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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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奋斗
喜来登酒店和环卫局在一条路上,相隔大约有五六百米,是环卫局职工聚餐的一个点儿。
这是傅士雷第一次参加单位的聚餐,新鲜感、亲切感扑面而来,就像家里过节亲人们聚在一起时的感觉。
和开会时的拖拖拉拉不同,这次人们很快就到齐了。肖局长和科长们一桌,职工们坐了两桌。上了四道菜以后,肖局长冲王孝章点了点头,王孝章便站起来,清了清嗓子,高喊着:“大家静一静,静一静。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在这美好的日子里,咱们肖局非常体恤下属,特意摆了几桌酒宴,来表彰大家前一阶段给单位做出的贡献。下面请肖局讲话,大家欢迎!”
肖局长站起来:“同志们,马上就到中秋节了,人常说‘每逢佳节倍思亲’,这话一点也不假,就拿我们单位来说吧,每当遇到大事的时候,每一位同志都能够以主人翁的姿态去面对,都能够给我很大的支持,让我感觉环卫局就是我们共同的家,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家里的一分子,大家彼此之间早就具备了那种亲人般的感情,所以,在中秋节前夕,我这个做局长的先请大家小聚一下,感谢大家对环卫局工作的付出,同时也预祝大家中秋节快乐。来,让我们干了这杯。”
众人争先恐后地把酒端起来。
这是傅士雷第一次喝酒,几杯过后,他感觉晕乎乎的,内心满是放松和沉醉。看着周围的同事频频举杯,笑容在每个人的脸上绽放,他仿佛置身于亲情笼罩下的家,单位的长者就像家长,和自己年龄相仿者就是兄弟姐妹,如此融洽的气氛,让他倍感温馨。
正当他沉浸在幸福中的时候,同桌有几个人站起来,端着酒杯向领导席走去。傅士雷小声问方华:“他们几个干什么去?”
方华连眼皮都没抬,夹了一个虾仁放进嘴里,边嚼边说:“还不是去拍领导的马屁!这些人哪,平时不见干活儿,但歌功颂德的本事却不小,这个场合正是他们显本事的地方。”
那几个人走到领导那桌,哈着腰,点着头,陪着笑,说着恭维话,先敬了肖局长一杯,然后又敬了所有的科长们一杯,觥筹交错间,气氛无比和谐。
杨清美想了一下,说:“小傅,你也去给领导敬杯酒吧。”
傅士雷说:“我不去,你们俩不去,我去干什么?”
“我们俩跟你不一样,我们早就定型了。你不一样,又年轻,又有能力,将来还得发展呢。要是让领导觉得你眼里没他们,以后就别想发展了。听杨姐的话,去敬一杯吧。”杨清美劝道。
“将来有没有发展和敬酒有什么关系?”傅士雷很是不解。
“关系大了。”方华说,“你去敬酒,就说明眼里有领导,而且真正把领导当领导,那样领导就会把你当成自己人,否则的话,你再有能耐,领导不赏识,也别想有发展,弄不好人家还要防着你、挤兑你呢。”
“这和我上大学时接触的一副对联差不多,我记得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傅士雷边思索边说。
“就是这个道理。”杨清美说,“快去吧,敬杯酒并不代表你拍领导马屁,我们理解你。”
“我不好意思去。”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看,你们新来的那几个不都站起来了吗?你就跟着他们一起去,省得你一个人不好意思。”杨清美指着旁边那桌。
傅士雷一看,那哥三个果然走向领导桌。他便鼓起勇气,和他们一起走过去。
那哥三个很自然地向领导们说着奉承话,这让傅士雷很羡慕,他暗恨自己嘴巴笨,最终只能见一位领导说一句“我敬您”,虽然没有新意,但总算把场合应付过去了。
敬完酒,肖局长说:“你们四个人表现不错,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非常投入,工作效果也挺好,努力干吧,我最欣赏的就是你们这样的年轻人。”他又指了指傅士雷,“尤其是你,工作卖力,又有头脑,还有正义感,是个好苗子。不过可不能做出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更不要光耍小聪明,要踏下心来,再接再厉,这样才能前途无量啊。”
