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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些术语


正好今天歇一歇,写些术语的解释,因为发现很多人不明白,或者书里出现很多次,但没往心里去,没深想。

  一、募兵

  唐玄宗中后期募兵大行其道,在中国历史上是首次。

  以前也有职业兵,但主体还是征召的农民,唐玄宗是第一次把国家的主体武装力量变成职业士兵。

  唐玄宗以前,因为几乎没募兵,所以不存在军饷的概念,只有“赏赐”。

  事实上,直到中唐以后,士兵已经按月领军饷了,但发下去的东西还习惯称赏赐。

  领的粮米,被称为“粮赐”。

  领的布帛、铜钱,被称为“钱赐”。

  募兵武器装备由朝廷提供,无需自备,很多时候住在政治中心,被统治者(皇帝、方伯、节度使等)牢牢攥在手中。

  比如唐朝神策军,除少量驻外部队外,绝大多数安置在长安附近。

  藩镇也差不多。

  昭义节度使领泽、潞、邢、洺、磁五州——大概是书中整个上党郡外加邢台、邯郸一带——治所在潞州(长治盆地),藩镇主要军力就聚集在此。但上党的地形大家应该已经了解了,长治盆地是真养不活整个藩镇的军队,粮食不够,但节度使仍然不肯把军队分散一部分出去,宁可带着军队出滏口陉,巡视相对富裕的河北平原三州,去那里吃饭,缓解粮食压力,也不愿把军队交出去。

  募兵的战斗力是非常强劲的,因为训练频繁、装备不错,专业性也更高。

  本书里的银枪、黑矟军就是典型的募兵。

  二、府兵

  想必也很清楚了,拥有免赋役特权的征召兵。

  家里土地多,一般占的都是好地,灌溉方便,粮食产量高。

  会拥有数量不等的奴隶,比如南北朝、隋唐的府兵,出征就有部曲跟随,他们出战后的战利品,经常是奴隶,也就是抓人回家。

  唐朝府兵就经常去草原上抓胡人当奴隶,甚至买卖奴隶,很普遍。

  府兵一般不参与农业劳动,或者只在农忙时下地,大多数时候是很闲的,一般在家锤炼武技。

  折冲府(本书是龙骧府)定期组织训练,主要是集体军阵操练,个人训练由府兵平时自己完成。

  府兵需要自己准备武器装备。

  接到出征命令后,带上从出发地到目的地所需的粮食,路上没人给你提供吃喝。到军营后由部队管饭。

  所以看出来了吧?府兵的战斗力往往由自家经济情况决定。

  吃一次败仗,铠甲丢了,自己花钱置办,这需要很多钱。

  出征次数多,可能把家弄破产。

  出征时间长了,可能也会破产。

  唐代府兵到高宗武后时期,已经出现了极其严重的财务亏空。

  到了玄宗时期,一家能有十几亩地都算不错的了,和农民征召兵无异,顶多有点军事熏陶罢了。

  而唐朝绝大部分府兵又设在关中和河东(河东在唐代指整個并州),思路是“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主要压制河北,那地方几乎没设几个折冲府,唐朝从立国之初就歧视河北,河北赋税也是诸道最重的。

