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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番外:秦却X姜祉(5)


“狗宋怎么还不回来?”霍衔成等得有些不耐烦,忍不住愤慨道,“他真是懒驴上磨屎尿多。”

  姜祉:?

  面对大帅逼看过来的疑惑的眼神,霍衔成解释道,“咱还有一个人,去地里拉屎去了,咱搁这等他呢。”

  姜祉觉得嘴里松软还带果酱夹心的面包突然就不香了。

  你们东北人真是太不见外了。

  秦却倒是不急,一下一下地嚼着面包,就是神色有些困倦。

  他眼型细长,眼皮很薄,双眼皮的褶线偏窄,困倦的时候眼皮半垂,看起来就是对一副“老子很烦+你是傻逼”的乖戾模样。

  不一会儿,秦却手机的狗叫铃声响了。

  秦却顺手扔给了霍衔成。

  霍衔成划到接通,毫不客气地问,“喂!你便秘还是怎么的,还不出来?”

  对面传来宋惊唐略微急迫的低吼:“我他妈迷路了。”

  “啥玩意?”霍衔成一怔,“那你现在搁哪儿?”

  “一个村子。”宋惊唐道,“我记得我是原路返回了来着。”

  结果走着走着就走出来了。

  秦却把吃完的包装“哗啦哗啦”团在一起,站起身来把手机从霍衔成手里拿了过来道,“你开一下位置共享。”

  霍衔成在一旁插刀,“路痴是病,早点去治。”

  苞米地浓密无垠,长得比人还高,还没有参照物,每一棵都长一个样,方向感不好的人进去分不清东南西北是常事。

  姜祉毫不怀疑自己进去也走不出来。

  这边位置共享打开后,发现宋惊唐已经在他们这条路前面的村庄里了。

  “......”

  秦却和霍衔成面面相觑,他们俩都不会开车。

  秦却抬手将额发捋到脑后,烦声道,“你让他走回来吧。”

  生活意外太多,社会哥也要叹气。

  听墙角的姜祉举手,“我会开。”

  至此,姜二少爷从昨晚到现在发挥了他第一个作用,替代迷路走失的司机宋惊唐,带着两个社会哥上路了。

  然而姜祉是玩惯了赛车的,开的都是超跑。

  因此当他离合一踩,挡一挂,这辆普通私家车就以生平最快的启动速度冲了出去。

  “我滴妈!”被惯性作用压在座位上的霍衔成嚎道,“哥们你这是要起飞啊?!”

  “不好意思。”姜祉从容地降了点速度,其实也没慢多少,拐弯处条件允许的话还能来个小小的漂移。

  霍衔成勒紧了安全带欲哭无泪,“你悠着点,别他妈戳人家地里了。”

  他可真是太想念宋惊唐了!

  后座的秦却神色平静,波澜不惊,照旧一副“别他妈瞅老子”的样子。

  霍衔成还有心情管他,“却爷你也快把安全带扣上,我觉得这哥们多少有点丧心病狂在身上。”

  秦却没动。

  无所谓了,毁灭吧。

  宋惊唐所在地方距离没有很远,六七分钟后他们就从苞米地里驶了出来,停在路边等宋惊唐。

  霍衔成把自己的小心脏放回胸腔里,他愿意称刚刚为“距离死亡最近的七分钟。”

  宋惊唐一来,发现倒霉帅哥也会开车,立即无视霍衔成殷殷期盼的眼神,当起了甩手掌柜。

  于是他们再次上路时,霍衔成的小心脏又提了起来。

  宋惊唐在见识了姜祉快速过弯后惊叹道,“卧槽,兄弟你技术挺狂野的啊!”

  得亏是时间早,村里路上没什么人,要不然非得挨上大爷大妈两句亲切问候,再碾死两只鸡鸭才算完整。

  所幸出了村子后上了公路,有了雷达限速。

  毕竟不是自己的车,姜祉收敛了几分,稳稳当当地开到了目的地。

  一个名叫“李庄”的镇上。

  宋惊唐坐在副驾驶上指挥,“前面路口往左拐。”

  霍衔成疑惑,“不是在小乐的饭店办么?”

  宋惊唐,“对啊。”

  “那你左拐个屁!”霍衔成一拍副驾驶道,“直走。”

  宋惊唐,“你在瞎说什么?”

  霍衔成鄙夷脸,“苞米地里都能走丢的路痴能不能有点自知之明?”

