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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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是再也不见,不见也终生想念。
你是心上的寒山冷烟,梦中有永恒的爱的帆船。
细雨拍打着江南潮湿的想念,晴空照亮了小巷百年的伤感。
时代的灰尘蛰伏在谁的心上,故去的尘埃温暖了谁的寒凉。
回望那些与己无关的不痛不痒,也能在心上刻下过于悲哀的缠绵感伤。
微风拂面,流年逝水。
旧巷子里,七拐八拐的,有各种各样的低矮房屋,和各色面孔的不同住户。
那些横七竖八的交错的窄窄的巷子,有些是相通的,有些是没有尽头的。
有一些,走几步路,就成了一个死胡同。
有些照的到阳光,有些照不到阳光,似乎永远都是黑暗。
迎风飞舞的褪色旧衣,像是谁褪色了的记忆。
白发胜雪的消瘦老人抱着小小的婴儿,她嘴里哼着童年的歌谣,婴儿从沉睡中突然睁眼欢笑。
童谣是旧东城话,林芷听得懂。
老人家还说:快些长大,给我敬茶。
又走了几步,白日喧闹的唢呐声带着一些凄凉,金银色的纸元宝被风吹了几个在地上。
黑色帐篷里是一个明亮的灵堂,那里有一张故去老人家的黑白色照片,照片上的她还是欢笑的,此时此刻的她,已经在冰棺里沉睡了,不久后就会化为一堆灰烬。
照片旁边的蜡烛和花圈仿佛是祭奠着她最后的念想,她有可能会被遗忘,有可能永远不会被遗忘。
她耳机里是《乌兰巴托的夜》:
穿越旷野的风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飘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游荡异乡的人儿啊
在哪里
我的肚子开始痛
你可知道
穿越火焰的鸟儿啊
不要走
你知今夜疯掉的
不止一个人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
不知道
沈珏也瞥了一眼那些花圈与蜡烛,折元宝的人们端着饭碗,有说有笑,或者老人家与他们无关,又或者,高龄老人的死去,已经被他们看淡。
沈珏揽着林芷的腰,淡淡的道“这古巷里,好像有很多老人。”
“是啊,这一片老人家还挺多的,不过每次过来,都能看见这样的状态。”她继续吃着炸鱼,巷子已经到了尽头。
这条巷子的尽头,是一条长长的河。
它和南城医院里那条,有些相似,不过更为宽阔一些,上面有一条游船,站在岸边,能看见游客的笑脸。
两岸是永远舞动的浅绿色柳树,像雅致的舞者,容易让她想起苏子衿。
青绿色的水缓慢的流淌,穿着宽大旧衣的几个女人在河边赤着脚,一边洗衣服,一边说话。
头发花白的老人,穿着闷热又扎眼的橘色工作服,慢慢的划着小小的船,清理水中时不时冒出来的垃圾。
有些垃圾很快被清理,有些沉入了水底。
人间烟火气,静止且喧嚣。
“也正常,我们都会活着,我们也终究都会死去。”沈珏只能这么说,就像他当初面对霍烨和杜娟的意外,面对程芸的无法医治只能等死,面对霍兰陵的寿终正寝一样。
林芷给他嘴里喂了一块焦黄色的炸鱼,上面是孜然的浓郁香味“是啊,必须正确的面对。”
二十八岁的沈珏撅着嘴吃着炸鱼,像极了一个小孩子,其实这个河边,他也坐过许多次,可是从来都没有遇见过林芷。
随意的坐在河边的木凳子上,让她想起无数次和苏淮苏子衿一起过来的时候,那些过于年少记忆里的欢乐。
沈珏低头看了一下时间,刚准备说话。
林芷轻轻捏着他没戴祖母绿耳钉的那只垂,准备站起身“走吧,回南城吧。”
沈珏的手一直在她的腰上,因为手臂太长,腰太细,显得有些空荡。
两辆车缓缓挪动,倒退,前进。
从喧嚣的城市慢慢离开,离开了人群离开了高楼,很快就开上了高速,路边是江南的青天白日。
山间黛色染尽,绿色参差一片无限蜿蜒。
