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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癖好


在应贵妃母女身上,老天爷还算公平,它给了母亲艳丽无双的容颜,却给了女儿普通平凡的脸,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算是扯平了。

  “真是女大十八变,绯儿你越长越标致了,若是蝶儿有你的百分之一,应姨就心满意足了。”应贵妃上下打量着火绯月,一脸的惊叹,只是看到火绯月男装打扮时,不禁好奇道,“绯儿,为何不穿女装?该不会是担心自己长得太美,被某些人惦记吧?”

  “应姨莫要取笑绯儿,穿男装,只是为了方便,谁会惦记上绯儿呀?”火绯月扬唇轻笑着道。

  “我看眼前倒是有一位。听你姨母说,倾炎这孩子一直惦记着你呢。”应贵妃指了指风倾炎道。

  “炎哥哥是绯儿的亲人,不管绯儿是男是女,炎哥哥都会惦记绯儿对不对?”火绯月一脸自信地道。

  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有可能会变质,最值得信任的,那便是亲情,亲情之间,才是永恒的天长地久。

  “当然了,不管绯儿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是黑是白,是美是丑,炎哥哥永远都会惦记着绯儿的。”风倾炎毫不吝啬地道。

  几个人说说笑笑之间,便来到了钟秀宫的花厅。

  众人相继坐好,宫女和太监马上奉上各色糕点和水果。

  南宫哲也跟着坐在花厅内,他已将身边的那些美女遣散,看起来颇像孤家寡人,但是,那身玫红色的妖艳打扮还是有点过于招摇,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一个值得依靠的人。但是女人就是这么奇怪,越是不老实的男人,反而越受女人欢迎,因为,女人最喜欢的,往往就是那些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而一个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同样的话,他也许会对几十个女人说,所以,找男人,关键是看他为你做了些什么,而千万不要用耳朵去谈恋爱,以为一句没你会死就以为对方有多爱你了,照火绯月的理论,还不如来些金子更为实在。

  “绯儿,很抱歉,蝶儿这几天病发了,如今京城谣言四起,想必绯儿也有所耳闻吧,应姨到现在还没有蝶儿的消息。”随意地聊了一些家常,应贵妃直奔主题,将目前的处境和盘托出。

  “绯儿亲眼目睹蝶公主病发的情况,只可惜,绯儿没能拦住蝶公主。”火绯月一脸遗憾地道。

  “这不怪你,蝶儿的病一旦发作,根本没人能拦得住她,等过段时间蝶儿清醒了,到时候再麻烦绯儿为她诊治,现在,就让应姨带你参观一下皇宫,以后万一倾炎没空带你过来,你也可以随时过来找应姨聊聊。”应贵妃一脸真诚地道。

  火绯月点点头,便随着应贵妃一起,开始参观起北柳国的皇宫来。

  对于火绯月来说,皇宫这种地方他早就不知道进过多少次了,但是,她还是非常认真地记着皇宫的道路,在脑海中形成一张活地图,就像应贵妃所说的那样,万一到时候炎哥哥没空带她进来,而她又有重要事情进来找应贵妃的话,就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烦了。

  在参观皇宫的路上,火绯月一行人还遇到了北柳国的太子,无论是身高还是五官,太子都毫不逊色,但是太子给人的感觉,却不像南宫哲那般清爽纯净,虽然,南宫哲的身边美女环伺,但是,南宫哲浑身上下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却是非常清澈干净的,不像太子那般浑浊。

  太子给人的感觉特别不舒服,眼睛浮肿如核桃,像火绯月这种学医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肾气不足导致的废水堆积在眼袋上,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就特别虚浮,特别没有精神,病怏怏的一看就知道是纵欲过度。

  看来,北柳国皇室都好美色,不知道那位传说中美得冒泡的二皇子南宫烨是不是也和他的兄弟姐妹一样,热衷于美色。

  从皇宫出去后,风倾炎因为临时有事离开了,火绯月一个人随意地闲逛着,当她在一家珠宝店铺里见到一个火红色玫瑰琉璃簪子的时候,顿时觉得这个发簪与雪儿姐姐太配了,于是决定将发簪买下回去送给姬雪歌。

