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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集市买菜


朱伟霆坐到李佳茵身旁,后者的蕾丝裙边,盖在那双白皙的细腿上,十分秀色可餐。

  不过朱伟霆注意力全在亮起的屏幕上。

  “这是什么?”

  “电脑,当今时代的高科技工具。”

  紧接着李佳茵就打开了一本书,《语文一年级上册》。

  得,这丫头肯定以为自己什么都不懂......

  朱伟霆嘴角抽了抽。

  “朱哥哥,先来学写字认字吧,在如今社会,不识字寸步难行。”

  李佳茵语重心长说道,她确实以为朱伟霆是个文盲。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识字?”朱伟霆苦笑一声。

  可实际上朱伟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朱哥哥不是没上过学吗?整天在山上练武功。”

  “哈,谁告诉你我只会练武功的。”

  朱伟霆被这丫头逗笑了。

  他师父收藏有很多名画和书法,以及许多书籍,光是存放这些书,就占了一间茅草屋!

  朱伟霆每天练完功,都会练字或画画,不过朱伟霆还是比较喜欢看书,从书中能学到很多东西。

  师父和师娘也就充当成了老师,遇到不懂的字或是不明白其中意思,朱伟霆就会跑去问他们。

  这二十多年里,朱伟霆也是在去年才把那一屋子的书读完。

  长这么大第一次离开师父师娘,现在提起还真有点想他们了。

  “朱哥哥...朱哥哥?”

  看到朱伟霆眼神散发,呆坐着不动,李佳茵用手肘戳了戳朱伟霆:“上课不要走神哦。”

  朱伟霆回过神,开口道:“你就跟我普及一下现代史,再讲讲你目前对世界的认知就可以了。”

  像李佳茵这样的普通人,能代表绝大部分人了,用她的世界观来了解这个时代,再适合不过。

  李佳茵愣了一下后,道:“不用认字?我觉得还是先把字......”

  见她如此坚持,朱伟霆直接拿起桌面的圆珠笔,在纸上唰唰唰画出两个圈。

  李佳茵一拍额头,明白朱伟霆是想写字证明,“朱哥哥...你连笔都不会握,还敢说认识字......”

  朱伟霆握圆珠笔的手势,是毛笔的拿法。

  在山上都是用毛笔,哪用过圆珠笔,朱伟霆握了几次后,找到最舒适的握法,并在纸上再写几笔。

  找到感觉后,朱伟霆在空白的地方写下一串汉字。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古人已用三足冬,年少今开万卷余。」

  李佳茵拿过读了一遍,这是杜甫《柏学仕茅屋》中的诗句。

  大致说的是安史之乱的战火使柏学士失去了官职,后隐居深山,可他仍刻苦读书,虽是年少,但已学业有成。

  朱伟霆这是在侧面表达自己,人虽在深山,但早已读过万卷书,学识渊博?

  李佳茵看得入神,朱伟霆的字比她自己的要好看太多了,甚至不亚于市面上那些字帖,字体古朴厚实、结体严整,一看就有极深的书法造诣!

  而且还是以圆珠笔写出来的,如果换成毛笔,不敢想象笔锋得有多么宏伟!

  “我是没有上过学,但我在山上每天都会念书写字,我自认为读的那些书籍不比你们的差。”朱伟霆淡淡说道。

  朱伟霆可没有吹牛,他师父珍藏有一些书籍,甚至已经失传于世。

  李佳茵回过神来,如果朱伟霆不出声说话,她都要陷入字里了。

  “朱哥哥,你的字写得好好看哦!”

  她写的字在班上被很多同学夸好看,可她自认为根本无法和朱伟霆相媲美,而且李佳茵还是第一次看到有男生写得比她好看。

  “是吗?”

  朱伟霆看着自己刚才写的两行字,脸上不满意的摇摇头:“我觉得一般,第一次用这种笔不太习惯。”

  李佳茵嘴角微微撅起,哪有朱伟霆这样打击人的?

  这么好看的字在朱伟霆眼里居然还不满意,那她的字岂不是像三岁小孩写的......

  李佳茵想想就觉得羞愧。

  而朱伟霆只是如实说道罢了,好看的字他见得太多,自己的毛笔字也练得炉火纯青,自然就觉得这圆珠笔字不咋地。

  李佳茵现在可不敢小觑朱伟霆了,虽然人家没有上过学,可文化水平说不定比自己还高......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李佳茵在网上搜了一堆资讯,给朱伟霆讲解了当今社会现状。

  ......

  “咦,小朱,醒啦~”

  李燕敏看到朱伟霆下楼,微笑道:“刚做好早餐,快吃吧,吃完跟我去菜市场购买今天要做的菜品。”

  “好。”朱伟霆点头回应,“要不要叫佳茵下来一起吃早餐?”

  “不用管她,肯定是昨晚玩手机玩到深夜才睡!”

  李燕敏盛来一碗瘦肉粥端到餐桌,无奈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啊,都是晚睡晚起,就算太阳晒到屁股仍旧呼呼大睡,到晚上就玩到两三点才睡。”

  朱伟霆有点尴尬,李佳茵昨晚是在帮他补习现代信息差,居然被她姑姑说成玩手机......

  经过昨晚的补习,朱伟霆已经大致了解到,如今武道的落后,像李佳茵这样的普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这世上还存在武者!

  同时,如今的医学水平更是令朱伟霆叹息,现在看病只能依赖仪器,不过有一说一,现代科技确实很厉害,但如果脱离了机器,可能他们连病因都查不出来,不知应该感到可喜还是可悲......

  吃完早餐,李燕敏带朱伟霆去菜市场买菜,路程并不远,两人都是步行而去。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天最宝贵的时间都在早上,也是人精力最充沛的时刻。

  很多中老年人还是这样认为的,此刻大清早,菜市场就全是中老年人的身影。

  “来,走一走看一看啦。”

  周围熙熙攘攘,叫卖声很大。

  李燕敏买下一只杀好的鸡,她带的都是现金,付完钱后便把钱放到斜挎包里。

  就在这一刻,朱伟霆明显感受到有目光正注视李燕敏放钱的动作。

  他立即转头查看,可人群实在太多,根本无法寻找。

  “小朱,帮我拿着吧。”李燕敏说话声传来。

  朱伟霆应了一声,接过装鸡的塑料袋,又跟随李燕敏走向一档猪肉铺。

  这家猪肉铺生意很好,猪肉台围满了人。

  李燕敏挤进去挑猪肉,朱伟霆只好站到没那么拥挤的地方等待。

  这时,一个穿着长夹克的中年人,挪动脚步站到李燕敏身后。

  他右手插进袖口,左手拎着一袋青菜,目光看向猪肉台的猪肉。

  在旁人看来,这就是一个想要买猪肉的正常人。

  然而他却是一名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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