农田一望无际,有人群在采摘水果,听不见他们的欢笑,但能感受到那种喜悦。
有大片粉色荷花开的正盛,有黄色虞美人迎风而立。
人们说,虞美人是充满迷惑性的花。
远山中,凝结的色彩就像凝结的眼泪。
你都不知道它是什么颜色。
金天懿的头发被风吹起,她的腿有些麻木,她想站起来的时候,只觉得腿很疼,头也很疼,很晕眩。
当她看见林杰面无表情的脸的时候,头更疼了。
林杰空着双手,想来是已经祭拜完了。
他寸头短发,面色干净,一双有些麻木的眼睛在银色眼镜后面,看起来意兴阑珊。
覆水难收的死亡,与覆水难收的心伤。
重叠在同样的方向。
林杰淡淡的,主动开口“来祭拜姑父啊。”
林杰和金天懿没有矛盾,甚至曾经在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同学许多年,直到高考后,录取了不同的大学,终于分道扬镳。
金天懿当年高考后填报志愿,根据自己的成绩,选了四个学校,全部都不在西城,她想离这里远远的,甚至再也不想回来,她不想见到自己的父母,弟弟,爷爷奶奶。
填志愿的时候,同她改名字的时候一样,同样被家里的几个人各种表情的,各种数落。
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动摇过。
那一日,金宝娣在路上遇见她,悄悄给她说:你的人生,你自己做主,无愧于心就好,别人再怎么对你的人生指点江山,都没办法对你的人生完全负责的,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
她看着金宝娣含笑的脸,低声说:姑姑,谢谢你。
可是后来,她与同是西城人的朱越,在千里之外的武城相遇。
她接受朱越,其实还是花了很长的时间。
那个时候,她并不想谈恋爱,只想认真读书,保研或者考研,她从未想过恋爱,结婚,生子。
她被自己的原生家庭,荼毒成那个样子,何况,朱越还是西城人,这意味着,他们以后结婚了,必然还是会回西城。
朱越追她,很是锲而不舍,他也说:我们家有好几处房产,不回西城是可以的,没有关系,你别怕。并且在意外的接到林锦绣那样口出恶言的电话后,也没有放弃金天懿,反而对她更好了。
两个人婚后,本来是安顿在武城,可是最近两年,朱越公司在这边有新项目,于是两个人又一起调了回来,但是婚后的金天懿,也并不怕了,因为她和金家脱离了关系,再也不来往,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这事儿,金旭辉和韩静云还各种反复的,骂了她很久。
此时此刻,她看着林杰同样红肿的眼“对啊,要不要聊聊。”
这句话正中林杰的下怀“好啊。”他淡淡的回答,勉强勾起一个微笑。
两个人先后下了山,找了一个阴凉的大树下,随意的坐下。
四下无人的城市一隅,沉睡的故去的亲人和醒着的他们。
这样坐着的姿态,像是十八岁的时候,选完大学以后,在高中门口再遇见一样。
时间过去了十二年,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表兄妹,在他们相识的第三十年,哭的像两个婴儿一样。
婴儿时候的哭泣与欢笑,在两个母亲怀抱中没有记忆的表情,大抵是最幸福的时刻吧。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已经没有母亲了。
金天懿头发被风吹起,主动开口“你放心,如果是她做的,我会给你们一个交代的。”
林杰心里纠结了许久,还是颤抖着声音开口“我生父说,我妈是你妈下的手,因为…”
金天懿静静的听着林杰颤抖着声音的说出的那些字,只觉得心里又被重重的,扎了一刀,又一刀。
旧伤未去,又添无数新伤。
林杰不是林宏亲生的这件事,金天懿十年前就知道了,是她放假回家,去探望林英和文燕玲的时候,林芷当着林英和文燕玲的面说的。
那个时候的她很震惊,那种震惊程度,不亚于后来,金天龙当街对林芷意图不轨,金家人去林家颠倒黑白,企图让林家不计前嫌甚至放金天龙一马,还妄想让林芷嫁给金天龙一样。