  然后,就在她付好钱,拿着手中的簪子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狂妄嚣张的声音突然间响起。

  “那个簪子是我先看中的,不许你将它买走!”那女子蛮不讲理地道。

  当那刁蛮女子站到火绯月的面前的时候,正在这家店里闲逛的客人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

  “天哪,那可是廖将军的女儿廖玉梅啊,在这北柳国,别说是女子了,能够打得赢她的男子都屈指可数,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了这座瘟神呀,看来,这位小公子只能自认倒霉了。”

  “可不是嘛,我记得前阵子有位姑娘得罪了廖玉梅,廖玉梅差点没把人家给五马分尸了。”

  “是啊,甚至连蝶公主都在廖玉梅身上吃了亏呢,廖玉梅她根本就是一个杀神啊。希望这位小公子能够识趣一点,免得血溅当场。”

  面对着众人的议论纷纷,廖玉梅一脸的得意,在这个大陆上,实力就是最大的通行证,只要拳头比人家硬,就可以横着走。

  事实上,在这之前,她确实是见过这支簪子的,也曾仔细地拿在手上研究过,后来觉得这簪子是琉璃做的,不够贵气,戴在头上无法彰显她的高贵,所以,她便不打算买了,现在,见自己原本想买的东西要被别人买走了,顿时觉得那支簪子怎么看怎么漂亮,非得从别人手上将那支簪子抢过来才行。

  火绯月闻言,将簪子塞进自己的怀中,连正眼都没有看廖玉梅一眼,自顾自地举步跨出了珠宝店。

  众人见状,忍不住发出阵阵抽气声。这小子简直就是活腻了,嫌命长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来自杀呀,要知道落在廖玉梅的手上,那可是生不如死的,身为大将军的女儿,廖玉梅最擅长使用各种酷刑,绝对能够将人折磨得比鬼还像鬼,这也是大伙怕她的很大原因。

  很多时候,死,反而并不是那么可怕的,反而是这种酷刑,更加令人觉得畏惧。

  可是,如今,一个文文弱弱的俊俏书生,居然敢不将廖玉梅的话放在眼里,如此嚣张的无视,莫非他是聋子?

  “喂,我跟你说话呢?你聋了还是哑了?”廖玉梅见状,气得跺脚,大声吼道,“你识趣点就马上将那支簪子给我留下,否则的话,我一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火绯月的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手中内劲暗凝,正准备打她一个措手不及。

  在能够用阴招将人打败的情况下,火绯月绝对不会浪费时间跟人光明正大地比试的,因为使用阴招,往往能够节省不少的力气,这也是为什么火绯月这么喜欢使用阴招的最大原因。所谓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也。虽然阴招也要战斗,但是,往往能够先发制人,一招便将人给秒杀了。

  然而,就在火绯月悄无声息地将内劲凝结于指尖的时候,一个俊朗的男子手摇折扇,一脸潇洒地走了进来。

  火绯月见状满脸黑线,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风倾涵。

  此时,已经是严冬腊月,虽然今天阳光明媚,天空中也没有飘什么鹅毛大雪,但是,空气中却有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冰寒,冬天毕竟是冬天,阳光再灿烂,也无法融化掉空气中的寒气。

  可就在这样冷寒的季节里,风倾涵居然手摇折扇,怎么看怎么不协调,可偏偏北柳国的女人们就吃这一套,一看见风倾涵出现,一个个立马眼冒爱心,变得比小绵羊还要乖巧可爱,就连之前凶神恶煞的廖玉梅,在见到风倾涵后,也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浑身上下都在微笑,眼睛温柔得简直可以掐出水来了。

  风倾涵风度翩翩地走到火绯月的面前,指了指火绯月手中的那支琉璃簪子,一脸公正无私地道:“你一个大男人,要这根簪子有什么?何必跟个姑娘家抢呢?我们做男人的,就该大方点,就让给人家姑娘吧。”

  不得不说,风倾涵对女人果然有一套,就这么几句话,便收服了珠宝店里的所有女人。做男人嘛,就该像倾涵公子这般大方,凡事都让着女人一点。

  只不过,这些女人没有想到的是,风倾涵这么做完全是在替别人大方,这簪子本来是属于火绯月的,他拿火绯月的东西去展现所谓男人的大方,根本就是卑鄙无耻不要脸。

  “倾涵,这支簪子本来就是我看中的,是他抢了我的簪子。”廖玉梅恶人先告状,嗲声嗲气地道。

  风倾涵竟然主动为她出头,这太令她高兴了,这是不是意味着,风倾涵对自己有意思呢?