  关中、河东这么点大地方,府兵如此密集,再加上人口繁衍,自然导致府兵财务状况大大恶化,渐渐不堪战。

  另外,给府兵留的勋官体系也渐渐名存实亡,更没动力了。

  唐朝征南诏,杨国忠在关中拿镣铐拷府兵去前线打仗,离谱不离谱?而且这些被拷过去的人,战斗力极差,士气还很低落。

  三、屯田兵

  本书里出现的屯田兵,一部分是收编的杂牌部队,一部分是战争俘虏转化。

  在固定区域种地,和农民其实没什么差别,也就训练稍多一些,但也多得有限。

  曹魏时的屯田军比这个还惨,因为曹操压榨非常狠。

  本书里的屯田军,有鲁阳、颍阳、考城、宁平城、堵阳、郎陵六处,计4.46万人。

  他们与府兵一样,无军饷。

  还需要养活上级官将,和明朝卫所兵很类似。

  四、屯丁

  特指广成泽的俘虏,目前还有约2.5万人。

  这是彻彻底底的劳改犯,干几年后有机会变成屯田军。

  出战时,有可能会被征发当炮灰,辗转于沟壑间。

  或者从事后勤运输工作。

  五、丁壮

  包含三部分:在郡一级,有编户丁壮、坞堡丁壮、流民丁壮。

  丁壮指15-60岁成年男子。

  上下线会略有浮动。

  因为曹植就发现过曹魏军队里有不少七八岁的儿童被当做征发的丁壮上阵打仗,也发现很多接近70岁的老头还被征召参与战争。

  丁壮一般也是炮灰,攻城消耗敌军箭矢、守具,填沟壑,或从事后勤运输。

  地方发役也找他们。

  在年龄结构正常的郡县,丁壮一般占男女老幼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上下略有浮动)。

  如果是流民,丁壮比例会很高。

  六、精壮

  丁壮里面身体强健、年龄不大不小的。

  一般在16-40岁之间,身体不太瘦弱的,战斗力会比其他丁壮强一些。

  有时候俘虏了敌军,就经常有“收其精壮”,“裁汰老弱”的说法。

  精壮其实也是炮灰,但比丁壮强那么一些,因为有的军头以精壮农人为主力。

  七、部曲

  一般依附于庄园主、坞堡主之类的大土地所有者。

  地位相对较高,是庄园主的核心部队。

  可以拥有个人财产,可以自由娶妻(一般也是本坞堡内部婚配),具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待遇较好。

  八、庄客

  与农奴无异。

  几乎不允许拥有个人财产,没有人身自由,娶妻需主家许可。说杀就杀,说打就打,随意糟践,没有法律保护人身安全。

  部曲、庄客与丁壮、精壮存在一定的重合度,注意概念。

  九、宾客

  这个比较复杂,有的是庄园主礼遇的特殊人才,有的干脆就是奴婢、庄客一流。

  比如汉末就有地方土豪“宾客数千家”,这个宾客包含就比较多了。

  十、僮仆

  一般是家生子,奴仆之类。

  但从军事战斗力来说,天差地别。

  有的僮仆就纯是伺候人的,不会打仗。

  有的僮仆则当成核心精锐武力培养,比如王弥参与叛乱的本钱,就是他家“僮仆”。

  西晋宗王之类,也经常用僮仆当亲军。

  到了南北朝,僮仆上阵厮杀就更普遍了。

  十一、士族

  士族在此时大体可分为世族、小姓、寒素三大类。

  世族即世家大族,如琅琊王、闻喜裴、太原王、泰山羊、东海王等。

  中等士族比他们稍差一些,谓之小姓。

  剩下的就是寒素。

  士族的经济地位一般和门第匹配,但有时候也会出现错配。

  比如有的士族政治地位高,但经济实力不强。

  有的经济实力很强,但政治地位稍低。

  这个由多种因素决定,需要具体家族具体分析。

  士族门第有品级,郡中正三年一评,所以理论上来说是有升降级的。

  门品是做官的依据,人要有人品(门第赋予的品级),没有人品,很难得官品,这就是九品官人法的核心要素之一。

  九品官人法之外,当然也有其他渠道,但都仅存于理论上,偶尔漏一些出来给底层,以显示这些渠道还存在着。

  比如郡察孝廉,州举秀才之类,基本都被士族垄断。

  范阳祖氏连续九代人察孝廉,稳不稳?