傅士雷不住地点头,他听得出肖局长话里有话,也再一次体会到了领导的威严,这种威严是绝不容许下属去触碰的。
聆听完肖局长的教诲,傅士雷正要回自己的酒桌,李科长把他叫住,单独给傅士雷斟了一杯酒,说:“小傅,我敬你一杯。”
酒桌上的人不禁一愣,在环卫局,还没有哪个领导主动给下属敬过酒,李科长这个举动让很多人都很诧异,傅士雷站在那里更不知如何是好。
李科长完全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他竖起大拇指说:“小傅,在咱们单位,让我佩服的人没几个,你是其中之一,既有头脑,又肯付出,不像有些人,光动嘴皮子,真有事了就往后缩。凭这一点,我就应该敬你。什么也别说,干了这杯,以后就照这样好好干。”
傅士雷不敢怠慢,一口把酒喝掉。看着李科长真诚的表情,他从心底里感激这位长者。
天高云淡,空气宜人,中秋节如约而至。办公室下发通知,今天三点半下班,大家早点回家过节。三点刚过,人们就已经按捺不住急切的心情,提前做好了回家的准备。
傅士雷很想回老家看看,工作一个多月了,他最惦记的就是家里,他想念日夜操劳的母亲,想念关心他的哥哥、嫂子,想念可爱的侄子小宝,想念家里的一切。虽然家里的生活并不宽裕,但那是他永远的根,他的全部希望和理想就是从那里萌生,从那里滋长的。无奈家住得太远,临港镇又没有直通家里的公共汽车,就算倒几趟车回去,到家也已经很晚了,明天再倒车来上班肯定会迟到,他不想因为个人的事耽误工作。看着人们行色匆匆,陆陆续续离开单位,他仿佛丢了魂一般。
“小傅,回老家吗?”杨清美的声音传过来。
“不回了,太远,禁不住折腾。”傅士雷说。
“要是不回,今天就上我家过节吧!”
“不了,你们一家人团圆,我去不合适。谢谢杨姐!”
“你就别推辞了,我不是跟你假客气。每年都是方华我们两家一起过中秋,今年再加上你。就这么说定了,跟我走吧。”
傅士雷还想婉拒,方华一拍他的肩膀:“杨姐说的是实话,每年中秋都是我们两家人在一起,你也来吧。在杨姐家里挺随便的,姐夫那个人也很实在,你用不着拘束。”
见二人很真诚,傅士雷答应下来。他和杨清美先回家,方华回去接老婆孩子。
到了杨清美家,傅士雷看见陈庆民正在厨房里忙活,便要过去打下手,杨清美拦住他:“用不着你,我知道你会做饭,可是今天这个活儿你姐夫全都包下了,谁也不能插手,每年的大节气,他都要露两手儿,别人帮忙他就没有显摆的地方了。”
陈庆民不无得意地说:“对喽,让你们尝尝我的新手艺,保准比饭店做得好,你们就瞧好吧。”
正说着,杨清美的女儿放学回来了,她和傅士雷打过招呼,就急匆匆地进了卧室。
杨清美说:“这孩子今年上初三,正是紧张的时候,有点时间就得忙着写作业。好在她还知道学习,让我们省了不少心。”
“初三可是最关键的时候,这一步如果走得好,就能上一个好高中,也就意味着将来能上一所好大学,她可得抓紧哪,有可能这一年就决定了她的一生。”傅士雷说。
“可不是吗?我们也是这么说的。不过一上初三,作业太多,每天到半夜还不一定能写完,让人看着心疼。”
“她的成绩怎么样?”
“成绩还可以。我们不图别的,只想让她上完高中,考个好大学,将来有个稳定的工作就行了。”
不一会儿,方华一家三口也来了。互相认识以后,方华拉过身后的胖小子,说:“快喊叔叔、阿姨。”
胖小子脆声声地喊了两声,杨清美赶紧一把抱过去,亲了两口,说:“你看这小程程,才两个月没见,又长高了。”
方华的妻子说:“可不是吗?整天没事,就知道吃,能不长得快吗?”
傅士雷摸了摸程程的头,问:“程程,几岁了,告诉叔叔?”
“五岁了。”程程回答。
“上学了吗?”
“上幼儿园中班。”
“老师喜欢你吗?”
“喜欢!老师还让我给小朋友们讲故事呢。”程程的脸上满是骄傲的神情。
傅士雷刚想赞美两句,方华的妻子说:“喜欢什么呀,才开学一个多月,就让老师请了好几次家长。”
杨清美赶紧提醒:“那你们得和老师沟通沟通,不然会耽误孩子的一辈子。”
“是啊,我们也沟通了。前几天,我们给老师送了点礼,这下再见面,老师就经常夸孩子了,要不才不让程程给小朋友们讲故事呢。”方华的妻子一脸无奈。
方华向妻子使了个眼色,冲孩子努努嘴。妻子会意,抱着程程到阳台上玩。
方华这才说:“现在呀,孩子上学都这样,谁不给老师送礼,老师就会给谁小鞋儿穿。我琢磨着,程程之前总被老师请家长,有可能是教师节我们没给老师送礼,这才借着中秋节的名义给老师送了个红包,这不,立马就见效了。”
“是啊。”杨清美压低了声音说,“我们家辰辰不就是吗?初三这么关键的时刻,不打点好老师哪儿行啊!”