  话说这个廖玉梅还真是会胡思乱想,风倾涵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自己翩翩贵公子的风度,跟廖玉梅完全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就算此时此刻是别的姑娘与火绯月发生了冲突,他也会帮那姑娘出头的。

  风倾涵闻言,自以为潇洒地摇了摇折扇,冲廖玉梅淡淡一笑道:“人与人之间,没必要那么计较的,只要那位公子肯将簪子给你,咱们犯不着斤斤计较的。”

  店铺内的姑娘闻言,更是对风倾涵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得扑上前去猛亲几口。

  其实,火绯月的男装扮相不知道比风倾涵俊俏多少倍,但是,一来,火绯月的身高比不上风倾涵,二来,在北柳国,火绯月还不是什么知名人物,对于男人来说,所谓高富帅,最核心的一个字就是富,只要男人有钱,长得不是特别丑特别矮,那便可以被封为高富帅。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什么家世背景,任凭你外表在出众,在女人堆里,也不见得多吃得开。

  所以,因为以上两个原因,店铺内的女人们,心里的那个天平,毫不犹豫地偏向了风倾涵,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像姬雪歌这般有眼光的女子并不多。

  “不是你们的东西,自然轮不到你们来计较!”就在众人以为火绯月定然会将簪子给廖玉梅的时候,耳畔却响起了火绯月冷冷的嘲讽声。

  众人闻言,集体石化。

  这小子脾气还真倔啊,不但不买廖玉梅的账,连风倾涵的面子都不给,真是活腻了。

  风倾涵也愣住了,自从他出道以来,还真没遇到过像火绯月这样的人,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廖玉梅闻言大怒,毫不犹豫拔出手中的宝剑,二话不说便朝着火绯月刺去。

  火绯月唇角扬起一抹冰冷的弧度,指尖内劲暗凝,正准备给廖玉梅几分颜色看看,却发现风倾涵挡在了廖玉梅的面前。

  “倾涵,你干什么?”廖玉梅一脸不解地问道。

  “打架这种事情,还是由我们男人来就好了,你的身子金贵,万一不小心受伤那可怎么办?”风倾涵一脸体贴地道。

  廖玉梅闻言,整张脸笑得跟一朵花似的,在她看来,眼前的小白脸绝对不是她的对手,可既然有英雄想要救美,那她自然是要给人家一个面子的。

  于是,廖玉梅乖乖地收起了宝剑,站到一边欣赏英雄为她出头。

  火绯月冷哼一声,心想:先教训一下这个爱出风头的男人,然后再教训那个假仙女人。

  “倾涵,这件事情,从头到脚都跟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你掺和个什么劲?”就在火绯月准备出手之际,一道如冰泉一般冷冽清寒的声音突然响起。紧接着,一个风华绝代的男子出现在了火绯月的面前。

  墨发飞扬,红衣胜火,一双如黑曜石一般的眼眸泛着潋滟的光泽,丰唇仿佛春日里的盛开的桃花一般红润,如玉的肌肤在红衣墨发的映衬下,更显得晶莹剔透。

  风倾炎一出场,他强大的气场瞬间将所有人的气势给压制住了,包括一直自认为风流倜傥的风倾涵。

  当然,如果火绯月此刻是以女装示人的话,风倾炎的光芒自然盖不住她,只可惜,她现在穿的是男装,作为男人,身高是个死穴,火绯月没有姬雪歌那种强悍的身高,扮起男人来,可爱漂亮绝美自然是无人能及,但是,从整理上来看,这身高问题硬生生地拉了火绯月的后腿,所以,从客观上来说,若火绯月真的是男人的话,她的风头,确实是不及风倾炎的。当然,某类重口味的美女除外,比如说:姬雪歌。因为在姬雪歌眼里,一万个风倾炎也抵不上一个火绯月。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种另当别论。

