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四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27
李淑芳想要从思如口中得到些安慰,不,确切来说,应该是承诺保证,但她注定要失望了。
就这样,那姑娘在林家住了下来。
但有个问题。
林家房子在四合院里不大不小,现如今,是刚好够一家人住,真的,多一个人都挤。
张素素只能跟林母睡一张床。
恩。
很愁人!
林母没有漱口的习惯,睡着了还会打呼噜。
反正张素素眼底的青黑一天比一天重,她都快熬不起了,可又舍不得放弃到手的富贵。
在林家住了几天,是,睡不好,可吃得好呀。
卧槽!
顿顿有肉。
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
张素素住进林家的第一顿饭便有一道青笋炒肉,葱花蛋饼,另外两道素菜就不必多提了。真的,她看到林母端出来时都惊呆了,第一反应就是林家为了表达对她的重视,才特意做了荤菜。心里也不免有些得意了。
然——
下一顿还是肉。
这就值得思考了。
后来,她发现,事情根本不是她想的那样。
林家,是吃荤习惯了。
顿顿比荤。
林母还埋怨道:“以前家里那么穷,也只有过年过节才吃得上一顿好的,不也过来了,现在有了点钱,顿顿都要吃好的,一顿没肉就闹,我儿子以前多节约的一个人,都被那女的带坏了,早知道当初我就不该同意他们。”
叭叭叭。
张素素听得很满意。
未来婆母对现任儿媳厌恶,那她的机会就更大了。
随便劝了几句。
当然,顺其自然的带上了李淑芳的坏话。
恩。
她还是闷声吃肉好了。
如果不能留在林家,那多吃几天好的也行呀。
也是赚到了。
张素素很会做人,嘴巴又甜,时不时的找机会撩拨思如,含娇带怯面颊微红欲说还休。
思如,视而不见。
俗话说,同性相斥,一样是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没道理她会对一个心怀不轨的妹纸有好感。
慢走不送。
李淑芳看到思如的态度,心里也有了信心。
只是,她依然憋屈。
明知道那个张素素是情敌,死皮赖脸留在家里就是在算计着把她赶下台好霸占她男人睡她的床打她的娃花她的钱,却不得不做饭。
没错。
张素素在林家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这也是林母默认的。
林母一直看李淑芳不顺眼,能添点堵,她不介意。
至于小丫,她上学去了。
学校管一顿午饭,要到傍晚下学了才回来。
家里维持着表面平静的样子。
一天午饭,林母就对思如说道,“儿子,娘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李淑芳心里一跳,下意识看向旁边的张素素。
不怪她敏感。
实在最近因为这个女人,她无端的多干了多少活。
作妖!
思如吃了块烤鸭,鸭子烤的十分香,外皮已经焦掉了,再撒上一层炒得喷香的芝麻,关键,片鸭的师傅手艺很不错,鸭肉片得厚薄均匀,裹在雪白的面皮里,再加上炒得酸甜可口的土豆丝胡萝卜丝,味道好极了。
她满意得眯起了眼睛。
讲真。
能吃到这么多不同时代地道的美食,也只有在做任务的时候才有机会了,所以要珍惜。
美好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思如把剩下的几片鸭迅速裹进面皮子里,又夹了一大筷子的土豆丝,再蘸了烤鸭店送的烤鸭时滴下来的鸭油,才抬起眸子看了眼林母,撇嘴道,“娘要是说纳妾的事,就算了。”
不过,既然话提到这,她就不得不说两句了。
“娘,我也有话要跟你说。”
林母:……
就见思如很不耐烦的看着她,“你说你,是,咱家现在是有点钱了,但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就领个人在家白吃白喝当大小姐吗?这样的话,那我确实养不起,我跟我媳妇搬出去单住。”
李淑芳心里也是赞同的。
林母忙解释:“什么叫白吃白喝,素素她是你的姨太太,要不是你不肯,说不定我大孙子已经在她的肚子里了。娘就不明白了,你说你这是为啥呀,别的男人谁不想三妻四妾的,就你……娘都为你把姨太太娶回家了……我这是造了什么孽!”
趴在桌子上就大哭起来。
张素素放下筷子,眉头轻蹙,不认同的看着思如,“林大哥,你这样是不对的,作为儿子,怎么能惹母亲生气,婶子她都是为了你好。”
“为我好?”思如冷嘲一声,“我看是为你好吧。”
扭头看着林母,“我现在就很怀疑,你为了留下这个陌生的女人在家里,不顾我的意愿,我到底是不是你的亲儿子。”哼了一声,“话说,娘你一直对我媳妇没能生个儿子有很大的意见,这说明你是个很重男轻女的人,你说,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
林母很懵:“什么?”
思如道:“当初你其实生的是个女儿,但为了在家里立足,就提前让接生婆弄了个男孩,恩,就是我,小心的藏在房间里。当然,要是生的儿子,我自然也就没用了,会被送回去。可惜呀,天不遂人愿,你没能生个儿子。”
她故作高深,眼里闪过一道暗芒,嘴角勾起似笑非笑,就差直接在脸上写上“我已看破一切”几个字了。
张素素心跳加速。
下一秒,就对上思如冰冷的眼,“我猜,你的身上,唔,最有可能是在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三寸地方烙着一枚梅花样式的图案。”
很笃定。
张素素愣了好一会,才羞涩的摇头,“并没有。”
思如:……
皱起眉头,说道,“难道,是桃花?”
张素素:“……并不是。”
思如:“杏花?李花?牡丹花?大荷花?”
张素素:……
一脸无语,喂喂,谁来把这个精分拖出去。
关键,为什么都得是花?
思如不置可否,电视剧里不都这样演的?必须要生出儿子的母亲在刚出生连眼睛都没睁开的女儿身上烫下一个印迹,做个记号以后好相认。但这里,一个问题就出现了。
就不怕伤口感染?
那么小的婴儿,身体抵抗力多弱,直接在皮肤上烫一个疤,还没有任何的消毒处理措施。
恩。
那会儿医疗条件多差呀。
即有可能会死。
这死了,就算落个记号,也没用呀。
还有件事。
既然家里无法接受女孩,不管是小时,还是长大后,都不可能接受,相认还有用吗?
如果是一开始就决定要相认,那给别人养不如自己偷偷养在外面。反正都是要接回来给儿子当媳妇的。
思如:卧槽!
这么看起来,她好像被套路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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