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回到莘城
天蒙蒙亮而赶,夜漆漆黑而休。第三日午后,我们到了莘城。
莘城城门外,搭了一个巨大的黑布帐篷。这里停放着十六具尸体。帐篷外,跪着几十个人。他们的眼泪早就流光了,只是目光呆滞地盯着帐篷看,想隔着帘布,看清里面自己亲人的模样。
看着他们痛失亲人、了无生机的模样,我的心也隐隐作痛。
肖奇、小树他们带人,在旁边静静站着。
我下了马,拉开帘布,走了进去。十六位小伙,年纪最大的,不过二十岁,年纪最小的,不过十三岁。他们的日子还未真正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肢体残缺的,已经缝补好。穿上衣服后,好像并没有缺胳膊、腿这回事。他们的脸,清洗得很干净。虽然距离他们死去,有好几天了。可是药酒的浸泡,减慢了腐烂的步伐。他们的面容,依旧清秀。他们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好像仅仅是睡着了。
我噗通一声跪倒,说:“我公仪敏发誓,你们的血,不会白流。请保佑我莘城。”
我顿了顿,说:“我当日气极,说了让你们‘曝尸荒野’的话,其实,你们都知道,这不是我的本意。你们中有些人,本可以不用死去的。可是,你们过于鲁莽,不管不顾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让你们的亲人为你们伤心流泪。我的心,比谁都难受。是我公仪敏无能,没有训练好你们。才使你们,在初次面对战事时,慌了神。是我公仪敏轻敌,部署得不够周密,才使你们白白送了命。我希望,你们能原谅我,保佑我。”
我磕了三个头,站起身出了帐篷。
跪着的那些人,都抬眼朝我看来。里面有老人,有小孩,有年轻的姑娘。他们面如死灰,不知在这里跪了多久。
更多的人,从城内出来,往这边涌过来。
我气沉丹田,高声说:“生于乱世,弱肉强食!莘城如今,面临着灭城之灾。以后,战事将会不断。现在,是十六具,以后,将会是一百六十具,甚至一千零六百具尸体。我希望,我莘城人勇敢起来,不要沉湎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生活,还得继续。是沦为奴隶,还是挺起腰板过好日子?更大的考验,在前方不远处等着我们。我们要有大无畏的勇气,拼出我们子孙后代的未来!”
莘城人,都伸着脖子,静静听着我说话。
我厉声对跪着的那群人说:“起来!勇敢站起来,挺起胸膛迎接命运给我们的挑战!只有你们过得快乐,他们的死去,才变得有意义。现在,大家都回家去,好好收拾收拾自己。明日一早,精神饱满送他们进勇士园。”
勇士园,建在涧山山腰。很久没有人去,那里已经被荒草淹没了。
跪着的人,眼中重新燃起生命之火烛。他们一个接着一个,慢慢地站起身。
我使了个眼色,小树派人,扶着这些跪麻了的人回城去。人群,默默地让开一条道,让他们经过。
我跟在后面,也进城去。我的后面,跟着史宾他们。我们谁也没有说话,莘城人也都沉默着。只听见脚步声,马蹄声。
城主府门口,阿婆带着大家,在门口迎接。
阿婆看见我出现,颤抖着行礼,说:“敏城主!”
其他人,也纷纷行礼。
阿婆眼尖,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蒙着面纱的公仪佩。她的眼中闪着疑惑,但是并没有开口说什么。
大眼的伤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对我欲言又止。
我摆了摆手,说:“大家都辛苦了,回房再说。”
在大厅坐定,我笑着说:“这次,我们莘城也算大获全胜。”
小树笑着插话说:“什么‘算’是,是‘是’。主人一出,谁与争锋?!听说,尉城人死了两百多。而且,还缴获了那么多锋利无比的刀剑。对了,还带回来那么多的骏马。大家说,我们这次是不是大获全胜啊?”
“是!”辣子他们三个最喜欢凑热闹,高声答道。
大家都微笑,心情不错。
大眼迟疑了下,虽然知道自己可能问得有些不合时宜,可还是问道:“敏城主,融城怎么样了?听说尉城人退兵了,是真的吗?”
辣子白了眼他,正想讥讽几句。我们虽然都没有就这事讨论过,可是融城与尉城关系不一般,这事我们几个心知肚明。
我赶紧赶在辣子出声前,笑着说:“是啊,尉城人退兵了。我看你的伤差不多好了,明天一早就回融城去吧。”
大眼笑着说:“好。”
我抬眼叫阿婆:“阿婆,大眼明天一早要起来赶路,今天就早点吃饭休息。你带着他去厨房弄点吃的。然后准备些干粮。”
大眼出来日子久了,估计也想融城了。他脸上堆满笑,说:“多谢敏城主!”
待阿婆带着大眼离开后,大厅里一片安静。
小树打破沉默,问:“主人,发生什么事了?”
我笑着说:“没什么事。舒桥,你现在连夜骑马去鸡肠道,告诉他们,大眼通过的时候,大家都躲起来,让大眼安全、顺利通过。切记,让大家不要和大眼攀谈接触。”
舒桥眼中的疑惑一闪而过,似乎猜到了什么,回答:“好。”
我转向小树,说:“小树,你统计下莘城十一岁以上的未婚男女名单。”
小树嘴巴张了张,想问为什么。
我加了一句:“不要问为什么,过几天,你们自会知道的。总之,是好事。”
我看向肖奇,说:“肖奇,你带人去把通往勇士园的路整理出来。重新建十七个墓坑。”
大家都一愣。
我笑了笑,说:“千管家,我们这几天都没怎么好好吃。”
千千回过神来,说:“好,立马去做。史佳、紫舒,去厨房。”
辣子说:“我也去。”
这个家伙,早就发现了天仙般的史佳,一直偷偷在瞅。
鼻涕和鱼浆,怎么会落了单,异口同声说:“我们也去。”
我笑着摆了摆手,他们三个就跟着出去了。
晚饭,吃得很愉快。我摸着自己吃得鼓鼓的肚皮,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从怀中,掏出红梅鞋,放在桌子上,盯着它们看。它们的颜色有些暗了,我能想象出,南郭彬每日呆坐着抚摸鞋面的情景。
我呆坐了会。看着夜幕慢慢把这个世界吞没,把我裹在里面。我有些喘不上气来。
我自嘲地咧了咧嘴,一个可以用毛孔呼吸的人,居然喘不上气来。可笑。
我坐到半夜时分,才爬上床。床很舒服,被子很暖和。我紧紧抱着被子,仿佛抱着千里之外的某个人。我告诉自己,这是自己最后一次任性了。以后,要努力忘了他,不再惦记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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