  风倾炎一出场,珠宝店里所有女人的注意力便全部都被吸引了过去。

  虽然风倾涵确实长得英俊,但是,美女帅哥的最怕的就是比较了,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跟风倾炎一比,这风倾涵怎么看怎么难看。

  不过,虽然风倾炎长得比风倾涵不知道帅多少倍,但是,北柳国的女子们还是喜欢追着风倾涵跑。因为风倾炎就是一个油盐不进的主,无论女人们使什么招数,在他这里,全部失效,久而久之,大伙也都死了心了,甚至有传闻说,风倾炎其实是个女人,对于这种市井传闻,风倾炎本人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解释什么,这更让人觉得可疑了。

  此时,珠宝店里除了原本在挑选珠宝的客人之外,已经涌进了一群围观者,见从来不多管闲事的倾炎公子居然主动帮着外人说话,大庭广众之下丝毫不给自己的堂哥面子,都忍不住开始猜测起倾炎公子和这位俊俏的小公子之间的关系。

  “倾炎,这件事情,似乎也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又何必掺和进来呢?”风倾涵闻言一愣,反应过来之后便开始反唇相讥。

  从小,他就看风倾炎不顺眼,平时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算了,今天居然将闲事管到他的头上来了,他自然不会放过他。

  风倾炎闻言,丰润的红唇扬起一抹罂粟花一般的笑靥,淡淡地道:“他是我表弟,你说跟我有没有关系?”

  原来是表弟啊!众人恍然大悟地点点头。这就难怪倾炎公子会出手相帮了。

  “呵呵,他是你的表弟?”风倾涵闻言冷笑道,“那我还是你堂哥呢?咱们同姓同宗,跟我比起来,你那表弟只不过是个外姓人罢了。”

  风倾涵的话音一落,众人又是一阵恍然大悟。

  对哦,眼前的美少年,虽然是倾炎公子的表弟,但是,倾涵公子可是倾炎公子的堂哥呢,如果按照亲疏来分的话,自然是倾涵公子更亲了,这倾炎公子放着自己的堂哥不帮而去帮自己的表弟,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见众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风倾炎却连半句解释也不给,只是淡淡地道:“我这辈子唯一想要帮的人,只有她,不管对手是谁,我永远站在她这一边。”

  此言一出,群情哗然。

  “天哪,倾炎公子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没有听错吧?”

  “没有没有,我也听到了,我现在终于什么都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

  “原来,倾炎公子有断袖之癖啊!为什么?为什么越是优秀的男人越容易染上断袖之癖?难道我们女人真有那么难以入眼么?”

  “是啊!太打击人了!这还让不让我们女人活了啊?”

  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响彻云霄,可见风倾炎刚才的那几句话有多么的人神共愤。

  风倾涵闻言一愣,随即便哈哈大笑起来,待他笑够了,便转身上下打量起火绯月来,一脸嘲讽地道:“真没想到,倾炎你的口味居然这么重,这少年美则美已,可惜,前不凸后不翘,再美也没是无法与女人比的。”

  风倾炎向来是个谦谦君子,从来不喜欢管别人闲事,但是,事情一旦涉及到火绯月,那他便彻彻底底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像风倾涵这样一脸嘲讽地对火绯月评头论足,彻底打破了风倾炎的底线,但见他二话不说便拔出腰间的宝剑,剑剑直刺风倾涵的要害。

  所有人的都看傻眼了,甚至连火绯月都有点感到意外。在她的印象中,炎哥哥一直都是温文尔雅的,几时见他这样恶狠狠地想要夺人性命过?

  面对风倾炎的疯狂进攻,风倾涵急忙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

  因为珠宝店的空间太小,两人没打几个回合便从店内打到了店外,两人打得难解难分,围观者更是围得水泄不通。

  事实上,风倾涵的实力远不如风倾炎,然而,由于风倾炎之前受了严重内伤,所以才让风倾涵捡了这个便宜。

  火绯月一见,自然明白其中的道理,于是对着廖玉梅大声吼道:“明明是咱们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凭什么要让他们替咱们打,有种的话,你咱们两个单挑啊。”

  火绯月的话音一落,所有人的眼睛都齐刷刷地望向火绯月,心中暗道:这小子不会是脑子有什么问题吧?身上一丝内劲波动都没有,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找廖玉梅单挑?这不是存心找死么?

