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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以身试药


孙郎中赶忙道:“姑娘不必客气。”

  接着,他有疑惑地道:“姑娘手里有萃雪红参?”

  单是红参,虽然珍贵却也并非新奇。

  萃雪红参不同,它是红参刚刚露土时,恰逢一场极寒暴雪。通常要覆半月之久,待到大雪融化时,红参已汲取雪中的清寒,参体扭曲,内里变得红白参半,上面的茎叶会长成奇形怪状。

  偏这样一副丑态,却是百年难求一株,孙郎中行医一辈子,也只是听说过而已。

  且不说这姑娘手里的的是不是真正的萃雪红参,她连认识不认识都未可知。

  夏桉自是知道他的疑惑,她上前一步:“对,我今日上山,无意间碰到的,郎中请看。”

  说着,她让喜鹊上前一步,打开竹篓。

  孙掌柜低头看去,须臾,身子又躬了躬。

  竹篓地下的那株植物,竟和书中记载的一模一样。

  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指着竹篓道:“你如何敢确定,这就是萃雪红参?”

  夏桉想了想,看到了桌上的一把切刀。

  她直接拿起刀,毫不犹豫朝自己的食指指腹划了一下。

  一条血红的口子瞬间出现在众人面前。

  孙掌柜想拦,可惜已经晚了。

  万万没想到她会用自己做实验,他怜惜道:“姑娘何必这般?”

  夏桉忍着痛,从萃雪红参上轻轻摘掉一角枯叶,用牙齿轻咬几下,然后覆在了伤口上。

  只几秒的功夫,手尖上的血,瞬间止住了。

  渐渐的,伤口竟有了愈合的迹象,一开始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边缘正在慢慢聚合。

  孙掌柜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地一幕,眸中透出惊讶之色。

  石竹一直对夏桉抱有怀疑,如今见了眼前的一幕,心下一阵颤动。先不说它是不是萃雪红参,光是这药的药效,也足够惊人了。

  他目光移到了夏桉脸上,那么深的伤口,这姑娘眼睛都未眨一下,脸上的表情很是平静。

  以身试药,毫无惧色。

  他不禁对眼前的夏桉有了几分另眼相待。

  夏桉见展示的差不多了,对孙郎中解释道:“想必郎中也清楚,寻常的止血药物,光是止血,也要花上一些功夫,愈合更是需要其他草药配合,并且需要时间。”

  “而我还没有用真正的红参部分,只用了一些碎叶。这伤口的愈合情况您也看到了。”

  孙掌柜沉默着捋了捋胡须:“妙,妙啊!”

  他看着筐里地萃雪红参,感慨道:“没想到姑娘年纪不大,竟能慧眼识得此物。”

  这样一株草药,就算是他亲自上山,也未必能采得到。

  夏桉颔首:“小女不过偶看过些医书,记得些细节罢了。今日上山采药,又刚好遇见了。掌柜的,这株萃雪红参,你愿意收吗?”

  如此珍贵的东西,孙掌柜自然是不能错过。

  “收,自然是收。”

  萃雪红参乃当世奇药,可救活将死之人。大多医者,可能一辈子都碰不到一株。

  夏桉淡声道:“孙郎中,这药的价值相信不必我多说,您也是知道的。我也不贪心,这株药给我五十两银子就可以。”

  石竹皱了皱眉:“五十两,姑娘会不会要多了些?”

  夏桉浅浅一笑:“小哥,救命的药,五十两不贵的,一会儿我出了你们宝药阁,你转手至少可卖二百两。”

  她没有胡说,就算是二百两,估摸着那些重病在身的达官显贵,也会抢着来买。

  但药的根本是救人,她卖这个药,也只是想解眼下之急。

  这药卖给孙郎中,她心里踏实,孙郎中一定会将此药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而不是像仁德轩那样,作为噱头放在店里,然后在人急用之时狠狠坑一笔。

  石竹其实也明白,只是他们宝药阁店小,师傅很多时候看到穷苦人家付不起药钱,都是义务诊病。

  五十两对他们铺子来说,着实不是笔小数目。

  孙掌柜摆手制止石竹,捋了捋胡须,沉声道:“五十两,就五十两。姑娘能将如此药送到我这里,已是给足了在下面子。石竹,给姑娘取银子。”

  石竹不敢违抗,僵硬地应了一声:“是。”

  喜鹊收下石竹递来的银票,小心翼翼藏于袖中。

  孙掌柜道:“姑娘你也是行医的?”

  夏桉抿抿唇道:“行医不敢当,只是从前……受过很多伤,为我医治的郎中告诉我,懂点医术,可以更好的照顾自己。”

  这是前世,孙郎中曾和她说过的话。

  孙郎中了然笑笑:“哦,原来如此。以后若还有药材,尽管送到我宝药阁,宝药阁绝不亏待姑娘。”

  孙郎中对眼前这个行事不俗的姑娘,已经有了明显的好感。

  夏桉点了点头,道:“希望郎中,能够将此药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孙郎中道:“那是自然。”

  交易完毕,夏桉微笑着对石竹道:“小哥再给我抓一味药吧。”

  石竹仔细将萃雪红参收进一个很新的药盒中。

  “姑娘想买什么药,请讲。”

  态度明显比此前和善了许多。

  出了宝药阁,喜鹊只觉自己脚底轻飘飘的,像是踏进了一场梦里。

  她如今怀里面揣着的,可是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银子啊,能买多少个肉包子?多少个冰糖葫芦?

  简直不敢想。

  她喜滋滋贴着夏桉的肩头说:“小姐,我们也太走运了吧,不过是上了趟山,就赚了这么多银子,要是多上几次,岂不是发家了。”

  夏桉笑笑:“你以为萃雪红参是街头的野草啊,能碰上这几株,已是我们走运了。”

  “啊,我看着那红参长得很普通啊。不行,改日我再去骊山上寻寻,没准还能寻到一些。”

  夏桉拍了下她的脑袋:“行啦,怎么这会儿不觉得骊山远了?”

  “不远不远——不过两个时辰的路而已!不过小姐,我们不是有三株吗,为何只卖一株,三株都卖了,我们可就有一百五十两银子了。”

  “剩下的两株,我们先暂且留着。”

  以后还未必会遇到什么样的处境,自己留着,心里踏实些。

  夏桉拍拍喜鹊的肩:“行了,别贪心了,我们赶紧去买些吃的。”

  依魏氏的作风,这几日伙食恐怕指望不上府里的厨房了。

  一路走过小吃遍地的街市。

  喜鹊一直叽叽喳喳。

  “姑娘,你好久都没有吃百合酥了,给你买一些吧。”

  “姑娘姑娘,这里有姨娘爱吃的甘露饼,我们买一些吧。”

  “姑娘,那个八宝粽好像刚出锅诶,看起来好香,我们去买一些吧。”

  夏桉回身,定定地看了喜鹊片刻:“好吃?”

  “嗯,看着都好吃,姑娘和姨娘都好久没有吃这些东西了。”

  夏桉舔了舔唇角,道:“看着是好吃,不过今天我们不买这些。我们今天只买些裹腹的东西就好?”

  喜鹊不解:“为何?小姐,我们现在有钱了,你得吃点像样的才好。五十两诶,我们去醉云楼顶间也是消费得起的。”

  夏桉勾了勾唇,道:“三天,再等三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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