  宋惊唐咬牙切齿,“算你狠。”

  此时,秦却手机上传出来导航里的机械女声:

  “前方五百米后右转,进入沿海路。”

  秦却靠着座位,继续困倦。

  其余三人,“......”

  车内陷入沉默,空气里好像飘着五个大字——

  两个大白痴。

  接下来一路依靠导航指挥,很快到了喜乐饭店。

  这是一座建在海边的三层小楼,此时已经张灯结彩,到处贴上了红双喜。

  饭店老板是秦却他们的高中同学,叫刘喜乐,人缘极好,在他们遍地都是小混混的高中校园里跟谁都能称一声哥们。

  他没考上大学,毕业后在家里的资助下开了家饭店,凭借着他过人的交际天赋经营得有模有样,生意红火兴隆。

  秦却他们一下车,刘喜乐就乐呵呵地跑出来,上来先跟宋惊唐来了一个大大的熊抱,又跟秦却和霍衔成热情地寒暄了几句,注意到姜祉后一怔,“这位帅哥是?”

  霍衔成揽着刘喜乐的肩膀坏笑着道,“介绍一下,这位是却爷的压寨夫人,昨晚刚拐来的。”

  姜祉此时充分体现了他高门大户出身的教养,伸出右手含笑礼貌道,“你好,我叫姜祉。”

  “你好你好。”刘喜乐简直要被他身上和这群流氓截然不同的高贵气质闪瞎了眼,还以为他是哪个明星,受宠若惊道,“刘喜乐,叫我小乐就行。”

  刘喜乐将他们迎进饭店里,一边倒茶一边道,“腾哥去接伴娘了,一会儿就过来,你们连夜来的还没吃饭呢吧,我叫人给你煮点清粥小菜先垫一下。”

  几人坐在一起随意的聊着天,没多久新郎杨腾便带着四位伴娘来了。

  因为作为伴郎之一的冯皓被扣在了家里,姜祉就非常荣幸的获得了这一项任务。

  “我没当过伴郎。”姜祉在秦却旁边小声道,“都要干嘛呀?”

  秦却拿出手机浏览器搜索了什么,两秒后,姜祉手机就收到了秦却分享来的内容。

  他点开一看,非常清晰明了的标题——当伴郎都需要做什么?

  姜祉吐槽,“社会哥你好懒。”

  “不是。”秦却低头看着手机屏幕,“我也是第一次当伴郎。”

  他也不清楚都该做什么。

  虽然他的兄弟多,刚刚二十出头就结婚的毕竟是少数,更何况也不是谁结婚都能请得动却爷来当伴郎的。

  时间很快便到了六点多,新郎带着换好服装的伴郎和伴娘们出发去往新娘所在的村镇。

  W县太大了,新娘所在的镇与李屯刚好一南一北,路程将近一个小时。

  先将伴娘们送到新娘家,然后杨腾带着伴郎们去花店给婚车扎花,接上了摄影师后,找了个商场换上伴郎服,再回到新娘家开始接新娘。

  伴娘们堵门的时候,姜祉把自己兜里准备好的红包全塞了进去才获得了进门的权利,没想到进去后,还要完成游戏。

  伴娘拿来四条草裙,笑嘻嘻道,“穿这个跳海草舞。”

  姜祉,“......”

  他第一时间看旁边的秦却,高冷的社会哥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对吧?

  然而社会哥毫无负担地接过草裙,大大方方地套在了腰上。

  姜祉:“......”

  少爷咬牙,豁出去了!

  随着《海草舞》欢快又充满节奏的音乐响起,新郎加四个伴郎不整齐不划一地大幅度摇摆了起来:

  叉腰扭臀,摇手扭胯,左右扭腰,上下一起摇摆......

  性不性感不知道,反正对面的新娘加伴娘以及摄影师和助手们一个个都笑得弯腰捶地。

  姜祉:今天我的面子不值钱......

  好不容易这条过了,又来了下一个游戏:

  一个伴郎戴上眼罩,咬住口红,给另一个伴郎涂在嘴唇上。

  哇,哪个人才发明的游戏?

  四个伴郎分成两组,姜祉自然而然的和秦却分在了一起。

  霍衔成和宋惊唐这一组完成的很容易,姜祉以为没什么难的,直到自己戴上眼罩。

  眼前一片漆黑,咬着口红完全无从下手,于是伸手摸索着抓住了秦却的肩膀。

  姜祉根据自己一米八七和秦却一米八二的身高,估摸了一个五厘米的高度差,低头凑上去微微一用力,横向涂抹。

  耳边响起秦却平静的声音,“你涂的是下巴。”

  声音近在咫尺,姜祉甚至感受到了他温热的气息。

  旁边传来一群人哄闹热烈的笑声。

  姜祉耳朵瞬间红了个透彻,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紧张,他稍微提了点高度,又凑了上去,触碰到肌肤时再次微微一用力——

  这次力量用的有些大,口红受到阻力,牙齿没咬住塑料外壳,“吧嗒”一声掉了,姜祉没收住力,脸部继续往前倾,猝不及防间,嘴唇碰到了什么温软湿润的东西。

  !!!

