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七月七日长生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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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温凝。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宋温凝的出生让人羡慕,祖父官居一品,任内阁大学士,父亲年纪轻轻便官至刑部尚书,再过几年,拜中书省右丞。
宋如书年过三五才得一女,对宋温凝自然是百般宠爱。
老宋家诗书传家,故而宋温凝从小便表露出了对诗书的喜爱,年方十二便能作诗写词,力压诸多青年才俊,在京城传为美谈。
可随着宋温凝的年纪慢慢长大,宋如书也慢慢忧愁了起来。
原因无他,只因宋温凝实在太优秀了,宋家又是大梁朝有名的名门大阀,这就造成家室相匹配的宋温凝看不上,宋温凝能看上的,又无法与宋家相匹配。
“爹,大不了女儿就不嫁人了,陪您一辈子。”
“胡闹!”
“哪有胡闹嘛……”
“女儿啊,爹总有一天是要走的,我就希望能给你找个好人家,看你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走下去,有个值得托付一生的人,也就知足了。”
爱情,婚姻,传承,我们生活在红尘里,就不要去想着超凡脱俗的事。
宋温凝对父亲的话不以为然,那些颇负盛名的世家公子,在她眼中,不过是些不学无术的酒囊饭袋。
但她也是幸运的,宋家殷实的环境是女孩的避风港。
就这样,宋温凝度过了自己人生的第十八个年头。
成年后的宋温凝不再拘泥于礼教的束缚,常常女扮男装,化名宋应,出城游玩。
宋如书知晓后,也只能暗中派遣保护,然后随她去了。
有种因果,叫做命运。
在一次游玩途中,偶遇暴雨,宋温凝带着丫鬟躲进了一座荒废的野庙中。
没过多久,一名被暴雨淋成了落汤鸡模样的书生也踉踉跄跄躲了进来,见庙中有人,书生连忙拱手行礼。
“在下扬州上杭人士,见过两位公子。”
此时宋温凝与丫鬟都作男装打扮,也是微微回应了一下。
“书生,可是进京赶考的?”宋温凝突然问道。
书生愣了一下:“当然,莫非两位兄台也是?”
“自然。”宋温凝答道。
一旁的丫鬟张了张嘴,知道自家小姐起了玩心,只好老老实实坐着。
谁知火堆旁的两人越聊越投机,从四书五经到孔孟大学,从诗词歌赋到琴棋书画。
谈至兴起,书生猛然拉起宋温凝的手,就要和她结为异姓兄弟。
一旁的丫鬟都看呆了,更让她呆滞的是,自家小姐居然,同意了!
“对了,还不知道兄台姓名。”
正结拜的时候,宋温凝突然问道。
“在下刘仁美。”
“在下宋应。”
“好,以后还需请宋兄多多指教了。”
说着,两人相视而笑。
之后的几天里,两人车马同行,一路上讨论诗书经义,游山玩水。
往日里平平无奇的风景,也变得有了些波澜。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两人在京城脚下分道,约定一起金榜题名。
宋温凝以为,两人的缘分,到这里也就该结束了。
可自己却变得有些莫名其妙起来,总是手中拿着书,看着看着就发起了呆,脑子里也总是那个人的样子。
异姓兄弟,若是刘兄知晓自己是女儿身,会作何感想呢?
想着想着,也就吃吃笑了起来。
“小姐,你莫不是喜欢上那书生了吧?”丫鬟问道。
“胡说,我和刘兄只是正常的……关系。”
“哦……小姐你就是喜欢上那书生了吧!”
面对从小玩到大的姐妹,宋温凝这次却没有反驳。
喜欢吗?宋温凝不知道,只是用团扇微微遮住了眼,眉眼如水般温柔的注视着天上漂浮的云朵。
但随即又黯淡了下来。
喜欢有什么用呢?刘兄家境贫寒,父亲是万不会同意的吧。
一想到这,宋温凝原本活泛着的心,沉了下去。
宋家,大梁朝传承悠久的名门大阀,自己,又是宋家嫡系这一代唯一的掌上明珠,父亲为了自己的婚事,没少上心。
宋温凝其实也知道,总有一天,自己要嫁给一位或许不怎么喜欢,但一定门当户对的人。
这是大家族女子的命运。
从那之后,宋温凝就变得有些郁郁寡欢,进而茶饭不思。
为此,宋如书可以说是急坏了,请了京城里数位名医,皆言宋小姐的身体并无问题。
没问题,整个人就慢慢瘦下去了?
