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武汉连环杀人案张明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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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有了趁手的武器,接下来应该实施复仇大计了,但张明高觉得时机还未成熟,要想搞定这么多人,没有一个好身体是不行的。
接下来他开始努力锻炼身体,每天早上五点钟,准时起床跑步,而且还找了一个师傅练习武术,一段时间下来,虽然说达不到高手的水平,但对付普通人,还是不在话下的。
身体素质提高了之后,张明高还是没有动手,他这时候又考虑到了一个问题:怎样才能逃避警方的追捕。
在警方问张明高第一次杀人的动机时,他是这样回答的:
“如果我只杀一个人的话,可能没什么事,但我要是把这些仇人都杀了,你们(警方)一调查这些人的关系,就能知道他们都举报过我爸,一下就能查到我头上,所以我得杀一些和我没关系的人,这样你们才不会怀疑到我头上。”
张明高所说的杀没关系的人,就是到大街上随机杀人,机会合适就下手,一方面可以迷惑警方,一方面自己也能练练手。
1983年12月30号凌晨五点左右,张明高带着一把自制土铳,开始上街上寻找目标。
5点15分左右,当他骑到江汉区统一街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独身女性。
这女的姓王,是武汉市瓦楞纸厂的工人,当年47岁,由于家离单位比较远,她每天早上都要起早上班。
张明高从后面骑车追上王某,掏出土铳,对着她脑袋就开了一枪,然后骑着自行车飞快的逃离了现场。
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王某已经死亡,现场只留下了一个自制的铜弹头,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任何其他线索。
因为这就是一起没有目的的随机杀人,警方调查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案子只能暂时搁置了。
第一次杀人,张明高也有点害怕,他怕留下什么线索,警察会查到自己身上,于是老老实实的待了两个多月。
两个月之后,张明高见并没有什么事,胆子又大了起来,还得继续找人练练手。
1984年2月24号凌晨五点左右,张明高又上街了,这次他遇到了一个扫大街的女清洁工,这女的姓刘,已经61岁了。
这次张明高骑着自行车从正面迎了上去,两人擦肩地过的一瞬间,他掏出土铳,对着刘某的脑袋开了一枪。
不过由于车速太快,这一枪没打准,打在了刘某的脖子上,张明高也不敢回去补枪,骑着自行车跑掉了,刘某事后经过抢救,捡回了一条命。
由于这次没把人打死,张明高发现了土铳的一个致命缺陷,那就是只能开一枪,而且装填子弹麻烦,也就是关键时刻,自己只有一次出手机会。
所以想要一击致命,那就得加大枪的威力,张明高又开始对土铳进行了改造。
另外由于此时八三严打的风头已经席卷了全国,武汉街头增加了很多巡逻警力,所以之后的日子里,张明高消停了几年,一直到三年之后,严打的风头过去了,枪也改装升级完毕,他这才再次出手。
1987年4月22号凌晨5点左右,张明高还是老办法,骑上自行车,出门随机寻找目标。
当他骑到江汉区光华路的时候,碰到了一个独身女性,这女的姓万,当年52岁,是武汉市食品厂的一名工人。
张明高骑着自行车追了上去,对着她脑袋就是一枪,把人当场打死之后,骑车逃离现场。
但这次他觉得不过瘾,一个小时之后,他又来到江汉区新春街附近,用同样的方法,对着30岁的男性徐某开了一枪,把徐某打成重伤。
三天之后的4月25号凌晨4点多,张明高再次出手,在江汉区西马路环卫局汽车队门口,将正在锻炼身体的国棉三厂63岁退休工人杨某一枪爆头。
一个小时之后,张明高又来到了江岸区光华路小学门口,将22岁的火柴厂女工曾某打成重伤。
三天之内,张明高两次出手,造成两死两重伤,此时他已经陷入了疯狂,胆子也越来越大。
随后张明高觉得,如果只用枪的话,达不到练胆的效果,应该试试别的武器,经过一番比较之后,张明高做了一把钢叉。
6月1号凌晨四点多,张明高带着钢叉出了门,当他路过江汉区一家土特产杂货店的时候,发现店门没有关。
张明高停下自行车,在门口看了一眼,里面只有一个值班的在睡觉,张明高走进店里,对着值班员工李某的脖子和胸口一顿乱插,把人活活插死。
这次张明高没有直接走人,他从商店的收款箱里,拿走了六百多块钱,随后又看到商店里有一桶汽油,便把汽油浇在了李某尸体上,连人带店一把火烧了。
由于这场大火不仅把杂货店烧了,同时连带着烧了好几间邻居的房子,当时影响非常大,杀人放火他一次性全干了,武汉警方的追查力度特别大。
张明高怕警方查到线索,再一次消停了一段时间,但这次他只消停了半年,就忍不住又出手了。
1987年12月26号凌晨五点多,张明高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江汉区前进路的邮电局附近,盯上了一个到邮局取报纸的老头,这老头姓潘,当年已经73岁了。
张明高看附近没人,对准老头的脑袋就是一枪,老头当时并没有被打倒,但事后被送进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由于这次老头没有当场死亡,张明高怕老头记住自己的样貌,又隐藏了大半年。
1988年8月26号晚上11点多,张明高骑着自行车,来到武汉市长堤街,将武汉市鼓风机厂的31岁男性左某打成重伤。
到目前为止,张明高已经做了九起案子,造成了5死4重伤,除了一起案件中拿走受害人600多块钱之外,其他案子都是路上随机杀人。
这时候的张明高,已经变的非常冷血,完全是一种报复社会,泄愤的心态,这样的随机杀人,让他的心里,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
张明高被捕之后,审讯警察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这些人跟你无冤无仇,你不觉得他们死的很冤吗?”
张明高是这样回答的:“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弟弟没钱治病,快病死的时候,谁管过我?我爸被冤枉的时候,谁管过我?我家里吃不上饭,全家快饿死的时候,谁管过我?碰上我算他们倒霉吧,没什么冤不冤的。”
连续出了这么多案子,警方的调查也一刻未停,通过这几起案件现场的火药残留物,警方已经追查到了张明高当年购买火药的渔猎商店,但由于时间太久了,渔猎商店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提供出什么有用信息。
按理说做了这么多案子之后,张明高的胆量和手法应该都没啥问题了,不过接下来,他还是没有去报仇,而是开始弄钱了,方法很简单,那就是偷。
用张明高的话来讲,他一切犯罪行为,都是为报仇,他原话是这样说的:“我把仇人都杀了之后,肯定就得跑路,没有钱肯定不行。”
这次张明高找了一个同伙,叫陈继贤,由于张明高的卷宗中,并没有陈继贤的详细信息,只知道这人是他的初中同学。
1988年10月3号晚上,两人撬开了武汉市烟草公司汉口批发部的仓库,搬走了价值8300元的香烟,随后以4000元的价格卖掉。
1989年4月28号晚上,两人又撬开了武汉市长虹袜子厂的财务室,拿走了7000元现金和2900元的国库券。
有了钱之后,张明高开始考虑报仇的问题了,但一想到要杀那么多人,张明高又觉得手里的枪不太给力,想要干大事,必须得有一把正规的枪。
这玩意自己肯定是做不出来的,只有警察那里才有,有了两次偷盗经验之后,张明高别出心裁,决定去派出所里偷一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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