她从未成年开始,就觉得,林家和金家许多人的行为,不断的在刷新她的三观,挑战她的下线。
语言刺激着神经,记忆撼动着痛苦。
语言是刀,记忆是鞭子。
心上全是伤痕。
什么样的喜悦能够让泪水彻底干涸,什么样的痛苦能够让眼睛泪如泉涌。
夏日里,远山如烟,绿林如雨。
一片伤心的颜色把心彻底碎裂,把痛苦完全弯折。
她凝望着林杰,就像凝望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直到林杰推了推她的胳膊“累了吧,走吧。”
她站不起来,还是他扶着她。
他轻轻的扶着她,淡淡的带着真心实意的说“你也不用太过于自责,毕竟,你是无辜的。就像我也是,我们有什么错呢?错在生在这样的家庭里?错在有这样的父母吗?我们对他们,真的仁至义尽了。他们做了坏事,又不是我们做的。”
金天懿看不清眼前的路,虽然路在记忆里很是清晰。
自打金宝丰意外惨死后,她每一年的清明节和春节前,都会过来,给他献花。
这一切,也都是因为他去世前最后一次的,那样似乎真心实意的忏悔,虽然最后,他的忏悔和承诺并没有实现,可是这些对于金天懿来说,都并不重要了。
她得到他的道歉和忏悔,也觉得可以了。
何况,他死的这么惨。
夏日山凉,流水炊烟,野鸭嬉戏。
没有春日的江山飞花,瓜果在藤上树梢是渐渐成熟的样子。
“我当初填志愿的时候,之所以没有选择南大的本硕博连读,也是想着保研的时候,可以去北城大学,可是,世事难料。”车下了高速,沈珏缓慢的开,融入城市的车流里,等待红绿灯的间隙,林芷凝望着窗外的南城,想起了自己那时候的选择,淡淡的说。
七年过去,我们都曾为爱情努力的付出过,可是不是所有的爱情的都会有结果,也不是所有无尽的付出都会有回报。
爱情被彻底付之一炬,甚至好像灰烬都没有留下来。
沈珏也一早就想到了这里,堂堂西城的文科榜眼,居然只选择了南大的本科…
他右转,头顶是一棵高大的桂花树绿的葳蕤“我知道,不过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
除了林芷和秦鹤,沈珏也懂得这种痛苦,也懂得这种选择。
开到了千里江山,沈珏拿出了两条红色香烟递出去给保安,诚挚且真心的说“我们夫妻两个这段时间会出门一段日子,家里这边劳烦你们多操些心,当然,猫狗我都会带走,这段时间不会有人再来了。”
年轻的保安没有推辞“好的沈先生沈太太,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不用客气。”
“麻烦你们了,太感谢了。”林芷真心实意的说道,语气和最初对这个保安的,已经完全不同了。
她从未为难过他,也理解每个人的不容易,只是最初他的心思,让她没有办法对他带着像朋友和熟人一样的态度。
如今,已经时过境迁,自然也不用刻意疏远。
进了沈珏家,林芷本来打算上楼,沈珏一边收拾一边说“你就别上去了,我收拾收拾就好了,你看着七七就行。”
然后,他看向七七,手指一动“你,待在这里,不许上去捣乱。”
七七听懂了,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板上。
林芷打开平板,笑了“它真的像个人一样,真是可怕。”
七七甩了甩脑袋,表示认同。
沈珏笑了笑,准备上楼“你们等我一下下哈。”
“去吧去吧。”林芷握着手机和平板,头也没抬,就继续工作了。
沈珏再下来的时候,先是拿了一个袋子,然后又上去,把笼子和宠物用品,分了好几趟拿下来。
林芷终于见到了活的小六,看着它整整齐齐的纯白色的毛,和依然清澈的眼睛“是个小不点。”
小六难得的,甩了甩尾巴。
沈珏整理了一下,噗嗤一笑“还会给你示好,真是不容易。”
林芷又看了看小九,小九喵喵喵的,似乎是对于七七拥有自由,而自己却是笼中猫,表示不服。
林芷拿过沈珏放在地上的几个袋子“你心是真细,什么都准备了。”
