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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一地鸡毛


钟瑖蹲下身体,轻轻抚摸着dusk毛茸茸的身体,dusk打着呼噜,用头轻轻蹭了蹭钟瑖的手。酒店的喧嚣和委屈求全,独坐空房的孤寂和烦闷,在猫咪的呼噜声中,慢慢消散。

  钟瑖索性坐在地毯上,把dusk抱在怀里,享受着猫咪带给他的轻松惬意,不知不觉间,竟然靠着沙发睡着了。

  一觉醒来,晨曦已经透过窗户静静地探了进来。钟瑖揉了揉眼睛,腿上的dusk见主人醒来,也乖巧地从他身上跳下来。钟瑖爬起来,活动了下睡得有些僵硬的身体,去洗了个澡,换了套行头。准备把换下来的衬衫扔进洗衣机的时候,发现领口袖口已经磨得肉眼可见的发毛,再穿出去,被人看见,就有些失态了。他弯腰随手把衬衫扔到了垃圾桶。直起身子,钟瑖呆了一下,回头又从垃圾桶里捡起了衬衫,果然是前女友送他的礼物,当初来上海,行李收拾得匆忙,没想到把这件衬衫也拿来了,这几天忙的晕头转向,穿衣都是匆匆忙忙,不知怎么穿了出去。看这件衬衫的状态,是不能穿了,扔了就扔了吧。

  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其实人与人的关系和衣服一样,会不知不觉间磨损,时间到了,不管你心里是不是不舍得,总归是要舍弃的。

  年轻时弥足珍贵的感情,因为不知道如何珍惜,莫名其妙就丢了,本来还以为能留个可供凭吊的念想,可不知何时,这段感情就烟消云散,只留下些只鳞片爪,还是模模糊糊的。

  钟瑖扔了衬衫,给dusk开了一个罐头,奖励它昨晚对自己的安慰。dusk边吃边发出呜呜低鸣,显得非常快意。钟瑖又摸了摸dusk,试图用摩擦产生的微弱电力,再给自己补充点能量。

  钟瑖在楼下便利店买了一份早餐,年轻的时候,他从来不吃早餐,无论读书还是上班,都是睡到马上要迟到的那一刻,匆匆爬起来,然后扛一下就到中午了。过了三十,身体机能下降,像这种前夜喝过酒的时候,如果再不吃早餐,他甚至都能听到胃壁摩擦的声音。

  钟瑖在车上,趁着红灯的时候,见缝插针吃了早餐。在地下室停了车,钟瑖仰头把剩下的果汁仰头喝光。年轻的时候,钟瑖鄙视喝果汁的男人,觉得太装。到了这个年纪,矿泉水太寡淡,喝碳酸饮料会发胖,他又乳糖不耐不能喝奶,也只能喝点这种果汁。钟瑖听说以前的大老板,老婆亲手榨鲜果汁给他喝,老婆出国陪孩子读书后,专门交代家里的保姆,早晚给他榨一杯果汁。以前觉得矫情,现在想来,老板的老婆真是个精明的人,一杯鲜榨果汁,从榨到喝,就是一个小小的仪式,早晚喝一杯老婆现榨的果汁,慢慢就对老婆有了一丝浅浅的依赖。像老板这种不需要为衣食共同奋斗的夫妻,除了共同利益,也只能用这些浅浅淡淡的依赖感维持。一旦这些维持也没了,在这个冷冰冰利益至上的社会,很容易像那对抢公章的生意夫妻一样,一拍两散,一地鸡毛。