  廖玉梅一听此言,心中大喜。她正愁找不到机会表现呢,这下,她表现的机会总算来了,等会儿她将这个娘娘腔打败,倾涵公子肯定会对她刮目相看的。

  虽然风倾炎各方面都比风倾涵有吸引力,但是,由于勾搭风倾炎的希望实在太过渺茫,所以,廖玉梅的心思,一心一意地放在了风倾涵的身上。

  一串葡萄,如果你跳一下能够采摘到的话,那你肯定会非常乐意跳几下的,但是,如果说一串葡萄,你就算飞起来都不可能采摘到,那么,你肯定会直接选择放弃,因为一般的人都是飞不起来的,更何况即使飞起来了还不一定能够采摘到呢,所以,对于难度远远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情,正常人都会选择放弃。风倾炎就是那个让人怎么飞都不可能采摘得到的葡萄,所以,北柳国的女子们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打击之后,都知趣地选择了放弃,当然,有放弃自然也有坚持,凡是能够坚持下来的,都绝对不是普通人。

  “好!咱们两个打!”生怕火绯月反悔,廖玉梅迫不及待地答应着,与此同时,手中的宝剑飞快地朝着火绯月猛刺。

  反正是这个娘娘腔主动挑衅的,就算被她刺死也是活该!

  见廖玉梅高举宝剑刺向火绯月,众人皆大惊,甚至连风倾涵都愣住了,待他反应过来后,迫不及待地去看风倾炎的表情,然而,他失望了。风倾炎面不改色气不喘,眉梢眼角甚至还噙着淡淡的笑意,整个现场最淡定的人就数他了。

  风倾涵还没有从这一震惊中回过神来,下一波震撼便彻底将他给石化了。当然,被石化的不仅仅是他,几乎在场所有人都被石化了,除了风倾炎之外。

  只见火绯月不但避开了廖玉梅疯狂刺来的宝剑,而且还赤手空拳便将廖玉梅给击倒了,出手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明明是一个文弱书生,却在一个电石火花之间便将一个武艺高强之人给击倒了,还有比这更夸张的么?

  场内最为镇定的人当属风倾炎,只见他浅笑着走到火绯月的面前,拉起她的手,柔声道:“绯儿,你都不知道给炎哥哥一个表现的机会的么?”

  火绯月轻笑着摇摇头道:“炎哥哥,身体要紧,这种小事,绯儿能够应付的。”

  “你呀。”风倾炎轻笑着揉了揉火绯月的脑袋,“咱们回家吧。”

  “回家?”闻言,火绯月猛然想起,风倾炎是有要事在身的,于是急忙问道,“炎哥哥,你不是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么?怎么跑这儿来了?”

  风倾炎轻笑着道:“炎哥哥听说绯儿有麻烦了,所以就过来瞧瞧。”

  “能有什么麻烦?炎哥哥,绯儿没那么柔弱!”火绯月一脸正色地道,“以后再不许这样了,正事要紧!”

  “对炎哥哥来说,绯儿的事情才是最大的正事。”风倾炎同样回以一脸正色。

  虽然风倾炎平日里温润如玉,看起来特别好说话,但是,火绯月知道,风倾炎一旦钻起牛角尖来,那估计十匹快马也拉不回来了。

  算了,既然跟炎哥哥怎么讲都讲不通,以后自己多注意点就是了。火绯月自我安慰道。

  在所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风倾炎拉着火绯月,悠哉乐哉地离开了现场。

  为了避开这个争执不下的话题,火绯月随意地问道:“炎哥哥,在绯儿的印象中,炎哥哥一直都是穿白色的,今天这是怎么了?穿得这么红?是不是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喜事?”