庸医,都是庸医!
就在宋如书暴跳如雷的时候,一旁的丫鬟突然说道:
“小姐的病,或许不在身上,而在心里。”
但相思病,药石无医。
宋如书纵横官场多年,对此,也只能喟然长叹。
宋温凝也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于是收拾了一下,打算出门走走,散散心事。
恰逢当日七月初七,京城大街小巷热闹非凡,穿着一身华服的宋温凝被几位世子认出,应邀前往湖上大船,参加京城一年一度的诗词大会。
灯火辉映,墨笔留香,往年宋温凝对这样的诗词大会颇感兴趣,有几年更是拔得头筹,以自身才情,力压众人。
但今年的她,却只是带着满怀的心事站在船头,迎风眺望着远处的灯火。
直到后面传来一阵骚动。
原来是诗词大会的头筹有了结果,一位姓赵的世子以一首众人为之惊艳的《钗头凤》拔得头筹。
可就在此时,一位书生却说这首《钗头凤》是他所做。
“你是何人,莫要污了赵公子的名声!”
“就是,赵公子乃是京城有名的青年才俊,你这落魄书生,怕是想成名想疯了吧。”
“如果这《钗头凤》是你所作,为何不参加本次大会,况且我与你素昧平生,又怎来抄袭一说呢?”赵公子看着书生的眼睛:
“将其丢出去吧。”而后,不屑的笑了。
书生也绝望了,看着那些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眼神中逐渐黯淡无光,只能任由被人抬起,即将被扔进湖中。
就在这时,一抹倩影挡在前面。
“住手!”
书生抬头,只觉得面前的少女眼熟,却一时半会想不起是谁。
“刘兄,好久不见了。”宋温凝巧笑伊然。
“你是……你是……宋兄!”
两人的重逢充满着戏剧性,在七月七日湖中的晚风里,宋温凝用自己的霸气为自己的心上人正了名。
不多时,京城中的达官贵人们都知道,当今中书省右丞的的掌上明珠,有了意中人。
意中人,是一位穷书生。
贻笑大方。
但宋温凝并不在意,她相信自己看中的人一定不会辜负自己的期望。
事实也是如此。
后来,刘仁美高中探花郎,前程似锦,两人的婚事再也没有了阻碍。
成婚之日,刘仁美在红纸上写下一首诗: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此后,刘仁美在其岳父的提携下入了翰林院,没过多久,又提了翰林院侍读,前程不可估量。
宋温凝的一生似乎有了依靠。
直到那一夜,宋温凝半夜醒来,发现丈夫不在身边,于是出门找寻,却见书房内灯火摇曳,里面似乎有人在谈话。
宋温凝出于好奇,凑近了听,却听见了一个惊天之秘。
“待到塞外下第三场雪的时候,关宁军精锐就会出长城主动作战,此事急迫,务必将消息传至汗王,不可有失。”
“是,大人,待到汗王铁骑踏破中原之际,大人就是我王的第一功臣,到时候必将封王拜相,前程无量啊。”
“以后的事情,再说吧。”
站在门后的宋温凝缓缓睁大了眼睛。
情报、汗王、功臣。
现在的她才知道,自己一直爱着的人,竟然是敌国的细作!
慌乱之下,宋温凝碰倒了一旁的花盆,巨大的声响引起了屋内人的注意。
“大人,儿女情长与千秋伟业,哪个更重要,相信不用属下细说。”
“我知道!”
“大人,此女,不可留啊。”
“我知道!但……杀了她,右丞那边恐不好交代。”
“这个还请大人放心,我知一人的易容术天下无双,定不会出现破绽。”
“那如此……甚好,温凝……对不起了。”
一双温暖的手掐住了她的脖子,也结束了她这光彩但又悲剧收尾的一生。
烟雾缓缓消散,苏镜看着火堆里的尸体,火焰在他的瞳孔中燃烧。
刘仁美,又是那个天杀的刘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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