  安迪。沃霍尔说过:每个人都能出名15分钟。在这15分钟内,他可能会占住许多人的眼球和思维。同样,某些人,也会在某些莫名其妙的时刻,突然占据你15分钟。

  最近多梦,会梦到一些人,内容颇荒唐。其中有些人最近练习比较多,有些许久没见过。早上坐在床上,自己都觉得有意思,怎么会梦到他们。

  也曾有人说梦到过我,当时还有些惴惴,现在想来,你梦到我,关我何事,我又不是巫山神女,能主动跑到你梦里行云布雨。

  我是天边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转眼间消灭了踪影。

  刚工作时,有位漂亮、任性的女同事,网名叫永恒。离开那家公司后,十多年没见。前段时间碰到,加微信,网名变成了多多。她姓钱,合起来就是钱多多。很实惠的网名,我微信上就有两个钱多多。

  年轻时贪心,以为什么都不会变,身边的人会一直在身边,喜欢的事物会长长久久的喜欢下去。人到中年,才晓得,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别人会变,自己会变,环境会变,感受也会变。

  种种变化,都不是我们能掌握的,而且,清风明月,近水远山,往往不敌铜钱四万。

  恍惚彷徨中,似乎只有软妹币才永恒。

  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里,最后能留在身边一直陪伴你的,不过是三五至亲。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不是偶然,是过客。

  红泥炉半燃着丢在阳台,淋了一夜雨,裂了。

  炭还没烧完,于是,又淘了一个铸铁火钵。

  火钵不大,样子就像和尚化缘的钵盂被咬了一个口子,上面正好能架起一个一升的小铁壶。

  以前用电壶煮水,水很快就开了,忙倒水泡茶,慢了水就凉了。茶很快就泡没味了,忙换茶,有时一晚上换三四次茶。一夜茶喝下来,手忙脚乱的,都忘了品茶的味道了。

  用火钵,点个炉子就要半个多小时。机压的竹炭,本来就很难点,再加上我笨手笨脚,每次都被搞的两鬓苍苍十指黑,炉子才给面子似的烧起来,竹炭烧得再旺,也只是红彤彤,不冒火。有点像我的性子,心里再燥,面上也是蔫蔫的,不是不急,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点炉子的功夫,可以考虑喝什么茶。

  炭火烧水慢,可以从从容容选茶,准备茶具。铁壶壁厚,散热慢,水凉的自然慢,可以坐稳了,定定心心喝茶。

  有时候懒得一壶壶烧,就在煤气炉上煮一瓦罐白茶,然后热在火钵上,渴了,就用竹勺舀一勺倒在杯子里。罐子也是网上淘的,雅安的黑陶药罐。老婆说它样子像个夜壶。她形容的没错,可用这个罐子煮的白茶,非常甜糯,所以我也就不去计较它的长相了。瓦罐导热慢,用它煮茶,可以慢慢的欣赏什么是“蟹眼已过鱼眼生,飕飕欲作松风鸣”。电壶里,这个过程只是一瞬,瓦罐里,可以慢悠悠延续很久。慵懒地靠在厨房的墙上,看着水咕嘟咕嘟冒泡泡,我感觉很舒服。

  一个中年男人,这么懒散,挺没出息的。

  鄙视一下自己。

  今天没煮白茶。烧水,泡普洱。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能从普洱的陈泥味中,品出甘甜。茶还是那个茶,味道应该还是那个味道,可能喝久了,唇舌适应了那闷闷的苦涩,自动过滤掉,压在苦下面的甜,才幽幽地泛了出来。

  水烧开了,冒出来,滴在火钵上,刺啦一声,溅出一阵白烟,明早来看,书房甚至整个阁楼应该又会被罩上一层白灰,管他呢。丈母娘出去旅游了,只要在她老人家回来之前把屋子收拾干净就行了。

  把铁壶移开,露出一钵火红的炭,清冷的空气弥漫出竹炭的焦香,熏出一缕暖意。我突然感到一阵久违的寂寞。从小性子就冷,不喜欢热闹,也不太会分享内心的感觉,久而久之,我就喜欢一个人呆着。

  可今晚莫名想找个人来陪。如果是个男的,就歪在对面的懒人骨头上;如果是个女的,就偎在我怀里,不说话,就一杯接一杯地喝茶。

  对一个已婚男人来说,这么想有点政治不正确。不过,万恶淫为首,论行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

