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顾菀的声音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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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官城里,两人同夜色一起沉沦。
情到深处,顾珩放在床头上的手机震动不断。
每次顾菀偏头去看,顾珩就会捏着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扳回来深吻。
几次过后,顾珩索性将她抱起,转战窗边。
顾菀的身体很软,顾珩就“竭尽所能”的开发各种高难度姿势。
几场情事折腾下来,顾菀全身酸痛大汗淋漓不说,更是疲惫得连洗澡都不能。
好在顾珩精神抖擞,所有“善后”的事情都交给他,顾菀只管像猩猩一样攀着他就行了。
这次,在她清清爽爽躺在床上之后,顾珩才去看手机上的几十个未接来电。
当看见都是任歌的时候,他皱了皱眉,立刻回拨了过去。
打了两遍无人接听,第三遍就直接关机了。
思忖片刻,顾珩给盛哲打了电话,把情况说明,让盛哲去找任歌,并把人安全带回家。
挂了电话,他转过身来,看见原本已经睡着的顾菀坐在床上。
“怎么了?”顾珩上前一把把人抱在怀里,贪婪吮吸她发顶的茉莉花香气。
“我以为你会亲自去。”
“去找任歌?我不会,我和她只是工作关系,我会避嫌。”
顾菀撇了撇嘴,“你对安桃就没有这个觉悟。”
顾珩揶揄,“你要是不困,咱们就再…”
顾菀吓得连忙躺下,拉上被子蒙住脑袋。
顾珩笑得宠溺,捏着被角轻声道:“不动你,好好睡觉。”
关了灯,顾珩靠在床头给盛哲发了条微信:人找到告诉我。
*
另一边,夜色酒吧。
当醉酒的任歌看到来人是盛哲时,酒顿时醒了三分。
“怎么是你?”
她面色潮红,双眼迷离,平时冷艳的脸庞多了几分媚态。
“不是我还能是谁,顾总吗?”
盛哲想扶起她,她躲开了。
“我自己能走。”
盛哲浅笑,推了推金丝框眼镜,“任歌,别肖想不属于你的东西,有些事情,是枉费心机。”
任歌睨了他一眼,“我从未肖想过!我只是,替他觉得不值。”
“你越界了!”
盛哲和任歌共事多年,了解她内心所想,也知道她为顾氏集团卖命,有一半以上的原因是因为顾珩。
任歌不是冲动的人,也永远不会捅破那一张窗户纸。
她宁愿默默守护一辈子。
可自从知道顾珩结婚之后,她心里那颗发芽的种子有了势如破竹的苗头。
如果今天来的真是顾珩,她不确定自己会不会真的做出越界的事情。
任歌把车钥匙扔给盛哲,“谢谢你阿哲,送我回家吧。”
“想通了?”
任歌踉跄起身,“不算吧,顾珩值得最好的。”
盛哲:“你不知道白月光的杀伤力吗?”
任歌拍了拍他的肩膀,唇角讥诮,“白月光,更适合留在回忆里。”
*
入夏以来,顾珩从医院离职,并开始慢慢接手顾氏集团。
天天疲于工作应酬的他,对顾菀的关心照顾是不够的,自然也没有发现她日益消瘦的身形和心事重重的模样。
这些日子,顾菀要正常上专业课,要去寻遇画室上课。
还要一边去沈世安的工作室治疗,一边跟苗宗翰学习。
其实,这样的学习强度并不能使她精神不振,真正让她身心俱疲的是她在数次治疗中,渐渐让当年的真相浮出水面…
这天,是顾珩的生日。
晌午时分,顾菀刚刚做完治疗,正在卫生间里抱着马桶狂吐。
秦璐弓腰一手轻拍她的后背,一手端着杯水,“回回都这么遭罪!要不是有效果,我非让沈世安也尝尝吐得天昏地暗的滋味。”
顾菀额前的碎发被冷汗浸湿,流下生理性泪水。
她面颊瘦削,隔着T恤,连后背上的骨头都看得一清二楚。
秦璐蹲下来,抽出几张纸巾为她擦汗,“依我看,这治疗还是算了吧,你看你全身都不剩二两肉,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生了大病呢!”
顾菀拿过秦璐手中的水杯,漱了漱口。
她浑浊的眼睛清亮了几分,微张唇瓣,语速很慢地说道:“沈医生说,这种病随时有复发的可能性,要我长时间来这里做心理疏导,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再停止治疗。”
顾菀的声音很好听,温温柔柔又清脆,像软绵绵的彩色云朵,又像山间的泉水叮咚。
只不过她刚刚吐过,声音还有些沙哑。
秦璐叹了口气,“唉,每治疗一次,就等同于揭一次伤疤,我是怕你承受不住。”
“不会的,我有精神支柱。”
秦璐扶她站了起来,“你二哥要是知道你能说话了,肯定激动得不行!”
顾菀无力扯出一丝微笑。
她宁愿守着一滩泥泞,唯愿等到洁白的莲花破土而出的那一天。
说话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她只在反复练习“顾珩,我爱你”这几个字。
不知道作为生日礼物是否过于廉价,可毕竟是她做过的梦里,唯一实现的。
她想要与顾珩分享这份喜悦,也不枉费她吃的苦受的罪,还有回忆带给她的伤害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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