  风倾炎闻言,俊逸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可疑的红霞。

  今日,风倾炎之所以穿了一身红衣,完全是因为受了姬雪歌的刺激。

  在风倾炎看来,姬雪歌就跟狐狸精没有什么两样,每天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反观他自己则总是穿了一身白衣,显得过于素雅了些,于是他便将之前母亲硬塞给他的红衣给穿上了,正觉得浑身上下都别扭呢,却没料到火绯月居然会问他这个问题,当下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见风倾炎俊脸通红,满口支支吾吾的,火绯月重重拍了一下风倾炎的肩膀,恍然大悟地道:“炎哥哥,是不是因为雪儿姐姐的原因?”

  风倾炎喜极而泣,不容易啊,他的绯儿真的长大了,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情了!

  虽然风倾炎的面皮比较薄,特别容易害羞,但是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他豁出去了,丢脸就丢脸吧,只要绯儿能够明白他的心意就好。

  于是,风倾炎迫不及待地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炎哥哥喜欢雪儿姐姐!”火绯月见状大喜道,“炎哥哥你放心,这件事情包在绯儿的身上,你们郎才女貌,百分百般配!”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绯儿到底在说什么啊?

  风倾炎闻言,俊脸一垮。貌似,绯儿想歪了啊。他就说嘛,绯儿怎么突然之间就开窍了呢,原来是想到相反的道路上去了啊。

  “绯儿,你搞错了,我对你的雪儿姐姐,半点想法都没有。”风倾炎连忙澄清道。心中则暗暗补充了一句:就算真的有想法,也只是想着怎么样对付她而已。

  “炎哥哥,你就别再害羞了,绯儿明白的。”火绯月银铃般的笑声响了一路,根本就不给风倾炎解释的机会。

  风倾炎扶额轻叹,他这到底造的什么孽呀,绯儿怎么会误会他喜欢那个姬雪歌呢?他恨不得将姬雪歌赶出风府,怎么可能会喜欢她?

  不过绯儿认定了的事情一时半会儿很难改变,否则他也不至于连个表白的机会都没有了。之前在北轩国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表白了,却被绯儿当作是在开玩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做得有问题,为什么会让绯儿有这么深的成见?

  其实,风倾炎做得非常好,哪儿都没有问题,火绯月之所以会如此固执地认为风倾炎对她绝对没有儿女私情,那完全是传承了原先火绯月本尊的记忆。确实,在火绯月重生之前,风倾炎与原先的火绯月纯粹就是兄妹之情,风倾炎对火绯月的男女之情,是在后来产生的,两人之间的感情在变化,但是火绯月的记忆却没有跟着变化,这便是风倾炎的悲剧。

  火绯月已经给风倾炎贴了标签了,标签上只有两个字:表哥。所以,这就好比是一座大山,风倾炎要想将这座大山移开,还需要耗费不少的精力。

  这种打打闹闹的日子过了几天,皇宫传来消息,说蝶公主已经平安回到皇宫了,请火绯月过去为蝶公主诊脉。

  火绯月在风倾炎的带领下,再次来到了皇宫,在皇宫中,火绯月和风倾炎再次遇到了南宫哲,南宫哲还是老样子,身后跟着一大堆的女人,环肥燕瘦应有尽有。当他看到火绯月和风倾炎的时候,忍不住又上前调侃了几句,然后,跟着一起探望了一下蝶公主,除了南宫哲之外,太子也过来意思了一下,还有其他的一些皇子公主的,都过来聊表一下心意,其实说穿了,只不过是来看笑话的。在这些兄弟姐妹之中,除了南宫哲是出于真心的话,其他的,都是一脸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连演戏都懒得演了。

  蝶公主的怪病,火绯月一时之间也整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只是觉得蝶公主的脉相非常复杂,需要慢慢观察研究。

  为蝶公主诊治完病情后,火绯月和风倾炎正准备离开,却不料一直沉默不语的蝶公主突然说话了,非得让火绯月带自己出宫去玩。应贵妃拗不过女儿的倔脾气,便恳求火绯月带蝶公主一起出去散散心,火绯月没什么意见,病人和大夫出去散散心,对病人的病情有好处,也能让病人对大夫产生信任感,这在火绯月看来是一件好事。

  风倾炎虽然不希望身边多个拖油瓶,但是,见火绯月这般高兴,他也不想扫了火绯月的兴,于是便将所有的不快吞进肚子里,若无其事地走着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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