  想想而已,又不犯法。

  婚前,我可能会把楼下那位叫起来,那时,她或许会欣然上来陪我喝茶。现在,要是敢吵醒她的美梦,迎接我的只会是河东狮吼。

  反过来,要是被吵醒的是我,估计也会不耐烦的。

  老夫老妻,这样才真实,才自在。

  都说风花雪月才是浪漫,可现实是,风吹花会落,雪霁月才出,此事古难全。

  知足常乐。看别人拍的茶席很漂亮,我也想东施效颦,来一张。喜欢极简风格,所以,拍之前,把茶桌上一堆劳什子都扫落一旁,只留一壶、一盏、一瓯铜钱草。可照片拍出来,还是凌乱。

  原来是背景太杂。茶桌对面的旮旯里,堆了好多东西。有西安淘的兵马俑;朋友店里买的泰式原木相架;从工作室拿回来的粉彩花瓶,瓶里插着的枯枝上,还挂着一个儿子捡来的鸟窝,再加上养着铜钱草的八角青花盆和段泥鼎状花盆。林零总总,乱七八糟。

  一直觉得,做减法离我很远,我还很匮乏,我还很穷,加还来不及,怎么能减分毫。

  等我丰裕了,再减不迟。

  可抬头看看,书房已经快被我堆的看不见白墙了。桌子上扔的书也快半米高了,什么不干,光看书,也够看半年的。可事实上,我已经好久没看完一本书了。多数是这本翻翻,那本瞟瞟,有好几本书,因为摆在桌上太久,让猫把封面都给抓烂了。

  钱老说方鸿渐“兴趣多多,建树全无”,这八字用来说我,也很恰当。

  其实,我知道,有些书,我很难看的进去,买那么些回来,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不干事的借口。

  这几天,把暂时不看的书放到书架上,把早就该看完的专业书看看。把乱七八糟得东西清一清,至少留一面透气的白墙。

  把乱七八糟的想法也扔一边。

  做事吧。大概是六月份的时候,我淘了一个一米多长的木头花槽,一半种牵牛,一半种蔷薇。

  牵牛长得极快,一个多月功夫,沿着钉在墙上的木头网格,恣意蔓延了整整一面墙,把一面本来略显斑驳的白墙,染成一片悦动张扬的绿帆。

  蔷薇却一直按兵不动,整个夏季,日曛雨润,只抽了几个小芽,慢吞吞,懒洋洋,像只煨灶猫。

  等到九月,牵牛开始结花苞,我本来还想等鲜花满墙,请老姐过来喝茶。没想到花还没开,叶子上先冒出甲虫,芝麻大小,背上满是白霜。开始零零星星三两只,不过一个礼拜,就布满了叶片,整片绿墙又被染回成白色。喷药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看着绿叶一片片枯败凋零。生机勃勃的绿帆先是裂开几道枯黄的口子,半月功夫,就迅速衰败,从墙面凋落。

  丈母娘看了,觉得晦气,索性把几株花藤一股脑,连根拔了。

  这牵牛花长的,兴也勃焉,亡也忽焉,虎头蛇尾,来去匆匆。才两个来月功夫,从几粒种子,迸出硕大一面绿墙,然后忽然就没了。倏忽得让人莫名其妙。

  牵牛没了,蔷薇开始发力,一个月功夫,窜出一米多高,枝条已经能搭上曾经爬满牵牛花的木头网格。

  或许这就是自然界的丛林法则,赢家通吃。牵牛泛滥时,霸走了所有阳光雨露,蔷薇只得雌伏。

  等牵牛败了,蔷薇得以独占风光,马上灿烂。

  我当初还想着,半槽牵牛,半槽蔷薇,夏秋时,白墙尽染,百花争艳,待到鲜花烂漫时,我在丛中笑。

  现在只能笑自己天真了。

  痴心莫与花争发,着急无用,耐得住寂寞,总有盛开时。

  上周沾老姐的光,蹭了一堂紫砂课,看了不少各种泥料的壶,学了一些小知识。我没想到的是,原来现在的紫砂壶价钱已经是千元起跳了,泥料、做工、出水都不错的壶,基本都要两三千块。如果是所谓名家的壶,五六位数都普通。我随口说了句:“好贵呀。”老师马上接口:“贵吗?顾景舟老先生的壶已经卖到两千万了!”

