们的笼罩之下。

  约瑟夫曾经的老板就与血手帮非常不对付,双方经常摩擦不断,约瑟夫作为金牌打手和许多血手帮干部有打过交道。

  对于血手帮,用约瑟夫的话来说,一群靠着贩卖人口混日子的垃圾。

  “谁他妈跟你老熟人,别以为瞎套近乎就会放过你。”光头大汉恶狠狠地说道。

  身边的人摇头晃脑:“怎么,吓着啦?刚才不是很嚣张吗?”

  约瑟夫笑了:“哥们,刚进入血手帮就跑出来装逼,你大哥没教过你要学会低调嘛。据我所知,你们血手帮的日子可不好过。”

  光头大汉猛的一惊,有些心虚,他怎么知道我刚加入血手帮?

  看穿了他心里的小九九,约瑟夫说道:“老成员的印记是暗红色,你的印记太红,太亮了。”

  光头大汉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的印记,确实如约瑟夫所说和老成员的不一样。

  他现在已经有点相信约瑟夫和血手帮是老熟人了,能跟血手帮当老熟人,居然还能活得好好的。

  这家伙绝对是个狠角色!

  光头大汉心里开始打退堂鼓,只是就这么走了,面子上实在过不去。

  今天特地带曾经的小弟过来装逼,经过层层考核终于加入鼎鼎大名的血手帮。

  正所谓混出名堂后,一定要衣锦还乡。

  结果被人家一句话就吓跑了,那我这些年不是白混了?

  约瑟夫摆摆手说道:“想跑就直接跑呗,兄弟,出来混命最重要。今天我们老大过生,喜庆的日子不想染血,不然你已经是尸体了。”

  光头大汉陷入两难之地,一边是面子告诉他要硬气,一边是理智告诉他眼前的人不好惹。

  酒吧的顾客眼见光头大汉怂了,立马不乐意了。

  你怂了我们哪来的乐子看。

  “不是哥们,血手帮全是怂货吗?”

  “你比他高,比他壮,你在怕什么?”

  “就是,真给血手帮丢脸。”

  “怂了就赶紧滚回血手帮的地盘去,那里就没人欺负你了。”

  酒吧里的人纷纷叫嚣着,光头男子被气得青筋暴起。

  他对着一个说得最起劲的人,吼道:“你他妈在狗叫什么?出来单挑啊!”

  “单挑?”带着眼镜的小个子,被逗笑了。

  “出来混,要讲实力,要讲背景,你很能打吗?能打有个屁用啊?”

  光头大汉听到这话一愣,不会又踢到铁板了吧?

  这个其貌不扬的四眼仔难道是什么大背景人物?今天这么倒霉?

  眼镜男把一张写着自己名字和盖有野火帮印章的卡片丢在桌上。

  “老子是野火帮会员,每个月上供5000皮城币,你动我一下试试?”

  眼镜男家里有个炼金小作坊,每个月除了保护费以外还额外给野火帮上税。

  “妈的,什么狗屁野火帮会员,野火帮的人老子也照打不误。”

  约瑟夫明显是个狠人,他嚣张也就罢了。你个杀鸡都费劲的四眼仔凭什么?

  愤怒击穿了理智,光头大汉冲上去就要给眼镜男一点颜色看看。

  然而,比他更快一步的是约瑟夫的皮鞋。

  一脚踢在脸上,让光头大汉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

  随后,约瑟夫双手插兜像是踢足球一样,把他一脚踢出门外,生死不明。

  “服务员呢,把地板上的血擦一擦。”约瑟夫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另一边,眼镜男端起高脚杯,品尝着里面的红酒。

  “有些人啊,就是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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