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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漫长孤独


第二天一整天,沈杰根据两个目击邻居的描述,画出了嫌疑人画像。

由于都是晚上,而且只是侧脸,他们看得并不十分真切。

嫌疑人又穿戴严实,沈杰只能画出嫌疑人的大致轮廓。

嫌疑人为男性,年龄在四十五岁到五十岁之间。

身高一米七到一米七四,身形瘦削,体重大概在120斤左右,鼻梁高挺,额头饱满。

最重要的,他手里拿着一根导盲棍。

因为导盲棍上有反光漆,所以在黑夜中比较显眼。

嫌疑人身份可以确定为盲人。

其实可以理解,盲人更容易让老人们卸下心防,赢得老人们的信任。

盲人能从事的职业有推拿,钢琴调音师,互联网产品推广员,有声书录制人员。

如果能上门推销的,那就是产品推销员。

那么这个产品,应该就是赵耀推断的,生平传记。

但有一点引起了题安的注意,其他邻居表示,并没有相关人员上门推销的事发生。

那么这个凶手就是有针对性地上门。

他已经充分了解了这些老人的信息。

他是从哪里了解到的?

最有可能的就是社区。

凶手通过社区了解到这些独居老人的信息。

那么凶手很有可能在社区工作。

凶手的范围很小了。

盲人。

曾经是医生。

现在在社区工作。

题安迅速对周边几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

有一个盲人工作人员,叫金程。

金程是眼科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他在三十八岁的时候,因为意外事故失明。

没办法在大医院出诊,经人介绍来到了社区医院。

他在社区医院做保健顾问,也做推拿按摩。

但找他按摩的人很少,所以他的岗位基本是闲职。

拿一点不多不少的工资度日。

题安和梁落立刻按照地址找到了金程家。

金程不在家。

金程的家里一丝不苟,所有的东西摆放整齐,根本不像是一个独居失明者的家。

因为赵耀推测,凶手应该是用虹膜来区分识别身份。

所以金程一定是将受害人的虹膜制成了标本。

“找到了!”题安喊梁落。

在金程书房的一个三层架子上。

题安找到了已经被做成滴胶标本的虹膜。

这些滴胶标本被嵌刻在一个个的小盒子上。

题安慢慢打开盒子,盒子里是一本本书。

是那些老人的自传!

金程将老人们的自传做成了盲文。

赵耀的心理分析全部都符合,金程这么做,是为了偷走别人的人生。

题安还有意外发现,受害人不仅只有这五个老人。

证据确凿。

可以立刻抓捕金程。

审讯室。

金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题安问:“你完全可以拿走他们的自传。

为什么还要杀了他们?”

金程笑,“这样才能保证我手里的,是他们全部的人生啊。”

题安问:“你是怎么做到看不见,但能成功分离出受害人虹膜的,有没有什么人和你一起?”

金程不悦,“我曾经是最有前途的眼科专家。

分离虹膜这种小手术,我闭着眼睛都能做。”

题安说:“其他的眼部组织呢?”

金程舔舔嘴唇,“吃了。”

题安盯着他:“怎么吃的?”

金程回味,“焗着配红酒不错。

对了。炸着吃最香。

可惜好久没有尝到炸眼球的味道了。”

题安说:“如果没有抓到你,你是不是还会继续找这种孤寡老人,让他们写回忆录,然后再杀掉他们?”

金程坦白得让人胆寒,“对啊。他们已经跟死了一样无人问津,是我让他们的人生,以另一种形式永存。

他们应该谢谢我。”

题安说:“你为什么要拿走别人的人生,你自己的人生呢?”

金程说:“丢了。”

题安严肃地问:“就因为你失明了,你的人生就被一笔勾销了吗?”

金程有点沮丧:“那场意外带来的,不仅是失明,还有失忆。

该死的,我醒来之后,一切都忘了。

好像我天生就是个瞎子。

你懂那种痛苦吗?

我眼睛看不见了,心也看不见了。

我没有亲人朋友,我孤家寡人,我像只野狗。”

题安问:“所以,你要让别人把别人的人生写下来,当做你的人生?

你不觉得可笑吗?

上天给的剧本,演员都定好了,你拿到了剧本,你也永远没办法出演。

偷来的,终究是偷来的。”

金程大笑,“如果我现在说一个真相,你会不会崩溃?

那些老人是自杀。

他们知道那些饮料里有毒药。”

题安说:“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吗?”

金程说:“我有证据。

我手里有那些老人的亲笔遗书。

遗书上有手印,有签字。

你们可以拿去鉴定。”

题安问:“遗书在哪里?”

金程说:“在我家里的地板下。”

题安对梁落说:“去找。”

题安问:“按你所说,为什么那些老人要自杀?”

金程笑笑,“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有人愿意听他们的一生,他们觉得欣慰。”

题安不齿,“那你也无法摆脱教唆他人自杀的罪行。

是你诱导老人们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你和杀人犯无异。”

金程依旧在笑,两只空洞的眼睛里,是无底的深渊。

他幽幽地说着:“网上有这样的话,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

第一次,当你的心跳停止,呼吸消逝,你在生物学上被宣告了死亡;

第二次,当你下葬,人们穿着黑衣出席你的葬礼,他们宣告,你在这个社会上不复存在,你悄然离去;

而第三次死亡,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把你忘记,于是,你就真正地死去。

整个宇宙都将不再和你有关。

我们没有死,但我们已经死了。

你不会了解那种绝望。

那是彻骨的绝望。

即使是伤疤,也失去了痛觉。

我们不怕死,我们怕死前那漫长的孤独时光。”

题安说:“无论你将自己的动机,描述得多么冠冕堂皇,都不能抹杀自己做的变态的一切。

剥夺人的生命是违法的。反人类的。

哪怕是剥夺孤独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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