  旁边传来几道惊呼和起哄的声音。

  姜祉连忙退开,扯下眼罩,脸红得像刚煮熟的螃蟹。

  秦却不慌不忙,捡起口红还给了伴娘,然后继续下一个重头项目:新郎和伴郎一起找鞋。

  姜祉此时心跳得有些猛烈,脑子里不断重复刚刚柔软的触感,为了掩饰这点,立即和其他人在房间里翻找了起来。

  房间不大,东西也不多,几人愣是没有找到,姜祉瞧见其中一个伴娘站在窗台边笑着看他们毫无头绪地翻找,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于是他过去笑道,“姐姐,给个提示呗。”

  这招叫做美人计。

  然而这种时候美人计没用,伴娘姐姐伸手笑道,“红包拿来就给你提示。”

  姜祉一摸兜,空空如也。

  红包哪里去了?

  在伴娘姐姐手上的那厚厚一沓里。

  刚好此时秦却找了过来,姜祉挥去脑海里不断重复的误亲画面,强装镇定地拉住他,“这里需要两个红包救急。”

  秦却直接从兜里拿出来一沓交在了姜祉手上,然后继续检查似的随手翻找。

  姜祉拿着沉甸甸的红包,心情有些复杂,感情你刚刚进门的时候一个都没塞?

  姜祉还没拿热乎,就被伴娘姐姐一把薅走了,她清了清嗓子,刚要给出提示,就看见秦却扒拉了两下束在一起的窗帘,然后从里面拿出来一只红色的新娘鞋。

  姜祉:......?

  要不要这么轻描淡写?

  在摄像师的指挥下,一行人又前后忙碌了一番,终于接上了新娘,婚车带领着车队浩浩荡荡地前往喜乐饭店。

  婚礼仪式只需要两个伴郎,宋惊唐和霍衔成留了下来,姜祉则跟着秦却到刘喜乐给他们找的休息室换衣服。

  他们的伴郎服是红色中式长褂,只需要换上衣就行。

  姜祉刚解开领扣,秦却已经一撩衣摆将长褂脱了下来。

  姜祉眼皮一跳,被突然裸露出来的上身晃了眼。

  他没想到,秦却看着瘦,肌肉却一点不少,线条起伏紧实,宽肩窄腰,腹肌整齐分明,不夸张,却叫人觉得皮肉下涌动着蓬勃的力量。

  像一件文艺复兴时期赞美人体的顶尖艺术品。

  生动诠释了什么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秦却转身拿过T恤,肩胛骨上一道斜下来的长疤,腰后一道约五厘米长的疤,就这样清晰地闯进了姜祉眼中。

  让人想起了港风电影中冷僻街巷里的血雨腥风。

  鬼使神差的,姜祉伸手抚上了那道狰狞的疤。

  不由得思索什么样的伤会留下这样的长疤,狰狞着像条蜈蚣从肩胛骨斜到肋后。

  秦却微微一顿,套衣服的动作停下来,偏头疑惑地看着姜祉。

  回过神来的姜祉触电一般收回手,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那个……身材不错。”

  秦却三两下套上衣服,平静道,“一道是被砍的,一道是被捅的。”

  “哎?”姜祉当即举起手,做无辜状,“我又没有问。”

  秦却送给他一个“我什么都明白但我听你狡辩不过我是不会信的”眼神,然后从他身边走过去,“我出去等你,你慢慢换。”

  他一边拆为了立整扎起来的头发,一边往外走,将摘下来的粉色小皮筋套在手腕上,反手带上了门。

  姜祉从那扇门上移回视线,秦却筋骨修长,肌理分明的上身和那两道疤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他衣服脱到一半,突然意识到,之前换伴郎服的时候是在酒店的卫生间隔间里,几人谁也没看见谁,而刚刚自己迟迟没有换,秦却是觉得自己不好意思当他的面脱衣服,所以他才说出去等?

  不是,都是男的,不好意思个毛线啊!

  我就是见你身材不错,欣赏入迷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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