听着这些很遥远的事情,傅士雷忧虑地问:“都这样做,那不是助长不正之风吗?”
“这有什么办法?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因为这个影响了前程吧?”杨清美叹了口气。
“就是,我们也不想这么做,但不这么做就行不通。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原则可坚持了,一切为了孩子吧。要是工作上的事,我们是坚决不会妥协的。”方华也有些无可奈何。
“你上学的时候难道不是这样?”杨清美问。
傅士雷的思绪一下子飞回到学生时代,那时给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初中的徐老师,总是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给学生们补课,正是由于徐老师的无私付出,他才有机会一步步走到今天。
“我的老师从来没找我们收过钱,有时反倒给我们搭钱。”傅士雷说。
“不可能吧,世上还有这样的老师?”杨清美将信将疑。
“我的老师就是这样,我有切身体会。”傅士雷肯定地说。
“哎,那样的老师我们怎么没赶上。”方华遗憾地摇摇头。
正说着,厨房里传来陈庆民的声音:“大过节的,别提那些烦心事了,快来尝尝我的手艺,绝对独一无二!”
杨清美重新绽放出笑容,招呼大家进餐厅。
众人有说有笑,亲如一家,融洽的气氛感染着每一个人。
傅士雷孤身一人来到临港镇工作,茫茫人海中,能够和这些素昧平生的人相识、相知,他很知足。此时,他的内心更加坚定了以前的看法:一个人,只要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工作,就能有所作为;一个人,只要地地道道做人,真真诚诚交往,就能收获友情。他感觉上天对他不薄,不但工作比较顺利,还有这么多关心自己的人。
转天,傅士雷到书店买了几本初三复习资料,给杨清美的女儿送过去。回来后,他顺便到商业街逛逛。
华灯初上,霓虹耀眼,秋风习习,皓月高悬,傅士雷不由得又想起了老家。此刻,老家虽然没有灯红酒绿的繁华,但那简朴的屋窗透出的昏黄柔光更能牵动游子的心肠,更能使人平添几多思家的愁绪。
信步走到商业街的中心地带,傅士雷清晰地记得,大前天,就是在这里,肖嘉怡带着学生来帮忙,那个飘逸的身影、那张清纯的脸庞仿佛就在眼前。街道旁的高音喇叭里一遍遍地播放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若在平时,傅士雷很讨厌这种甜腻腻的歌声,可今天他却感觉这歌声异常美妙,每一句歌词都拨动着他青春的心弦。
他不由自主地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一条手帕,那是肖嘉怡上次给他擦血的手帕,洗净以后,他就一直带在身上,既想还给肖嘉怡,又舍不得还,这种微妙的矛盾心理,让他时而甜蜜,时而烦忧,时而畅想,时而清醒,他的心情就像风儿吹动的一池粼波,种种复杂的滋味此起彼伏,交替出现。
在内心深处,傅士雷明确知道自己喜欢肖嘉怡,只是喜欢而已,因为更进一步的关系他根本不敢想。他总觉得,肖嘉怡是那样地清纯可爱,是那样地蕙质兰心,自己只能是仰望其美丽的倩影,甚至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肖嘉怡是天上美丽的仙子,自己则只是地上的一只爬虫,二者有着天壤之别。而且,肖嘉怡还有一个当局长的父亲,而自己只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要家世没家世,要权利没权利,要钱财没钱财,根本就不配赢得肖嘉怡的感情。他一直把喜欢肖嘉怡看成是一种奢望,甚至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这种奢望都是对肖嘉怡的一种亵渎。就为这,他曾多次暗骂自己恬不知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因此,对于肖嘉怡,他仅仅是喜欢,其余的真的不敢想。可是那种莫名的感觉又让他不能不想,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有一种既痛苦又幸福、既渴望又忐忑的心情。他不恨自己的家人,他们没能给自己一个坚强的后盾,但他们却给了自己亲人的关怀,让自己知道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做人。但他真觉得自己从各个方面来说,都只配偷偷喜欢肖嘉怡,那挥之不去的音容笑貌只有在梦中才会给他带来无比的甜蜜。
他抚摸着那条手帕,愣在那里很久。这时他又想起了肖嘉怡说过的话:“你可别忘了还我一条手帕呀!”他知道肖嘉怡是在开玩笑,但他还是不自觉地走进了万隆商场。
进了商场,傅士雷立刻被琳琅满目的商品晃花了眼,再看价钱,更是让他羞得直捏自己的衣兜。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辛辛苦苦挣了一个月的工资根本买不了什么东西,这让他真正有了囊中羞涩的感觉。他不敢再看了,直接找卖手帕的地方,可偌大的商场,好像根本就没有卖这种小商品的柜台。最后好不容易在一个把角儿的地方看到他需要的东西,一问价钱,让他大吃一惊,一块小小的手帕竟然要四十五块钱!他死活往下杀价,可对方就是不松口,好像看准了他非买不可似的。
看着他犹犹豫豫的样子,售货员用轻慢的口气说:“不是本地人吧?这可是正规的大商场,不比外面的小摊子,想还价就还价。我们要的价可是有物价部门审核的,是明码标价,不能降的。”
她见傅士雷不说话,继续说:“不过,说实话,你倒是挺有眼光,这上面的图案可是手工绘制的,这年头儿,手工绘制的都比机器织的要贵。这东西,要是送给女朋友,特有面子,如果送外面买的几块钱一条的那种,那多栽面儿啊,你说是不是?”