沈珏一手拎着猫,一手拎着狗,身后跟着自由且欢快的狗七七“那是,我是全能人才,我给你说吧,我读文科以前,理科也很厉害的。”
林芷一边开门一边笑“哈,你继续得瑟,我就听着。”
把猫狗装上了车,两个人一起又把自己家室内的花,都搬到了阳台或者一楼,防止他们不在的时候,它们干死。
小区物业也提供浇花和喂养猫狗的服务,不过他们两个一直没有用过,这次大概是用的上了。
等到终于忙完了,就分别洗了澡,两辆车又上了路,直接开到玉堂去,与霍沅玉汇合。
小白猫本来是打算让聂慕来取的,可是聂慕临时医院有急诊,时间来不及了,就只得直接交给杜若惜。
聂慕本来带着猫准备讨好老婆的心愿,彻底落空了,当然也没有关系,杜若惜也不太在意,她能得到聂慕,只觉得已经是上天对她的最好成全了,她也不太愿意奢望其他的。
人遇到的艰难困苦多了,好像对于生活的要求就会降低。
霍沅玉正好开会在忙,沈珏还要上去收拾东西。
于是,送猫的任务,就交给了林芷和马莹。
人高马大的马莹和林芷一起有说有笑的到了广告部的时候,杜若惜正和朱正凯在说话。
路过的男员工看着林芷一身飘逸的走过的时候,刚准备打个招呼,杜若惜就过来了,把她拉进部门的会客室里“你来啦,我看看。”
她掀开笼子的布,看见小猫咪,心花怒放“今晚先送到他家去,我们也很快就过去北城了。”
林芷捶了一下杜若惜的肩膀,低声说“那就北城见喽,妹妹。”
杜若惜噗嗤一笑,拽了一下林芷的头发“嗯,你们先玩儿的开心哈。”
林芷自由散漫的甩了甩头发“好哒,那我们先不耽误你咯,微信联系。”
“嗯。”杜若惜开心的道。
那种开心,带着十分的甜。
这是她的几个心愿终于达成的一段时间,也是她终于觉得,过于快乐的一段日子。
林芷带着马莹推开门,转身离去,广告部主管朱正凯自然是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早就收到了王柏的微信,说有人来找杜若惜,让他把杜若惜单独带到旁边会客室去,别搞特殊。
他看着外貌气质出众的林芷的背影,心想,这不会是沈总的夫人吧,这头发,感觉目标过于明显。
但是他自然什么都没说。
他的学历,他的工作,他的职场经历,让他早就变成了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聪明人。
霍沅玉忙完,看着沈珏,捏了一下他的头发“儿子,接下来好好享受美好爱情,挣钱的事儿,就交给为娘吧。”
七七蹭着沈珏的裤腿,沈珏推了推眼镜框“妈,说的好像接下来,你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一样。”还没等霍沅玉回答,沈珏又笑着说道“不过没关系,老婆和钱一样重要。”
霍沅玉弹了一下他的脑门,像小时候那样“我儿子我儿媳妇果然都是聪明人,你们这次出去,包括过段时间出国,多照顾一下她,她肯定会很感伤。”
“嗯,我会的,那我走啦,猫狗就拜托你啦,谢谢妈妈。”沈珏甩了甩头发,林芷刚好敲门进来。
“你们出去,想吃什么,想买什么,尽管吃尽管花,妈来报销。”霍沅玉主动揽活。
“好的妈。”沈珏也没客气,看向林芷“快叫妈,好刷妈的卡。”
林芷有点尴尬,也只得说了一句“谢谢妈。”
“好啦,去吧,这边有我呢,你们不用操心。”霍沅玉美眸灵动,闪着温柔的光。
沈珏和林芷转身刚准备走,七七嗖的一下也跟上了,仿佛在说,爸爸妈妈,不要扔下我。
沈珏摸着它的头“乖,你在这里哈,别乱跑,别惹事儿。”
七七汪了一声,似乎表示不服,继续甩着尾巴。
沈珏和林芷转身走了,七七再也没有跟上。
霍沅玉没有送下楼,她看着两狗一猫,心想好啦,这下家里热闹了。
热闹的季节热闹的动物。
与从前的感伤,形成一条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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