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他不想别人分走小家伙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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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子珩心里有点失落。
因为之前小家伙对文书和邓恒的触摸很排斥,动不动就哈气,却不排斥自己的抚摸,让他以为它是只对着自己特殊。
现在看到它这么快就亲昵了别人,还是一个刚见面的人。
打破了对他的特殊,这一点让他很介意。
小猫崽子的脑袋真的很小,最多核桃大小,但毛发蓬松,触感好极了。
高淑兰爱不释手的摸着。
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意外,因为在养龙彧之前,她虽然不讨厌动物,但也没有那么的喜欢。
但是一个龙彧,一个眼前的小猫,愣是让她第一眼就喜欢极了。
想要疼爱的心止都止不住。
“真乖,取名字了吗?”高淑兰抬起头问。
“嗯,叫囡囡。”
“囡囡啊,和它很配。”高淑兰笑着说,刚想说让它以后有空,可以在北田港找自己玩,身后就传来了“叮”的一声。
vip电梯直达到了一楼。
高淑兰有些不舍的起身,起身前,还又摸了摸小家伙毛茸茸的小脑袋,感叹了一句。
“如果我家乖乖还在就好了,就能和囡囡做好朋友了,一起出去散步什么的……”
“喵噶!”那做不了做不了。
胖头鱼扒拉着口袋边缘,一个劲的摇头。
表示自己和自己做朋友这种高难度的事情,它暂时还做不到。
可能再等个几百年,等到她修为再高点,练个分身术什么的,还是有那么一点可能性的。
“龙彧的事情……两位节哀。”想起那只格外聪明的退役军犬,宁子珩也有些遗憾,真心实意的说道。
尤其是现在他也有了小家伙后,就更加能明白龙家人现在的感受了。
高淑兰挥挥手,勉强的笑了笑。
因为车子停的方位不同,四人在电梯门口分开了。
到了车上,宁子珩将小家伙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到膝盖上。
想到刚刚在电梯口分开的时候,小家伙还眼巴巴瞅着高淑兰离开的背影,好像很不舍的样子。
他笑着问了一句:“喜欢?”
因为窝在口袋里的时间太久了,一身的毛发都被搞的乱七八糟的,胖头鱼觉得不舒服。
被男人放在膝盖上后,就一屁股坐在男人两条腿中间的缝隙里,小背脊靠着男人护在它身后的手背上,竖起了一条后腿,舔着上面乱糟糟的小毛发。
听到男人的问话,它忙里偷闲的看了男人一眼,然后理所当然的点头。
“喵。”当然喜欢啊。
随着点头的这个动作,脑门上那撮小呆毛还跟着晃了晃,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但宁子珩却笑不出来了。
他不说话了,唇瓣也紧紧的抿着。
“喵?”怎么了?
胖头鱼敏感的感觉到他情绪有些不对劲。
尤其是从诊室出来后,知道他原来现在就得了轻度的抑郁症,就更加的专注他的情绪了。
也顾不得去打理自己乱糟糟的小毛发了,放下竖起来的后腿,凑过去,疑惑的伸爪子拍了拍他的手背。
“我还以为,你最喜欢的是我。”宁子珩看着它,幽幽的说。
“……”胖头鱼。
“……”文书。
前者满头黑线。
后者表情一言难尽。
这语气,这声音,要不是他就坐在车里,看到了全程。
他都要怀疑,他是在跟哪个女人秘密交往呢!
胖头鱼是真的很无语。
它虽然修炼了三百年,但是那三百年是在神水潭里避世度过的。
天生无根无家,没有人类这样丰富的感情。
它目前对这些人类的感情,也是因为继承了这些动物的记忆而产生的。
对高淑兰格外热情一些。
是因为她给它的感觉很亲切。
它想如果它有父母的话,可能就是像高淑兰这样吧……
所以宁子珩也没说错,就目前而言,单单就论它胖头鱼而言,最喜欢的确实是高淑兰。
不过它现在的身份是囡囡,囡囡最爱的是它的铲屎官宁子珩。
胖头鱼将自己的小身子,挤到男人放在腿上的双手中间,撒娇似的用脑门轻轻蹭着他的手心。
“喵~”瞎说,囡囡最爱的是你。
感受着小家伙的亲昵,宁子珩虽然还是没什么表情,但是眼中的情绪,却有了变化。
渐渐又有了温度。
他也轻轻的抚摸着小家伙毛茸茸的小身子。
车子开出了地下停车场。
前面开车的文书从后视镜里看了眼宁子珩,问道:“哥,是直接回北田港那边吗?”
北田港那边的别墅,是宁子珩父母留下来的房产。
那边是高档别墅区,私密性极好,邻里之间间隔很远,真正做到了互不打扰的程度。
宁子珩是明星,平常大多数都是生活在那边的。
市中心的那套小公寓只是为了从外地飞回来时,有个就近的落脚点休息买的。
小猫崽子的日用品之前在宠物医院的时候,拿了好几套在车上。
这次宁子珩的假期有半个月,文书以为宁子珩会像以往那样,直接去北田港那边休养。
没想到宁子珩说:“这次不去那边,直接去公寓。”
“啊?”文书诧异,又从后视镜往后看了一眼。
见宁子珩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有些不放心的说:“哥,你那个公寓私密性不太好。”
那个小区叫锦绣家园,并不是高档小区,而是普通的居民区。
宁子珩之前去的少,又每次几乎都是半夜,所以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但是这次,宁子珩的假期有整整半个月,如果一直住在那边,总不能一直足不出户。
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身份的。
文书觉得住在那边不太安全。
宁子珩没说话,只是用食指勾了勾腿上小家伙的下巴。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下意识的不想带小家伙住到北田港去。
总觉得,一住过去,本该完完全全的属于自己的小家伙,就会被人分走一样。
就算这种情绪来的莫名其妙,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想别人分走小家伙的注意力。
尤其是在小家伙还这么小的时候,他怕它日后亲近别人超过了自己。
这也是在小公寓的时候,哪怕是再腾不开手,他也不让文书过来搭把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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