听着售货员不冷不热的话,看着那令人生厌的表情,傅士雷没再多说,用手指了指那条白底绿花边的手帕,说:“给我拿那条吧。”
售货员一边夸傅士雷识货,一边高兴地把那条手帕递到他手里。傅士雷仔细看了看,挺满意,他觉得这条手帕特别配肖嘉怡的那条裙子。于是,他不再犹豫,迅速付了账。
来到街上,那轮玉盘已然挂在头顶,皎洁的月光照得四周明净而安谧。抬头看着月宫中的玉兔和桂树,他不由得想起了家乡的圆月。小时候,每次过中秋,吃完团圆饭以后,母亲都要带他来到院中,看那黑色天幕上挂着的玉盘,给他讲嫦娥奔月和吴刚伐桂的故事,他总觉得那时是最温馨最幸福的,他也时常随着母亲的故事而心驰神往,飞向天空,飞向月宫,飞向更加遥远的地方。而如今,自己身在异乡,孤身一人为了理想而奋斗,不能和最亲的人共叙离情,心中的凄凉自是难以抑制。
正在他凝神呆立的时候,忽然身后有人拍他的肩膀,他一惊,猛然回头,竟是那个抢肖嘉怡包的人。没等说话,那人满脸堆笑地说:“哎哟,大哥,果然是你,咱们还真是有缘。”
傅士雷板着脸问:“咱有什么缘哪?”
“怎么没缘?上次遇到大哥你,咱是不打不相识,这次在街上闲逛,又遇到你,这不就是一种缘分吗?”那人很认真地说。
傅士雷不愿意和他多纠缠,就说:“你说有缘就有缘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别走哇,大哥!我还欠你二十块钱呢,今天正好遇上,还你。”
傅士雷没想到他这么讲信用,伸手拦住他,说:“算了吧,不就二十块钱吗,你也别放在心上。既然你说咱们有缘,就当交个朋友吧。”
“我就知道大哥是个爽快人,不会讲究小节,我特愿意交你这种朋友。这么着吧,反正闲着也没事,干脆我请你喝酒去吧。”
“不用了,我已经喝过了。”
“那是从别的地方喝的,跟我没关系,现在是我请你,大哥得给我这个面子,不然就不够朋友了。”说完,他吹了一声口哨,从四下快速聚拢过来三个年纪更小的青年。
三个小青年来到那人跟前,躬身喊道:“大哥”。
那人把脸一绷,指着傅士雷说:“你们眼瞎呀,这才是大哥,快喊!”
三个人立刻转向傅士雷,齐声喊道:“大哥”。
看着傅士雷惶惑的样子,那人说:“大哥,忘了自我介绍,我叫马子义,这几个都是跟我混的小弟。我是他们的大哥,你是我的大哥,他们当然喊你‘大哥’了。”
“别这样,还是让他们喊你‘大哥’吧,我担当不起。”傅士雷说。
“嗐,这‘大哥’就是一种尊称,是说你说话、办事够朋友、讲义气,也没别的意思。得,咱也别争这个了,走吧,大哥,喝酒去,我请客。”
傅士雷上大学的时候,同班的哥几个也都称兄道弟,参加工作以后,住单位宿舍也和周永军他们称兄道弟,但他觉得那种关系和眼前这几个人不同,所以,他坚持说:“你们几个去吧,我还有事,就不去了。”
“大哥,你这就是瞧不起我了,我是真心实意邀请你,换了别人我还不给这个面子呢。”马子义瞧了瞧旁边的几个小弟,“你们说是不是?”