  存在即合理,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谁让天朝土豪多呢!

  好在还可以玩别的。汝、官、哥、钧、定、青花、粉彩,各类颜色釉,全出茶具了。淘些普通匠人手制的杯子玩,找点直观感觉,顺便学点知识。

  慢慢的,我发现,原本特点鲜明,泾渭分明的各窑口,越来越像了。钧窑越来越含蓄,像汝窑;汝窑越来越光亮,像龙泉;官哥原本就分不清,现在更混成一团。葫芦僧判葫芦案,都成一锅粥了。

  要看原汁原味的老东西,现在也只能去博物馆了。

  这应该就是所谓文化的互相影响和融合吧。之前地域相隔,各地匠人交流不多,各玩各的,所以出的东西未必完美,可个性十足,让人过目难忘。现在交流融合多了,东西更漂亮,更符合大众审美,可当初锋芒毕露的个性也渐渐消失了。

  而且,以前各窑口各有其长,各派各的用场。汝窑含蓄唯美,一般做花瓶,水仙盆;钧窑色彩艳丽,撞色强烈,做香炉、花盆多;定窑和龙泉似冰类玉,冲淡平和,做茶器的多点。现在一股脑都做茶壶茶盏了。曾在一个展会看到一款钧窑的茶壶,色彩丰富鲜艳的像打翻了油漆桶,美则美矣,只是不明白,捧着这么一把壶,怎么能静心喝茶。

  当然,食古不化也不好。宋朝玩斗茶,比谁的茶吐白泡泡多,所以喜欢用黑黝黝的建盏。现在喝茶,无论黑白红黄绿,用建盏一盛,都成药汤了。有位网友家里收藏了许多建盏,有不少还是名家手制。她说空了,就喜欢和老公对坐饮茶。我脑补了一下她端着一个乌漆麻黑的建盏,举案齐眉递给她先生的画面,莫名的有种潘金莲给武大递毒药的即视感。

  仿古已经不能满足许多工匠欲望了,现在都讲究创新,好像不弄出点新鲜玩意就不算本事。曾在一个瓷器店看到一个黑瓷钵盂,黑漆漆的像生铁铸的,分量也沉甸甸的像铁,摸着也有种铁的冰凉。老板是位烧了半辈子窑的老师傅,他说那是他儿子搞的“创新瓷”,他也不知道该叫什么。

  那钵盂摆在店里小半年了,也没人要。我套仨瓜俩枣买了回来,当渣斗用。

  在网上看到一个侧把陶壶,很有味道,和老板网聊了几句,他说自己半路出家,前年辞了差事,开始烧制陶器,所有的器物都是他自己设计的。我挺佩服这位老板,加上又喜欢那把壶的古拙,就买了回来。壶一到手,看着的确不俗,可一用,毛病就出来了,首先不密封,角度稍大就容易漏,还有,可能为了追求造型独特,壶嘴设计的特别高,又细,出水很不爽利。每次用那把壶倒茶我都要屏气平心,小心翼翼,稍不当心,角度倾得大了点,就要跑冒滴漏。这壶用久了,说不定能把我的毛躁磨掉不少。

  手头还有个侧把,样子平平,看着一点也不出挑,更没什么创新,是把很平常的行货,可用着非常舒服。

  创新的确是个好词儿,可创的钧不均,汝不汝,瓷器像铁疙瘩,茶壶倒不了水,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创新的太怪,地道的又买不起,空了到博物馆逛逛,洗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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