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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把他亲跑了?


“出城!?”

  阿礼一掌砸在自己爹爹的书案上:“什么时候的事情!”

  宿醉早醒,是阿礼的小毛病,喝得越醉,醒得越早。今天早上等她收到消息赶到统查府的时候,连府门执勤的士卒都好像还没睡清醒。当即就改变了目的地去了方府,让自己爹爹那闷葫芦一样的管家给他拉出了被窝。

  方肃披着外衫,用指腹轻轻抚顺胡须:“今早天蒙蒙亮的时候,骆明哲说就已经出城了。”

  不会是亲他一下,给他亲跑了吧?

  “去哪里了!”

  方肃眯眼,怕自己这个明面上的女儿,实际上的祖宗又闹出什么幺蛾子。

  “不说是吧?我自己有办法。”

  看着转身就走的女儿,方肃打了个哈欠,咂咂嘴道:“玄甲卫出城拉练去了。”

  阿礼脚步骤停,正要说话方肃又补充道:“萧阳羽带队。”

  背对着自己爹,阿礼牙齿咬得咔咔作响,然后又无可奈何地转身,换上谄媚笑脸,边揉肩边柔柔道:“爹爹~你看,人家就是你部下,我是你女儿,你怎么胳膊肘朝外拐呢。”

  力道刚刚好,方肃舒服地眯眼,听她话又眉头轻皱:“哪里胳膊肘朝外拐了?”

  “他出城玩去,不跟女儿说,还不是拐啦?”阿礼脆生生道,“我以前总以为爹爹对我最好了,没想到我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儿还是比不过得力干将。”

  深情并茂说到这儿,还不忘演得委屈巴巴:“哎,胖泉儿给我送了两盒江州上好的毛尖,还想着拿给爹爹呢。”

  这一说方肃可就急了,抬手在她手背上一拍,疼得阿礼缩手。道:“什么出去玩,他那是去扬州办正事儿!而且,毛尖江州的哪有云州的好!”

  目的达成了,宋知礼马上恢复原样,朝着爹深深鞠躬,得意笑道:“谢谢爹。”

  方肃也笑笑:“没事,王都四个城门的指挥使我都打过招呼了,你飞都飞不出去。”

  好嘛,忙活半天还是没玩儿过这老狐狸。知礼苦着脸撇嘴唤道:“爹~”

  方肃慢悠悠起身,上前搂着她肩膀朝外走:“有公务在身,你就老实在王都待着,而且,你什么时候这么粘着那屠子了?”

  阿礼环抱双手,细细想想,昨夜发生了这么让她丢脸的事情,本就可能见面时候尴尬,出城了也好,或许半月后就能将此事忘记了。而且这次来,是因为孟知行被自己亲跑了,那既然没跑,倒也不用追上去找不自在吧?

  想到这儿,佩服自己佩服得重重点头,抬眸瞧见方肃一脸看傻子的表情,又连忙解释:“谁粘着他了,就是觉得塌冷冰冰的挺好玩儿的。”

  方肃信她个鬼,将她带出了房门,趁着知礼不注意马上溜回房间,房门一关,木锁一落。

  哎,这下清静了。

  阿礼一个人风中凌乱,看看紧闭的房门,看看冷冷清清的院子。好不容易的商礼院休沐日,得,又剩下自己了。

  ————————

  南下官道,孟知行骑在马上出神。手指抚过自己的唇边,又轻轻抿着,似乎是在回味昨夜那意料之外的一吻。

  或许是发现自己想得太龌龊了些,剑眉一皱,丢开杂念内敛心神检查内息。

  昨夜那一吻,似乎是让他突破了极至一品的屏障,成功进入到了黄极金刚境。

  可这也让孟知行第一次对自己的实力有所怀疑,回想从前,内力内凝开始,每次突破所剧增的内力会被烟雨任平生带着在筋脉内流转,那种撕裂的疼痛会持续一日或许更久。为什么这次只是爆发,却没有那筋脉被内力撑开的疼痛了呢?

  抬起右手,上面有多年握剑带来的老茧。

  手指微动,内力似乎具像化一般在掌心流动。果然,气海内力相比于昨夜之前剧增了数倍。而就在内力流转期间,狴犴也在剑鞘中嗡鸣。孟知行眸子凝住,双指成剑,微微一抬,剑鞘就传来咔哒一声轻响。

  这一刻,严重震惊无以复加。

  看看天色,已经接近晌午,路过一家驿站,将马交与店家看管,简单吃了点食物后就加快了速度。

  烟雨任平生的内力功法,能让孟知行脚下步伐灵活多变并且轻如鸿毛,在草木茂盛的林中就像是鱼入水般,转瞬便消失在视野中。

  往后三日,宋知礼就像丢了魂一样,以前自由自在,日日闹得精疲力尽。后来爹管着,孟知行管着,攒了一身子力气。在孟知行离开王都,萧阳羽带着玄甲卫入山林后,方肃成了个空杆子,好像也开始摆烂了。这无异于放虎归山,这三日,宋知礼商礼院也不去了,书也不看了,日日不是叁川雅舍就是醉仙居,正巧南方戏团来王都巡演,她还凑了不少热闹,将那日孙玉泉给的一百两封口费全数打赏给了戏子。日日玩到后半夜,回家倒头便睡,连夏吟都找不到她人。

  这夜,宋知礼在自己的难得壹乐里和花魁柳慕淮对酒当歌。楼下小厮却急匆匆赶来:“宋姑娘,楼下有人寻你。”

  酒是好酒,但是不易醉。这是柳慕淮自己酿的,还未对外销售。阿礼还以为是方肃杀过来了,正要逃跑,却听到小厮说是个女子。

  女子?

  这都城自己认识几个女孩子?柳慕淮,李时笙。好像便没了吧?

  阿礼正要回绝,又看小厮眉宇间透着紧张,便道:“让她来吧。”

  话音刚落,一袭红衣映入眼帘。

  见到人,阿礼就没了好眼色。

  是金沙赌坊的老板娘,莫燕莎。

  那夜后,萧阳羽跟她说过。这些赌徒,要么会在骰子里做手脚,要么就是耳力惊人。而那晚,看阵仗怕是两个都有了。

  柳慕淮也喜欢穿红衣,但是不如莫燕莎穿着这般衣不蔽体。而且,柳慕淮入山水水墨画,虽身在风尘之地,但也清新自然。再看莫燕莎,明明家财万贯却像个卖身又卖艺的女子。

  下三滥手段见不得人,赌品见人品,阿礼冷冷哼道:“你来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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