那几个人齐声称“是”。
其中一个留着板儿寸头型的小弟说:“大哥,你就去吧,义哥经常跟我们提起你,说你既能打,又讲义气,今天碰见了,你就给个面子吧,我们也趁这个机会敬敬大哥。”
傅士雷向来吃软不吃硬,一看这几个人近乎哀求的表情,便同意了。
他们来到一条僻静的街道,马子义指着前面的一个小饭店说:“大哥,不怕你笑话,兄弟我现在只能请你到这样的小店,等我真正有钱了,一定请你吃大餐。这个小店的砂锅丸子不错,咱去尝尝。”
进了小饭店,马子义等傅士雷坐下以后,自己才坐下,其他三个人也才跟着坐下。马子义喊来老板,要了五份砂锅丸子,又要了一箱啤酒。
傅士雷很少说话,更多的时候是听他们几个在那儿海阔天空地瞎侃。从聊天中,傅士雷了解到,马子义今年才二十岁,中学毕业以后,由于成绩太差,没考上高中,就一直在社会上混。有人给他找过工作,可每次他不是嫌活儿太累,就是嫌钱太少,最后干脆什么也不干,就整天这样混日子。他父母在他上初一的时候离婚了,谁也不要他,他只能和奶奶住在一起,日常生活全由奶奶照顾,可前年奶奶也去世了,那些亲戚们看他整天不学无术,生怕他惹出什么祸端牵连上自己,就都躲得远远地。其他那几个小弟和马子义的情况大同小异,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而过早地进入社会。
两瓶酒下肚,傅士雷忍不住劝了几句:“你们年纪还小,整天这样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我看还不如先找个工作干着,等以后有机会再去干自己喜欢的事。”
马子义摇摇头:“大哥,我的几个亲戚也是这么说的,可是你不知道,像我们这样既没文凭又没后台的人,就算找了工作,受累不说,还总遭别人的白眼儿,甚至经常被人家欺负,我可受不了那种窝囊气,倒不如现在这样,落得个逍遥自在。”
傅士雷想起马子义抢包的事,禁不住说:“不工作也不是正道啊,总去干一些偷偷抢抢的事,早晚会进去的。”
马子义脸微微一红,端起面前的啤酒一饮而尽,之后抹了抹嘴说:“大哥,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干那些下三滥的事了。我向你保证,我要是再干糟蹋老百姓的事,天打五雷轰!”他挺直了身子,拍着胸脯说,“我们现在给别人看场子,挣的钱够花了。”
“什么场子?”
“赌场,那地方钱多。”
“那可是犯法的事呀!”
“没事,我们也不赌,就是替别人看着,防止有人闹事。公安局就是来抓,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
“就算有关系,关系也不大。今天初次跟大哥你喝酒,咱不谈这个了,来,干杯!”
傅士雷知道劝也没用,况且又不是自己的事,便不再过问。到底刚刚二十多岁,年轻人的豪气犹在,他和马子义每人拿起一瓶,嘴对嘴喝了个精光。
马子义竖起大拇指说:“大哥,你不但够义气,酒量还这么好,来,咱们接着喝。”
马子义虽然是个粗人,但傅士雷并不讨厌他,在马子义身上,傅士雷总觉得有一种自己没有的东西,或者说自己身上也有,但就是埋藏得太深,没有显露出来。至于这种东西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和马子义接触,自己是放松的,是真实的自己,这就足够了。思家的感情阵阵袭来,傅士雷彻底放开了,他想用酒精麻醉自己,压制住那种感情。
异乡异地,非亲非故,喝酒畅聊,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几个人喝得昏天黑地,也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更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反正都醉得差不多了,马子义坚持送傅士雷回宿舍。
到了环卫局门口,马子义拉着傅士雷的手,醉醺醺地说:“大哥,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在临港这屁大的地儿,你兄弟我说话还是有点分量的。”
傅士雷也是醉话连篇:“别开玩笑了,兄弟,我能有什么事找你呀,我要是找你还不让人笑话呀,怎么说我也是有正经工作的人,你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我的事不用你帮忙。”
“话不能那么说,大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大哥用得着我,我决不含糊。”
“得了吧,我有事也不会找你。”
“那大哥就是看不起我马某人,怎么着咱们也哥们相称了,你不答应我可不行。”
“那好,我就答应你,看看你到底能给我办什么事?”
“一言为定,大哥可不能反悔。”
“一言为定,决不反悔。”
“这才够义气,我没有看错你这个大哥。”
目送傅士雷进了大院,马子义才招呼着三个小弟晃晃悠悠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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