  说是有多种渠道当官,其实就一个九品官人法,其他都可忽略不计。

  十二、土豪

  一般指没有政治地位的地方豪强。

  但你也别小看豪强。

  有些豪强实在离谱,占有的土地、人口比世家大族还多。

  江南的顾陆朱张四家,属于东吴老钱士族,但军事上就是不如周沈这种随时随地拉出1-2万私兵的土豪强。

  周沈土豪兵战斗力较强,多次平定叛乱,会大兵团作战。

  北方也有这种。

  比如河东柳氏,西晋初年有人当了尚书郎,后来就没落了。本书把他们写作小士族,其实有点抬举了,可能已降级成土豪了。

  河东薛氏同理。

  这两家还是很能打的,土地多、人口多、兵多,战斗力强,匈奴刘、石勒、石虎、苻坚等人,都对他们客客气气。

  十三、豪族

  士族、土豪的统称。

  十四、战兵

  纯粹的战斗兵员,即只负责厮杀,不管其他。

  十五、辅兵

  战兵的后勤保障人员。

  宿营时,战兵休息,辅兵安营扎寨。

  除此之外,还要烧水砍柴、做饭洗刷、修理器械、照料牲畜、运输物资等等。

  打仗时,除部分人留守营寨外,辅兵经常也要列阵厮杀。

  广义上的辅兵甚至包括随军工匠、医生、驭手、兽医等。

  十六、世兵

  世代为兵,世代屯田,形同农奴。不可与普通民户结亲,只能内部婚配,没有人身自由。

  晋武帝时期,曾有过大规模牛头人事件,即大量世兵家庭女子嫁给农民,被勒令抓走,再婚配给世兵光棍。

  世兵逃亡很厉害,因为实在看不到希望。

  还有什么需要了解?我一时想不到,你们可以留言。

  仔细看了下,这十几个术语大部分和战争有关。

  下面简短说下这会的战争形态。

  我发现我书里其实写得很清楚,但很多人还是不知道。我仔细想了想,其实还是这么写的人太少了,科普不够。

  现在很多历史文,打仗就只写多少军队,不写构成、成色。

  军队这个含义太宽泛了。

  比如我前面写的那些术语,征集一万丁壮是军队,征集一万募兵也是军队,但这差别可太大了,简直不是一个级别。

  本书写到现在,其实很清楚,主角一直是以少量精兵(募兵、府兵)为核心,编组大量世兵、丁壮、屯田兵之类的杂兵打仗。

  精兵主要是打阵列野战——有丰厚的工资,有丰厚的抚恤。

  杂兵有几大任务:攻城时用沙袋甚至自己的尸体填沟壑,用肉体消耗敌军守具,用生命消耗敌军精力,充当诱饵,充当占领军,充当地方治安部队,清剿贼匪等等——几乎没工资,运气好有赏赐,不太可能有抚恤。

  比如攻打一座城池,各种来路的杂兵先上,反复消耗。如果杂兵造反,早就准备好的精兵甚至具装甲骑直接冲上去,把他们屠戮一空。

  如果杂兵死完了,不够用,那就去抓老百姓攻城,老人小孩女人都可以,驱赶他们冲就是了。

  原则是尽量少用精兵,不是主将仁慈,而是基于利害得失。

  一桶金汁浇下来,杂兵和精兵都得死,但成本大不一样。

  攻关塞、攻坞堡、攻营垒是同一种思路。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杂兵屡攻不克,或者干脆死完了怎么办呢?

  那就没办法了,上正规精兵吧。

  精兵、杂兵,对主将而言都是消耗品,只不过一个贵重、一个廉价罢了。

  野战就尽量不用杂兵了。

  因为杂兵多为强迫征发而来,战力羸弱,很可能被对方直接冲垮。

  好一点的只被冲垮一两个阵,但也折损士气了。

  差一点的直接冲散精兵本阵,全军溃退。

  这个时候就要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部队,与敌人硬碰硬。

  杂兵在后面摇旗呐喊,打顺风仗就行了。

  如果运气好,还可以跟着劫掠。

  现在是不是稍微清楚点了?

  很多历史作者压根不区分这些,统一冠之以“军队”,我觉得这很坑人。

  大部分情况下,一支出征的军队,不全是杂兵,也不全是精兵,而是混编的,把每一部的战斗力都等同,是极其错误的。

  最典型的是宋朝文里的“金兵”,小时候看史书,就很疑惑,这个“金兵”怎么一会战斗力强,一会战斗力弱的?

  这有对手的因素,但宋朝人把金国统治下的各种来源的部队统一冠之以“金兵”也是重要原因。

  事实上,“金兵”有时候是女真,有时候是辽国各种兵如汉兵、渤海兵、契丹兵等等,有时候纯粹是北地汉人地主武装。

  就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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